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已经开始很慢的落在窗外。我似乎已然看到了,你在为我而失望后,闪烁在睫下的不屑的泪花。我想起了“红酥手,黄藤酒”,也忆起了花开花落。于是,两瓶并不很浓的金丝枣酒,和一首雪花样轻盈的诗歌,让我喝晕了1998年的第一个早上。
“昨夜风萧雨骤,浓睡不消残酒”。当1998年的第一枚太阳,蛋黄般隔着窗帘打在我下颚悄然渗出胡茬的木然的脸上。我惺忪的眼神中,正有昨天的故事走来:你的笑依旧赧然得紧,我的手依旧情汗涔涔,就是那条1989年通往三石的乡土路,不是那股被灯惯坏了的新鲜……让我——让我风尘一路,让我诗歌不断。
昨夜的雪花仍新鲜得紧。
回忆中,却似乎抱歉多些,仿若爱情已不再重要。亦痴亦狂的日子,很多的呢喃落叶般重重地飘进山谷,却一如歌声般终没了回音……于是,歌声仿若已唱近了尾声,而我头上,那枚在圣诞之夜才续上声音的风铃,开始随上午的雪霁灿烂,或许,只有雪的鲜嫩才会感动上苍。而此时的我的心,却正被歉疚填满。
哦!或许,雪花真的鲜艳……天道酬勤。人世间没有不经过勤劳而成为天才的。愿你日夜勤奋,早日成才!感悟朋友的单位组织他们去郊外的一座小山野游,那座山上既没有名胜古迹,也听不到轻敲的木鱼声,有的只有一片的青翠与古朴、一派的自然和纯真。通往山顶的路只是一条山里人踩出的毛毛道,窄道仅能容一人行走,路边的野花在风中摇曳着淡淡的芬芳,远处的松杉遮天蔽日,为山林增添了原始的味道。朋友及他的同事们,穿着旅游鞋,身背挎包,俨然一副不达山巅不罢休的气势。谁知四、五百米的高度,对于这群久坐办公室的人们也显得遥不得及。大家喘着粗气,体味着流汗的滋味,有的人开始感到带的东西太多、太重了,几位女士则有点后悔不该来搅和这趟混水。歇了又歇,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登上山顶。放眼远眺,人们的眼睛泛起光亮,刚才的疲惫一下子烟消云散。景物因距离而使视觉产生异变,横在山脚的公路像一条曲曲弯弯的长蛇,一辆辆行驶的汽车就似脉搏的跳动,起起又浮浮。环顾四周,山峦、树木、花鸟交相辉映,空气因未被污染而隐隐有些甜味,没有噪音的风声、虫鸣将人的耳朵熏染得干干净净直透心灵,这大概就是怡然心性、超然物外吧!难怪孔子说“登黄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了。一座小小的山丘,竟也引出了几多遐想,几分感情。休息之余,朋友及同事走向树林、草丛去找寻有些有趣的事物以做纪念。他的同事们,有的捉只美丽的蝴蝶,有的采束不知名的山花,有的拿回几块怪石,而朋友捡回来的东西却让人退避三舍。他在林中发现了一只动物的头骨,骨缝中还充满了蛹壳。看到此物,同事们都做掩鼻状,以为朋友的脑神经出了点问题。为了不让大家把刚吃的食物吐出来,朋友用塑料袋小心翼翼地包好头骨,装进背包。回家后,朋友用镊子将蛹壳一只只的从缝隙中挟出,仔细清洗干净,又到玻璃店订做了一只精巧的盒子,还特意买了一块红绒布垫在头骨下做陪衬。当它以新面目出现在朋友办公桌上的时候,看到它的同事,都大加赞许,纷纷开动他们的想象,将一个个幼稚得有些可笑的念头说给大家听。有位老兄竟然猜测说头骨是千年的化石。他们早已将几天前那块令人作呕的东西给忘了。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当朋友休息两天,推开办公室的门时,看见窗户碎了两块,桌上的头骨连同盒子一起不翼而飞了。
朋友将这故事讲给我听,听后心中涌起了别样的感受。许多事物,在它是本来面目时,不能被认识到;而一旦盖上一层华丽的包装,却反而熠熠生辉了。事物这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有着平凡外貌、金子般心灵的人,往往不容易发现;而外表光鲜、肚里满是垃圾的人,却被许多人所喜欢……再长的路都有尽头,千万不要回头;再沮丧的心都有希望,千万不能绝望。旧包我用的那只包,已经伴我整整有8个年头了。那包,既是手提包,又是公文包。说是手提,它上面有一个背襻,与普通手提包的功用几乎没有两样。说是公文包,其实里面的公文并不多,倒是其大小与我们常见的那种公文包八九不离十。我常拿些当事人的材料当命宝,从这包里塞进拿出,小心翼翼,一点也不让弄皱。
