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规依据。工会经费审查的法规依据有:国家和工会制定的财经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决议、指示等书面文件;国家及工会内部统一规定的财经纪律、财政纪律、财务纪律和会计纪律;各级工会委员会、工会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等;各级工会委员会职能部门编制的,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并报上级工会主管部门批准的财务预算计划、经济合同书等。
(2)制度依据。工会经费审查的制度依据主要是指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工会财务制度》,以及工会的内部控制制度。
(3)理论依据。工会经费审查的理论依据主要是会计原理、审计理论、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工会学和工会经费审查的理论等,以此作为衡量工会经济活动和财务工作成败优劣的理论指导。
(4)资料与事实依据。所谓资料依据,是指被审查单位计划、预算和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以及一些非财会资料,如会议记录、业务纪录、契约、合同、往来函件和群众举报揭发和提供的材料。所谓事实依据,乃是经费审查的最终依据,这是事物的真实情况,即确已发生的客观事实和实物存在。
工会经费审查的程序
工会经费审查程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程序,一种是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室)审查程序。
(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程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直接进行的审查有两类,一是对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和有关报告的审查,一是对部分调整年度预算、计划和确定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或财务活动的审查。此种审查一般采取会议审查的方式,前一类审查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后一类审查是在经费审查委员会闭会期间,由经审会常委会会议进行。
会议审查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及有关报告的程序主要有:确定会议召开日期,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准备提交会议审查的各项方案、报告和相关资料。工会经审会领导和经审会常委会收到提交会议审查用的报告和资料后,要听取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情况,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并将讨论意见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方案、报告修改后,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提交全体会议的书面材料包括: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方案和有关明细资料,有关的政策文件依据。会议审议时,工会委员会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到会作汇报说明,听取审议意见,回答提出的问题。对会议审议意见和改进建议,在审议告一段落后,由工会委员会主管领导代表工会委员会作出答复、说明。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对修改后的预、决算方案进行表决。将审查纪要报送同级工会委员会。要求同级工会委员会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意见和改进建议的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经审会,并在下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审查部门调整年度预算、计划和确定其他重要事项的程序主要有:在工会经审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遇有下列事项,仍需交经审会常委会审议:调整或追加年度预算;新列基建项目的确定;增列与外单位(包括与下级工会组织)合资兴办经济事业项目;新设基金及其管理办法;工会及所属企、事业的资产发生重大变动。审议后,提出意见交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在经审会常委会审议过程中遇有重大意见分歧而无法形成统一的审查意见时,可召集经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复议。
(2)工会经审会办事机构(审计处、室)审查程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计处、室)负责经审会的日常工作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工作,在工会内部行使内部审计职权。为使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办事机构必须对所属被审单位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审查。此种审查可以采取报送审查或就地审查、巡回审查的方式。依照我国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一般采取如下步骤:
①准备阶段。准备阶段的工作主要有:确定审查内容或项目,确定被查时间;制订审查计划和审查方案;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了解被审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②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书面形式将审查内容、要求和时间、地点通知被查单位。依据计划安排,系统地检查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业务资料及文件资料,盘点现金、实物,并向有关人员调查索取证明材料。对所查资料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和评判。
③报告阶段。报告阶段的工作主要有:撰写审查报告。审查人员对被审查单位审查后,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审查情况说明,包括审查期限、审查范围、审查所依据的标准、审查方法、查出的问题情况说明。
第二,审查意见、建议。
第三,审查日期。
第四,审查人员签字。
第五,审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同被查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并修改报告。正式提出审查报告,交有关部门处理。整理全部审查记录、资料,立卷归档。监督结论意见的落实情况。
④后续阶段。后续阶段的工作主要有:审查中如与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意见分歧时,可报工会经审会和工会主要领导裁定。若被审查单位对审查结论和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复查结论和决定经工会经审会和工会主要领导批准下达后,被审查单位必须执行。检查审查结论或决定的落实结果。
工会经费审查的方法
所谓工会经费的审查方法,是指在审查过程中每个环节所运用的思想方法和技术方法。
(1)工会经费审查一般的思想方法。工会经费审查的一般思想方法包括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辩证思维方法、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
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指工会经费审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对被审查对象和问题作出客观的、公正的评价。辩证的思维方法。指工会经费审查应从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所谓联系的观点,也就是全面的观点;所谓发展的观点,也就是长远的观点。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因为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工会经费审查也是指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代表职工群众对工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所以要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工会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工会经费审查具体的技术方法。具体的技术方法包括会计查账方法和统计检查分析方法,种类纷繁,有数十种之多。
