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时间总是会过得特别快,一朝一夕,一个昼夜循环,接连不断。好似有对方在身边就会刀枪不入,水土不侵,强大到难以想象。
幸福也会简单到推着一辆购物车逛超市,放学时牵手回家,一边骂对方懒蛋一边去煮泡面,或者是争吵后气红的脸,又很快心软的态度。就好像盛开的向日葵,接受了充足的阳光,展现出明媚的姿态,结出硕果累累。
两人是从大四之后才开始同居的,一同住在颜柯租用的小屋里。
熊伊凡强拉硬拽地带着颜柯每天早晨出去跑步,而她的待遇就是每天都要听颜柯弹钢琴,还别说,她真就被强制性培养得有了些许艺术细胞,至少不会是一开口就破锣嗓子,甚至不知晓贝多芬是弹钢琴还是拉小提琴的。
住在隔壁的美女偶尔会来他们家里蹭饭,之前对颜柯有所图谋的女人,现在居然成了两人的爱情顾问,没少教两人相处之道。不过,这不代表熊伊凡会对她掉以轻心。熊伊凡总是恨不得在颜柯身边盖起铜墙铁壁来,将自家男神圈在其中,任何女人不能侵犯。
之前学校选校草,颜柯虽然是候选人之一,最后还是落选了,因为他有女朋友了,而且,他的女朋友还不是太能……带得出手的那种。不过,颜柯在女生们心中的地位还是很高的,不是校草,却成了情圣。
这让熊伊凡觉得啼笑皆非,一个连恋爱都不会的家伙,居然成了情圣,这是什么道理?不过,与颜柯在一起的各种小问题,还是只有熊伊凡自己知道的。
在同居一个月的时候,熊伊凡突然得了一次荨麻疹,具体的得病经过为:熊伊凡洗完澡后开着窗户,在卫生间里给颜柯洗袜子,不出一天,就冒出了一身鲜红色的斑,皮肤瘙痒得厉害,弄得她十分难受。
去医院开了药,最后只能在家里静养,躺在被子里,连屋子都不能出。颜柯理所应当地承担起了照顾熊伊凡的角色,每天在家里忙碌着做饭。对一个生活笨蛋来说,照顾一个病人简直就是如临大敌。
为熊伊凡煲粥时,他原本只是想掀开锅盖看一看粥成型了没,结果却被热气灼伤了手,手背与手臂变得红彤彤一片,无论他是用水冲,还是用酱油涂抹,那里都会十分难受,针扎一般痛。
就算这样,还是要帮熊伊凡准备好饭,将粥端到床边,就看到熊伊凡在床上来回打滚,嘴里喊着:“痒死我了,我要忍不住了,我想抓……”
颜柯将粥放在床边,让她自己来吃,熊伊凡却嘟嘴:“这么烫人,人家怎么吃?”
原本以为颜柯会用勺子帮她吹凉了粥再喂给她,结果,颜柯竟然动作利索地去冰箱里面取出了几块冰块,放在碗里,对她拱手示意:“可以吃了。”
熊伊凡迟疑了良久,才开始动筷子,其间还忍不住问颜柯:“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丑啊?”
“不会啊,你也没漂亮过。”
“我前一阵看了个电视剧,光绪得了天花,慈禧太后看到之后就说什么你的脸就像天上的星星……你就不能这么说说我?”
“嗯,你的脸就像动物园里的猩猩。”
“……”
熊伊凡彻底老实了,将粥吃了,才又重新躺下。
颜柯为她准备了一片安眠药,让她睡着了,她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等到熊伊凡睡着,他才开始处理自己手上的灼伤,将手放在水盆里面泡了半个小时左右,又在伤口上涂抹了盐消炎。处理好了手,出来的时候,看到熊伊凡在睡梦之中仍旧会去抓身上的皮肤,这才拿过一张椅子在床边坐下,取来指甲刀,帮熊伊凡修剪指甲,将其磨整齐,让她抓痒的时候不至于抓坏了皮肤。
将一切做好之后,便一直坐在床边看着她,一坐就是一下午。
如果不是真的跟熊伊凡在一起,颜柯也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能用心地照顾一个人,他从熊伊凡身上学到了许多,以至于他在照顾她的时候,也没有觉得烦躁,而是理所应当。
好在这一次的荨麻疹,熊伊凡只用了三天就好转起来。不过之后几天她还是被颜柯扣在了家里,弄得某人天天在家里举哑铃。
颜柯渐渐地开始在意起一个人来,就是熊伊凡手机里的那个轩。
他记得,这个轩在他们高三时就经常给熊伊凡邮东西。后来,他们交往后,这个人还给他们邮了情侣项链,这都应该是颜柯送的,结果,这个轩总是一次次地喧宾夺主。
不过看样子熊伊凡似乎不准备告诉他这个轩到底是谁。
他曾偷偷看过熊伊凡的手机,发现她发给轩的不少短信,一条接一条,却从未得到回复。
越来越在意她,乃至越来越在意她所有的事情。可真要去逼问,又显得不妥,于是,某人默默地纠结上了。
不过事情的转折,发生在熊伊凡去学校交论文的时候。
两人老早就约好,一起去看电影,结果她却突然爽约了,这是十分罕见的事情。本来颜柯下午没课,就在学校门口的长椅上等熊伊凡一同去看电影,顺便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正是六月,天气开始渐渐转暖,和煦的阳光带着一丝波澜不惊。偶尔有女生路过,看到颜柯都会多扫几眼,这种养眼的男生总是令人百看不厌。渐渐地,也有女生跃跃欲试,想要凑过去跟颜柯要电话,却看到他脸色一变。
不远处,熊伊凡一边打电话,一边快速地跑出了学校,颜柯赶紧站起身来,还未等他开口唤她的名字,就看到她钻进了一辆银色的跑车里。几乎没有任何逗留,这辆车直接启动,扬长而去。
颜柯错愕地目视着这一切,很快就听到自己手机的铃声响了起来,接通电话,是熊伊凡歉意的声音:“小白,今天的电影我恐怕不能去看了,我要去见一个人,很着急,所以……”
“见谁?”
“是……轩,等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见面好不好?”
“他是谁?”颜柯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足够平稳,可是发紧的喉咙之中,溢出来的全部是坏情绪。
熊伊凡沉默了好一阵,才用一种苦涩的声音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该说他是我的什么人,等我回家再与你详说,可以吗?”
颜柯有些想发火,最后还是忍了下来,挂断了电话,心中却泛起一股子酸味。
这个轩,好像比他都重要!
重新坐回长椅上,颜柯傻呆呆地望着天良久,才发觉自己忘记问熊伊凡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由得有些懊恼。再次打电话过去吧,还会显得自己不相信她,最后干脆将电话打给了丁茗。
“你能告诉我轩是谁吗?就在刚才,小熊说她要去见一个叫轩的人。”
“轩吗?如果小熊要见的人是轩,那请你不要打扰。”
“什么意思,我不要打扰我的女朋友去见其他的人?”
