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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随笔(4)

大约情思浪漫之人都不大去掩饰自己的内心,反而渴望一吐为快。对徐志摩来说,充满于内心的是一种不无自信的热情。此种热情,或许与作者的境遇与心性有关。徐志摩在《天目山中笔记》中说到接受西洋人生观洗礼的,容易把做人看得太积极,入世的要求太猛烈。就当日的徐志摩来说,他显然也是将目光投向西方,从而为思想寻找活力的源泉,而不愿拘守在传统的禁锢里。不然,人就会失去生命的活力。而与徐志摩这种浪漫心性相合的,自然是西方浪漫派的文艺。即便是不大属于这一派的,他也能用自己的情绪将之包容进去。比如哈代本是不无悲观的,徐志摩也能一厢情愿地做出积极的理解。而这种浪漫的追求,伴随着他到康桥也就是剑桥留学,终于得以实现。尽管在那里的时间不长,感觉上却极为投缘,加之康河一带的学府环境极好地调谐了文化的气息与自然的生趣,这才使徐志摩心醉神迷,并不断地在诗文中形诸吟咏。比如《我所知道的康桥》就是很有特色的篇章。“这河身的两岸都是四季常青最葱翠的草坪。从校友居的楼上望去,对岸草场上,不论早晚,永远有十数匹黄牛与白马,胫蹄没在恣蔓的草丛中,从容的在咬嚼,星星的黄花在风中动荡,应和着它们尾鬃的扫拂。桥的两端有斜倚的垂柳与菊阴护住。水是澈底的清澄,深不足四尺,匀匀的长着长条的水草。这岸边的草坪又是我的爱宠,在清朝,在傍晚,我常去这天然的织锦上坐地,有时读书,有时看水;有时仰卧着看天空的行云,有时反仆着搂抱大地的温软。”人与环境谐调,身心便都有一种畅适。

浪漫的情思表现于文中,不仅用不着掩饰,还很任性。比如《翡冷翠山居闲话》,虽说地点不同,但情调一致。且在徐志摩的散文中,也许是写得最酣畅的了。文中写一次远足,即便只是偶尔的放松,留给记忆也是难忘的。在这里,真是怎么想怎么做都有一种畅适。大自然复苏了人的天性,人也就没必要再带上一副面具。或者说作者那么喜欢走进自然中去,实在是借此发现了内心的自然。“所以只有你单身奔赴大自然的怀抱时,像一个裸体的小孩扑入他母亲的怀抱时,你才知道灵魂的愉快是怎样的,单是活着的快乐是怎样的,单就呼吸单就走道单就张眼看耸耳听的幸福是怎样的。因此你得严格的为己,极端的自私,只许你,体魄与性灵,与自然同在一个脉搏里跳动,同在一个音波里起伏,同在一个神奇的宇宙里自得。我们浑朴的天真是像含羞草似的娇柔,一经同伴的抵触,他就卷了起来,但在澄静的日光下,和风中,他的姿态是自然的,他的生活是无阻碍的。”“你一个人漫游的时候,你就会在青草里坐地仰卧,甚至有时打滚,因为草的和暖的颜色自然的唤起你童稚的活泼;在静僻的道上你就会不自主的狂舞,看着你自己的身影幻出种种诡异的变相,因为道旁树木的阴影在他们纡徐的婆娑里暗示你舞蹈的快乐;你也会得信口的歌唱,偶尔记起断片的音调,与你自己随口的小曲,因为树林中的莺燕告诉你春光是应得赞美的;更不必说你的胸襟自然会跟着漫长的山径开拓,你的心地会看着澄蓝的天空静定,你的思想和着山壑间的水声,山罅里的泉响,有时一澄到底的清澈,有时激起成章的波动,流,流,流入凉爽的橄榄林中,流入妩媚的阿诺河去……”其实徐志摩对于现实并非缺乏认识,以为真个容得下那么多的浪漫。不过作为诗人的他是很任性的,也不想束缚自己。如《海滩上种花》一文中所说,我们失去的只是一种单纯的信仰和愉快的童真,这才自以为聪明地想到了现实中的种种不可能,却忘了还有可能在人道的海滩上种鲜花。花不可能种活,但种花的精神不死,所以不能说诗人是过于天真了,其实倒很执著。