思想方法与技术方法是两类不同而又互相补充的方法,思想方法是经费审查应当遵循的一般方法,没有这种一般方法的指导,具体技术方法就得不到科学的运用。但单有一般方法,而不运用具体的技术方法,经费审查工作也是无法进行的,最多只能停留在原则性的议论和评价水平。两类方法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审查方法体系。
7.工会审查工作的具体步骤
工会预算、决算内容
各级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草案须经同级工会经审会全体会议审查通过。审查的重点是: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工会经费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是否得到贯彻和体现。根据经审会全体会议的意见,同级工会对预算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作出说明。调整后的预算草案经经审会常委会议、全体会议审查通过并做出决议,方可执行。追加预算须经同级工会经审会常委会议审查,也可由经审会常委会授权经审会办公室主任审查。
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计要建立在审计的基础上。工会经审会办公室对上年度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预算收入执行情况,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投资、借款,滚存经费结余。审计情况向同级工会经审会全委会报告,由经审会全委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进行审查。
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审计
上级工会经审会对下级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对下级工会有投资、拨款补助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下级工会遇有重大或必要的审计事项需要上级工会经审会审计时,由下级工会经审会向上级工会经审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上级工会经审会办公室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审计经费收入、分配,检查是否真实、完整、合规,有无截留、转移收入,漏欠应解经费问题;审计经费管理、使用,检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有无工会资产流失及违纪违规的问题;审计本级工会对下级补助、补贴资金和救济救灾专款的使用,检查有无挪用或改变补助用途等问题;审计本级工会对下借款的使用及效益,检查借款偿还状况及偿还能力;审计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检查是否合法合规及经济效益;审计其他相关事项。
工会直属企事业财务状况审计
工会经审会办公室或专职人员对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审计内容包括: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国有资产和工会资产保值情况,完成上交收益情况,盈亏虚实及经济效益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工会资产制度情况;投资、经营决策的成效;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程度;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工会基建和维修改造工程审计
工会经审会办公室或专职人员负责对本级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监督工程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监督基建工程决算的真实、合法,避免高估冒算、损失浪费、虚列工程成本、超概算超工费等问题的发生。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工程竣工决算。
工会资产管理审计
对工会资产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工会资产管理制度的审计。对资产管理制度的审计是对资产审计的基础。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五个方面:购入制度、保管制度、使用制度、盘点制度、核销制度。审计也要从这五个方面进行。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工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各市区县至基层工会都要结合《规定》制定出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对财务进行审计时,首先要看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通过审计,发现漏洞,督促资产部门和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从制度上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对资产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诸环节的审计。该项审计具体包括:资产购置是否纳入预算计划,是否经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的批准。资产购入后是否登记入账,是否有验收入库手续,会计资产金额账与保管人员的物品台账是否相符。资产是否分门别类进行保管,有无保管卡片,对正在使用的和未被使用的资产的管理手续和保护措施是否健全,有无乱堆乱放、遗失被盗、家底不清的现象。使用领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借用人、领用人签字的借条、领条。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是否对资产经常进行维修保养,是否有渎职、不负责任并造成损坏、浪费的现象。是否定期盘点清查资产数目及损耗程度,是否查明物品丢失、损坏。废弃的原因及当事人的责任,对这些资产是否经领导批准后报废、报损核销冲账。
工会主席离任审计
对工会领导干部包括工会企事业法人、工会财务主管和资产管理者离任审计就是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和工作实绩方面的审查。通过审计,对工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进行鉴定,明确其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们的业绩,为有关主管部门和领导机关考察任用干部提供重要的客观的依据。所谓经济责任主要是指国家、工会或单位与职工相互之间以及工会或单位与工会(单位)之间,在经济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明确经济责任,是指工会经审、内审人员,依据国家和工会的法规、政策和职业标准,以事实为根据,对经济责任关系各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划分。业绩就是成绩和效果,它由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要素构成。
工会组织的业绩表现为该组织的工作效率、工会经费的使用效果以及工作效果和工会工作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即社会效益状况。工会事业单位的业绩是指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评价业绩,就是指工会经审、内审人员依据国家和工会的法规、政策和职业标准,在明确经济责任的基础上,依据客观事实,对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和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