丁茗那一边很吵,似乎是在寝室里,她很快转移了地方,确定周围没人了才开口:“嗯,轩是小熊的哥哥,亲哥哥,现在跟小熊的母亲在一起生活,所以你不必吃醋,他们只是兄妹。”
颜柯听了之后觉得很莫名其妙,既然是兄妹,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呢?他们是情侣,为什么熊伊凡要对他有所隐瞒?
“为什么我从来没听她说过?而且他们两个怪怪的。”
“你恐怕不知道熊伊凡父母离婚的原因吧?熊叔叔一直没能干出什么事业来,家里的糕点店看着风光,实际上许多材料都很贵,熊叔叔也不愿意偷工减料坏了招牌,所以净利润并不高。小熊的妈妈有些忍受不了,便跟一个有钱的男人跑了,是直接离家出走了无音信那种,留下熊叔叔照顾他们兄妹。三年后阿姨回来了,说要离婚,熊叔叔当然会答应,但是这还没完,阿姨要带走轩,因为富商没有孩子,她要带走轩做富商的儿子,还要他改姓。”
颜柯听了之后,沉默了半晌。
当初颜柯跟熊伊凡谈恋爱的时候,父亲也曾经说起过,觉得熊伊凡家里的条件一般,还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有些不太同意。如果不是颜柯态度坚决,颜妈妈帮着劝说,颜爸爸怕是会态度强硬地拆散他们。毕竟颜妈妈在家里被欺负这件事情,他也是知道的,熊伊凡嫁过去,只会遭遇同样的处境。
现在看来,熊伊凡的妈妈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经济问题,就好像他爸爸挑剔熊伊凡的家世一样。
“然后那个轩跟阿姨走了?”
“嗯,毕竟熊叔叔养两个孩子很辛苦,而且他也不忍心看自己的母亲流泪。令人想不到的是,富商的态度居然是轩不许与熊叔叔、小熊有任何联系,不然就不认这个儿子。轩曾经想要离开的,最后还是被阿姨留下了。我跟小松曾经陪着小熊去轩所在的贵族高中找过他,当时轩看到熊伊凡大惊失色,直接赶小熊离开,模样冷漠到了极点,让小熊觉得轩可以为了钱,连亲情都不要了。结果,有一次小熊得了重感冒,烧得糊涂,熊叔叔还去外地进货了,不在本地。小熊当时只想到轩,就给轩发短信,结果轩没回。小熊本以为轩不会理她了,还哭了一场。没想到,凌晨的时候轩却赶回了家,身上穿着雨衣,气喘吁吁的,竟然是下雨天打不到车,直接跑去的。也幸好这兄妹俩体育都很好,不然一般人是坚持不了的。”
颜柯耐心地听完了,才问:“所以,他们其实是互相关心的,只是不能相认?”
“算是吧,其实没有太复杂,就是小熊每次想到轩,都会觉得很心酸。她一直很懂事,也很喜欢父亲,她是心疼自己的父亲。”
熊伊凡跟熊老爹的感情好,这是颜柯一直知道的,有时他甚至觉得两人不是父女,而是朋友。熊老爹对熊伊凡不是溺爱,也没有将熊伊凡捧在手心里那般珍重,却有着浓浓的亲情在无声地渗透。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种事情很难判定究竟是谁对谁错。不能说熊伊凡的妈妈爱慕虚荣,谁都会向往更好的生活,叫去自己一个儿子陪伴,也没有什么不妥。也不能说熊老爹没有出息,他也在努力经营自己的生活,没有能力过得更好,却不至于过得很糟。
只是苦了这两个孩子,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会伤害到父母,做出的事情处处小心,竟然是与至亲至爱的人冷漠分离。其实他们最想的,就是能够生活在一起,早上一起吃早饭,争抢洗手间,晚上坐在沙发上抢遥控器,或者是在对方失落的时候拍着对方的肩膀鼓励。
“我知道了,我会让他们在一起聚一聚的。”颜柯说着,突然想到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不会允许夜不归宿。”
丁茗听了咯咯直笑,拿着电话便开始数落颜柯:“你个妻奴。”
熊伊凡坐在车里,手中一直在摆弄手机,以此来伪装自己的不安。
车窗外的景物飞速掠过,越来越高的大厦,让人在街道抬头都无法看到太阳。楼与楼之间的空隙越来越小,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大家行色匆匆,忙忙碌碌,甚至没有人愿意停住脚步。
驾驶座上的男人一样沉默,他看着路面上的情况,只要有缝隙就会尽可能地超车,就好像有天大的急事需要赶时间,结果,他却连要去的目的地都没有,只是在城市之间绕圈子。
他跟熊伊凡有着相似的眉眼轮廓,不过仔细看,会发现他比熊伊凡白皙一些,线条清晰一些,这也使得熊伊凡作为女生不太好看的容貌,到了男生那边,还是一名俊朗的男生。
他的唇紧抿着,生怕自己说错话似的,偏偏什么话也没开口说。
良久,他才突然开口:“那个男人去世了。”
“哦……”熊伊凡应了一声,并不惊讶。那个男人比母亲大了二十岁,且有着颇为怪异的性格,不然也不会以富翁的身份,闹得众叛亲离。母亲跟他在一起,也不容易。
“你大学毕业后可以来我的公司,我给你安排一个职位,薪水再议。”轩说出来的话带着一股子公式化的冷酷无情,根本不像对自己妹妹说话的口吻,使得熊伊凡心里一阵难受。
她摇了摇头,随后笑道:“不了,如果让爸爸知道我也借助那个男人的力量的话,他会伤心的,我觉得,能看到爸爸每天过得充实快乐,比攀龙附凤来得幸福。不过,在听到你说那个男人去世了,我还是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原谅我的自私吧,我竟然在感叹,是不是以后就能叫你哥哥了……”
轩的表情当即一僵,随后掉转车头,进了一处地下停车场,跑车压过减速带发出轰隆隆的声响,随后入目的是宽阔的停车场。昏黄的灯光之下,车子在一处车位停稳,轩突兀地伏在了方向盘上,肩膀微微颤抖。
“爸……他还好吗?”就连声音也哽咽了。
“挺好的,前几天还跟我打电话嚷嚷,说我耽误他找女朋友了呢!”
“可以叫我哥了,可以了……可是我不知道我还配不配当你的哥哥。居然为了等这个男人的财产,跟你们冷漠相对了这么多年,我真的是……没脸见你们。”
熊伊凡身体无力地靠着车窗,没一会儿也跟着哽咽起来,抬起手来擦了擦眼泪,看着车窗上映出来的自己,那女孩的脸上似乎是只挂着车窗上的露珠而已,因为那一张在笑的脸,不该流泪。
两人没有热络地聊天,反而有着不熟悉的拘谨,他们明明是兄妹,却没有任何亲昵的模样。
这样的情景,让人瞧了心疼。
如果轩不在意她,也不会总在打听她的消息,然后尽可能地帮她。也不会邮给熊伊凡那些东西,让她不至于在大学用着旧手机被人嘲笑。而熊伊凡,如果不在意轩,也不会动不动就发短信给他,想要唤回一点儿熟悉感,或者是在哥哥那边有些许存在感。
她根本不需要那些奢华的物质,看起来就好似活生生的讽刺,她只想要亲人之间的关怀。
“哥,我交了男朋友,他对我挺好的,虽然性格别别扭扭的,但是他在努力学习着如何才能以最好的姿态珍惜我。我在他心里有很重要的位置,我也很爱他,如果有机会,你们见一面吧,毕竟都是我最亲近的人。”
“嗯,好。”
“可我对哥哥的情况一无所知,你说这是不是很不公平?”
