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赢得他人的赞同
不要争论不休
天下只有一种方法能得到辩论的最大利益——那就是避免辩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的一个晚上,我在伦敦得到了一个无价的教训。我当时是史密斯爵士的私人助理。在战争期间,他曾在巴勒斯坦做奥国的航空领袖,而在宣布和平不久之后,他因在天内环绕地球半周而轰动了世界,因为向来未曾有人有过这样惊人的举动。这件事轰动一时,奥国政府奖给他5万先令,英国国王封他为爵士,此时,他成了在英国国旗下被谈论得最多的一个人。有一个晚上,我参加一个欢迎罗斯爵士的宴会,在席间,坐在我旁边的一个人讲了一个幽默的故事,这故事与这一句话有些关联:“无论我们如何粗俗,有一位神,就是我们的目的。”
这位讲述故事的人提到这句话系出自《圣经》。他错了,我知道的,我确实知道,绝对肯定。所以,为了得到自重感并显示我的优越,我委任自己为一个未经请求、不受欢迎的人去矫正了他。他坚持他的阵地:什么?出自莎士比亚?不可能!不近情理!那句话出自《圣经》!
这位讲故事的人坐在我右边,我的一位老朋友加蒙坐在我左边。加蒙先生曾用多年的工夫专心研究莎士比亚,所以我们同意由加蒙先生来解答这一问题。加蒙先生静听着,在桌下用脚碰碰我,然后说道:“戴尔,你错了,这位先生是对的,是出自《圣经》。”
当晚回家的时候,我对加蒙先生说:“老实说,你知道那句话是来自莎士比亚的。”
“是的,当然,”他回答说,“是在《哈姆莱特》第五幕第二场。但我是一个盛会的客人,为什么要证明一个人是错的?那能使他喜欢你吗?为什么不让他保住面子?他并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他也不要你的意见。那你为什么同他争辩?要永远避免正面的冲突。”
“永远避免正面的冲突。”说这句话的人现在已死了,但他所给我的教训却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而且这一教训极其重要,因为我向来是一个执拗的辩论者。在我少年的时候,我曾同我弟兄辩论天下一切的事。当到大学的时候,我研究逻辑及辩论术,并加入辩论比赛。后来我在纽约教授辩论术。我羞于承认,我有一次曾计划写一本关于辩论的书,从那时以后,我曾静听、批评,从事数千次的辩论,并注意它们的影响。从这些结果中,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天下只有一种方法能得到辩论的最大利益——那就是避免辩论。
10次中有9次辩论结束之后,每个争论的人都比以前更坚信他是绝对正确的。你不能辩论得胜。你不能,因为如果你辩论失败,那你当然失败了;如果你得胜了,你还是失败的。为什么?假定你胜过对方,将他的理由被击得漏洞百出,并证明他是神经错乱,那又怎样?你觉得很好,但他怎样?你使他觉得脆弱无援,你伤了他的自尊,他要反对你的胜利。
波恩互助人寿保险公司为他们的推销员定了一个规则:“不要辩论!”真正的推销术,不是辩论,也不要类似于辩论。人类的思想不是通过辩论就可以改变的。
多年前,有一位名叫亚哈亚的爱尔兰人加入了我的训练班。他受过的教育很少,但很喜欢争执!他当过司机,他到我这里来,是因为他没有一次能成功地卖出一辆载重汽车。对他稍加询问,就可看出他始终同他正要做交易的人争执并触犯他们。如果一位未来的买主对他出售的汽车说出任何贬抑的话,他就会恼怒地截住那人的话头。当然,他确实胜过不少辩论。后来他对我说,“我常走出一个人的办公室说:‘我又教给那家伙一些东西了。’我真的告诉了他一些事,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卖给他一点东西。”
我的第一任务不是教亚哈亚学习如何讲话,而是训练他保持拘谨,不要讲话,并避免口头冲突。亚哈亚先生如今是纽约汽车公司的一位推销明星了。
智慧的老富兰克林常说:如果你辩论、争强、反对,你或许有时获胜;但这种胜利是空洞的,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好感了。
所以你自己打算打算,你宁愿要什么:一种暂时的、口头的、表演式的胜利,还是一个人的长期好感?你很少能二者兼得。
在你进行辩论的时候,你也许是对的甚或绝对是对的。但在改变对方的思想上说来,你大概毫无建树,一如你错了一样。
