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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罗宾大失败(1)

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夜里,罗宾独自一人在仿佛没有尽头的街道上向前走着。他穿着一件又薄又旧的大衣,尽管他已经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还在脖颈上围了一条肮脏破烂的围巾,可是,他被寒风吹拂的时候仍然有冰冷刺骨的感觉。

他下身穿着一条又肥又大的旧裤子,脚上蹬着一双不太合适的旧皮鞋。他每向前迈出一步,鞋子便发出一声“啪嗒”的响声。

夜空之中的星星也仿佛被冻坏了一样,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尽管冬夜里的星光是十分迷人的,但却隐隐透着一股刺骨的冰冷。

他再也无法抬头观赏那美丽的夜景了,因为他此时已经疲惫不堪了,只是万分沮丧地走在清冷幽静的大街上。

枯败不堪的树叶一经夜风吹拂,便不停地在大街上翻滚着。

“哎呀,实在是太冷了……”

罗宾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他呼出的气息立刻凝结成了一道白色的云雾。寒冷的空气让他浑身上下颤抖不止。晚饭的时候,罗宾只吃了一小片面包和少量的奶酪,所以,这时的他早已是饥饿不堪了。

这时的罗宾仅仅是一位贫困窘迫的年轻人,而且没有一个份固定的工作。这天夜里,他就是在经历了寻找工作的失败之后才徘徊在巴黎的大街之上的。

罗宾早年丧父,他的母亲艾尼得到了她高中时代的密友——施比兹伯爵夫人的救济,被聘用为伯爵家里的管家。然而,由于那件“王妃的项链”的案子,母子二人被伯爵夫人赶出了家门,到偏远的乡村住了下来。几年后,他的母亲艾尼便病逝。

年幼的罗宾被善良慈祥的辟克娣娃奶妈抚养长大。然而,他在自己20岁的时候离开了辟克娣娃奶妈,独自一人来到巴黎闯荡,可寻找到工作的机会实在是太渺茫了。

他也曾经在很多地方工作过,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每一个工作都不能维持很长的时间,不是与老板相处得不融洽,就是自己病倒在床无法继续工作。尽管他后来被人们称之为“怪盗亚森·罗宾”,可他当初也曾穷困潦倒过。

他低着头,拖着沉重不堪的脚步,独自在清冷寂静的大街上徘徊着。

他时不时地停下脚步,猫着腰向前方眺望着,并且仔细地侧耳倾听。然而,在这样的一个寒气逼人的冬夜里,大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间或有一辆电车驶过。而电车下面的铁轨则孤零零地向深夜的尽头延伸下去。

大街上的路灯昏黄暗淡地照射着街道。那个时候,街道上的路灯全都是瓦斯灯,再加上路灯之间的距离很远,所以,灯与灯之间的空地都是黑洞洞的,尤其是那些种着树的地方,尤为黑暗幽深,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啊!”罗宾突然停下了脚步。

“有人在争执。”

在对面的马路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两个男子正在争吵不休,于是,罗宾立刻朝出事地点跑了过去。

这两名男子扭打在了一起,其中的一位是个身穿晚礼服的绅士,或许是刚刚赴宴归来,礼帽被丢在了一边;另外一个男子的衣着则和罗宾一样肮脏破烂,如果单从表面上来看,他或许是一个在社会上厮混的小混混或者是流氓一类的人物。

受到攻击的绅士大声喊着救命,可是,街道上连一个人影也没有,更不要提什么巡警了。那个时候巴黎的治安并不怎么好,所以,假如有人夜晚还独自一人出门的话,他肯定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因此,在如此阴冷黑暗的长夜里,这位绅士居然敢独自一人行走在大街上,他实在是过于疏忽大意了。他为什么不乘马车或者汽车呢?唉,或许他有着自己的原因吧!

可是,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无可争议的,那就是这位仪表堂堂的绅士正在遭到暴徒的袭击。

暴徒将他按倒在地,两手死死地扼住了他的脖子。他一边挣扎着,一边高声呼救,想要引起路人的注意。暴徒为了使他安静下来,便把他的领带解了下来,并一把塞进了他的嘴巴里。

绅士拼命地反抗着,并想方设法地想要把这个暴徒推开。然而,暴徒只用一只手便扼紧了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则到他的口袋里去摸索。

就在这个万分危急的关头,罗宾如闪电一般地冲了过去。只见他随手抄起绅士丢在地上的手杖,用尽全力地朝暴徒的头部打了过去。

那个暴徒显然被这股突如其来的打击给吓了一大跳,他想要站起身来奋力反击,可罗宾迅速地飞起一脚,刚好踢到了暴徒的腰间。被踢中的暴徒身子摇晃了几下,一下子便栽倒在了地上。

罗宾原本以为他会一跃而起,冲过来进行反击的,可是,那个暴徒并没有动弹。而罗宾仍然双手紧握着手杖,摆好架势等着他上前。突然,暴徒大喊了一声:

“可恶!咱们后会有期,走着瞧吧!”

