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形势下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
职责是指为了完成一个确定的任务所履行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条例的规定,工会组织工作担负着管好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会员,发展和巩固工会会员队伍,搞好职工民主管理,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从组织上保证工会工作目标的实现等重要任务。
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主要有以下八项:
(1)经常向工会会员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深入分厂(车间、处室)、班组调查研究,抓好分厂(车间、处室)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做好专兼职工会干部的考核,发挥工会小组长的作用,并注意总结交流工会组织与民管工作的新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会组织与民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组织工会有关部门,做好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表彰工作。
(4)负责本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并做好向上一级工会推荐、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工作;协助做好劳模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努力为劳模提供服务。
(5)承办新会员入会手续,负责工会会员的档案管理,接转会员组织关系,签发会员证,处理会员会籍,并负责各项组织统计工作。
(6)负责召开工会全委会、常委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具体准备工作。
(7)接受会员和职工代表的申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8)负责做好会员会费收缴工作,指导、督促分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分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2.工会自身建设的主要任务
大力加强工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1)加强工会的思想建设,最根本的是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工会干部头脑。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理论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工会十五大精神,深入思考,系统钻研。坚定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努力贯彻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2)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工会基层组织。本着“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吸引到工会中来。
①是要积极建立企业集团工会。按照全总《关于企业集团建立工会组织的试行办法》,履行建会审批手续,明确工作任务,理顺领导关系,健全各项制度。
②是抓紧中小企业工会组织的巩固、整顿和重建。在企业改制工作中,各级工会组织应未雨绸缪,加强源头参与,注意保证工会组织的独立设置和完整。对小的企事业单位,可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成立基层工会联合会。
③是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步伐。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组建,按照“三同时”的要求,与企业登记、筹建、投产同步进行。积极试行区域性行业性的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的组建工作。与此同时,要加强乡镇、街道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建设,改进会籍管理办法,做好会籍管理工作。
(3)加强工会的作风建设。工会要善于深入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加强调研,讲究务实,坚持典型示范,实行分类指导,努力做到工会代表职工、上级代表下级、领导机关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要建立健全代表参与、联系协商、调查研究、指导服务和激励监督等制度,努力使工会领导机关做到信息灵通、关系顺畅、工作有序、运转正常、服务高效。
积极推进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
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改革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其基本要求是:
(1)调整机关机构和产业工会设置,形成新的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要依据工会领导机关“代表、指导、参与、协调。服务”的职责,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机构设置要服从工作需要,工作分工服从工作任务,合理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和产业工会设置,以避免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工作重复和力量分散。
(2)理顺地方工会与产业工会关系,充分发挥产业工会作用。我国工会继续实行产业与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除铁路、民航、金融、邮电产业工会等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在工作中,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既要分清职责,避免工作交叉和重复,又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发挥工会组织的整体功能。产业工会应进一步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作用。
(3)改进和加强县(市、区)工会工作。县级工会直接面对基层和职工群众,在工会工作全局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县级工会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会工作的全局。要通过明确职责,健全组织,完善结构,突出重点,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市、县工会建设,努力改变目前一些县级工会工作相对薄弱的状况。
(4)改革工会机关干部人事制度,逐步建立新的用人机制。工会机关的干部大体可分为二类,即经选举产生的工会组织的领导人和非经选举产生的专职工会干部。对经选举产生的各级工会领导人而言,主要是把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制度切实落到实处。要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党组织做好各级工会领导人的联系考察、选拔和推荐工作。对各级工会组织的主席、副主席,必须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按程序推荐,并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于不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专职工会干部,要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结合工会的实际,建立起一套严格的干部考试、考核、录用、培训、交流、奖励、辞退制度,把大批优秀干部吸纳到工会干部队伍中来。
努力搞好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工会改革和建设的关键,是加强和巩固党对工会领导的重要保证,也是培养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和工运事业接班人的迫切要求。
(1)加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各级工会主席,积极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把那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高度的事业心和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强烈责任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各级工会领导岗位上来。同时,要选拔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各级工会领导班子。要主动协助党委落实中共中央(1989)12号文件关于“经济发达、职工人数多的地方,提名党委常委候选人时,应考虑同级工会的党员负责人”的规定,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
(2)要搞好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强化工会干部的培训,以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下大力气搞好工会干部院校的建设和改革,走教学、科研与工人运动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充分调动各级工会干部院校的办学积极性,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方式,把工会干部院校真正办成“工会干部之家”。
