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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是否一样,在多年后的时光(3)

杨熠那天请假。我将头埋进课桌里,翻找一本诗集。就在昨天,我的课桌里惊现了白色的信封,信里有一首英文小诗,单词歪歪扭扭,就像他那个人,走路喜欢左摇右摆,一米七八的个子,脸上竟有着小孩一般稚气的神态,我总觉得他和其他男生不一样。他甚至用那没有变声的嗓子,一遍又一遍地喊我,罗小样,罗小样。听起来清甜又怪异。

以我当时的英文水平,还是能看出,那是情诗。并且相当赤裸而大胆,因为第一句就是:JennyKiss’dMe。而我的英文名刚好就是Jenny。这在我短暂的人生见识里,算是了不得的事情。老妈说,读书的时候不可以谈恋爱。可是,老妈没有告诉我,收到这种信该怎么办。

杨熠回到学校,已是三天后。我掏出信丢到他的桌上,说,如果是让我翻译,我不会,麻烦你另请高明。他摸着脑袋笑嘻嘻地说,我也不会,你的英语可是全班第一呀!我轻蔑地垂下眼睑不去看他,他变换了诚恳的语气……晨读结束时,我竟鬼使神差地答应,翻译好了,就让他请吃一周的冰淇淋。

就在我铆着劲儿查词典翻译的几天里,杨熠细着嗓子使劲捣乱。这个词,你还没搞懂吧?你确定翻译成这个意思,而不是别的?他就像只苍蝇在我耳边嗡嗡地回旋。我记忆里的这个夏天,杨熠利用下课的十分钟,以翻译为由,和我聊了各种有趣的历史、音乐、地理、舞蹈……他说《阿拉蕾》里的话梅超人要找到电话亭才能变身,他说钢琴协奏曲《黄河》的首弹者殷承宗是他的偶像……同桌几乎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我嘴上不屑,然而,期限已到,我的翻译仍支离破碎,那些词汇一个一个独立着,看不出诗的美感。

只知道一句——珍妮吻了我。

珍妮吻了我。说出这几个字时,正在拥挤的楼道里,他忽然用手拍了拍我的头,我回头便看到他狡黠的会笑的眼睛。在那样不谙世事的年纪,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复杂情绪,他凭什么对我做出这样亲昵的举动。我刹那定住。

后来,杨熠买来好几种口味的冰淇淋,站在夕阳下,像一棵树。他手里的冰淇淋被握成花的形状,对我说,收下我送你的冰淇淋花吧!我顿时觉得被人耍弄,所有复杂的感受都简单地处理成了愤怒,我猛地一推,所有冰淇淋都掉在地上。我飞快地逃离那个地方,在拐角,我看到他的背影,看上去真落寞。冰淇淋流泪,我脑子里冒出了这样一句歌词。

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重点高中,而杨熠只上了一所普通中学。在最后的班会上,班长提议所有人交换礼物。杨熠再一次送给我一封信。同桌问,你现在不看看吗?我笑着说,有什么好看的。下一秒,同学们在校门口说再见,那天的日光强烈,我的心中仿佛升腾起焦灼的烟,我手上的信里写道:

见面时,珍妮吻了我。她从坐着的椅子上跳起来,时光,你这个喜欢把糖果收录在案的贼,得把这事记载……我未必看懂了诗,但却哭得无声无息,这离别的愁绪一下击倒了我,我不再坚硬。而杨熠已在另一条回家的路上,我们就这样分开了。

高中期间依然有男生递来情书,我把它们放在课桌的一角,从来都没有打开过。我想那是潘多拉的盒子,打开后就会冒出各种奇怪纠结的思绪,更让我想起杨熠。老师说,你是要考重点大学的。老妈说,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但在五月初夏的时候,命运的小手轻易扭转。我从上铺跳到另一边,却直直地摔在地上,右手骨折。这时,离高考还有不到一百天。我慌了,在我十七年的阅历里,平顺得一塌糊涂,现在却一朝崩塌。

