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凉市服装厂职工刘海自企业于1998年停产下岗后,就在平凉城南门什字摆了一个水果摊维持生计。第二年,对他早有嫌弃的妻子和他离了婚,并带走惟一的女儿,他独自住在南河道一间平房里过着清苦的日子。这样做了几年生意,钱没有挣多少,人竟苍老了许多,脸晒黑了,皱纹多了,头发也稀疏了,给人一种委琐之相,四十五六岁的人,看上去像个小老头。为多赚取利润,他经常在杆秤上捣鬼,每次捣鬼成功目送顾客提着短斤少两的水果离开摊位后,从他那狡黠而得意的神色里才显出一种活气和精明来。
如果哪一天挣得钱多一些,他有两个愿望要实现,一是买一大碗寸节炒面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再就是去舞厅找个女人潇洒一回。他毕竟不老啊,每过一段时间,瞅见打扮妖艳挺胸扭股的女人,心里就痒痒得像猫抓似的,他手淫过几次,但感觉总是没有搂住女人肉乎乎的身子舒坦。当然,他找的女人多是年龄大点“消费”价格便宜的。有个来自庄浪农村的名叫赵红的女人,对他还不错,尽管他给的钱不多,但她仍会很卖力地伺候他,让他感觉到这个女人是实诚人。就这样,一来二往,她便成了固定相好。有时,赵红也帮他卖水果,后来俩人就同居了,在外人看来,俨然是一对夫妻。
可是,好景不长,由于刘海对赵红人身自由的过多干涉,逐渐让赵红反感起来。她对刘海说:“我跟了你这么长时间,你给过我多少钱?再说,我又没嫁给你,我凭啥不能跟别人来往?”
有一天晚上,刘海要跟她做爱,她推脱说身子困乏,给了刘海一个冷脊背。刘海强行把她扳转过来,嘴里喷着酒气骂她:“你个骚货,又跟谁胡弄了!”说着,抬腿往赵红的身子上爬,被赵红推了下来。刘海急了,抡起巴掌打了赵红一个耳光,赵红哭喊着跟他撕打起来,结果吃了更大的亏,脸上又多了一个青疤。
第二天,即2000年10月25日晚7时许,迟迟不愿回“家”的赵红在街上溜达,遇见崆峒区柳湖乡的青年农民唐盛强,此人曾和她有过亲密接触。唐盛强邀请赵红到舞厅跳舞,她就跟了去。到舞厅不久,唐盛强看见柳湖乡土坝村的黄冬和田无光从舞厅门口走进来,扬手打招呼让两人过来。他们都是哥们,跟赵红也熟。唐盛强又向服务员要了几瓶啤酒,四人更热火地喝起来。
唐盛强一时高兴,伸手在赵红的脸上摸了一把,正好触到那个青疤,疼得赵红叫起来。
唐盛强调笑说:“几天没见,你学娇气了。”
然后,凑近赵红的耳朵说:“我喜欢你啊啊叫呢。”
赵红推了他一把:“去去,人家疼成啥了,你还胡说啥。”
“咋了?”唐盛强这才注意到赵红脸上有伤。
赵红告诉他:“是让刘海打的,我原打算靠他养活我,没想到他人不行,经常欺负我。”
唐盛强当即表态:“我们帮你把他‘修理’一顿。”
赵红说:“你们下手不要太重,教训他一下就行了。”
黄冬和田无光跟着说:“收拾他简单得很,来来,继续喝酒。”
四人一直喝到26日凌晨1时许,才离开舞厅。随后,唐盛强等三人携带刀具、钢筋棍,由赵红领着来到刘海的住所。
赵红用钥匙开了门,惊动了刘海,他在黑暗中嘟囔着骂道:“我以为你死在外头不回来了。”
赵红在门边摸到灯绳,将灯拉亮,刘海突然惊恐地坐起来,面对站在眼前的唐盛强、黄冬和田无光问道:“你们来干什么?”