我认为,我们绝不可能对任何人——无论其智力的高低,仅用口头的争执来改变他的思想。
有一位所得税顾问巴森士与一位政府税收稽查员因为一项9000美元的账单发生的问题争辩了一个小时之久。巴森士先生声称这9000美元确实是一笔死账,永远收不回来,当然不应纳税。“死账,胡说!”稽查员反对说:“那也必须纳税。”
“这位稽查员冷淡、傲慢、固执,”巴士先生在班里讲述事情的经过时说:“理由对他是毫无用处的,事实也没有用——我们辩论得越久,他越固执。所以我决定避免辩论,改变题目,给他赞赏。
“我说:‘我想这事与你必须作出的决定相比,应该算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也曾研究过税收问题,但我只是从书本中得到知识,而你是从经验中获得知识,我有时愿意从事像你这样的工作,这种工作可以教我许多。’我每句话都是出于真意。
“于是,那稽查员在椅上挺起身来,向后一倚,讲了许多关于他工作的话,告诉我所发现的巧妙舞弊的方法。他的声调渐渐地变为友善,片刻后他又讲起他的孩子来。当他走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再考虑我的问题,在几天之内,给我答复。
“3天之后,他到我的办公室告诉我,他已经决定按照所填报的税目办理。”
这位稽查员表现的正是一种最普通的人性特点,他需要一种自重感。巴森士先生越是与他辩论,他越想扩大自己的权力,得到他的自重感。但一旦承认他的重要,辩论便立即停止,因为他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他立即变成了一个同情和友善的人。
拿破仑家中的管家常与约瑟芬打台球。这位管家在他所著的《拿破仑私生活的回忆》的第1卷第71页中说:“我虽有相当的技艺,但我始终要设法使她胜我,这样她会非常欢喜。”我们要从这一故事里学到一个有用的教训。我们要使我们的顾客、情人、丈夫、妻子在偶然发生的细小讨论上胜过我们。
释迦牟尼说:“恨不止恨,爱能止恨”。误会永远不能用辩论停止,而需用手段、外交和解来看对方观点以使对方产生同情。
林肯有一次责罚一个青年军官,因为他与同僚激烈争执。“凡决意成功的人,”林肯说,“不能费时于个人成见,更不能费时去承受结果,包括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丧失自制。你不能过分显示你自己,要放弃,虽然明白是你的小事,也要放弃。与其为争路权而被狗咬,不如给狗让路。即使将狗杀死,也不能治好受伤的伤口。”
所以,我们要使他人信服,须记住的第一个规则是:
避免与人辩论。
尊重他人的意见
你永远不会因为认错而引来麻烦。只有如此才能平息争论,引导对方也能同你一样公正宽大,甚至也承认他或许错了。
西奥多·罗斯福在白宫的时候承认,如果他的判断有75%是对的,行事便可以达到最高的期望。
如果像这样一位杰出的伟人都承认自己的判断最高只有75%的正确率,那你我又该当如何?
如果你能确定自己的判断有55%是对的,便可以到华尔街去日进斗金。如果你不能确定自己的判断是否有55%是对的,又如何能指责别人常常犯错呢?
你可以利用眼神、音调,或是手势来指责别人的错误,这和言辞表达一样有力——但是,当你指出对方的错误时,对方会因此同意你的观点吗?绝不会的!因为你已一拳伤害了他们的智力、判断、荣誉和自尊,这只会造成对方的反击,而不会改变他人的观点。也许你会用柏拉图或康德的逻辑理论予以反驳,但还是没有用,因为你早已伤了他们的感情了。
千万不要一开始就宣称:“我要证明给你看。”这无异于向他人表明:“我比你聪明,我要让你改变想法。”这种做法实在是不明智,无疑会引起反感并爆发一场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改变对方的观点根本不大可能。所以,为什么要弄巧成拙?为什么要给自己添麻烦呢?如果你想证明什么,别让任何人知道,而且应不着痕迹,很技巧地去做。正如诗人波普所说:
你在教人的时候,要好像若无其事一样。
事情要不知不觉地提出来,好像被人遗忘一样。
三百多年以前,科学家伽利略说过:
你不能教人什么,你只能帮助他们去发现。
查斯特菲尔德爵士也告诉儿子:
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让他们知道。
苏格拉底也一再告诉门徒: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不知道什么。