杨熠来看我,带来殷承宗弹奏的《黄河》。我们有三年未见,见面时,我迅速地红了眼睛。他递来那张碟,说,可以听听这个。那个下午,我们席地而坐,音乐在热烈的光线里流淌。他说,罗小样,我希望你快乐。有什么击中了我,这个看到我内心的人,不再说稀奇古怪的事,只用一句最简单的话,便了然我所有的阴霾。他的声音富有磁性,他的模样更加分明,但他依然还是三年前那个抄诗的人,他说,珍妮,你什么时候从椅子上跳起来吻我呢?他咧嘴笑着,我也笑了。

夏天,我落榜了。考上重点大学的是他,可我没有。我把所有的怨恨都撒在杨熠身上,他站在樟木树下,一动不动。这个木头人,他眼看着我的失败,他知道曾经的我有多么骄傲,现在却只考上专科线。木头人,木头人,说再多趣事也无用,听音乐也无用,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我不要你来检阅我的悲伤,我决定去复读,你不要再来打扰我。就像十五岁的时候,我对他说,没事不要来找我。

我开始了枯燥而麻木的补习班生活。清晨六点,我透过窗,看着外面天空一点一点变换颜色,我的心境也变得复杂而纠缠。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心无旁骛地念书了,我站在十八岁的尾巴上,感受着委屈和不甘。

一个月后,我收到杨熠的信。我叫他不要来找我,他却一发不可收拾地给我寄信。信里说他听了多么有意思的讲座,说他最大的心愿是看到殷承宗的演奏会……信的末尾总会说几句肉麻的话:珍妮,学院的女生说我帅,我并没有飘飘然,因为我记挂的还是你。我渐渐习惯他的问候,每次看信我都觉得内心平静。这是纷乱仓促的补习班不能带给我的。一年的补习终于到了尽头。这一次,我想明白了,无论结局怎样,我都接受。我的骄傲败下阵来,坚持已经失去意义。但在杨熠面前,我选择缄默。拿到通知书的那一刻,我便决定不再与杨熠联系。杨熠在我家楼下大声喊我的名字,而我已经前往另一个城市,终于断了联系。

我在遥远的西北念书,沙尘暴天气里,我喜欢上五米之内看不清对方表情的天气,我希望将自己裹得严实,在滚滚黄尘中,即便杨熠迎面而来,他也看不到我。我究竟害怕什么呢?怕他的嘲笑?怕他戳着我后背说“罗小样,你跩什么”?同桌也会跳出来,你看我多有眼光,初中时我就喜欢他了呢!对,我没眼光,我还目空一切,到头来,我只好躲起来羞愧。

再后来,我毕业,回到南方。阳光明媚,能看到很远的距离外,同桌牵着一个男人的手。她也同样看到我,罗小样!她指着身边的男人说,我老公,比你的杨熠帅多了!她还和从前一样,幸福和满足感从来都来自那么容易的小事。我忽然羡慕她感知幸福的能力。临别,她偷偷告诉我,你的杨熠也回来了!什么时候他成了我的?同桌又呸我,我早看出你喜欢他!原来这世上,最不了解我的是我自己。当所有人都看穿我的蹩脚戏,我还在神经质地表演着。

四月暮春的街道,人来人往。出租车广播里,预告着殷承宗的演奏会。我在心里想,又到五月了。老妈最近有些爱唠叨,听说杨熠回来了。看来,杨熠还真是阴魂不散。老妈问我,不觉得这样可惜吗?我不知道,那个笨蛋,一看到他,我就觉得自己真失败。他当年还要我帮他翻译一首情诗呢!Jennykiss’dme。老妈笑了,你知道这首诗是谁写给谁的吗?英国诗人李·亨特写给他朋友的妻子,她的名字就叫Jenny。李·亨特因为发表了对摄政王不利的言论而被判入狱。在狱中,李·亨特感染上流感,他的朋友及其妻子珍妮担心他命不久矣,然而李·亨特最后却痊愈了,并突然造访这对夫妇。珍妮看见他还活着,非常高兴,跳起来亲吻了李·亨特。这首诗便由此而生。

