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条约》是中俄两国在平等谈判基础上订立的第一个边界条约,其内容基本上体现了两国政府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沙俄巩固了他对西伯利亚的占有权,而且获得了同中国通商的权利。清廷则通过该条约确定了中俄东段国界,从法律上肯定了中国对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流域的主权,为中俄边境地区带来了一百五十多年的和平。在遏制沙俄侵略上也是有深远意义的。
但清政府在签订《尼布楚条约》后,放松了警惕,认为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并没有加强在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的边防和有效治理,这为沙俄后来轻易吞并这些地区提供了便利。在康熙帝晚年,沙俄利用清廷的这个纰漏,不断蚕食中国领土。清廷虽多次与沙皇政府交涉,要求双方早日划定中段边界及解决与此有关的问题,但沙皇政府却对此置若罔闻。情急之下,清廷在雍正二年(1724)断然停止中俄贸易。由于俄国庞大的商队每年在中俄贸易中都会赚取丰厚的利益,为保住这一财源,沙俄政府不得不在雍正二年派出特遣驻华全权大臣——萨瓦·务拉的思拉维赤,率领俄国使团赴中国谈判。雍正四年(1726)冬,俄国使团到达北京。清廷派吏部尚书查弼纳等人为代表,双方进行了六个月谈判,就原则问题达成了十项协议。接着,两国使团前往边界上的布拉河畔勘定边界,达成协议。雍正五年(1727)八月三十一日,中俄双方签订了《布连斯奇条约》。条约规定:东起额尔古纳河,中经恰克图附近的楚库河(赤奎河),西迄唐努乌梁海地区西北角的沙毕纳伊岭(即沙宾达巴哈)的边界走向,中间树立界碑,以南属于中国,以北属于俄国。根据这个条约,双方又签订了《阿巴哈伊图界约》和《色楞额界约》,以详细勘分边界。雍正六年(1728)六月二十五日,中俄两国全权使臣在恰克图正式签订了两国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的总协议《恰克图条约》。条约共十一款,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1.边界,其内容与《布连斯奇条约》相同;重申了中俄《尼布楚条约》关于乌第河与外兴安岭之间地区暂行存放的规定;
2.贸易,规定俄国商队每三年来北京一次,恰克图为边界贸易地点;
3.允许俄国在北京俄罗斯馆内建造东正教堂;
4.交换越境人犯。
上述条约,正式规定了中俄中段边界,在一定时期内限制了俄国的侵略。
事实上沙俄并没有完全遵守《尼布楚条约》《布连斯奇条约》以及《恰克图条约》。沙俄在18世纪便开始派远征队进入库页岛北端,袭击当地赫哲族人,修建营舍并开采煤矿。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占领了库页岛南部,把赫哲人逼回了大陆。由于清政府在库页岛没有驻军,所以直到鸦片战争时期沙俄才正式通知清政府关于对库页岛的占领。
鸦片战争爆发后,清政府的无能与软弱给了沙俄绝好的侵略机遇。从1858年开始,沙俄通过《瑷珲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侵占我国一百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国土。
新中国建立后,中苏结成紧密的同盟关系,中苏边界问题虽未解决,但两国的亲密关系掩盖了在边界问题上的潜在矛盾,双方基本按实际控制线维持了中苏边界的平静。然而随着20世纪50年代末期中苏关系的恶化,边界问题上的阴影再次显露出来。中俄双方爆发了珍宝岛事件等一系列的边界摩擦。
珍宝岛事件后,中苏双方恢复了边界问题谈判。中国在边界问题上的原则和立场是一贯的,即在肯定19世纪清政府和沙俄签订的边界条约是不平等条约的基础上,仍愿意本着尊重现实的态度和以中苏两国人民友谊为重的原则,以这些条约为基础全面解决中苏边界问题,不要求收回沙俄通过那些不平等条约从中国割让的土地。至于后来任何一方违反那些条约而侵占另一方的领土,原则上必须无条件归还对方,但双方可以根据平等协商、互利互让的原则,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对边界作必要调整。中方的态度是合情合理的,既维护了中国的主权,也尊重了现实和苏联的利益。但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这次谈判又一次地无果而终。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国际和中苏国内形势的变化,双方政治关系逐渐改善,这就为解决边界问题创造了条件。在友好合作的精神下,中俄双方再一次积极投入划界谈判当中。
经过长时间的艰苦谈判,1991年5月,中苏两国外长签订了《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2004年10月,中俄两国外长又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这两部划界协定是中俄双方共同努力,互利互让的结果,它们的签署标志着长期困扰中俄两国的边界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这不仅对维护我国东北地区和整个东北亚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有重大意义,也为消除俄罗斯国内部分人对我国的误解,建立中俄两国的世代友好关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