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面(44篇)提到的“小短辫”刘润兰是1964年春节前,在我的农村老家成婚的。结婚登记可能是在1963年“十一”前后。那时人们的观念是只有举办婚礼才算结婚,所以我们俩登记后到举办婚礼前一直是分开住。如果婚前同居,那时是被认为有伤风化的。1964年秋季开学,妻子就调到二十七中学,和我在同一所学校。1965年5月13日(农历4月13日),我的大女儿降生,我第一次当上了父亲。
大女儿降生前,在妻子怀孕五六个月后,我才懂得在母体内的婴儿是如何造母亲的“反”的。有一天,妻子神秘而惊喜地让我摸她的肚子,一摸把我吓一跳,妻子的肚子大多了,软一片,硬一块,细摸“硬块”好像还在动,这是我们的孩子吗?我惊喜地问妻子。我原以为孩子降生前在母体内是没有动作的,是个“胚胎”,只有出生来到这个世界上才开始新的生命。随着时间的增长,“硬的东西”越来越多了,而且动的幅度越来越明显,到后来似乎感觉到母体内婴儿在打拳、在蹬脚,在憧憬中仿佛我们的后代只与我们隔了一层幕,我们马上就要看到我们的宝宝了。一个人由孩子逐渐长大后又有了自己的孩子,这可是一步大的跨越。当知道自己的孩子出现躁动的时候,仿佛自己一刹那间就成熟了。快当父亲的那种感觉,好像很难准确地表达出来。
大女儿一出生与其他婴儿不同的是,长了满头油黑油亮的头发,且自然勾。妻子说,她一生下来小脸、头上就干干净净,不像有的小孩一头头皮,小脸皱皱巴巴的。我们的女儿小脸圆圆的,不像刚刚出生的孩子那样不待人看。那时我们住在甘井子区椒房街,是孩子出生一个月后,经过单位和我个人多次申请,房产部门才分给我的一个住屋加厨房只有八平方米的小房子。当时的生活条件与今天根本无法相比,除了我俩一家一套行李,我一个柳条包,妻子一个蓝布箱外,新安家只买了个写字台,至今我还记得花了33元。那时我一个月才挣49元,双方还有家庭负担,所以当时33元对我们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数字。当时买把椅子要九块来钱,而买个“小木兀凳”只有三元来钱,想与写字台配套买把椅子都买不起,只好买个“小木兀凳”。一个一米宽一米半高的窗帘也没买,用一个旧麻花布包袱皮代替。这就是当时我们的新家。除了女儿值得我们骄傲外,没一点值得炫耀的,应该说是很寒酸的。那时每天上下班都是步行(一站地),从椒房街与金家街之间的一个部队营房后边的山道走。我抱着大女儿每天早晨与对面人擦身而过时,他们几乎都会被大女儿的一头亮油油的勾勾毛所吸引,时间长了,他们老远就笑盈盈地指着大女儿说:“这个小勾勾毛真可爱。”那时正是“四清运动”期间,晚上常常七八点才下班,加上我和妻子头次做父母伺候孩子没经验,孩子渐渐地瘦了。没办法,大约在大女儿出生七八个月的时候(记不清了),送给她姥姥看养。
那时一是年轻,对子女养育没经验;二是当时的历史背景,工作第一,抽不出多少时间搞今天所说的幼儿教育;三是生活清贫,物质条件很差。大女儿长大后常常问起她小时候的情景,真的很抱歉,没法与今天的孩子相比,特别是我和妻子双方家庭负担都很重,对孩子的培育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那段历史,对于那段辛酸我至今想起,还是有些酸楚,还是有旧痛犹在的感觉。
值得欣喜的是,孩子从此再也不用跟我们早出晚归了,她有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特别是我回忆起抱大女儿到照相馆照“百岁照”,一打开被包她拉了一裤子的情景,至今还感到挺可笑;想起大女儿的周岁“生日照”,还被照相馆做样子陈列的情景,至今还感到骄傲;想起在劳动公园剧场看杂技演出(欢迎西哈努克亲王演出),她在我脖子上骑了一个半小时,至今还觉得温热犹存;还记得我哄她回家给她买个漂亮的娃娃,心里还有一丝的安慰;尤其让我宽慰的是,我和妻子再苦也要保证给大女儿的养育费(含给其姥姥的生活费),尽管去了这笔钱我们所剩无几,但从来没有拖欠过……
感悟
我们是时代的人,过着时代赋予的生活。大女儿从出生到成长正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时代,所以她小时候也跟所有同时代的孩子一样,跟父母吃苦受罪了。但与那些在战火中成长的老一辈的童年比,还是幸运的。到我们生第二个女儿时,已是改革开放了,生活好多了,她要比她的姐姐幸福多了。但她与今天出生的孩子比,还是差了一截。时代决定了人的命运,这叫大命运。大命运各自相当,小命运就千差万别了。人的一生是幸还是哀,不在童年,在成年。今天大女儿已移居国外多年,就生活环境和自然条件而论,中国人需要至少过五十年才能过上的日子,大女儿一家现在就享受到了,这就等于父母给的生命延长了五十年,还有比“长寿”更宝贵的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