轩这才笑了起来,擦了擦眼泪,轻咳了一声,开始讲述关于自己的事情。
他还是单身,或许是因为家里的压迫,或许是他心情一直不是很好,以至于一直没有交女朋友,因为他的继父就连他的择偶权都想控制。轩不想被继父安排女朋友,这样他一定会更加难受。他目前接手了继父的公司,旗下产业做得很大,算得上是一笔极为可观的遗产。
至于轩本人,他现在正在读研,同时开始慢慢地接手整个公司,每天都很忙碌,今天也是抽空过来见熊伊凡的。
之后两人去了一家餐厅,面对面坐在一起吃饭,熊伊凡用不惯刀叉,轩便耐心地教她,同时在问:“你男朋友都不带你吃西餐的吗?”
“自从上一次我们去吃牛排,我用刀把盘子都切碎了后,他就再也不带我来西餐厅了,每次都只带我去快餐店,可过分了。”
轩愣了一下,随后爆笑,见引来了周围的奇异目光,这才收敛了笑容,摆了摆手:“我理解他。”
“哥,你不能没跟他见面,就跟他站在同一阵营了啊!”
“他是学什么专业的啊?”
“经济学。”
“家里条件怎么样?”
“他妈妈自己开了一家美容院,属于连锁的那种店铺,也会做整容手术。他爸爸是一家贸易公司的主管,听说生意不错,经常不回家。”
轩点了点头,似乎对颜柯家里的条件还挺满意的。其实他见过颜柯几次,只是都没有露面而已,当时他还挺感叹的,自己的妹妹好能耐,能交到这么帅的男朋友,还能将男朋友看得牢牢的,就算是被女生搭讪,也回绝得不留任何情面。
他哪里知道,自己妹妹最初与颜柯搭话的时候,也被回绝得不留任何情面。
熊伊凡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进门就看到颜柯正坐在沙发上打盹,手里还抓着手机,似乎是在等谁的电话。他面前放着笔记本电脑,此时已经黑屏了,也不知多久没有去碰了。
熊伊凡整理了一下东西,便走过去准备叫醒他,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选择不打扰颜柯睡觉,伸出手一个公主抱将人抱了起来,准备将他送到卧室去。一向浅眠的颜柯当即被吓醒了,睁开眼睛看到两人的状态,当即大喝了一声:“熊伊凡!你把我放下来!”
一听颜柯叫她的全名,她就心虚,当即将颜柯重新放回到沙发上。
颜柯调整了一番姿势,才去看时间,随后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坐下。”
熊伊凡规规矩矩地坐下。
颜柯打了一个哈欠,又揉了揉眼睛,突然跷起二郎腿,一副大爷的模样问道:“说说是怎么一回事吧。”
每每颜柯露出这样的姿态,就证明某人如果不给出一个良好的解释,这事就不容易过关。至于颜柯惩治她的方法,并不需要跪搓衣板什么的,只需要不理她、冷战,她就会乖乖投降了。
熊伊凡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确定自己足够沉稳,且没有什么猥琐的神情后,才开始述说今天的事情。跟丁茗说的差不多,只是多了些许后续内容而已,让一部亲情狗血剧有了像模像样的结局。
颜柯听了,点了点头,随后伸手将熊伊凡抱在了怀里,用手一下一下地摸着她的后背,似乎是在无声地安抚她的情绪。他的怀里很暖,他的身体并非健壮的,却能够保证拥抱她时,让她有充分的安全感。
“以后无论是什么样的事情,都要跟我说好吗?我给你一辈子的时间,愿意当你的听众,听你所有的烦恼与忧愁,只要你愿意,我就会坐下来听你说,为你参谋。或许你觉得这种事情是家里丢人的事情,不想说出来被人取笑,可是你忘记了,我是你的男人,要陪你一辈子的人,如果我连安慰你这样的小事都做不了,我还有什么资格站在你身边,做你的另外一半?”
颜柯说得温情,声音很低很柔,配合着他带有磁性的声线,在熊伊凡耳边回绕的时候,就好似舒缓的琴曲,让她自然而然地安静了下来。
她在颜柯怀里点了点头,同样抱紧了他:“是我不好。”
“这世间形形色色的人太多了,有时候觉得,自己的认知简直太局限了,偶尔看到网上许多消息,都会觉得大跌眼镜。我们身边充斥着这样的人,我们管不了他们,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努力地做好自己,才是最根本的。”
颜柯生活在互相攀比的环境之中,亲属们势利,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他们喜欢嘲讽其他人来抬高自己。颜柯就曾经太在意这些人,将自己逼入了一个死胡同,只能压迫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最后造成了这种不善交际的性格。
熊伊凡跟他生活在不同的境地,她身边一派和谐,所以造成了这样喜欢照顾人和大大咧咧的个性。可是她的家人向往更好的生活,自身努力不上去,便借助别人的力量。都是通往成功的道路,只是途径不同而已。有些被人敬佩,有些让人不齿,可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走捷径的人显然更省力一些,只要不在意周遭的眼光,他们一样是成功的人。
而他们两个,只能尽可能地做好自己,这样才能够不放弃尊严,坦荡地继续享受属于他们的小幸福。
关于日后的抉择,两人都十分分明。
熊伊凡早早就奋斗在了招聘会的现场,将颜柯帮她整理好的档案以发传单的方式送了出去,只等着有公司联系她上班。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找到了一家不错的私企,做了HR,主要负责项目招聘新员工,以及一些琐碎的工作。大到去寻找合适的新写字间更换工作场所,小到每天去厕所更换手纸。她一向有着很好的亲和力,又能吃苦,以至于做得风生水起,公司破例让她一个月就转正了,每个月有三千多元的工资,熊伊凡还挺满足的。
颜柯则是考研,整日在家里奋斗着,结果又一次混到了保送硕博连读的名额,让熊伊凡大跌眼镜,心说长相好,脑袋聪明,就算说话不招人听,也是很招老师喜欢的啊。
之后的日子,颜柯渐渐不再向家里要钱,开始四处帮人修改毕业论文,每个月的收入要比熊伊凡的高出几倍来,最可恨的是,颜柯还总是大言不惭:“我写这么多份论文大纲,从来就没有重样的。”
“我每天都会从不同的角度鄙视你,也从来没重样过。”熊伊凡表示不服,她每天忙前忙后,累得脚打后脑勺,结果颜柯敲敲键盘,轻轻松松就能够超过她,她当然不高兴!