杨熠啊杨熠,你用这首诗骗了我这么久,又或者你也不知道它真正的意思。一百多年前,那个乐观的囚犯,对珍妮充满了感激,只一个雀跃的动作,便让他忘记忧愁。在渐渐老去的岁月,总有一个人用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使人获得快乐。就像杨熠,那些真诚的细微的举动,都让我倍感温暖。

星空晴朗,大剧院门口,人头攒动。我转到楼下的书店,穿梭在书架前,每次开演前都来这里等候。终于,我看到了杨熠。他高大笔直的身影,仍像一棵树,手里拿着一本诗集,我轻轻走到他面前,又在找情诗骗小女生吗?他一抬头,无声地笑起来又摇摇头,接着,揽住我的肩膀。

珍妮,你什么时候跳起来吻我呢?幸福晚来一点点,又不会死人。那个夜晚,他用流利的英语为我朗读:

Jennykiss’d me when we meet……

青春失散多年

I艾米

高三那年莫名其妙多了个绰号,同学们叫我小鱼。制造这个绰号的是我可恶的校草同桌,不知是不是因为我爱吃鱼。

我时常在老师讲得精彩的时候走神,结果被点名提问,还要靠同桌的无线传导来自保。同桌是我的保护神,但凡遇到疑难困惑,他通常能及时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我把他当神崇拜,所以那小子还真以为自己是神了。整天对我进行思想教育,还乐此不疲地支使我替他做任何枯燥无味且不会提高智商的事,比如每周三的打扫卫生,比如每周每人书写一黑板的语文题。老师始终不知道,周一周二的板书从来都是出自一人之手。我时常在写完最后一个字后,转身用粉笔头狠狠朝着他砸过去,以此来宣泄心中的不满,但得到的往往是他睡眼惺忪、满脸无辜的呆笑。

这样的时刻,总让我无比怀念叱咤风云的小学时光,那是我目前为止的学生时代里最辉煌的年代。

高三我的成绩一塌糊涂。可是无论大考小考那小子每次还是名列前茅,我还是在每次发呆之后痛定思痛决定努力学习。

梦想犹如兴奋剂,所有的激情澎湃不过是一闪而过的冲动。好景始终维持不长,我一度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长期做着去流浪、离校出走的梦。

030感谢那是你,路过我青春因此从未真正刻苦地学习过,只是不断逼着自己努力,可如果跟同桌比,我的努力就显得刻苦了。他是“怪才”,怎样玩,考试都拿第一。我们班的清华坯子,老班的苦瓜脸到他那儿都笑成了向日葵。

日子惶惶恐恐地过,没有人在意即将结束的高中生活。大家都在寻思着高考会出怎样的题。潜在书海,挣扎得喘不过气来。只有“怪才”每天过着猪一样的生活,上课睡觉,下课睡觉。其间还以优等生的特权去杭州旅游了一周。回来拎了大包小包的纪念品,送给我们这群高考奴隶,彼此鼓励。着实感动了不少脆弱的心。

接下来的日子,学校对整个高三年级做最后的鼓舞、鞭策、激励,大大的倒计时,对于我们不被寄予厚望的学生而言犹如世界末日。我趴在桌上,看着他们武装自己,看着他们或豪情万丈或落寞麻木。似一场没有硝烟的残酷战争,再怎么光鲜明媚的青春,始终少不了这样一场雕琢打磨。

高考前一天去看考场,以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姿态重新留恋了一圈我生活了三年的校园,看着那些幼稚而熟悉的脸,心里涩涩的。

Iwillgo.

Iwillgo.

我要走了,和许多年前的你一样;我要走了,和许多年后的你一样。

重新往返了一遍,从学校到家的路。每一次都是如此喧嚣,如果路有史册,一定可以拂去尘埃找到见证我成长的脚印。

对面有汽车刺耳的鸣笛声,刚转身就看到一个熟悉到烦的脑袋从车窗里伸出来对我笑——我的“怪才”同桌。他跳下车,晃着大个子翻过栏杆,横穿马路,挤过人群跑到我面前。脸上好看的笑,在日光下逐渐清晰,像阳光的颜色,乱了我的眼睛。