(3)要努力完善工会领导干部的民主选举制度,通过民主选举,把职工群众信赖的,有干劲,有活力,关心职工疾苦,热爱工运事业的同志选入各级工会领导机关中来,以增强工会组织的向心力、号召力和信任感,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得过的,能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自己的组织。
(4)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会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勤于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强化创新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奋发有为,埋头苦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强化群众意识,牢记“两个务必”,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怀着深厚的感情,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与要求,了解他们的安危与冷暖,敢于说真话、报实情,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家,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贴心的人。
(5)加强调查研究,增强研究能力,提高调研水平,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调研活动,及时提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前瞻性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报告,向政府(行政)反映,更好地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深化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交流的力度,努力形成有利于工会干部和各种人才更好成长的机制。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好地方工会主席。推进工会勤政廉政建设,使工会领导机关和工会领导干部置身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中。
(6)改革和完善组织领导体制,探索形成科学民主、高效务实的运行机制和自上而下的服务体系。理顺集团与大企业工会、乡镇街道一级工会的组织体制。有效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推动男女平等,切实做好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工作。推进工会信息化建设,加强工会信息统计工作和基础工作。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工会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查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职责。
3.增强基层工会自身活力的方法
坚持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基层工会要根据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特别是工会积极分子开展基层工会工作,不断推进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
(1)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制度,进一步推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和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会员代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会领导人制度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按规定选举、撤换、罢免工会领导人制度。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基层工会的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上级工会要对基层工会建立和执行各项民主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对违反工会组织制度的做法应予以纠正。
(2)不断完善选举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直选工会主席。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有领导、有步骤地在条件成熟的基层工会实行主席、副主席由会员群众直接选举。要加强对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指导,严格规范直选程序,做好审核把关和对直选效果的评估工作,把坚持党管干部、工会协管和尊重会员意愿有机统一起来。
(3)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调动基层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级工会要依据法律规定,协助基层工会与企事业单位协商配备专职工会干部,落实相应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向社会招聘、由上级工会选派等多种途径向基层推荐工会干部。
从基层工会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加大教育培训经费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抓紧对基层工会干部进行培训。探索建立基层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基层工会干部因履行职责受到不公正对待时,上级工会要坚决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改变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受劳资关系制约难以维权状况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基层工会干部的先进事迹,把评选表彰基层工会干部的先进典型与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一支宏大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适应基层需要,转变活动方式,开展业余、小型、多样的活动。对基层兼职工会工作者,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4)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提高会员和职工群众对基层工会的满意度。要不断创新建家思路,丰富建家内容,拓宽建家领域。重视工会小组建设,与加强班组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小家”建设水平。建立健全会员评家机制,以职工群众是否认可和满意作为考核建家成效的重要标准。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以“双爱双评”(职工爱企业、经营者爱职工,评选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评选热爱员工的优秀经营者)为主要内容的建家活动。继续推动“示范乡镇(街道)工会”和县(市)、乡镇(街道)、基层工会“三级联创”等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选拔工作
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是基层工会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要按照新时期党对工会干部提出的要求,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会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选拔基层工会干部要做到以下几点:
(1)在选拔工会干部时要开阔视野,既要注意从工会干部中选拔,又要注意从职工中选拔;既要注意从生产经营第一线选拔,也要注意从党政干部中选拔,使工会干部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更广泛的代表性。一般来说,基层工会干部应尽可能从工会小组、处室或分厂工会委员会中选拔培养,以丰富工会干部做群众工作和基层工作的经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向社会招聘、由上级工会选派等多种途径选拔工会干部。个别调入的干部除注意年龄和文化条件外,还要注意是否熟悉和善于做群众工作。
(2)要充分发扬民主。要按工会章程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四化”要求推荐候选人,对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工会组织委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调整建议。在酝酿、讨论、选举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3)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选拔中青年干部。在改革开放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工会特别需要那些年轻、优秀的开拓型干部。要解放思想,放宽视野,以改革的精神,大胆地选拔符合“四化”要求的干部进入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在选拔工会干部时,既要注意学历,又要重视真才实学和实际工作能力,对那些经过多年实际锻炼和勤奋学习、自学成才的干部,应当充分重视。同时要重视选拔年轻的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优秀的非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