结果,熊伊凡的一句话,引得颜柯对她进行了一晚上的思想教育。告诉她什么叫共产主义,什么叫有福同享,什么叫夫妻同心,还逼着她说出她每天是以什么角度来鄙视自己的,少于三十条,晚上就不许睡觉。可怜的熊伊凡只能冥思苦想了一晚上,重复了三次“不洗袜子”这一条,才算勉强过关。
不过,颜柯还是好几天不理她,毕竟被一下子说了二十多条缺点,颜柯还是有些不开心的。
熊伊凡这才意识到,颜柯还真是小心眼,结果颜柯还理直气壮:“让你说你就说啊,你傻啊!”
熊伊凡彻底无奈了,只觉得这位少爷越来越不好伺候了。
诸如此类的小磕绊还有很多,有时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小吵怡情,就好像平静的海面是无法航行的一般。
熊伊凡二十三岁生日那天,颜柯再一次邀请她去了西餐厅。
熊伊凡看到餐厅的宣传单就胆怯了,在这里吃一顿饭的饭钱堪比她一个月的工资,当即将颜柯强拉硬拽着去了小吃一条街,在路边摊买臭豆腐吃。
颜柯很无奈,一再强调:“我已经订了位置,不去就可惜了。”
“不去不去,太贵了。我说我的大少爷,你怎么到现在还这么乱花钱啊?咱俩是要在一起过日子的,而不是凑到一块儿炫富的好吗?”说着,还跟颜柯递了个眼神,一副“我帮你省钱,够意思吧”的表情。
颜柯气鼓鼓地跟着熊伊凡在小吃一条街逛游,看着熊伊凡胃口不错地吃了一个卷饼,又买了份炒冷面,最后还去了烤鱿鱼的摊子,一口气要了十个鱿鱼串。
“你要不要吃点别的,比如冰激凌什么的?”颜柯提议。
“你疯了啊!这么冷的天,吃那玩意儿?”
颜柯沉默了好一会儿,都快被熊伊凡气得翻白眼了,最后干脆问烤鱿鱼的师傅:“师傅,能帮我把这个钻戒串在串上吗?”
师傅一看就乐了,连连摆手:“不成啊,你那钻石一碰我这铁板就融化了,不成。”
熊伊凡直勾勾地盯着颜柯从口袋里取出的戒指盒,重重地吞了一口唾沫,看着自己手里的臭豆腐盒子,当即颤颤巍巍地开口:“我这里还有个臭豆腐碗,要不你放这里?早知道我就少要点儿臭酱了!”
颜柯嫌弃地看着熊伊凡手里的臭豆腐碗,又将戒指踹在了口袋里面,生着闷气地开口:“我写了几十份论文才买下来的,谁要放在那里面?”
豪放如熊伊凡,当即将自己手上的手套拽了下来,把手伸过去,戳了戳颜柯的身体,示意着让他帮自己戴在手上。颜柯撇了撇嘴,还是有点儿不乐意,谁知,小吃街上居然响起了一阵掌声,还有喜欢凑热闹的男生开始吹口哨,弄得颜柯身体越来越僵。
熊伊凡再次凑到了颜柯身边,用一种鼓励的眼神看着颜柯,气得颜柯直骂:“把你那种恶心的眼神给我收回去!”
不过,他还是将戒指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戴在了熊伊凡的手指上。看着正合适的大小,释然地一笑,却被熊伊凡粗鲁地捧住了脑袋,在他嘴上“啾”地就是一口,还带着一股子臭豆腐味。待他回神,就看到某人站在他面前叉着腰仰天长啸:“老娘总算把你拿下了,哈哈哈哈!”
震耳欲聋的豪放笑声让颜柯哭笑不得,觉得有些丢人,干脆单手掩面,仔细看会发现,他嘴角绽放的弧度,却是最为幸福的微笑。
天空又下起了雪,就好像从天际悬挂下来的珠帘,软绵绵的雪洋洋洒洒,飘散在世界每一个角落。
踏着松软的积雪,在上面留下两排脚印,一个脚大一些,一个脚小一些,两排脚印紧挨着,证明他们是牵着手走过的。
仅仅如此,就能瞧出两人是深爱着、深爱着对方的。
那样爱着。
番外一或许,相遇就是一场上天注定的浩劫。
明西玥对着镜子,整理了一番领口的蝴蝶结,确定形象还可以,才走出更衣室。这是她在餐厅打工时要穿的工作服,还是男款的衣服。
这里是一家国际知名的饭店,装修豪华,有著名的钢琴师、小提琴大师、歌唱家在这里助兴表演,里面的东西更是贵得要命。明西玥应聘到这里颇为周折,还是靠朋友推荐才进来的,因为这里需要大学文凭与英语四级水平,她大学尚未毕业,险些被拒之门外。
在这里打工并不累,因为来的人不多,而且来人大多高雅,并没有多少难缠的顾客。而且,这里允许服务员收取小费,往往一笔小费要比一个月的工资还多,这才让这里的工作岗位十分难得。
明西玥一般是穿男服务员的衣服,因为女服务员的统一形象需要盘头,她一头短发很是碍眼。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在这家西餐厅的地位,因为她这样的外形十分受欢迎,喜欢与她亲近的女生很多,且大多是一些富家小姐,还叫来不少女伴围观她。明西玥还被评为史上最帅女服务员,很快成了这里的一棵摇钱树。
奶奶说她是女生男相,一个女孩子,身高长到177cm也就罢了,偏生得比男生都帅,她索性就大大咧咧做了假小子。到了大学三年级依旧没谈过恋爱,哥们儿却是一堆一堆的。身边资源很多,可惜都对她不来电,她也不在意,这事也就一直拖了下去。
她之所以来这里打工,是因为一个人,一个她喜欢的人薛阳。
她喜欢薛阳,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喜欢。
薛阳喜欢杜梦瑶,喜欢得比明西玥还早,这让她痛恨自己为何不能早些认识薛阳。
记忆里,他们的初遇是在七八岁的年纪。
那一年,她父母以外地人的身份,在A市寸土寸金的地段买了一栋二手的别墅,一家人搬进去,却总有一个男孩子到她家里来闹,说他们占了他朋友的房子。明西玥与他年龄相仿,跑去告诉他,这栋房子是他们买的,之前的那家人已经搬走了。
小男孩气鼓鼓地瞪了明西玥一眼,扭头跑了,进了隔壁别墅的院子。
后来,她知道小男孩叫薛阳,住在隔壁,与她同岁。她转学到了他所在的学校,他在隔壁班。两人上学时总会碰到,久而久之,没有了之前的误会,成了朋友。
