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修尔放下帽子露出一头淡蓝色的短发,额前的刘海延伸到他黑色的眼瞳,白皙的皮肤和俊美的脸庞,看起来比真实的年龄更小。
和罗兰斯特灰色的长发形成对比,不仅如此,尤其是两人的眼睛。罗兰斯特的眼神充满着冷静与严肃,而陆修尔的眼神犀利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刃,只有当他咧开嘴时,那股锋利的冲击才会缓和,变成迷人的笑容。
两人坐在哈图拉村外的一处凉棚里,一坛翡翠酒摆在两人的中间,而头上则是灿烂而让人倍觉渺小的星空。
翡翠酒,哈瑟拉的特产,此酒甘美却绝不醉人。
在这荒凉而干燥的沙漠喝起来很是清甜润喉,罗兰斯特喜欢喝酒,但从认识依修丽尔后就很少喝了,五年前的那一天之后,罗兰斯特就不再碰酒。
酒,解忧之物,这是陆修尔告诉罗兰斯特的。酒,是有些人逃避现实的毒药。但是,罗兰斯特绝不会逃避,如果酒会让他忘记过去,那么他就戒酒,他绝不容许自己忘记依修丽尔。
陆修尔知道,如果罗兰斯特有着暗杀天赋的话,他恐怕早就潜入西大陆——诺亚大陆,手刃仇人。
但这几年过去了,罗兰斯特,你的苦痛与悲伤有没有被时间消弥呢?
“罗兰斯特,你的复仇之心真的够强吗?当你的剑抵在那个女人的脖子上,你能毫不犹豫的挥剑吗?难道你的骑士精神不会影响你对女人出手吗?即使那个女人杀死了依修丽尔。”
“陆修尔,我的剑不会在她的颈间停留,只会一口气刺进她的腹部。至于骑士精神……”
罗兰斯特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头发,那是沧桑的灰白色,哪怕刚刚清洗也散发着落败的气息,就像临近暮秋的树林步入凋林的时节。
当哈图拉村的人们坐看烈日在蛇腹峡谷上升起,当哈图拉这个小村子日复一日于炎热的尘沙中迎接商队时,陆修尔每年的这个月都会跟随那罗延的兔驼商队来到哈图拉村。
陆修尔记得自己第一年来看罗兰斯特时,他还沉浸在失去依修丽尔的悲伤之中,他的头发还是绚烂的金色,明明是名哈里兰人,却有着诺亚族的特征,这应该是和罗兰斯特的祖母有关,只是这件事并没有给罗兰斯特带来多大烦恼。
金色是诺亚族的发色,但同样也是太阳的颜色,金色代表着太阳神萨利姆的恩泽与荣耀,但当时罗兰斯特的金发已经逐渐暗淡,失去了光泽,就像本应是在春天生长的翠绿新枝突然间失去了生命力。
同陆修尔一样,罗兰斯特觉醒的第一个天赋是格斗,这是格斗之神吉恩的天赋,而罗兰斯特觉醒的第二个天赋是生命,所以当罗兰斯特渐渐憔悴的时候,即便是陆修尔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去年,陆修尔见到罗兰斯特时,他的头发已经变成了灰色,他的光芒已经不在,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被称为“哈里洛之鹰”的圣堂骑士了。
每个人最多只能拥有三种天赋,而且只有拥有三种天赋的人才能被称为“天职者”。
罗兰斯特的第三种天赋——铁壁,同时也是意味着守护,罗兰斯特的第三种天赋是为了守护自己挚爱的人依修丽尔从而觉醒的。
现在他的铁壁却是为了守护承诺,对依修丽尔死前的承诺——为了他们的孩子安报仇。
罗兰斯特希望有个女儿,所以当罗兰斯特问依修丽尔孩子出生后叫什么名字时,依修丽尔摸着自己有些隆起的肚子说:就叫“安”吧,意味着和平与幸福。
只是这个名字再也不会从罗兰斯特的口中说出,罗兰斯特,你的心快要死了。
陆修尔简直不敢相信,起码在自己的认知中,对于这种事情还是闻所未闻:天赋竟然还能改变。
罗兰斯特的第二种天赋生命,在去年消失并且取而代之的是死亡天赋。
格斗、铁壁加上死亡,这种职业……
暗黑骑士!
这是堕落于黑暗,如同亡灵一般存在的职业。
“罗兰。”
“嗯?”罗兰斯特看着站起身来的陆修尔,仰起头又喝了一大口。
“我这辈子,注定征服。”陆修尔仿佛在陈述一件事实。
“所以说,你是我这辈子最不愿为敌的人。”罗兰斯特点了点头。
“罗兰,而你现在是要复仇,我们都要踏出东大陆,跟我走吧,我需要你的力量。”
“你的第三种天赋觉醒了?”
