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很难看到,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堆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通知的我,我在家里闷到觉得大脑与心脏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于是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也算熟了,偶尔一起吃个饭。他也是个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务员小区,他却宁可住到这一处清静地,每天浪费许多的时间与汽油,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偶尔也会遇见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从未在小区内出现过。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卖,我还动手做了个沙拉。除了泡面,我也只会做这个了。红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暗,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盖着毛毯。头疼得快要炸开,起身去洗脸时,发现眼睛肿得像桃子。我只记得自己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也不管他是否愿意听,却不曾记得自己竟然哭到这么失态。这下子可真要没脸见人了。
“你既然醒了,来喝点粥吧。”江浩洋在门口说,没有进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