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935年周璇初登银幕之时,只是惊鸿一瞥,观众甚至无法看清她的脸,那一年她15岁,带着羞涩的笑容。22年后,她告别人间时,早已经是上海滩不可争议的或者无人替代的标签和“音乐名片”。就连张爱玲这么挑剔的女人也讲:一百年不会有第二个周璇了。
1.苦涩的花样年华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座不夜城,花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唱片机中幽幽的歌声,将人们的记忆带回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也让人们想起了一个人的名字——周璇。
周璇,这位大上海的“金嗓子”,以“金笛吹鸣,沁入人心”的歌声记录了人们对那个时代的回忆。纸醉金迷、繁华无限的上海,成就了周璇的辉煌,也带给她无尽的哀愁。
周璇的美丽,不仅仅在于她那清纯的外表、甜美的声音,更重要的是,她有着一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舞台上的周璇魅力无穷,光芒四射,令全中国的人都为之着迷;而现实中,她朴实无华,单纯而美丽。著名作曲家贺绿汀先生曾这样评价她:“我发现周璇很单纯,很天真,很聪明,也很忠厚,是个本分人。”正如她在歌中所唱:“花样的年华,月样的精神”——如花的容颜下,是月光般纯净而高贵的灵魂。
然而,现实中的周璇是凄凉的,直到死去的那一天,她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对于爱情,她的投入彻底而决绝,却每每被她爱的人欺骗;她也不是胡蝶,可以毫不畏惧,娱乐界的那些流言飞语,给了她巨大的伤害。
她的一生都沉浸在不知自己来自何处的痛苦中,她的一生都在光环和凄苦中交叠,在一个又一个自己编织的梦想中,展现着她的绚丽多彩和悲苦凄凉。
也许是天妒红颜,美丽的女人总是生活坎坷;美丽而善良的女人更是命运多舛。天生丽质不能给她们带来一生的幸福,伴随而来的,却往往是终生的孤独和哀愁。
“我爱唱歌,比爱自己的生命更甚。每天无论在家里、在摄影场上,甚至化妆完毕之后站在‘开麦拉’(英文摄像机的音译)前面,我也情不自禁地哼着、唱着。”唱歌是周璇生命的一部分,她曾经说过:“我的一生是为唱歌而活的。”
在歌声中,她释放自己的情感;在歌声中,她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在歌声中,她忘记了生活的惨雾愁云……
“每当早晨,我面对着这架‘披爱农(英文钢琴的音译)’试练我的歌喉时,太阳、飞鸟、流云,它们都飞跃在我的眼帘前,叫我看到了这大自然的景物,每次会增加无穷的乐趣。出神了,我有时不自觉地把手放下;似有一美丽的鹦鹉跳跃着,嘹亮地一声,鼓动了我歌唱的琴弦。”
她爱唱歌,将歌唱视为灵魂般地唱着,唱得大红大紫,唱红了整个大上海。她的歌声,甜美而有内涵,如“金笛吹鸣,沁入人心”,她高歌一曲,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她优雅而动人的歌声,如春风化雨,滋润着躁动而绝望的心灵,抚慰着天涯孤旅的哀愁。
如今斯人早已远去,然而,她那优雅的歌声依然在耳畔回响,她甜美的歌曲慰藉行人的寂寞,她明丽的笑容点染着都市的枯燥。她歌声中蕴涵的力量,征服了那么多人的心,那么长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中。而这位昔日上海滩的美丽女明星,却为一身的光环所累,天涯海角,苦苦寻觅,始终没有遇到自己的知音,最终香消玉殒,惨淡一生!
2.不花钱的保姆
她的童年里不曾拥有过快乐的生活,反而充满了父母对自己的虐待和冷酷。那些童年的记忆,总是在脑海中时隐时现,“我并非父母亲所生”仿佛烙在心里的烙印,令她不得不寻找一个出处,那就是——我到底来自哪儿?