薛阳告诉她,那栋房子曾经住着的一家人中,有他喜欢的女孩子,而那个女孩子就是杜梦瑶,两人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关系十分要好。
后来明西玥从父母口中得知,杜梦瑶家里破产了,欠了很多债务,没办法才卖掉了房子,他们能够低价买来这栋房子,其实也是占了便宜的。
不过薛阳与杜梦瑶没有断了联系,杜梦瑶时不时还会来找薛阳玩。明西玥曾经远远地看过那个女孩子,长长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穿着公主裙,就好似一个精致的洋娃娃,十分可爱。
不像她是个假小子。
薛阳曾经试图叫明西玥与杜梦瑶一同玩耍,可惜杜梦瑶并不喜欢明西玥,明确地表示不想跟她一起玩。薛阳劝了几句,随后表示:“暖暖,要不你先回家去吧,等瑶瑶走了,我去找你玩。”
暖暖是她的闺名,只有亲近的人才如此叫她。
这是薛阳的决定,后来成了规定,只要杜梦瑶出现,明西玥都得回避,必须将薛阳让给杜梦瑶,无论她与薛阳之间到底有没有重要的事情,都是如此。
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
进入大学之后,薛阳与杜梦瑶成了男女朋友的关系,杜梦瑶家中情况仍未好转,一家人都是大富大贵过来的,突兀地成了穷人,一时间还不能很好地接受。那种花销无度的习惯未改,一心以为能够咸鱼翻身,却只是一次次摔得越来越惨。
杜梦瑶需要钱,就会向薛阳索要。薛阳真心爱她,所以会尽可能地帮助她。可惜,薛阳家里并不喜欢杜梦瑶,甚至讨厌杜家一家人,觉得这一家人就好似扶不起的烂泥,而杜梦瑶更像是薛阳身上的寄生虫,令人作呕。所以他们封锁了薛阳的经济来源,薛阳没办法,只好来求明西玥。
明西玥先给了薛阳自己所有的存款,后来还卖了自己的车,可是杜家人的胃口就像无底洞,永无填满之日。明西玥见不得薛阳忧愁,放弃了大小姐的架子,不要面子地找关系,找到了这份西餐厅的工作,然后,将自己的全部工资交给薛阳。
熊伊凡知晓之后骂明西玥榆木脑袋,有脑子就该劝薛阳放弃杜梦瑶,就算明西玥不能得到薛阳,也不能让薛阳再与杜梦瑶继续耗下去,耽误了一个大好男人。薛阳那么帅,想找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何必与杜梦瑶那个贪得无厌的女人在一起?明西玥再怎么说也是一名千金大小姐,竟然为了养活别人的女朋友去打工,而那个真正的落魄户的女儿,却理所应当地用着别人的血汗钱,被捧着宠着做公主,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明西玥不是不清楚,只是她狠不下心来。她至今还记得,大二那一年的春节,薛阳喝醉了酒,蹲在雪地之中哭得惨绝人寰,他说:“我知道瑶瑶应该改掉娇生惯养的毛病,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可是我就是看不得她吃苦,我真的爱她,我能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爱她,这么多年了……都只爱她!”
明西玥陪着他哭,觉得自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比薛阳都悲伤。她又何尝不是呢,她知晓薛阳这么做不对,却看不得他难过,她就是爱他,爱了这么多年,她能怎办么呢?
她在薛阳心中有一席之地,可惜定位只是朋友。年华匆匆地过去,他们都失去了一颗真心,给了不该给的人,覆水难收。
她追赶了他许多年,难以进入他的眼眸深处,最后只能拥抱他相片之中的身影。她不知道要为自己这一份暗恋,再荒废几多青春。
以朋友之名,永无分手之日。
今天的明西玥因为得了感冒,所以大堂经理安排她去后勤工作,以免将病传染给客人,或者是耽误了工作。这也算是特别照顾了,毕竟这种高档的餐厅,不允许出现任何闪失,随便招惹一位客人,恐怕都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她拖着黑色的垃圾袋,将垃圾丢进室外的垃圾桶里面,又打扫了一下垃圾桶边的卫生。
很快,她就注意到不远处有一辆轿车停下,熄了火。那个地点是不允许停车的,因为停在那里,会影响地下停车场出来的车辆通行。
她快速走过去,想让车主将车移动一下位置。在她伸出手,想要敲车窗的时候,从未关严的车窗缝隙之中,看到了春光旖旎的景象,身体当即一僵,迟疑了一番,还是退开,快速地进入西餐厅的后门,躲得极为利索。
这种不雅的事情,难道不知道找个低调点儿的地方吗?
她送第二趟垃圾出来的时候,那辆高档轿车之中走出来一个人,他发丝略显散乱,下巴有些许胡楂,却让这个男人更为狂野、有型。他身上的衬衫只系了一颗纽扣,裤子却穿得整整齐齐。看到明西玥,他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凭借昏暗的灯光,明西玥可以清楚地看到男人胸口结实的肌肉,与衬衫难以遮挡的腹肌。
他走到明西玥面前站定,手中拎着一个小的塑料袋,开口问她:“用过的套套扔哪里?”
明西玥嘴角一抽,有点儿不想理他。
不过,出于服务员的素质,她还是开口:“扔到不可回收的桶里就可以了。”
听到她的声音,男人一怔,随后多打量了她两眼。
她并不理他,继续搬运垃圾,将黑色的垃圾袋扔进桶里面。行动间,露出了她手腕上的手表,引得男人轻声“咦”了一声。
“您还有什么问题吗?”她问。
男人摸着自己的下巴,很有内涵地笑了起来,扭头看了一眼这间西餐厅,问道:“你在这里打工?”
“如你所见。”
“一直都是晚班吗?”