好了,我们不可能比苏格拉底更加聪明,所以从现在开始,最好不要再指出人们有什么错,那要付出代价。如果你认为有些人的话不对——不错,就算你确信他说错了,你最好还是这样讲:“啊,慢着,我有另一个想法,不知对不对。假如我错了的话,希望你们纠正我。让我们共同来看看这件事。”
很奇妙,的的确确很奇妙,尤其是像这样的话:“我可能不对,让我们来看看这件事。”天上或地下绝对没有人会反对你说:“我可能不对,让我们来看看这件事。”
我的一位学员哈洛·雷恩克就曾用这种方式处理顾客纠纷,他是道奇汽车在蒙大拿州的代理商。雷恩克在报告时指出,由于汽车市场面临的竞争压力,在处理顾客投诉案件时,我们常常显得冷漠无情,这就很容易引起愤怒,甚至做不成生意,或造成许多不快。
他告诉班上的其他学员:“后来我想清楚了,这样确实无济于事,于是便改变了做事的办法。我转而向顾客这么说:‘我们公司犯了不少错误,我实在深感遗憾。请把你碰到的情形告诉我。”
“这种方法显然消除了顾客的敌意。情绪一放松,顾客在处理事情的过程当中就容易讲道理了。许多顾客对我的谅解态度表示感谢,其中两个人甚至后来还带来自己的朋友买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我们很需要这样的顾客。而我相信尊重顾客的意见,对待顾客周到有礼,都是赢得竞争的本钱。”
你永远不会因为认错而引来麻烦。唯有如此才能平息争论,引导对方也能同你一样公正宽大,甚至也承认他或许错了。
著名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在他的一书中写道:
能了解别人的想法,你会获益很大。也许你会觉得奇怪,真有必要去了解别人吗?我想是的。我们对许多“陈述”的第一个反应常常是“估量”或“评断”,而不是去“了解”。每当有人表达自己的感受、态度或是信念时,我们通常即刻作出的反应是:“这是对的”、“这好蠢”、“这是不正常的”、“那毫无道理”、“那是错的”、“那个不好”。我们很少要自己去了解陈述者话中的真正含义。
有一次,我请了一位室内装潢师设计家中的窗帘。等账单送来时,价钱着实让我吓了一跳。
隔了几天,有个朋友来访看到了那些窗帘。她问起价钱,然后以夸张的态度宣称:“什么?别吓人!我想你是受骗了!”
我想她说得不错。但很少有人听得到他人讲出这种真话、这样的宣判。于是,我为自己辩解,提出便宜非好货等道理。
第二天,另一个朋友来访,对那些窗帘赞不绝口,还说希望她也能买得起这种漂亮的货色。我的反应与前一天截然不同:“啊,老实说,我也差点付不起。我买贵了,真后悔没先问好价钱。”
当我们犯错的时候,也许会私下承认。当然,假如别人的态度温和一些,或显得有些技巧,我们也会向他们认错,甚至自认为坦白、心胸宽大。但是,假如对方有意让你难堪,情况又不同了。
我现在确信,如果你过于直率地指出别人的错误,再好的意见也不会被人接受,甚至会受到很大的伤害。你剥夺了别人的自尊,也让自己成为讨论中最不受欢迎的一部分。
有人曾问马丁·路德·金为何身为一个和平主义者,却倾向于白人空军将领丹尼尔·詹姆士,而非黑人高级官员。金博士回答:“我以别人的原则去判断他们,而非用我的原则。”
同样的,罗伯特·李将军有次同南方联邦总统杰斐逊·戴维斯谈麾下的一名军官。李将军对其称赞有加。另一位军官很诧异,他问李将军:“难道你不知道那个人无时不在攻击你、诽谤你吗?”“我知道。”李将军回答,“不过总统是问我对他的看法,不是问他对我的看法。”
别与顾客、配偶或敌人发生冲突。别指责他们的错误,别惹他们动怒,如果非得与人发生对立,也得运用一点技巧。所以,如果你要使人信服,就得记住第二个规则:
对别人的意见表示尊重,千万别说:“你错了。”
让对方开口说“是”
懂得说话技巧的人,一开始就得到许多“是”的答复。
当你与别人交谈的时候,不要先讨论你不同意的事,要先强调,而且不停地强调——你所同意的事。因为你们都在为同一结论而努力,所以你们的相异之处只在方法,而不是目的。
让对方在一开始就说“是,是的”。假如可能的话,最好让对方没有机会说“不”。哈理·奥维屈博士认为,“不”的反应是最难克服的障碍。当你说了一个“不”字之后,你那本性的自尊就会迫使你继续坚持下去。虽然以后,你也许发现这样的回答有待考虑。但是,你的自尊往哪里摆呀?一旦说了“不”,你就发觉自己很难再摆脱。所以,如何让对方一开始就朝着肯定的方向作出反应,这对你们的结果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