他又用手指弹我的头,痛得我想不顾一切地哭。我没有和以前一样狠狠地在他的白球鞋上踩俩脚印,只是吸了吸鼻子不说话。看着我憋屈的表情,他很得意,还一脸痞子式的笑,突然又满脸失落地对我说,他是多么想变白痴一点,然后就可以和我考同一所学校继续当我的神。

不等我火山爆发,他就把一个小盒子放在我的手上。我满是不解地看着这个“怪才”。“上次去杭州,听说这黑珍珠能使人大脑开窍,瞬间顿悟,智商提高,比较适合你,拿着考试戴吧。”说着就往我可怜的、明天即将鞠躬尽瘁的脑袋上弹了两下。

这一刻,他的这个持续了三年的坏习惯让我忍无可忍。我在他手臂上狠狠地掐,“怪才”大概没想到我还有这招,我听到他杀猪般的叫声。他爹妈不知所以然地隔着马路看着他们的儿子暴跳如雷的模样,看着我以淑女的姿态优雅地转身,然后以刘翔的速度开始疯狂地跑掉。

后来,他说,手臂上被我的魔爪掐伤的那块,去大学报到的那会儿还有隐约可见的瘀青。我帅呆了的“怪才”同桌,那年,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被清华录取,他的那张被放大了几倍的照片,贴在校光荣榜上,至今仍有踪迹可寻。想象状元忍着手臂上的痛,奋笔疾书的样子,真是爽歪歪。

整个暑假我都昏昏沉沉地过,除了头发长了很多,唯一的收获便是一份印有刘翔跨栏姿势的快递。

一座陌生城市的一所普通大学的通知书,如很多人所料。

开学前,姐姐带我去理发店,把乱糟糟束成马尾的长发硬是整成了乖巧模样。原来,头发比想象中的还要多很多。看着镜中的自己,熟悉到陌生,从前的影子隐约可见却又模糊不清。姐姐用微笑肯定我的变化,而我却哭了。始终记得,那时傻哭的样子,是一种成长的无助和再也回不去的忧伤。

我以为我会留下些什么,在我一去不复返的青春里。但是什么也没有,只有那一季冗长的夏日午后和操场里野草的疯长。

在火车上收到“怪才”的短信,兴致很高地讲着他的水木清华,还说他032感谢那是你,路过我青春们系里有个女孩每次遇见都觉得是我,和我一样,骨子里透着一股倔强。只是,她不叫小鱼。

我把手机关掉,长发紧绾,素面朝天,专心欣赏着沿途风景。黑色珍珠手链硌得我手腕发痛,摘掉时留下一片痕迹。突然就想起那年他送我这条链子时,被我掐伤的手臂。

火车走走停停,终点站还很远。车窗外,黄昏,漫无边际,寂寞渲染。

天已不再蓝,树如一把擎天巨伞,群鸽,也早已失散多年。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T田维

那一年,我们一起痴迷聂鲁达的诗《我喜欢你是寂静的》——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好像你的双眼已经飞离远去,如同一个吻,封缄了你的嘴。

……

我们反复读着这样美丽的字句,深深沉浸其中。我们想,原来爱是这样哀伤惆怅的缠绵。

那一年,我对你说,未来,若我爱上什么人便只会远远地望他,而不靠近。不与他说一句话,不交汇一处眼神,不在他的记忆出现,不留下任何痕迹。我将沉默着爱他,在他的全然不知中。

你笑,问我,你能做到吗?我没自信地摇摇头。毕竟,我曾是那个大声宣布,要将他的回忆全部霸占的女孩。

我爱,于是,我贪得无厌,于是,我容不得任何的疏忽和瑕疵。我总是爱得自私而贪婪。

而今,我却说,要沉默地去爱一个人。我怎么会甘心,甘心站在他的对面,却是永远的陌生。

我终于不是那种能将爱情融于寂静的女子。而那些寂静的爱,却令我神往。那是听来的故事——时过中年的女人,给出版社写信转作者,表达对新出版的一本诗集的喜爱。那是一位成名不久的小说家的诗集。女人在信中写:感谢你的诗,让我仿佛回到了青春的年代……你的情诗,使我悔恨自己不曾炽烈地爱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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