“……”明西玥没再回答,对男人点了点头,便转身进了后门。
谁知,她却被男人叫住:“你等一下,我有些口渴,帮我来瓶红酒吧。”他说着,取出一张卡,递给了明西玥,“我告诉你密码。”
在她回身的时候,他的眼睛直直盯向她胸前的名字牌,看清上面的名字,脸上闪过一丝阴冷的笑,却因为他站在阴面,明西玥的双眸未能捕捉到。
“对不起,我们这里有规定,不能接手这个,如若您有需要,可以进去点餐,或者是打电话叫外卖。”
男人露出了遗憾的表情,点了点头,便迈着懒散的步伐回到了车上,谁知,明西玥竟然追了过来。
“先生,请您将车挪一挪,这里禁止停车,谢谢配合。”她说完,快速离开,根本就不准备监督男人有没有将车开走,避他如蛇蝎。
男人一直瞧了她许久,才笑眯眯地听从了她说的话。
明西玥并不知晓,自己会因此被这个男人缠上,而且,正是这个男人,让她忘却了薛阳。
她曾觉得,深爱一个人,就是一场万劫不复。
这个名叫翁璟城的男人,带她走出了一场万劫不复,却用温柔的姿态,邀请她进入了属于他的万劫不复之中,难以脱身。
或许,相遇就是一场上天注定的浩劫。
番外二后来,我爱上的女孩都像你。
熊伊凡,你知道吗,后来我爱上的女孩都像你。
每天每天,我都在暗骂自己:齐小松,你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第一次注意到你的时候,是在高一军训时。你站在班级末尾,明明是个女孩子,却挺立得跟标枪一样直。在长距离越野的时候,女生们因为身体状况跟不上队伍,教官说了她们几句娇气,你居然被气得哆嗦,与教官顶嘴,然后代替那些女生将剩下的距离全跑了。
炎热的中午,太阳前像放了一个放大镜,让太阳冒出火来。其他班的学生都去吃饭了,只有我们班的学生站在烈日下,看着你一圈一圈地跑下来。你全程噘着嘴,脸孔阴沉,双眸之中还噙着眼泪。
那时我就在想,天哪,这女生简直就是个爱管闲事的疯子。如今的时代,活雷锋不值钱了。
可惜,我错了,从那以后,全班的女生都喜欢围着你转悠,你有了极好的人缘,就算是班级里有一个长得跟朵花似的唐糖,都没有你受欢迎。
开学之后,我们两个都成了体委,你是因为人缘好,还是体校毕业的,我则是因为身高。
在筹办运动会的时候,我们俩留在了学校,走得很晚。那时学校只有体育场,没有坐席,需要学生搬着椅子去体育场,你一个人在操场上将班里所有人的椅子摆整齐。这时下了雨,你跑到学校外面,不知道从哪里借来了大大的塑料棚子,将班级所有的椅子盖上,让我们的班成了全校唯一一个幸免于难的班级。
那天我没有带伞,离开的时候你跟我搭乘同一辆公交车,撑着伞,将我送到了家,我才知道你家住在城市的另外一边。然后你在漆黑的夜里离开了,走得毅然决然,没有任何害怕。那时我还在想,这女生喜欢我吧,不然怎么会特意送我回来。
后来我知道我又错了,你不喜欢我,从来没喜欢过我。
我呢,却这样喜欢上你了,完全控制不住。
你那么爱笑,一笑就停不下来,笑声很有穿透力,一听就知道是你。
你总是愿意帮助人,完全不在意辛苦不辛苦,你就像女生们的卫士一样,她们受欺负了,你比谁都生气。
你每天都那么有精神,好似有着用不完的力气,大扫除的时候你总是一个人承担所有的重活儿,帮所有的女生换水。女生们不爱用手去拧的拖布,你挽起袖子,蹲在桶边便徒手去弄,脸上依旧能够灿烂地微笑。那时我总会很生气,开始充当黑脸,在一侧叉着腰嚷嚷:“这些破活儿你们自己弄去,别把我家小熊累坏了。”
同学们开始起哄,你也没有在意,只是笑得像个太阳。
后来,你热衷于帮助一个人,在男生的分担区帮助颜柯扫除,他总是双手环胸地站在一侧看着你干得一头大汗,有一搭没一搭地与你说话,你呢,没出息得好似能与他说一会儿话,再累也无所谓。
那个时候我就开始觉得你傻透了!
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心里是那样的嫉妒。
你终于亲口说了你喜欢颜柯,然后接了他的电话决然离去,我觉得我受了伤,转手却伤害了喜欢我的女生。我们都是那么无情,我们心里只有自己爱着的那个人,自私得可以。然后我开始理解你,因为我们都是一个德行。
颜柯突然来了我们班,我是那样地容不下他。可他并不是个坏人,只是得到了你的喜欢,又得了我妹妹的喜欢,他本身没有做错什么。
在跟他同一个寝室的时候,越是与他相处久了,越是讨厌不起来他,因为熟悉起来之后,他这个人并不讨厌,反而有点儿招人喜欢。他曾经盘着腿给全体男生开会,给他们做考前辅导,将他们喜欢的女生数落得一文不值,并且告诉他们高考成功之后,到了大学才能找到高水准的女朋友,还能光明正大地开房,理所当然地牵手。
高考前几天,有人在寝室里面问颜柯:“那么多女生追你,你如果真的答应其中一个,你会选谁?”
颜柯拄着下巴继续看书,嘴巴里面蹦豆子一样回答:“熊伊凡。”
几乎是一瞬间,全部男生都看向我,我却只能当成是没听见,继续躺在床上听复读机。我有些弄不清,高考失利,是不是因为他当时那一句话。
我一直觉得,以我的条件足以配上你,却发现,你爱上了更优秀的颜柯。我固执地认为,你一定会被颜柯拒绝得毫无余地,大学会让颜柯花了眼睛,平凡的你难以入他的双眼。
可是,我还是看到了你们甜蜜的样子。
元旦的聚会,我想去你家里接你,顺便再次跟你表白我的心意,却在车站看到了相拥的你们。你将头埋在颜柯怀里,颜柯眯缝着眼睛笑得那么甜蜜。为你挡风的样子,竟然比你当年照顾他时更为小心翼翼。他把你抱在怀里,恨不得让别人都看不到你,那样你就是他一个人的宝贝,他能一个人独自占有。
那个时候我突然醒悟,你那么好,颜柯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你?
我那么爱你,别人也有可能一样爱你。你不是我的专利,爱你也不是我一个人可以做的事情。
颜柯占有欲那么强,或许当年高考之前的回答,就是一句示威,只是我一直没有自信应战罢了。
我落荒而逃,决定徒步走回家去,跨越了大半座城市,寒冷的风足以让我的脑袋清醒。那天晚上,你曾打电话给我,我却发现,此时最不想接到的就是你的电话,我只能说我不想去,心中却说我不想看到你们。
是的,不想看到你们。
我爱你,爱到不想从你口中听到他的名字,爱到不想看到你的眼神在他身上游走,爱到无法容忍你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爱到心如刀割,梦也会痛。
后来我喜欢坚强的女孩子,寂寞的时候也不会用眼泪来讨要拥抱。她们不会想要占小便宜,不会无理取闹,甚至不会撒娇。委屈了只会表情僵硬片刻,然后再次扬起微笑。快乐了,就咧开嘴放肆地微笑。
后来我喜欢留短发的女孩子,干净利落,跑步的时候风会扬起她的头发,看起来就好似软绵绵的轻纱。有时头帘盖住眼睛,还会流露出不经意的帅气。想闹的时候尽可能地疯,想发怒的时候抓乱自己的头发,不在意自己会不会像一个疯子。
后来我喜欢脾气很好的女孩子,生气的时候不会大吵大闹,反而有些沉默。她很理智,也不会轻易认错,有时还会倔强地仰起头,强忍泪水。
后来我发现,原来我最喜欢的还是你,你就是我寻找女友的标准,越像你的女孩子,我越喜欢。我知道这对后来的女朋友很不公平,可是我控制不住,谁让我先爱上了你?
突然开始受欢迎,是因为网上流行最萌身高差,以至于不少女生愿意追在我屁股后跑。这使得我总想起你曾经的抱怨,说跟我在一起,会严重影响你的颈椎。颜柯比我矮半头多,那才是你喜欢的身高,不是吗?
我试着找了女朋友,可惜,她们都不是你,我也没有那么多的容忍与爱,分手就是必然发生的事情。
我多想世间还有另外一个你,而那个你,好巧也会喜欢上我。
明天你就要嫁给颜柯了。
明天,我会做他的伴郎,穿着西装,跟你站在同一片红地毯上。就连最后的合影,你都会穿着婚纱,我也穿着礼服,看起来,就好像一同结婚一样。
爱了你八年,好似一转眼间的事情。
我会一直爱,即使寂寞铺成海。
明天你就要成为颜柯的妻子了。
就让我在这一天,放弃男人该有的尊严,卸下肩膀上的负担,放肆地,哭个痛快……
番外三真正的闺密,不会睡好友的男人,甚至不会与喜欢好友的人在一起。
大学毕业之后,丁茗开始被家里安排着去相亲,生怕她成了剩女。丁茗觉得不胜其扰,毕竟工作还没稳定下来呢,着急找什么男朋友啊?