那包,黑色,只是较先前买来时退了点颜色,除了我将它的背襻换过四五次外,别无它损。它虽不是什么货真价实的真皮,但表面上挂着一枚“卡丹璐”的名牌标志。记得当初我到商场里去相中它,是因了它的“朴实,大方、耐用”。这包虽不是百分之百地符合我的理想,但也毕竟花去了我大半个月的工资。同时,也了结了我的一个心愿。
比比现在大店小店老店新店里陈列着的各种各样的包,再看看现在官人小姐们手拎身背着的那些各种花式时髦的包,我那包是老了点,但我仍一如既往地喜欢它,说什么也舍不得让它退休。其实,我也很心痛那包,它是被我从新用到旧的。空下来,我就常轻轻地抚摸着它。心里也寻思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但转而又想,并非旧的去新的就一定能来,一定能好。更何况,新旧也都是相对的。用东西么,还是图个实在的好。说白了,对它,我始终是喜新不厌旧。
到有关部门办事,我总爱带那包。接待人员每每总是朝那包轻轻一瞟,欠欠身子,然后道:“哦,放那么多名堂,成博物馆里的工具箱了。”我不作表白,只顾指着我拿出的那叠材料振振有词。
最不肯放过我的是我单位里的几个同事,那几个“不尊敬”我这个大姐的愣头青。好几次,他们乘我不备,将我的包东藏西塞,跟我玩“捉迷藏”,目的很明确,是要我“喜新厌旧”。我坚强着呢,不依他们。可小王这捣蛋鬼偏出我洋相,害我足足浪费了十八分零半秒钟,从垃圾里找到。
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那包揩干净。包是旧了点,但用湿润的软布头一揩,还是油光乌亮的。我看惯了它,也用惯了它,今天再细细地端详它,无论如何也觉不出它有什么不顺眼的地方。
就在我看着这包发呆时,老公不知不觉地站在了我的身后:“怎么,换个新的了吧?”我不慌不忙地转过身:“哪能呢,新的又怎么样?旧的不照样管用吗?”他一边“嘿嘿”地傻笑着,一边就把嘴对着我的耳根凑过来……我将爱情的小舟,驶向你那遥远的小岛,即使被风暴吹打得摇摇晃晃,我也矢志不移,哪怕船翻人亡。转回老家去大概在五年前,就刮起了一股农村人到城里来买房子的风,开始是大厂长大供销大老板大工头,后来发展到小厂长小供销小老板小工头,总之到城里来买房子成了一种时髦。他们丢掉了农村很宽敞、很舒适的住房甩掉了所有带有“农”字的一切,挤到了城里,好好地过一次城里人的瘾,当一次令人羡慕的城里人。
城里真好,花花世界,要买什么有什么;城里人真舒服,没有体力活做,不用挑水、不用挑柴,整天穿得漂漂亮亮、清清爽爽。正当他们陶醉之时,接踵而至的困难来了——孩子转学要多交费,没问题,有的就是钱,如果不对紧,买一只户口也无妨;妻子在家实在无心绪,没问题,可以打麻将,还可以泡舞厅;丈夫上班要挤车子,没问题,买辆小轿车,请个驾驶员,每天接送上下班。
但是,久而久之,孩子由于得不到家庭的应有照应与教育,失掉了农村孩子本有的纯朴,甚至染上少爷习气,加入了少爷帮;妻子在麻将台上度日,赌上了瘾,忘记了自己作为母亲与妻子的重任,丈夫回来再也看不到在家等候的妻子,再也吃不上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于是他也到外面去鬼混,高档的饭店,有的就是陪酒女郎,有的就是包厢,醉生梦死,人生几何?于是,家不像家、丈夫不像丈夫、妻子不像妻子、孩子更不像原来的孩子,夫妻已是名存实亡了……终于有一天,妻子从噩梦中醒来,对丈夫说:“我们回家吧!我不要再做城里人,我们还是转回老家去像原先那样生活吧!”人类的幸福只有在身体健康和精神安宁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