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安全生产的意识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首先应使我们对安全生产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包括安全生产态度、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纪的培养。
安全生产态度培养主要是针对生产活动中反映出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观点、想法等,进行经常性的说服疏导工作,使我们增强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并逐渐深化,形成科学的安全观。同时,也应使我们真正认识到自己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益,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培养,是指企业对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是安全生产本质的反映,是对过去经验、教训的总结,是指导安全生产的根本。通过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教育,可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政策水平。
法纪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而制定的劳动纪律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手段之一,劳动纪律松懈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通过法纪教育,使广大职工认识到遵章守纪的重要性,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同时,通过法纪教育还要使大家懂得,法律带有强制的性质,如果违法违纪,造成了严重的事故后果,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培养安全生产的知识
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包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管理知识是企业各级管理干部应知应会的内容,尤其是专职安全干部,更应精通现代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方法。通过安全管理知识教育,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管理的理论,并能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手段,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安全管理知识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方法及安全心理学、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人机工程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对这些知识的学习应用,可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能够从理论到实践上认识到事故是可以预防的,采取避免事故发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应当符合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丰富广大职工的安全基础知识、劳动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主要包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即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作业方法、工艺流程及各种机具、产品的性能等;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释放的有毒物质的安全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构造、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设备操作的注意事项,发生事故时采取的紧急救护和自救的措施、方法等;劳动卫生技术知识教育,即工业防毒、防尘技术,噪音、振动、射频控制技术,高温作业防护技术,激光防护技术等。劳动卫生技术是防止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劳动者机体病变,通过劳动卫生技术知识教育,使职工熟知生产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环境中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3.培养安全生产的技能
安全生产技能是指职工安全地完成生产作业的技巧和能力,它包括操作技能、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技能等。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就是按照不同的专业工种,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系统的安全操作能力的训练,以提高他们安全地完成生产作业的技巧和能力。安全技能培训包括正常作业的操作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技能培训。操作技能是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技能,在没有取得操作合格证之前,不允许独立上岗操作。
安全技能培训应按照标准化作业的要求来进行,要预先制定作业标准及异常情况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一般来说,应考虑如下问题:要循序渐进,对于一些掌握起来较困难、较复杂的技能,可以把它划分成若干简单的部分,分阶段地加以掌握;把握好培训的进度和质量,开始训练时可慢一些,但对操作的准确性要严格要求,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随着训练的深入可逐步提高效率;安排好训练时间,在开始阶段,每次练习的时间不宜过长,各次练习的时间间隔也可以短一些,随着技能的掌握,适当地延长各次练习之间的间隔,每次练习时间也可以长一些;训练方式要多样化,以提高职工练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4.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也有许多事故发生在煤矿等行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特别是2005年全国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发生了化工厂爆炸和多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惨重的局面。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在国际上也造成不良影响。
分析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根据括起来主要有:
(1)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不断发生。
(3)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
(4)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
(5)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6)煤炭需求过旺,生产和运输绷得过紧,超能力开采,超负荷运输,加大了安全生产压力。
(7)安全执法和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安全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查处不力。
(8)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5.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首先要清楚和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去严格遵守。遵章守法,是我们提高安全意识的前提条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努力提高安全技术素质,熟悉自己岗位上的操作流程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律,并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掌握一定的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熟练相关的操作技能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不掩盖事实真相。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要规劝、批评、报告,直至坚决抵制,努力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意识。