周璇长在一个姓周的人家里,男主人叫周留根(又名周文鼎),是个地道的上海人,在上海英租界公部局做翻译;女主人叫叶凤妹,是花旦出身,是周文鼎的二房太太。
周璇后来才知道,她是他们的养女,叫周小红。
周文鼎夫妇没有孩子,却从来也没有把小红看成是自己的女儿,从小到大,她都被视为女佣,或者说奴隶。
一次,她在外面玩得久了点,没来得及回家做饭。养母叶凤妹不依不饶地骂个没完,又冷不丁地冒出了这样一句话:“死囡,你是我从小带大的,白养你了!”幼小的小红忽然仿佛明白了什么,这个结论也彻底地毁了小红的童年。
经过几次验证,她终于肯定了她的养女身份。从此,她踏上了长达30年的寻亲之路。
长大后,已经成为了周璇的她曾不止一次问过养父自己的身份,而周文鼎给她编织了一段凄惨的身世,并为了能达到自己骗钱的目的,扬言要替她找回她的生身父母。但直到他吸毒致死,也没有给予周璇一个满意的答案,于是,周璇的身世成了一个不解之谜。而养父那反反复复的勒索敲诈,也随着他的身死而成为了历史。
就这样,这个“不解之谜”伴随着周璇开始了她的那段既辉煌绚烂又迷惘凄苦的生命旅程。
在周家,她被称为“不花钱的保姆”,从小便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从小懂得了察言观色,这令她少言寡语,过早成熟,唯有那天真烂漫的笑容依旧。
七岁的时候,她被当时经济还算宽裕的养父母送进了宁波同乡会设立的第八小学读书。后来,周文鼎染上了毒瘾,家里也渐渐让他抽得家徒四壁,就这样,小红读到三年级就被迫辍学了。短暂的求学生涯结束了,从此,她就再也没有进过学堂。
从学堂再次回到家,小红又一次陷入到了那“沉重的童年的生活”中,面对着繁忙的家务和动辄被责打,生性善良的她始终坚持着,任劳任怨,逆来顺受。
这一年,小红已经十岁了,而这一年养父的烟毒已经很深,这个“瘾君子”甚至连最基本的良知都已经丧失了。看着聪明伶俐、日渐端庄的小红,周文鼎开始琢磨着怎么才能在她身上得到更多的好处,于是,一个邪恶的念头渐渐产生,他准备把小红卖进妓院!
这个时候,养母叶凤妹在周家的待遇也有了改变,之前那个百依百顺的丈夫在烟毒的折磨中日渐颓废,家境已经衰败不堪,而且自己的丈夫开始往元配夫人那边跑了,自己的这个二房渐渐冷清了起来。叶凤妹渐渐发现这个丈夫已经靠不住了,自己得病的时候,只有小红一个人在身边悉心照料。这个时候的她,仿佛终于看懂了人情世故,骨子里的良知终于爆发,在周文鼎打算把小红卖进妓院后,她几乎整日把小红看在身边,最终还是打消了丈夫的这一念想。
叶凤妹自己便是艺人出身,所谓“艺人”,便是陪着富人们唱唱歌、跳跳舞。她深知,干这一行是不可能大富大贵的,唯有找到一个好人家,才能过上像样的生活。然而,起码这一行能解决温饱问题。虽然卑贱,但总比做妓女强。
就这样,她托人让养女进了一个叫“联华歌舞团”的歌舞班做养成学员。小红就成了歌舞班中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学员。但是这次的演艺生涯实在太短暂了,短短两个月,歌舞班就宣布解散。小红再一次陷入到了“回家”的可怕境地,这个时候她像一根在风雨中飘摇的小草,无依无靠,只剩下自己的自强不息!