徐志摩行文中的抒情,并非浮面的泛滥,而是总有一种来自内心的冲动驱使着他的抒情。换言之像徐志摩这样的浪漫派并非只有外在的热情,更有内在的审视。可以说他常常是通过剖析自己,然后再由内而外地呈现出来。这些剖析内心的文字,最能见出作者的心性。如《自剖》中所说:“我是个好动的人,每回我身体行动的时候,我的思想也仿佛就跟着跳荡”。于《再剖》中又说:“往理性的方向走,往爱心与同情的方向走,往光明的方向走,往真的方向走,往健康快乐的方向走,往生命更多更大更高的生命方向走--这是我那时的一点赤子之心。”甚而不仅好动,还想飞。如《想飞》一文中所说:“这皮囊要是太重挪不动,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作为诗人的徐志摩,确实自由地飞了一通。但在更为现实的散文中,则记下了一条心路历程。作者的浪漫情怀中,自由是最为本质的,具体又表现为对爱与美的追求,从而达到理想的境地。这些语词,其意可通,同出于一种心性。但在徐志摩看来,只有如此的人生,才是他念念不忘的自然,也即生命中最为内在的向往。就是顺着这样一条思想感情的线索,徐志摩在文章中驰骋着才思才情。总有一种冲动来自生命深处,召唤着他前行。即便是在《印度洋上的秋思》和《北戴河海滨的幻想》等较多冥想的文字里,其旨趣也是因静思动,而不是以动衬静。且由这动还带出了在文中跑野马的趋向,这也是作者自己认同的。梁实秋行文力主简洁,虽不大赞成徐志摩那种跑野马的做法,但也肯定了徐志摩散文的价值,且认为其价值还在诗歌之上。

在《雨后虹》中,作者写了一场遇雨的经历,先是一阵郁闷,继而才有夏日的骤雨,骤雨便冲出一种凉快来。雨后空气清新,尤其炫目的是天上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如此景象,也可用来比方徐志摩为文的特色。阳光好比热情,骤雨是郁闷的冲洗,阳光反照着水汽,便凝起雨后华彩的虹。作者依循着一条感情起伏的线索,穿行在语词的密林里,也是郁闷而畅快,这之后呈现出来的就是彩虹一般华美的篇章。就行文来说,徐志摩有别于文言的简洁和白话的浅显,而更擅长于欧化的句式和丰富的辞藻。好似只有拉长的句式才能表达出活跃的情思,而辞藻的丰富也说明了情思之浓丽。这样的行文,很是绚丽。卞之琳说徐志摩散文的语言好比七宝楼台拆了不成片断,其实这样的行文大可不必去拆,正如那条情感的线索不能中断一样。且就散文艺术来说,则浓郁芳菲华彩纷呈,自有一种意义。

(原载于《写作》2009年4月)

思维的逆向展开

思维在通常情况下是顺向的,这比较符合认知的程序。写作中大多也是遵循着这个认知的程序,但若变换一下方向,比如逆向展开,往往别有意趣。现代作家中,梁遇春最擅长于此道。他出过《春醪集》和《泪与笑》,两集中的大多数篇章都是围绕着生活及艺术来逆向展开。宛如反弹琵琶,从而弹奏出一曲曲清音。这反弹琵琶具体表现于行文中,往往从对面落笔。但相反而相成,那仍是抵达正面的一个途径。比如《人死观》,对于当时人生观方面的论争偏不介入,却要去谈什么人死观。但生与死不过是一个事物的两面,从背面着眼,可以避开一些陈旧的套话,从而显出新意来。又如《“还我头来”及其他》,对于没有自己的思想,只会批发一些流行观念的人不无讽意。只会往脑子里面填塞,几等于一个稻草人。若抽去了那些时髦话语,则空空如也,所以当务之急是还我头来,也就是要独立思考。再如《途中》,本是一条寻常走惯了的路,正可应上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但作者偏要寻出许多观感来。不用说,如此行文不仅添了趣味,也更显活泼。

在《春朝一刻值千金》里,作者称赞迟起是一门艺术,显然与提倡早起的美德唱反调。但作者的理由是躺着不起来,可以静听流莺的巧啭,细看花影的慢移,从而产生许多美妙的想法,有助于艺术的发挥。再者因怕误了时辰而忙乱起来,又可打破生活的单调,避免机械地重复生活。于此还可见,作者的心是敏感而多思的。在《又是一年春草绿》中作者说自己一年四季最讨厌春天,这仍是对赞美春天的反弹。“坐在炉边,听到呼呼的北风,一页一页翻阅一些畸零人的书信或日记,我的心境大概有点像人们所谓春的情调罢。”原来春之情调是那么难得,不可能如大自然满天澄蓝泼地草绿那样来得大方。叶绿花红,适足以反衬出人生的暗淡。内心感受不到春光,于是常觉得无可为欢郁郁于怀了。在苦闷的心境里,总有些触目伤怀凄然泪下的意思。若与这种心境相应的,那就不是晴朗的春阳,而是绵绵无尽的春雨。雨好似回忆的音乐,续续地弹奏出心事的凄清。“有时天上现出一大片的澄蓝,雨脚也慢慢收束了,忽然间又重新点滴凄清起来,那种捉摸不到,万分别扭的神情真可以做这个哑谜一般的人生的象征。”作者的写作时间大致对应于青春即逝,若说他的文字也是为青春留痕,却不同于那种甜腻的青春文字。也许那种绵绵无尽的怅惘,更能切入青春年华的本质。惜乎作者早夭,未能进一步展开圆熟的智慧。