没等他反应过来,田无光首先挥动铁棍朝他头上击打了一下,紧接着,唐盛强、黄冬也手持器械,在刘海的头部和身上一顿乱打,致刘海遍体鳞伤,直至不能动弹的时候,他们才住手,带着赵红逃离现场。
由于失血过多,刘海不久死亡。
2000年10月26日下午3点40分,南河道一名群众到平凉市公安局报了案。刑警大队就案件的侦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案件具体由刑侦二队马全忠他们负责侦破。侦查员们马不停蹄地奔波了3天,就查到唐盛强、黄冬、田无光、赵红的藏身之地,并很快将他们一举抓获。
审讯中,4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毒打刘海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
按常规,案件至此可画上句号。但机警的侦查员在审讯嫌犯田无光时,发现其另有犯罪隐情,便予以深挖。
据村里群众反映,1997年、2000年,田无光曾到武威市和嘉峪关市打过工,回来后一直住在村里的一处旧宅院里,平时很少在村里逗留,一直在外面胡逛,给人一种神秘兮兮的感觉。
然而,面对侦查员的讯问,田无光只痛快地承认自己参与伤害致死刘海的案件,而对他曾在武威市和嘉峪关市打工的经历避而不谈。
为此,马全忠将这一情况向刑警大队长朱望太和局领导汇报后,市局便请求武威市和嘉峪关市公安机关进行协查。
很快,反馈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判断:1997年12月和2000年7月,田无光先后在武威市、嘉峪关市作案2起,杀死1人、重伤2人,该嫌犯作案后畏罪潜逃。
于是,马全忠和侦查员详细研究了案情,制定了严密的审讯方案,成立了“深挖犯罪嫌疑人田武广余罪”的专案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侦查员分班分组审讯田无光。
这是一场拼耐力、斗智谋的较量。
自知罪孽深重的田无光,要么说自己的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要么装聋做哑、避重就轻,使审讯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针对这种情况,马队长将审讯地点从看守所转移到刑警队,对田无光构成心理压力。同时,他鼓励侦查员要有耐心,有证据意识,采取“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审讯策略。
侦查员经过两天两夜的艰苦审讯,逐渐攻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使其供述了在武威市和嘉峪关市两次作案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田无光,30岁,系平凉市柳湖乡土坝村农民。1997年5月16日,他和堂弟一起到武威市星光钢窗厂打工,干了两个多月因嫌活累就不干了。在结算工钱时,他嫌厂长吕某少给他算了100多元,多次讨要,均被拒于门外,便对吕某怀恨在心。
12月30晚11时许,他坐便车来到该厂办公室,向正在值班的吕某讨要100元钱。吕某对他的胡搅蛮缠很反感,仍然没有让步。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相互撕扯起来,田无光没有占上便宜,他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向吕某的腹部刺去,致其失血过多死亡。
杀了吕某后,田无光来到距办公室不远的一间平房内,要杀和其堂弟住在一起的“张木匠”。
堂弟把他拦在门外说:“‘张木匠’和你无怨无仇,你杀他干啥?”
田无光说:“我要灭口,人不能心软,心软就会坏事。”
随后,田无光不顾堂弟的劝说,冲进房屋,对躺在床上的“张木匠”下了毒手……作案后迅速逃离。
“张木匠”的脖子和胸部各被捅了一刀,血流如注,田无光的堂弟见状,赶忙把他抱起,跑出大门,在路上拦挡了一辆出租车将伤者送往医院,由于抢救及时,“张木匠”脱离了生命危险。
2000年5月,田无光来到嘉峪关市河口村一建筑工地打工,不久,就在该村一舞厅认识了少妇余丽。他打工挣的钱基本都花在她的身上。余丽为套牢他,使他“肥水不流外人田”,在一次亲热时竟然说要嫁给田无光。这让田无光非常感动,心想自己乃流落于异乡之人,举目无亲,又负案在身,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如果有余丽陪伴在身边,也算没有白来这世上一趟。于是,他一时激动,把刚领到的500元工资全给了余丽。余丽用这些钱给自己购买了风衣、羊毛衫、皮鞋等衣物。
7月20日上午,田无光和几个工友闲聊时,无意中得知余丽是坐台小姐,且已结婚,才知自己上当受骗。
中午,干完活,他饭都顾不上吃,到村里找到余丽家,向其索要500元钱。
“你耍了我,应该给钱。”余丽当着丈夫的面说。显然,丈夫支持她利用身体给家里搞创收。
“你说要嫁给我,骗我干啥,如果你不给我还钱,老子把你全家灭了!”田无光用指头指着余丽的鼻子骂道。
余丽的丈夫手持木棒威胁田无光:“你给我滚出去,不然我打断你的腿,你一个外地人竟敢跑我们家来撒野!”