6.坚持贯彻安全第一的总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总方针,它明确了安全的重要地位,是我们处理安全同各项工作的关系及确定安全工作、职业卫生工作重点的依据。换言之,它反映了客观实践规律的要求。所以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就是牢记血的教训,尊重科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就可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反之,如果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不讲科学,盲目蛮干,冒险作业,就会发生事故。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它是维持生产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生产正常进行的最大保障,任何企业与劳动者都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谁不认识或疏忽这一点,谁就会犯大错误,扮演害人、害己、害企业的悲剧角色。
为此,每一个劳动者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这一总原则,这是对国家、社会、企业应尽的光荣义务,也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不受侵害,享受人生幸福的保证。
7.强化安全生产的保障意识
企业中的每项工作都同安全生产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承担这些工作的每个人虽然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职责不同,但都同安全生产相互联系。任何工作岗位和个人本身都有预防事故、防止伤害和被伤害的问题,都有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的问题。操作者安全意识程度的高低,在关键危急时刻对事情处置正确与否关系到人员的生死,巨额财产的存毁。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安全生产人本意识
应大力普及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加大力度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抓安全,坚持把能否做到安全生产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同时落实安全生产高奖高罚政策,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依据相关法规程序追究官员安全生产的失察责任和不作为责任。
安全生产效益意识
安全与健康是员工最大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应当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效益与安全投入的关系,把安全视为员工的第一福利,企业的最大效益。
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已经比较健全,但是在普法及执法方面仍显得乏力,应当建立安全监察的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整治,对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善,不安全生产因素及事故隐患,要责令限期处理和整改,要强化对持证上岗和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的监察,切实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安全生产无小事,在安全生产上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只有认识到强化安全意识与保障安全生产之间的重要性,使每个人都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尤其是操作者之间的互相帮助与监督,能够预防管理疏忽和操作失误,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危险,从整体上强化安全意识的提高。只有每位员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人人都遵守安全规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才能保障安全生产。
8.克服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心理
人在操作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失误?为什么其操作动作会出现错误、存在缺陷呢?研究证明,在事故发生前,操作人员操作时往往存在以下几种心理状态:
(1)自己认为有经验,认为绝对安全而进行作业。
(2)虽然感到有一些危险,但认为无关紧要而继续进行作业。
(3)虽然实际有危险,但当时没有感觉到危险而进行作业。
(4)没有意识到有危险,或者没有估计到有危险而进行作业。
(5)认为作业太简单,无所谓,只凭过去的经验进行作业。
(6)主观认为自己的操作方法是正确的,事故是由于第三者及其他方面的错误引起的。
9.根除生产过程中的错误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具体表现为:未经允许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在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忘记关闭设备,任意开动查封或非本工种的设备;忽视警告标志、基本信号;操作失误(如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的操作错误);超限(如超载、超速、超期限等)使用设备;酒后作业。
作业时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禁火区擅自动用明火或吸烟;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等等。
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
具体表现为:用手代替手动工具操作;用手清除切屑;用手拿住工件进行机加工,而不用夹具进行固定。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冒险进入防空洞、地坑、压力容器及半封闭场所;接近无安全措施的漏料处;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气柜或井中;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在绞车道、行车道上行走;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要害区域内逗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
主要是指攀、坐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不安全位置。
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具体表现为:该穿的不穿,如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电焊作业不穿白色帆布工作服;该戴的不戴,如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安全帽,在有颗粒飞溅的场合作业不戴防护镜,使用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不该穿的乱穿,如铸造、锻造作业穿背心,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场所穿化纤服装,高处作业穿硬底鞋;不该戴的乱戴,如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袖口未扎好,衣角不扣紧。
存放物体不当
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处理不当。
10.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
规范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
为克服人的不安全行为,就需要对人的作业行为有一定程度的约束,即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者的行为,并经常教育操作人员自觉遵章守纪。目前,企业基本上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解决了无章可循的问题。
但在一些班组中,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管理措施不力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因此,在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时要注意:
(1)要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和操作实际。
(2)要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岗位)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3)要从本企业及同行业的事故中吸取教训。
(4)要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发动班组成员共同制定章程
在制定符合安全行为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时,切忌用硬性规定的办法。应发动全体班组成员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然后归纳整理作为大家的行动准则。这样,才能实现人人自觉遵守、相互监督的良好的班组安全氛围。
11.尽到安全生产的义务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相应权利的同时,也要尽好自己的义务。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有义务认真遵守。
(2)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3)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防护用品和不正确佩戴以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自觉地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