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信念篇——迷茫中永不言败小事成就伟大人生
有一个男孩儿,父亲要他学拉丁文,但他对拉丁文不感兴趣,便对父亲说:“我不喜欢拉丁文,能不能让我做别的事情?”父亲说:“可以呀,你去挖水沟好啦,牧场正需要一条灌溉的渠道。”于是,男孩儿真的到牧场去挖水沟。可是,拿惯笔的他,拿起锹来十分吃力,当天他就累得疲惫不堪。他咬紧牙关又坚持了一天,到了傍晚,就怎么也熬不住了。他只好承认:“疲劳压倒了我的傲气。”他终于回到拉丁文的课堂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事微不足道,但小事不可忽视,只要善于从小事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小事也可以成就伟大的人生。在以后的岁月里,男孩儿一直记着从这件挖水沟的小事中得到的教训,必须承认人有所长,也有所短;人有所能,也有所不能。
正是这件小事,改变了男孩儿的一生,使他认识到,一个人不管多么优秀,也有所短,也有所不能,所以他总是善于借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借别人所能补自己所不能。只要别人在某些方面比自己优秀,他就大胆起用,使其成为自己能力的延伸,成为自己事业之树的枝条。最后,他终于成长为国家的栋梁。
他就是美国历史上第二位总统约翰·亚当斯。永不服输的周杰伦华语歌王周杰伦在3岁的时候,就表现出出众的音乐天赋,妈妈拿出积蓄为他买了钢琴,然后用“棍棒教育”的方式,教周杰伦弹得一手好钢琴。这使他在台北读高中的时候,就成为学校的“知名人物”。
但是“知名”没有给他带来幸运,1996年6月,他高中毕业后就到一家餐馆当了服务生。服务生不好当,稍不留神就会遭到训斥。有一次,他托着菜盘边走边听歌,一不小心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个满怀。女服务员的手被烫出水泡,大哭不止。餐厅经理赶过来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又罚了他半个月的薪水。使他难受的是,买音乐资料的钱不够了。
周杰伦并没有因为“音乐无用”和地位卑微就停止对音乐的追求,他差不多把所有的工资都用来买音乐资料,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音乐上,每天都孜孜不倦地学习。
不久,餐厅配备了钢琴,但是换了几位钢琴师都不满意。周杰伦瞅准一个没人的机会忍不住上去弹了一曲,不想马上就被老板知道了。他的弹奏非常合老板口味。于是,这个18岁的男孩儿在人们惊异的目光中当上了钢琴师。机会终于眷顾他了。
1997年9月,表妹为他介绍了一个伴奏的机会,但是他却演砸了。他伴奏的音乐,让歌手唱起来非常难听,舞台下嘘声四起。
周杰伦难受极了,可他并不灰心。
不久,正是这家他去伴奏的台湾阿尔发音乐公司请他去专职写歌。他很高兴,辞了职就去上任。没想到,安排他的职务却是“音乐制作助理”。这是一个除了写歌,什么杂事都得做的工作,包括给同事买盒饭。他想至少这里有音乐的环境,怎么也比在餐厅弹琴强。于是他勤快地干好所有的事。有一次,因为人数不断增加,他买盒饭从中午12点一直买到下午3点,连水都没顾得上喝,他却毫无怨言。
终于有一天,老板给他配备了办公室,让他专职写歌。他有了可以放飞梦想的平台,创作欲望喷薄而出。他创作了大量的歌曲。然而,当他把这些歌曲拿给老板的时候,每一次老板都失望地摇摇头。老板感到,他的音乐天赋很好,可乐曲总是怪怪的,不讨人喜欢。自己创作了这么多的歌,老板一首也没看中,他感到屈辱。他想放弃,他不愿意忍受这种屈辱。可是,他也明白,如果放弃,就等于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
他终于选择不放弃。屈辱激发了一股劲头,他一连7天每天都创作一首歌。老板每天早晨8点上班时,准能见到他的作品。老板虽然觉得他的作品还不成熟,但是,老板被感动了。
1998年,公司把他的歌曲《眼泪知道》推荐给刘德华,但是遭到拒绝。又把他专门为张惠妹精心创作的《双截棍》推荐给张惠妹,遭到了更加干脆的拒绝。 一次次的失败,周杰伦迷茫了,他开始怀疑自己。就在这关键的时候,老板对他说:别忘了,你对音乐有独特的理解力。在迷茫的时候,这一句肯定的话语,胜过千金奖赏。在他到这家公司两年多而毫无成绩的时候,1999年12月,老板把他叫到办公室,对他说:“我给你10天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我就从中挑出10首,为你出一张专辑。”