在她心中,还有着一线希望,那便是她的生身父母。她决定在有生的岁月里找寻自己的亲生母亲,哪怕是天涯海角、荆棘密布。然而,更残酷的事情是,她的养父周文鼎利用她寻母心切的心理,无耻地敲诈她的钱。她就把赚回来的大多数钱给了他居心叵测的养父,以期让他帮自己找回亲生母亲。
事实上,周文鼎并没有真的帮她找母亲,他只是以此来还清他吸食鸦片欠下的债。1941年,他终被鸦片毒死,没给周璇留下关于生母的片言只语。他的死如同一把利剑,生生地割断了周璇和生母之间唯一的纽带,也割断了周璇对未来天伦之乐的憧憬。她历经折磨的心顷刻间碎裂一地,无法捡拾。
3.海上夜莺
一次,联华歌舞团准备表演歌剧《特别快车》,原定的演员是当时已经红透了半边天的王人美,王人美却在这个时候突然病倒,黎社长百般无奈中,只好赶鸭子上架,临时抓来了小红顶替出场,结果出乎意料,小红居然顺利完成演出,且同样博得了满堂彩。
这一年周小红年仅13岁,而这次偶然的机会,使她踏上了属于她的人生舞台,也开启了她绚烂舞台生涯的序幕。
那个时候,著名的作曲家聂耳来到上海,并与严华和黎社长相交甚密。一次,大家在剧社喝茶聊天,话题扯到《民族之光》歌曲上,其中有一句台词“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周小红唱得非常好,正巧,小红走了过来,才华横溢的聂耳看见她,立刻有了丰富的联想:
“周小红,你的名字太俗气,少说上海滩也能找出几千个小红来。我看不如改为‘周璇’好听些。”聂耳提议说。
听到聂耳的提议,周小红高兴地跳起来拍手叫道:“好!我喜欢周璇这个名字。”
从此,周璇的名字就这样叫开了。
她于1934年“跳槽”到严华主持的新华歌剧社。就在这年,年仅14岁的周璇在严华的鼓励下参加了由上海《大晚报》举办的“播音歌星竞选”。周璇以其独有的嗓音在众多“繁华烟云”中脱颖而出,以第二名的成绩取得了“金嗓子”的称号,仅与当红老歌星白虹差50多票。以代表作《五月的风》赢得如此殊荣的她,一时被当时媒体赞美为“如金笛吹鸣,沁入人心……”
于是,“金嗓子”周璇,伴随着她“五月的风”,吹遍了整个上海滩。
之后的周璇又发行了一系列专辑,包括《四季歌》、《何日君再来》、《花样年华》及《凤凰于飞》等脍炙人口的歌曲。一时间,“上海滩上到处都在播放周璇的歌,家家‘花好月圆’,户户‘凤凰于飞’……”(白先勇)。
在当时大上海的媒体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描写:“幕慢慢地扬开,周璇袅袅婷婷地走出来,站在麦克风前,舞台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越发显出她的美丽。《渔家女》这是谁都熟悉的歌曲,听众沉醉在歌声中。院子里除了周璇曼妙的歌声外,恐怕连落在地上的绣花针的声音也听得见……在掌声和喝彩声中,听众高喊‘安哥’,(要求返台加唱之意),结果千呼万唤再出来,加唱了一首《采槟榔》。”
歌唱的天赋令她成为万千瞩目的焦点,唱而优则演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条不二的路线,周璇也不例外。
1937年,上海明星影业公司看中了周璇的影响力,并力邀她加盟。也正是在这一年,周璇踏出了她影视生涯的最重要的一步,她拍摄了《马路天使》,这部电影出乎预料地取得了轰动的效果,周璇以其自然、放松、质朴的表演风格征服了所有观众。著名的剧作家田汉、贺绿汀回忆当年和她合作经历时,全都对她的“音乐天赋和使人奇异的艺术才能”赞不绝口。周璇因此也成为上海滩首屈一指的歌、影两栖明星,《马路天使》亦被认定为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周璇的一生是璀璨的一生,除了那些能让人们陷入回忆而不能自拔的歌曲,她还拍摄了43部影片。
据当时的电影刊物介绍,周璇的影片在东南亚受欢迎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好莱坞的影片,甚至压倒了当时好莱坞的巨星珍妮·麦当娜和狄安娜。