不妨再从爱恋的角度,来看一看作者敏感的心思及行文的巧妙。梁遇春写过两篇《寄给一个失恋人的信》,由于收信人秋心即是他的笔名之一,所以信其实就是写给自己的,乃心境流露的另一种方式。爱恋是青春的一道风景,有意思的是作者谈论恋爱,也从失恋入手,仍旧是反弹的笔法。对于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的老话,作者认为今日是今日,当初是当初,不能以今日抹去了当初。作者认为现在只是一个个刹那,将来又很渺茫,比较可以把握的仍是过去。过去是曾经,曾经的爱也是一种存在,不必因为眼前的变化而全盘否定。至于现在的结合,也不等于将来的幸福,爱如同别的事物一样也会变化。爱情好比一张结在时间中的网,有着不同时段的意义。“秋心我劝你将这网子仔细保护着,当你感到寂寞孤栖的时候,把这网子慢慢张开在你心眼的前面,深深地去享受它的美丽,好像吃过青果后回甘一般,那也不枉你们从前的一场要好了。”这种安慰正是着眼于对爱的肯定,且不管风景已经逝去。

另一组文字则可看作失恋情绪的具体展开,包括《她走了》《苦笑》及《坟》,都极为曼妙。作者先从分手时说的话引发开去,比如她劝我往后还是少抽烟少喝酒早些睡觉,感觉话中有话。所以说往后不敢不多抽烟多喝酒迟些睡觉,以此来印证生命力的尚存,这真是无理而妙,却见出一往情深。又由你走了而自己未曾相送写起,从而心生侥幸,以为尚能在大街上相逢。“我现在极喜欢在街上流荡,因为心里老想着也许会遇到你的影子,我现在觉得再有一瞥,我就可以在回忆里度过一生了。在我最后见到你以前,我已经觉得一瞥就可以做成我的永生了,但是见了你之后,我仍然觉得还差了一瞥,仍然深信再一瞥就够了。”为何还想一瞥再一瞥地看上最后一眼,这实在是对爱恋心理的极微妙的捕捉。在恋人心里,总会期待一个完整的印象。尤其是失恋之后,更是以一个完整的印象长留在记忆深处。往后且不管世事沧桑,记忆里仍是一个年少春衫的影子。作者虽一再说以不想来抵制痴想,想让心空着,但又在心里筑起一个坟,从而将影子深埋在心里,这真是一个再恰当不过的归宿。甚而作者还表白自己情愿当一个看坟的老头,那就意味着守住心中的坟一直到老。

春花秋叶,似水流年。在作者的心中,有着一片怀旧的风景。爱恋的感喟,仍不离青春的背景,即相伴着青春的逝去来展开。“本来青春的美大部分就存在它那种蜻蜓点水燕子拍波的同我们一接近就跑去这一点。看着青春的易逝,才觉得青春的可贵,因此也更想能够在这一去不返的瞬间里得到无穷的快乐。”青春之美正因为不会长住,才让人无尽地留恋。不过同为青春的思绪,另一方面则又甚为活跃。在《观火》中作者说一个人静静地面对炉火,会牵出一种怅惘的情绪。那是由火的燃烧带来的一种幻灭,不过幻灭之后,又会现出恬然自安的心境。进而想到正是有了火,才映照得人世间不那么荒凉。“火焰的万千形态正好和你心中古怪的想象携手同舞,倘然你心中是枯干到生不出什么黄金幻梦,那么体态轻盈的火焰可以给你许多暗示,使你自然而然地想入非非。”火的形态万千对应于人心的丰富想象,那些想象也就如跳跃的火焰一般。其实就整个生命而言,也可比为一团火焰。“生命的确是一朵火焰,来去无踪,无时不是动着,忽然扬焰高飞,忽然销沉将熄,最后烟消火灭,留下一点残灰,这一朵火焰就再也燃不起来了。我们的生活也该像火焰这样无拘无束,顺着自己的意态狂奔,才会有生气,有趣味。”可以说,让作者感兴趣的是由火带来的生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在《吻火》中将徐志摩的生命比作一团火。既然入世的经验好比一团火,那就不应隔岸观火,而是热情如火。唯有如此,才能消去生命的暗淡。

(原载于《阅读与鉴赏》(教研版)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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