周杰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毫无成绩的人怎会享受如此待遇?当他证实这是“真的”时,热血上涌,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很多人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就是因为他能专心致志地去做一件事,而且永远都不会放弃。所以,你若想在某个领域里出人头地,就要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进去,而且要永不言败,这样成功自然会到来。他涌出一股拼命的热情,买来一大箱方便面,钻进创作室,任由激情喷发,一首接一首地创作,直到疲惫不堪时,打个盹儿,醒来继续创作。连轴转了10天,50首歌创作出来了。
老板佩服他的速度,也佩服他的毅力,兑现了诺言,经过大半年的制作,他的第一张专辑制作出来了。刚一上市就一鸣惊人,被歌迷抢购一空,并得了3项大奖。
从此,他的每张专辑都风靡歌坛,一发而不可收。2002年初,在第八届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评选中,他被评为“最受欢迎的男歌手”。
回首自己走过的路,周杰伦说:“当幸运之神还未降临的时候,请不要着急,并耐心等待,并非你不是天才,而是时间还未到。我为这一天,努力了20年,而且这中间,我从来都不曾放弃。”
周杰伦还说:“明星梦并非遥不可及,任何人都可以做。我之所以能有今天,是我永不服输的结果。”小鹰学飞一只小鹰在鹰妈妈出外觅食时不慎从窝里掉了出来,刚巧被鸡妈妈看到,便捡回去和一群小鸡放在一起喂养。
随着时光流逝,小鹰一天天长大了,也习惯了鸡的生活,并且小鸡们也总把它看成是自己的同类。小鹰也认为自己与小鸡一样,往后要出外刨着寻食,从来没试过要飞向高空。
环境和机遇对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周围环境的耳濡目染会对一个人的观点和看法产生极大的影响。一天,在小鹰出外觅食时,忽然遇到了鹰妈妈。
鹰妈妈见到小鹰非常惊喜,对它说:“小鹰,你怎么在这里,随我一起飞向高空吧!”
小鹰说:“我不是小鹰,我是小鸡呀,我可不会飞,天那么高,怎么飞得上去呀?”
鹰妈妈有些生气,但她还是大声地鼓励它说:“小鹰,你不是小鸡,你是一只能够搏击蓝天的雄鹰呀!不信!咱们到悬崖边,我教你高飞。”
于是,小鹰将信将疑地随鹰妈妈来到悬崖边,紧张得浑身发抖。
鹰妈妈耐心地说:“孩子,不要怕。你看我怎么飞,学我的样子,用力,用力。”
小鹰战战兢兢,但在鹰妈妈的带动下,终于飞了起来。最珍贵的三颗宝石富商奥力姆和他的朋友玛迪,一起来到一座城市。
奥力姆对玛迪说:“你知道吗,这座城市曾经救过我年轻的性命。那一年我从这里路过,突然急病发作,昏倒在路旁。是这座城市里最善良的人们把我背到医院,又是这座城市里最高明的医生为我治好了病。我不知道谁是我的救命恩人,因为他们都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后来我离开了这座城市,随着财富的增加,我越来越思念这座城市,越来越想报答我的救命恩人。”“那么,你准备为这座城市做点什么呢?”
“把我最珍贵的三颗宝石,奉送给这里最善良的人们。”
他们在这座城市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奥力姆就在自己门口摆了一个小摊,上面摆着三颗闪闪发光的宝石。奥力姆还在摊位上写了一张告示:“我愿将这三颗珍贵的宝石无偿送给善良的人们。”可是,过往的行人只是驻足观望了一会儿,然后又各走各的路去了。
一天过去了,三颗宝石无人问津。
两天过去了,三颗宝石仍遭冷落。
三天过去了,三颗宝石还是寂寞无主。
奥力姆大惑不解。
玛迪笑了笑说:“让我来做一个试验吧。”
于是,玛迪找来一根稻草,将它装在一个精美的玻璃盒里。盒中铺上红丝绒布,标签上写着:“稻草一根,售价1万美元。”
在人生的道路上,人们对于越是可以轻易得到的东西,就越不知道珍惜,甚至把宝物看成废物;而对于难以得到手的东西,却想方设法弄到手,甚至把废物看成宝物。此举一出,立刻产生轰动效应。人们争先恐后,前来询问稻草的非凡来历。玛迪说此稻草乃某国国王所赠,系王室家中传家之物,保佑着主人的荣华富贵。
结果,此稻草被人以8000美元买去。
三颗宝石依然在熠熠发光,而在人们眼中,只是把它们当做假货,当做哄小孩儿的东西而已。
事后,玛迪对奥力姆说:“人们总是对难以到手的东西垂涎三尺,哪怕它只是一根稻草。”
不怕失败的林肯
林肯的故事一直以来激励着许多人,最令人佩服的是他面对失败的态度。
1832年,林肯失业了,这显然使他很伤心,但他下决心要当政治家,当州议员。糟糕的是,他竞选失败了。在一年里遭受两次打击,这对他来说无疑是痛苦的。接着,林肯着手自己开办企业,可一年不到,这家企业又倒闭了。在以后的17年间,他不得不为偿还企业倒闭时所欠的债务而到处奔波,历尽磨难。随后,林肯再一次决定参加竞选州议员,这次他成功了。他内心萌发了一丝希望,认为自己的生活有了转机:“可能我可以成功了!”