说完这句话,那个暴徒便一溜烟地逃跑了。

罗宾得意扬扬地撇了撇嘴角,然后把手杖丢掉,将那个早已吓得魂飞魄散的绅士扶了起来。

“你有没有受伤?”

这位绅士或许是受到了过度的惊吓,所以瞠目结舌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罗宾把手杖递给他,并将掉落在地上的礼帽帮他捡了起来。

“非常……非常感谢你……”绅士结结巴巴地说道。

罗宾微微一笑,为他掸去了裤脚上的尘土。绅士的那条质地良好的裤子已经被暴徒给撕扯得破烂不堪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骑自行车的巡警经过这里,在他得知了这个事件的经过之后,他招手叫来了一辆出租车。

罗宾搀扶着虚弱无力的绅士钻进了出租车内,然后自己也在他的身旁坐了下来。

“你家在什么地方?”

“在阿路莫街。真是太感谢你了!”

绅士一边用低低的声音说着,一边用手抚摸着刚才被扼得生疼的脖子。

出租车在阿路莫街上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子前面停了下来,绅士下车之后非常感激地说道:

“真是太感谢你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你的恩情我一生一世都会铭记于心的……喔,本来应该请你到我家里小叙片刻的……明天……这样吧,我明天再向你表示感谢吧!”

“那我怎么担得起呢,这样的小事情请您不要放在心上。”

“不,我应该表示谢意的。我的名字叫沃朵克·艾布尔,我会和我的太太一起向你表示最诚挚的谢意的。明天,请你一定要到我家里来一趟,我们邀请你共进午餐。你到寒舍来的时候,请务必将你的尊姓大名告知我的仆人。”

“那么……那么恭敬不如从命了。您说得如此恳切,我也就不便拒绝了。那我明天就到府上来叨扰一番了。哦,对了,我的名字叫亚森·罗宾。”

“亚森·罗宾?好,我事先会关照仆人们的。现在,夜已经很深了,我也就不远送了,再一次感谢你!”

“那明天见!”

绅士伸出手握住了罗宾的手,用力地上下摇晃了几下,然后便朝大门口走去了。

罗宾目送他进了大门之后才微笑着转身离开。

“亚森·罗宾”这个名字在民众之间引起巨大轰动还是在它与“怪盗”和“超人”联系在一起之后的事情,因此,他当时只是心头闪现出了这样的一个念头,所以才想出了这么一个名字。

将这个名字作为自己的化名,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只是因为当天夜里绅士问他叫什么名字的时候,他灵机一动随随便便想出了个名字,这完全是因为“亚森·罗宾”这个名字不仅高雅脱俗,而且说起来还朗朗上口。

这个时候的亚森·罗宾不仅不是一个大名鼎鼎的江洋大盗,甚至连偷人家一针一线的事情都没有干过。

尽管穷困潦倒的罗宾常常因失业而饱受饥寒交迫的煎熬,但是,他却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去偷东西。

不过,在他年仅五六岁的时候,也就是和母亲一起暂住在母亲的朋友施比兹伯爵夫人的家中时,他察觉到尽管伯爵夫人表面上是古道热肠、慷慨大方的,可她暗地里却对他们母子尖酸刻薄,冷酷无情。而母亲艾尼对于这种无可奈何的事情也只是暗自垂泪而已。

或许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便对于上流社会中的一些虚情假意的伪君子怀有深深的仇恨。为了让伯爵夫人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的错误性,幼小的罗宾居然用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高明手段将伯爵夫人的心爱之物——“王妃的项链”偷窃了出来。因此,从这件事情上便可以看出来,从罗宾的幼年时代起,这种罪恶的种子便已经在他的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

然而,自那件盗宝案发生之后,罗宾就再也没有偷窃过其他的任何东西。可对于那些富商大贾和政治野心家等伪君子,罗宾仍然难以解开对他们的仇恨之结。

可现在,罗宾不仅把富绅沃朵克·艾布尔给救了,而且还要跟他共进午餐呢。

第二天早上,罗宾从莫窝朵街上的一座简陋的公寓楼的阁楼中醒了过来,他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地说道:

“哇!今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嘴里面吹着口哨,不紧不慢地从自己的一堆衣服中挑选出最好的一身穿上。

这身衣服大概是八年之前他还在一家公司做事的时候,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的,时至今日,仍然有一半的金额没有还清呢。

尽管这身衣服已经穿了很长的时间了,可为了找工作的时候方便一些,他一直不舍得穿在身上,因此,这身衣服一直被他好好地保存着。

虽然上衣的扣子已经快要断线了,袖子也显得短了一些,而领带又皱巴巴的……然而,把这身装束穿在身上,比起昨天夜里的那副可怜相,真不知要好出多少倍呢。

他往头发上面弄了些水,因为没有梳子,所以只好用五根手指理了理那乱蓬蓬的头发。最糟糕的是屋子里面竟然连块镜子也没有,于是罗宾只好权且把窗户上的玻璃当镜子了。

他眼前的这面玻璃上尘土遍布,所以照出来的人影也是模模糊糊的。

他收拾完毕之后,便从楼梯上下来了,径直来到了四楼。只见他在一扇门前停下了脚步,用手指轻轻地敲了一下门板。

接着,只听得“吱呀”的一声,门打开了,一个年轻人探出脑袋来看了看。然而,让人无比惊讶的是这个人正是昨天夜里的那个暴徒。

“简特,早安!昨天夜里的事情,真是有劳你了!”罗宾满面笑容地说道。

“第一步的计划已经圆满实现了,可是,你下手也太狠了吧,把我打得眼冒金星、头昏脑涨不说,我的腰直到现在还直不起来呢?”