面对着迅速蹿红的形势,最难能可贵的,便是她有着一颗恬静而安和的心,面对着种种的荣耀,她依然能保持淡定。
1941年春天,《上海日报》忽发雅兴,在它的电影专刊上发起了1941年“电影皇后”评选活动,评选的结果是周璇当选。周璇看了报道,淡然一笑,随手把报纸扔到桌上。忽然,她像想起了什么,请人写了一段文字。第二天,报纸上发表了周璇的一则《启事》:“顷阅报载,见某报‘1941年电影皇后’选举揭晓,文告内附列贱名。顾性情淡泊,不尚荣利,平日除为公司摄片外,业余惟以读书消遣,对于外界情形极少接触。自知学识技能均极有限,对于‘影后’名称不敢接受,并祈勿将‘影后’二字涉及贱名。不胜感荷。敬希鉴谅。此启。”
这则《启事》登出后,群情哗然,有些人感到不可思议,送上门的荣誉都不要,傻不傻呀!有些人为她惋惜,多少人做梦都想得到的,她却不当回事!有些人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哪根神经出了毛病?但是真正了解周璇的人确信,她真的是淡泊名利,尤其是在当时的女演员中,就数她最不爱出头露面了。
就这样,内心安静,外表俊秀的周璇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姿势红遍了当时繁华涌动的上海滩。
4.璇华之恋
周璇似乎永远都学不会“装腔作势”,永远都学不会“虚情假意”,永远都学不会“逢场作戏”,这就注定了她在“男人世界”的悲惨命运以及她在“娱乐世界”的悲惨命运……
童年的凄惨遭遇使周璇很早就渴望家庭的温暖,这也是她终其一生找寻自己生身父母的原因,也正是这个原因,令她对爱的憧憬愈发美好。十二三岁便开始徘徊在大上海的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中,早早地涉足了那歌舞升平、纸迷金醉的娱乐圈的周璇,在感情上的敏感比一般同龄人都要来得早一些。
刚刚进入“明月社”,周璇便感受到了来自严华的亲如哥哥般的关怀,这是情窦初开的她从未感受过的温暖,一直生活在感情稀薄的天空下的她,也渐渐地将这个大自己将近十岁的大哥哥当成了终身的依靠,并产生了朦胧的爱意。
严华是明月社里头的大哥哥,他从小生长在北平,能说一口标准的国语。他穿了西服在那儿一站,魁梧而白净,眼眸含笑,有一股贵气。那时他唱过一首歌,叫《桃花江》,人们称呼他为“桃花太子”。看见他的模样,听见他的歌声,会自然地以为,圆满情歌里的男主角就该是他这个样子。
周璇最开始唤他“严先生”,他比她大了将近十岁,教她识谱、弹琴,还教她说普通话,每次他们一见面,小红一句:“侬……”他立刻撅起嘴巴,竖起手指靠在唇边,小红立刻捂住嘴巴:“呀——我又忘记了呶,你说过跟你说话一定要讲国语的……”
每一段爱恋的开始,都是甜蜜而温馨的,他们最初那朦胧的爱恋也是如此。为了周璇的发展,严华可谓不遗余力,不但悉心地教年仅12岁的周璇普通话,还热心地为她提供了许多“走穴”机会,托关系陪着她到电台录音。为了给她灌制唱片,他不断周旋于百代、胜利等音像公司。
所谓患难见真情,他们的恋爱也正是在患难中开始的。那是1933年,明月歌舞团在这一年走了下坡路,上海的时局也愈来愈严峻起来,各种势力在这个时候开始交织,在它们的压迫下,明月歌舞剧社被迫解散了。这对于事业上刚刚起步的周璇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而另一方面,那个瘾君子养父假借着为周璇找寻生身父母,不停伸出他那双要钱的魔手,已经没有经济收入的她开始无所适从了。
周璇的日子不好过,怜香惜玉的严华便扮演了那个救美的英雄,他咬着牙毅然决定重新组建歌舞社。于是,这样一幕感人的情景上演了:正当周璇感到绝望的时候,严华和画家丁悚出面请人投资,成立了新华歌剧社。1934年初,周璇又峰回路转,加入新华歌剧社。
经过明月、新月和新华这三个专业歌舞剧社的锻炼和熏陶,以及将近两年的舞台艺术实践,天资聪敏、刻苦好学的周璇,在歌唱和表演上都迅速成长起来,她已经能坐在钢琴前自弹自唱了。
过早涉足演艺圈,也使得这个十四五岁的上海女孩显得比同龄人更为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