1835年,他订婚了。但离结婚还差几个月的时候,未婚妻不幸去世。这对他精神上的打击实在太大了,他心力交瘁,数月卧床不起。1836年,他得了神经衰弱症。1838年,林肯觉得身体状况良好,于是决定竞选州议会议长,可他失败了。1843年,他又参加竞选美国国会议员,但这次仍然没有成功。
林肯虽然一次次地尝试,但却是一次次地遭受失败:企业倒闭、情人去世、竞选败北。要是你碰到这一切,你会不会放弃?
林肯非常执著,他没有放弃,他也没有说:“要是失败会怎样?”1846年,他又一次参加竞选国会议员,最后终于当选了。两年任期很快过去了,他决定要争取连任。他认为自己作为国会议员表现是出色的,相信选民会继续选举他。但结果很遗憾,他落选了。因为这次竞选他赔了一大笔钱,林肯申请当本州的土地官员。但州政府把他的申请退了回来,上面指出:“做本州的土地官员要求有卓越的才能和超常的智力,你的申请未能满足这些要求。”
接连又是两次失败。
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谁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甚至会遭遇多次的失败。失败者之所以会失败,是因为被失败吓跑了;成功者之所以会成功,是因为他迎着失败勇往直前。如果没有被失败吓跑,失败自然就会跑开。这一切失败并没有使林肯服输。1854年,他竞选参议员,但失败了;两年后他竞选美国副总统提名,结果被对手击败;又过了两年,他再一次竞选参议员,还是失败了。
林肯尝试了11次,可只成功了2次,他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一直在做自己生活的主宰。也就是说,他没有被失败吓跑。
1860年,林肯终于当选为美国总统。
目标要专一
拉马克于1744年8月1日生在法国的毕加底,他是兄弟姊妹11人中最小的一个,也最受父母宠爱。拉马克的父亲希望他长大后当个牧师,就送他到神学院读书。
后来,由于德法战争爆发,拉马克当了兵,因病退伍后,他爱上了气象学,想自学当个气象学家,于是整天仰首望着多变的天空。
再后来,拉马克在银行里找到了工作,想当个金融家。
很快的,拉马克又爱上了音乐,整天拉小提琴,想成为一个音乐家。
这时,他的一位哥哥劝他当医生,拉马克学医4年,可是对医学没有多大兴趣。
卡莱尔说:“即使是最弱的人,只要集中其精力于单一目标,也能有所成就;反之,最强的人,分心于太多的事务,也可能一无所成。”正在这时,24岁的拉马克在植物园散步时遇上了法国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卢梭,卢梭很喜欢拉马克,常带他到自己的研究室里去。在那里这位“南思北想”的青年深深地被科学迷住了。
从此,拉马克花了整整11年的时间,系统地研究了植物学,写出了名著《法国植物志》。拉马克35岁,当上了法国植物标本馆的管理员,又花了15年,研究植物学。当拉马克50岁的时候,开始研究动物学。此后,他为动物学贡献了35年时间。
也就是说,拉马克在24岁以前,虽然做过很多事,但一无所成。从24岁起,他集中精力,目标专一,用了26年时间研究植物学,35年时间研究动物学,于是,拉马克成了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自己动手做木马木匠的儿子叫约翰,他喜欢自己做玩具,因为他觉得能从中得到乐趣,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父亲没有足够的钱为他买玩具。
他的玩伴汤姆则认为买来的玩具才漂亮,越是昂贵的玩具越好。有一天,汤姆拿着一个木马来找约翰,对他说:“看啊,这个木马多好呀!是我父亲花10美元给我买的。”
“真的是很漂亮!”约翰也禁不住称赞了起来。他也想要一个这样的木马,但他知道除非自己能做一个,否则这个愿望永远也实现不了。
他仔细观察着这匹木马,当天晚上就开始为他的木马做准备工作了。整整三天,他都没有出家门,他找好了木料,并削成了满意的形状。
他父亲用一块红色的皮革做成了马缰绳,马蹄子是用废弃的铜片做的。妈妈用一些旧毛线做成了马鬃和马尾。
几天后,他的马终于做成了。每一个看到的人都夸赞他心灵手巧。这样的赞扬使他感到很骄傲,他拿着自己做的木马找到汤姆,喊着说:“这是我的木马,怎么样,不错吧?”