渐渐地,她才发现,原来,工作稳定下来了,反而不容易找男朋友了。
工作环境中的男人大多太老,或者已婚,难得同龄的,还笨手笨脚。每天生活在一个固定的范围,放眼望去,觉得身边的男人都是好人,却并不是适合自己的人。
生活在这样五光十色的城市之中,谁敢保证自己沾不上一点儿缤纷,只是心空了,麻木了,反而觉得恋爱是一种累赘了。
节日里形单影只的时候,丁茗也会觉得难过,却依旧享受自己的生活,继续喜欢着那个从来不曾喜欢自己的人,感谢他,一直在她心里,陪伴她度过整个青春。
等到熊伊凡都开始张罗结婚了,她还是独身一人,老树未曾开花,初恋都还没谈过。
丁茗是熊伊凡结婚时的伴娘之一,不过熊伊凡不太乐意,尤其是伴娘之中还有唐糖、齐子涵等美女。可惜,熊伊凡在她所有的朋友之中寻找了个遍,最后还是妥协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她的朋友都长得比她好看一些,与其找配合度不高的,还不如找关系比较好的。
明西玥跟熊伊凡关系好,却当了伴郎。
任由颜柯脸黑不止,伴郎还有齐小松、白语泽,这两个男人还真是与熊伊凡一块儿走上红毯了,只是新郎不是他们。
丁茗原本以为,齐小松不会答应,结果他真的来了,全程嘻嘻哈哈的,好似任何问题都没有,中途还跟丁茗聊天。
“我三个月前跟女朋友分手了,正伤心着呢!”齐小松说着还活动了一下脖子,骨骼发出噼啪的声音,和高中的时候一样,总是老实不下来。
只不过,她看得出来,齐小松沉稳了许多。依旧是一头短发,没有了之前的长头帘,干净利落,身上的衣服也是浅灰色的T恤,得体的牛仔裤。他气质内敛了许多,透着一股成熟,脸上的痘痘没有了,帅气了些,到底还是长大了。
这些年,又有谁是在静止不前呢?
“听说你在大学里面很受欢迎,恭喜咯。”
“嗯,女生们都喜欢个子高的男生,说什么最萌身高差。身高一米五的女生总缠着我,我却总怕绊了脚。”
丁茗听了咯咯笑,就看到齐小松凑了过来,眼巴巴地看着她:“你怎么这么多年都没找男朋友,不会一直在等我吧?要不然咱俩凑合一下?”
“不要。”丁茗拒绝得很痛快,没有任何犹豫。
齐小松扬眉,也不觉得尴尬,点了点头才道:“看来是我一厢情愿了。”
“你不是一厢情愿,我的确单恋了你八年。”丁茗说着,就好似说起一件小事情而已,根本不在意那“八年”的震撼力。
齐小松的身体一僵,半晌没有开口。他完全没想到丁茗会这么坦然地承认,还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
“可是我不会跟你在一起,凑合也不行。我不想做能够让你继续出现在小熊身边的借口,也不想嫉妒小熊一辈子,我宁愿保持现状,这样我心里还舒服点儿。”
齐小松愣愣地看着她,随后扯着嘴角苦笑。他单手捂着脸,没一会儿就笑不出来了,他觉得自己卑鄙透了。
“瞒不过你啊……”齐小松叹了一句,让丁茗久久无语。
其实,有些人,不爱就是不爱,凑合不来,如何努力争取也是徒劳,受了伤也是自己活该。
丁茗一直是一个理智的女生,不属于她的,她从不勉强。勉强得来了,也不快乐。
或许,爱一个人是一种习惯。
还有一种习惯,是习惯了生活之中没有你。
熊伊凡跟颜柯的婚礼在很多人的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他们没想到两人会维持这么久,还直接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结婚之前,两人曾经在新房装修好后,请大家到新家里面吃饭。他们没想到再次见面的时候,颜柯跟熊伊凡相处得那么融洽。他宠她宠得厉害,恨不得将眼珠子盯在她身上,她去哪里,他就看向哪里。而她看向他的时候,他却别扭地收回目光,看向别处。
颜柯对熊伊凡的喜欢小心翼翼的,生怕被人瞧见了似的。可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欢,是遮掩不住的。
在厨房忙碌期间,颜柯跟着帮忙,却被熊伊凡严厉地制止了:“你出去,碍事。”
“我如果想要学习做菜的话,会学得很快的。”颜柯对自己的智商很有信心,所以觉得自己只是不会做菜而已,如果学了,就会是做菜的好手。
“今天没空教你,出去招待大家。”熊伊凡说着,用大拇指向外指,让他出去。
颜柯气鼓鼓地走了出去,原本傲娇的少年竟然被熊伊凡驯服了。
丁茗打从心眼里替熊伊凡觉得高兴,心中一阵羡慕,她一直向往着那份勇敢与执着,幻想着自己如果努力了,能不能也像她这样幸福。可是后来她释然了,因为她爱着的,是痴情的齐小松。
酒足饭饱,熊伊凡开始起哄让丁茗做她的嫂子,且一来了想法就止不住了。丁茗被吵得心烦,当即反驳:“你哥哥又不是找不到女朋友,你用得着当媒婆吗?”
颜柯表示赞同:“我也不希望丁茗突然成了我的长辈。”
熊伊凡先是不服气地嘟嘴,随后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提起:“小松不是也单身呢嘛,你们两个在一起呗,挺好的,互相都了解。”
丁茗突然僵了身子,良久才突然起身,走出了房间:“我去趟厕所。”
熊伊凡见她离开还有些失落,凑过去问颜柯:“丁茗和小松不是挺合适吗?”