去年,当罗兰斯特成为暗黑骑士的时候,陆修尔就提过这件事,陆修尔的野心远不止财富那么简单,即使罗兰斯特也曾觉得可怕。
只是现在无所谓了,除了自己的生命与复仇的执念,别的罗兰斯特已经一无所有。
所以,当时的罗兰斯特对陆修尔说道,“那么等你觉醒第三种天赋,成为天职者后再来吧。”
这就是罗兰斯特对陆修尔的回答。
于是今年,陆修尔来了,而且以后恐怕不会再光顾哈图拉。
“死亡,这就是我的第三种天赋。”陆修尔的声音低沉。
“果然,你有着超越常人的才能,那么陆修尔老大,我的命就交给你了。”罗兰斯特有些震惊,这可是极少见的搭配,百万分之一的概率,但随后却渐渐冷静下来。
格斗,野性,最后是死亡,这是种搭配很有陆修尔的风格啊。
“放心,我会善待它的,不会让它在没有达成目的之前折翼。”陆修尔向罗兰斯特保证道。
“走吧。”罗兰斯特喝完了酒碟中的最后一口酒,将酒碟随手扔在棚子下的角落里,招了招手后,罗兰斯特的那匹白色战马踩着有节奏的拍子走了过来,马背上已经打点好了行装。
其实只是简单的两个口袋,一边是水一边是干粮,剩下的就是罗兰斯特身上的装备罢了。
“不用去和村里的人道别吗?”
“我这两天都在和村长道别,都是因为你来晚了一天。”
“啊,没办法,沙漠实在不好走,我还要顾着那些商队,麻烦死了,哈哈。”想到商队,陆修尔哈哈大笑起来。
“那么,去哪呢?翡翠谷哈瑟拉,还是西自在天。”罗兰斯特认为最起码要了解一下二人的目的地吧。
“去东北的猎鹰高原吧,我不久前答应了一个人让她加入。”陆修尔望着东方说道,彩虹幻境名字虽然好听,但说到底也只是田野罢了,萨利姆王室最初登上东大陆后就在彩虹田野安顿下来,再之后则向东越过草原之脉,建立了辉煌的哈里洛帝国。
在草原之脉与哈图拉北方的虎脊山脉之间有一片衔接区域,穿过这个区域就是猎鹰高原了。
“猎鹰高原?虽然说哈里兰与兽灵在千年前的那场战争结束之后已经罢兵言和并且结成了同盟共同对抗西大陆,但也只是战争时期吧,平常时候除了商队,恐怕一般的哈里兰人都不去那。”罗兰斯特明显对兽灵一族不感冒,作为曾经的帝国之刃,身为“哈里洛之鹰”很清楚兽灵对哈里兰人的戒备由来已久。
这个自称风神后裔的种族,从两千年前他们的首领英雄塔阳,那个野性之神死在他的挚友哈里兰人格斗之神吉恩的手上后,兽灵一族与哈里兰一族的隔阂就已经开始了。
到了后来,哈里兰人被诺亚击败逃到东大陆后,当时的哈里洛大帝为了资源与土地对更早迁到东大陆的兽灵进行了战争与屠杀。
及待兽灵的“塔弥帝国”建立,又对哈里洛帝国进行了完全的打击,双方元气大伤后才不得不罢兵。
同盟,只有在对抗西大陆的诺亚族时才不会薄如锡纸。
“如今哈里洛帝国因为四大将军的内乱一分为四,哈瑟拉在东自在天,无论是要去摩哈比特、黎明半岛还是伊尼斯泰尔,都不能绕开猎鹰高原。四大自在天也只有东自在天与猎鹰高原的关系好一点了。”
“那你是要让一个兽灵加入我们了?”罗兰斯特不再关心这个,哈里兰与兽灵的矛盾与他都没有关系,之前那些只是因为曾经的职业而带来的条件反射而已。
三天后,当两人风尘仆仆地赶到猎鹰高原后,看见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斑马与彩色的大象在不远处游荡。
“在猎鹰高原中,仍有尚未遗忘草原精神的兽灵部落。他们遵循着古老的传统,通过不断的战斗训练磨练自我意志。陆修尔,我们得避开那些兽灵部落。”
“比起部落,更需要担心一些兽灵雇佣兵,雇佣兵没有正与邪的立场,虽然他们是为了生存,但这些人却忘了草原精神。”陆修尔轻轻摇了摇头,解释道。
“早已忘记本族的传统,为了生存而受他人雇佣,在茫茫的沙漠中铤而走险。所以,我才不太愿意招惹这个种族啊。”罗兰斯特感慨了一句,随即继续询问,“接下来要去风迹部落吗?那里应该有优秀的战士吧。”
“优秀的人从来都不缺少,不过这次我们要去雪牙部落。”
罗兰斯特总是猜错陆修尔的意图,但听到雪牙部落时,还是没有反应过来。
雪牙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