“哦,这匹马比我的还要漂亮,你是在哪里买到的?”汤姆问。
“我一分钱也没有花,这个木马是我用废弃物做成的!”约翰答道。
“你自己做的?哈哈!我的马价值10美元,而你的却一文不值!”
金钱虽然很重要,但有些东西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比如,在自己劳动的过程中体会到的快乐,这种快乐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所以,不要以贵贱来衡量一个事物的价值。“是的,尽管我的马不值钱,但是我却在制作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快乐!这是金钱所无法取代的。”说完,他高兴地带着自己的木马回家了。
爱动脑筋的约翰拿到了全学校的最高奖学金。毕业后,他在一家机械厂工作。没过多久,他就拥有了自己的工厂。此时,那个只爱花钱的汤姆却一事无成,还向他的父亲伸手要钱呢。
时刻准备着
李斯·布朗和他的双胞胎兄弟,出生在迈阿密附近的一个穷苦之家。没过多久,他们就被厨房女工玛米·布朗收养了。
因为李斯很好动,说话口齿不清但又说个不停,因此从小学到中学,李斯就被编到专为有学习障碍学生所设的特教班,毕业后,他就在迈阿密海滩担任清洁工,但他却梦想成为播音员。晚上,李斯会把晶体管收音机抱上床,收听当地播音员的演播。他的房间很小,塑胶地板也残破不堪,但他却在里面创造了一个想象的电台,当他练习把唱片介绍给假想的听众,梳子就被用来当做麦克风。
李斯的母亲和兄弟听到从薄薄的墙壁那端传来的声音,他们会对李斯大吼,叫他停止鼓噪去睡觉,但李斯根本不理他们,仍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编织梦想。
有一天,李斯在市区除草,利用午餐休息时间大胆地走到当地的电台。他走进电台经理的办公室,告诉经理他想成为音乐节目的播音员。
这个经理上下打量这个戴斗笠、衣衫褴褛的年轻人,问道:“你有广播的背景吗?”
李斯回答说:“没有。先生,我没有。”
“那么,孩子,恐怕我们没有适合你的工作。”
李斯很有礼貌地向他道谢,然后离开了。这个电台的经理以为他再也不会看到这个年轻人了!但他低估了李斯·布朗对理想的坚定与执著。因为李斯不只想当音乐节目播音员,他还有更高的目标,他要为深爱的养母买一幢好一点的房子,音乐节目播音员的工作不过是迈向这个目标的一个步骤而已。
玛米·布朗教李斯去追寻他的梦想,所以李斯觉得不管电台经理说什么,他一定会在那个电台找到一份工作。
因此,整整一周,李斯每天都去电台询问是否有任何工作机会,最后电台经理投降了,只好雇李斯当小弟,但没有薪水,刚开始时,李斯帮不能离开录音室的播音员拿咖啡或午、晚餐,最后李斯工作的热诚赢得了播音员的信任,让李斯开他们的凯迪拉克去接来访的客人,像诱惑合唱团、黛安娜·罗丝及至高无上合唱团,他们没人知道年轻的李斯并没有驾照。
在电台里,人家叫李斯做什么,他就做什么,甚至他还做得更多。和播音员混在一起时,李斯就学他们在控制板上的手势,李斯待在控制室里尽可能地吸收他所能吸收的,直到播音员要他离开。然后晚上在他自己的卧室里,他就反复练习,为他深信会出现的机会作万全的准备。
一个周末下午,李斯待在电台里,一个叫洛可的播音员一边喝酒,一边现场播音,除了李斯和洛可外,大楼里没有其他人,李斯明白洛可一定会喝出纰漏,他密切注意着,而且在洛可的录音室窗口前来回踱步,当李斯窥看里面的情形时,他喃喃自语地说:“喝啊!洛可,尽量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