“你别瞎起哄。”颜柯严厉地拒绝了,然后从桌面上拿起纸抽,送到了洗手间里面。
丁茗靠着墙壁偷偷地流眼泪,看到颜柯过来为她送纸,不由得感谢地一笑。
“真弄不懂你……”颜柯嘟囔了一句。
“谢谢。”丁茗不接他的话。
“自己的老婆傻,我不能跟着傻吧,她很幸运,能够认识你这样的闺密。”
“能认识她也是我的幸运,她照顾我的时候,比我妈妈还周到。”
“既然不准备跟小松在一起,就试着放下吧,你会有更好的未来。”颜柯说完,便走了出去。
说得容易……
时光如同流窜的逃犯,人们抓不住它,愤恨得咬牙。
时光匆匆,青春已逝,她一直学不会,该如何停止爱齐小松。
婚礼当天,齐小松跟丁茗都是尽职尽责的伴郎伴娘,帮着忙碌了一整天。到了拍照的时间,熊伊凡跟齐小松有机会单独照相。
两人都有些不自然,气氛也很尴尬。齐小松发现了这一点,伸手拍了拍熊伊凡的肩膀,随后张开手臂,摆了一个夸张的姿势:“大鹏展翅。”
熊伊凡看到之后当即忍不住笑了起来,不顾及自己穿的是婚纱,掀起衣摆,便摆了一个姿势:“黑虎掏心。”
周围的老同学想起当年的情景笑成一片,只有丁茗忍不住偷偷流泪。齐小松一直是这样,什么事情都替熊伊凡着想,知道自己表白之后熊伊凡会尴尬,便尽可能地找借口避开她,或者是找一些其他的事情化解尴尬。
他爱她那么那么深,她作为一名旁观者,看了那么那么多年,感动了那么那么多年,可这份喜欢,永远不属于自己。
或许,多年之后,丁茗也会和一个男人走上红毯。
这个男人各方面都不优秀,个子不高,也不够痴情;他或许会很温柔,是一个做菜的高手;他工资不高,工作却很稳当;他貌不惊人,说话也不讨人喜欢,声音却柔和动听。
他或许不是最出色的男人,丁茗却愿意嫁给他。
因为丁茗选男人的标准只有一条最为明确:那个男人要很爱她,很爱很爱她。
就好像她深爱着齐小松一样。
番外四初恋了那么、那么多年……
春节假期,熊伊凡突然回了娘家,三天没回来,打电话给她,她仍旧会接听,态度良好,却不肯说回娘家的原因。
颜柯读的是硕博连读,至今仍旧是个学生,只能跟着导师做项目赚钱。他偶尔会去做兼职,到酒店里弹钢琴,每天只需要工作三个小时,收入就十分可观。外加他外形优秀,很得大家的喜欢。他到了那里,还可以当成是在练琴,只不过是换了个环境,穿得正式了些而已。
春节是高峰期,他回家有些晚了,回来就没见到熊伊凡,也扑了个空。这让颜柯觉得难以接受,便去追查自己神秘兮兮的母亲。
颜柯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脑袋都单纯得要命,想跟她们周旋,根本不是什么费脑子的事情。不过等再见到熊伊凡之后,颜柯还是震惊了!
熊伊凡的脸上缠着绷带,就好像出了什么重大的意外,吓得颜柯心里咯噔一下。仔细一问才知道,是自己的母亲硬拉着她进了家里美容院的手术室,给熊伊凡割了双眼皮,还开了眼角!
熊伊凡扑到颜柯怀里欲哭无泪,难受极了:“小白,妈她是不是嫌我丑啊?她老劝我整容!我……我……呜呜呜……”
“你少让她折腾你!”颜柯气得牙打战,自己的妈对自己的媳妇动了刀子,还是直接往脸上割,他不气就奇怪了!
当年是颜妈妈开导之下,颜柯才弄明白什么是喜欢,渐渐地接纳了熊伊凡。
那个时候,颜妈妈是这样安慰颜柯的:“我觉得小熊不错,虽然长得一般了点儿,但是做我们家的媳妇不怕,妈可以帮她整容。”
颜柯当时当颜妈妈是在开玩笑,当即问:“那我嫌她个子矮呢?”
“个子就不好办了,这手术现在没几个人敢做了。”
颜柯听完直翻白眼。
见熊伊凡的脸被包成了粽子,颜柯第一次跟颜妈妈发了一场火,与之前的小打小闹不同,这次他们吵得颇为厉害,尤其是听说颜妈妈已经为熊伊凡准备好了隆鼻手术,更是气得砸了一套瓷器。
经过这么一闹,颜妈妈终于放弃了劝熊伊凡整容,却开始劝熊伊凡住在婆家,天天帮着家里做菜。颜柯又一次板着脸,狠狠地瞪着母亲,结婚没多久,就让他们夫妻二人分隔两地了?
颜妈妈吓得手抖,还碰倒了空气加湿器,弄了一地的水。
熊伊凡手脚利索地收拾,听到颜妈妈委屈地开口:“小熊,碰到我这样的婆婆,让你受累了。”
熊伊凡摇了摇头,笑道:“您客气了,如果您不是这样,我也当不了您儿媳妇。”
其实后来有挺多人问熊伊凡,她是如何追到男神的。她自己总结归纳了一下,其实无非死缠烂打、皮糙肉厚、有可取之处、少了作死的矫情。然后,刚巧男神有一个让他深恶痛绝的花瓶妈妈,那样,女汉子追男神这件事情八成是成功了。
追男神,靠的是实力,同样也是运气。
她的男神性格别扭、口是心非,女生们说他是傲娇,熊伊凡却觉得,颜柯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自己不折腾他一番,他还是之前那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模样。
他毒舌,性格慢热,总会让人第一印象很差,如果不是他自身优秀,怕是也不会有人愿意与他继续亲近。他面容俊朗,钢琴尤其厉害,甚至还会小提琴,做得了学霸,当得了家教,但是,他不会做饭,却十分喜欢甜食。他不喜欢洗袜子,家里的袜子成山一样地买。他走走停停,看多了冷漠的风景。
然后,他遇到了她。
幸好,遇到了她。
她天然呆,性格大大咧咧,样貌平凡皮肤还黑,嗓门很大穿透力很强,能够单手扛起重物,与男生扳腕子都不会输。她很会过日子,会做菜、会做糕点、会做家务,甚至会照顾孩子。但是她功课不好,总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家里得有一个能辅导功课的。
然后,她遇到了他。
幸好,遇到了他。
在他们情窦初开的年纪相遇了,然后相识、相知、相爱,最后相伴至耄耋之年。
初恋。
该怎样定义这个词呢?
美好、青涩、暧昧、难忘……
命运兜兜转转,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每个人的心酸、每个人的心事。
命中注定他们会爱上一个人,或者是许多人。其实后来想想,还是第一份爱最为纯粹。
交往的人多了,就会产生一种比较的心理,前任比较温柔,前前任很会撒娇,这一回的却只爱哭。
分手的次数多了,也会变得麻木,觉得失去一个爱人,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反正还会再遇到其他人。
经历得多了,会迷失自己的心,最后发现,已经很难再像当初那么深刻地、用力地去爱了。
而他们,却是初恋到老。
有一次,颜柯跟着熊伊凡去参加她的公司聚会,其间有人问起初恋的事情,熊伊凡指着颜柯,笑得一脸甜蜜:“他就是我的初恋,我也是他的初恋。”
然后整个公司的人都沸腾了,他们觉得简直是不可思议!
他们眼中的九〇后叛逆、疯狂,甚至有一点儿脑残。可是,他们看到的都是网上的负面消息,八〇后之所以消停,是因为他们成长的年代相机与手机真的不是很普遍,没有曝光的途径,所以他们才幸免于难。
每个年代都充满着不同的人,不能因为几个个例,就否定一个时代的人,或者,否定这个时代的爱情。
事实就是如此,他们死守着这份初恋,从未分开过。
或许,他们根本就没有觉得,两人会分开。
还记得那年,熊伊凡对颜柯一见钟情,跌跌撞撞地去追求,一路被拒绝被冷落,却还是坚持了下来。她不会想到,她追的男神会是她未来的老公,然后一不小心,就白头到老了。
后来想想,原来,他们初恋了那么多年。
那么,那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