田无光冷笑一声,向余丽的丈夫扑去,对方举棒打他,被他闪身躲过,顺手抓住木棒,两人扭打在一起,扭打中,田无光操起搁在桌上的一把菜刀,在余丽丈夫的头部砍了一刀,致其倒地。余丽惊叫一声,当即被吓昏。
田无光以为砍死余丽的丈夫,未对余丽下手,作案后逃回平凉。
他走后不久,恰好有一个村民到余丽家里来,看到余丽两口子躺倒在地上,男的满脸是血,昏迷不醒,立即报了案。
余丽的丈夫后经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从此,余丽再不敢当坐台小姐了,老老实实过着日子。
2000年11月27日,武威市几名干警来平凉将犯罪嫌疑人田无光押往武威。
此刻的田无光面色苍白,神情木然,他已意识到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结局。
27章凌晨魔影潜入室可怜户主死刀下
2001年3月28日凌晨4时许,正当人们还在熟睡之际,有一高一矮两个黑影窜至平凉市城区北后街的平凉移动通讯公司家属院内。从这两人鬼鬼祟祟的神态可以看出,他们是窃贼,正在寻找作案目标,以达到“发财”的目的。
两个黑影在该家属院探视了一圈后,在5号楼2单元一楼住户厨房外的窗子跟前停下来。他俩动作麻利地从包里取出断线钳、手钳等作案工具,然后娴熟地将防护栏的铁条一根一根剪断。高个儿黑影站在外面望风,他帮助矮个儿黑影从窗户里钻进去。
10几分钟过去了,不知钻进室内的同伙得手没有?望风的高个儿黑影有些焦急,他不时东张西望着。就在这时,他听见说话声,接着看见几个人朝他这边走来。直觉告诉他,他们被人发现了,便丢下已钻入室内的同伙拔腿溜掉了。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这家住户的主人——姚某夫妇就被窗外一个急促的声音唤醒,说你们家的防护栏被人剪断,快起来!
丈夫姚某首先从卧室里走出来,突然,他看见窃贼就站在客厅里!窃贼已盗得姚某家现金1232元及1部摩托罗拉手机和充电器。姚某惊愣片刻后,向窃贼扑去,与之展开搏斗,姚的妻子也来参战,顿时,幽暗的客厅不时发出碰撞声、粗重的喘息声。姚某被年轻力壮的窃贼压在沙发上,姚的妻子前来拉扯,被窃贼一把推倒。情急之中,姚某摸到烟灰缸击打窃贼;受伤的窃贼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向姚某的左腋下、左胸部各刺一刀,致姚某瘫软在沙发上,再无反抗之力。
持刀窃贼正要逃跑时,家属院部分群众已围堵在门口,要帮助姚某夫妇擒贼。窃贼一看情况不妙,冲进一卧室将姚某患病的女儿劫持,边拖着她向外走边威胁说:“你们都站住,再往前走,我就杀了她!”
逼退群众后,窃贼将女孩劫持到家属院东边的围墙下,扔下女孩翻墙逃走。
身负重伤的姚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平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现场勘查、走访群众、堵截罪犯等一系列工作,晚上8时许就侦破了此案,先后在城区一出租房里和崇信县的某宾馆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矮个犯罪嫌疑人徐某,男,23岁;高个犯罪嫌疑人叫任某,男,25岁。二人均系灵台县西屯乡农民,无业。
此案还牵出另一个犯罪嫌疑人史某,女,21岁。
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间,徐某与任、史相互勾结,先后在平凉地区公路段、邮电局、电力局家属院及铁路新村、原陆军第六医院等处,采用剪断防护栏、钻窗入室等方法,盗窃作案20起,盗得现金、摩托车、电脑、彩电等物品,共计价值2.7万余元。
2001年3月30日,徐、任、史3名犯罪嫌疑人被平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
2001年9月20日,平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述被告人盗窃、杀人一案,以盗窃、杀人罪判处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盗窃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盗窃罪、窝藏赃物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