第44章 小康路上领头人——记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铺镇副镇长、吴岳村党总支书记卢定华
〔组织点评〕
卢定华同志自担任吴岳村党总支书记以来,带领村民解放思想找出路,开拓创新谋发展,通过积极发展苗木经销、仓储货运、房产开发三大产业,努力壮大村集体经济,使吴岳村变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康村,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一致拥护。
——平凉市崆峒区四十四铺镇党委
〔个人感言〕
我对如何当好村支书有两点看法:抓产业,当好“经济支书”,引领经济发展,让党满意;抓服务,当好“民生支书”,竭诚服务群众,让村民满意。
卢定华,曾被中共甘肃省委五任书记誉为全省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面旗帜”,是改革开放后新农村建设的老先进,甘肃省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人,又是学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新典型。
变穷村为富村——凭得一身干劲
卢定华上任之初,村上没有一分钱的积累,村民没有一个挣钱的门路,就连粮食都不够吃,这使她认识到,必须转变靠天吃饭的老思路,闯出一条脱贫致富的新路子。她抓住宝中铁路建成通车,并在吴岳村境内建立平凉火车南站的大好机会,跑贷款,订购仓储设备,成立了吴岳村仓储货运公司,安置村上劳动力1000人,人均年收入两万元,使吴岳村甩掉了贫困的帽子。近年来,卢定华又依托仓储货运公司修建了吴岳开发区和物流中心,引进农产品深加工、化肥经销、新型建材等企业十余家,使吴岳村货运物流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每年为村集体创收100余万元。她抓住市场上绿化苗木价涨的市场行情,多次赴外地参观学习,为吴岳村西山的大片闲置土地敷设了供水管道,在山塬上开凿了一条12公里长的盘山道路,建设了吴岳村黑核桃生产基地和云杉种植基地,现在经济苗木价值已达800多万元,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同时,她领着村民和工人赴周边市区挖山填沟,搞房地产开发,赢利1000多万元。现在,村里有苗木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仓储货运公司,这三驾马车撑起了吴岳村建设新农村的大厦,成为远近闻名的小康村。
夯基础强组织——带强一个班子
为了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她倡议下,确定了“党组织在产业化中找位置,党员在奔小康中看作用”的工作目标,打破传统“一村一支”的党组织设置模式,在仓储货运、苗木经销、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成立了党支部,采取“双向进入、兼职兼酬”的办法,让村干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党支部中交叉任职,实行“支部垣公司”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达到了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把村干部推向市场一线的目的,为基层党组织和村干部引领经济发展提供了平台。同时,村党总支把在公司务工的72名党员分别纳入3个公司党支部管理,通过组织外出参观、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教育引导务工党员和村民学习经济知识、掌握致富技能、提高致富本领,有30多名党员已经成为公司的经营管理骨干。她变组织教育为利益驱动,让村民富在公司,把636人以员工和村民的双重身份安排在企业里务工,户均2人,人均年收入2万元以上。全村共有致富户380户,占总户数的87%,涌现致富能手250人。无论是调整产业结构,还是调解村民纠纷,村民都在公司党支部的组织化运作中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对党组织更加信任了,每年积极要求入党的村民都在10名以上,扩大了党组织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
变旧俗为新貌——源自一个信念
卢定华在引导村民一门心思发展经济的同时,没有忘记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给群众创造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近年来,她利用房产开发、仓储货运、苗木经销取得的经济收入,补助村民修建小康屋,采取大户补助5万元、中户补助4万元、小户补助3万元的办法,先后给农户补助1770万元,建成小康楼、小康屋370多户,为全村443户农家通上了自来水,组织村民拓宽硬化了村社道8条,并安装了路灯。同时,为了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她在村里建起了文化室、党员活动室和妇女活动室、读书之家等,筹资购置了党员电教设备和录像带,购置各种书籍5000册,每年订阅各种报刊16种以上,为全村家家户户接通了有线电视和电话。这一系列举措解决了群众的行路、用水问题,改善了吴岳村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全村群众的拥护。
现在,吴岳村村风正、民风正,正气高扬,成为省、市、区三级树立的精神文明典范、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党支部、全国文明村镇。卢定华担任吴岳村的女当家人10多年来,把一个贫困的“后进村”变成了全省闻名的“五好村”。2010年,全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6000万元,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达600万元,人均纯收入7248元。
卢定华同志获奖情况
1998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村党支部书记”;
1998年,获1997年度“全市农村卫生改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998年,获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999年,获甘肃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1999年,获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0年,获甘肃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0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01年,获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01年,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2年,获平凉市2001年度“交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2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03年,获平凉市“巾帼十杰”荣誉称号;
2003年,获甘肃省第二届“巾帼十杰”荣誉称号;
2008年,获全国“新农村建设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2010年,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0年,获全市“十佳村支书”荣誉称号;
2010年,获甘肃省“杰出女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