说着,简特把脑袋歪到一边,只见头皮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大包。

“哎呀,实在是不好意思啊!可是,如果我不用力一些的话,怎么可能演得逼真呢?现如今,沃朵克·艾布尔为了答谢我的救命之恩,已经邀请我今天到他的家中与他共进午餐了。”

“那真是太好了!你现在就去吗?我看天色尚早,你不如先进来坐一坐,跟我闲聊一会儿吧!”

简特跛着脚,踉踉跄跄地把罗宾领进了屋子里。

“你的腰还疼吗?”

“当然疼啦,你那么用力地踢我!”简特的脸上浮现出了万般无奈的笑容。

“怎么啦?来一杯咖啡吗?”

“你这里有吗?如果有的话,来上一杯当然好了。”

“只剩下一点儿了,可是,我这里的糖却没有了。”

于是,两个人相对而坐,一起喝着苦涩的咖啡。

“你什么时候去啊?”

“他邀请我到他的家里与他一起共进午餐。如果是搭乘电车去的话,最多只需要半个小时,所以我想再跟你聊一会儿。”

“好啊,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对沃朵克·艾布尔下手呢?”

“因为他富甲一方。”

“可是,关于他的那些万贯家财,似乎存在着很多非议啊!”

“你是从哪里得知这样的消息呢?”

“凡是跟富商阔佬有关的新闻,一旦被别人风传,很快就会一传十、十传百的。一般来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句俗谚说的正是坏事总是会不胫而走的。”

“有时候谣言并不可信。在过去的这半年时间里,我都在竭尽全力地监视他,严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从表面上看来,他尽管是一个器宇轩昂、举止优雅的绅士,可他在暗地里却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据说他从布洛老人那里继承了巨额的财产,可这其中却充满了令人疑惑不解的地方。尽管任何人都不知道他究竟用了什么样的手段而将这一笔巨款拿到手中的,可这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

“他到底有多少财产呢?”

“据传言有1亿法郎之多。”

“我的上帝啊,1亿法郎……”

简特瞪大了双眼,简直不敢相信。

“啊!那么大的一笔巨款……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的的确确拥有这么多的钱。可是,不管是5000法郎,还是1000法郎,总而言之没有半分钱是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得来的。

“于是,我便想出了这样一条计策,把那笔财产全都抢过来,然后再去接济那些在贫困线上挣扎过活的穷苦百姓。对于这样无恶不作的不良之辈,我们没有必要手下留情。

“按照你平时的脾气禀性,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的……可是,他手上真的有那么大的一笔钱吗?”

“这一点嘛,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他的家中有一个保险柜,里面存放的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值钱的公债和证券。我收买了他家的一个仆人,所以才探听到这个消息的。

“你想去把它们偷出来?”

“不错!正是为此我才设下了与艾布尔相识的这个计策,昨天夜里的计策之所以会成功,你的功劳很大啊!”

“这个我知道……可是,你以后还让我为你做些什么呢?”

“现在嘛……等需要你的时候,我一定会来通知你的。”

“好的,咱们一言为定!”

“好,一言为定!哦,我现在要到艾布尔家去了。”

“时间是不是还有些早?”

“是的,可我还有要事在身。因为这次要抢的是上亿元的法郎,因此,对我来说,这可真是一个大项目啊!”

“假如那上亿法郎被你弄到手的话,你不就成了江洋大盗了?”

“是的,你说得不错。我天生就有偷盗财物的本性,但是,我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或者利益才进行偷窃的。我只不过是一门心思地想要从那些丧尽天良、鱼肉百姓、为富不仁的大富翁的手中抢些钱财来,然后拿去救济那些濒临破产或者死亡的人,抑或是孤寡老人和孤儿寡母。

“自从我6岁的时候,穷困潦倒的生活就一直困扰着我和我的母亲。由于贫困,母亲受尽了她少女时代的密友的冷落和鄙夷。最可恨的是,那位伯爵夫人居然怀疑是我的母亲偷走了她的钻石项链,因此,对于这样的阴险狡诈的伪君子,我对他们是恨之入骨的。

“尽管我并不敢标榜自己有多么的崇高和完美,但是,我早已做好了去教训那些比我更狡诈、更狠毒的坏人的准备。

“可是,话虽然这么说,但我毕竟扮演了一个偷窃财物的小偷、强盗的角色。有的时候,我也会扪心自问,在内心里衡量自己的所作所为,这时的心中便会不由自主地生出悲伤。但是,与此同时,我也会不停地责骂自己,为什么要活在这样的世界上,为什么要过着这样的落魄赤贫的生活,为什么我的命运会如此悲惨?

“时至今日,我所过的生活仍然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不管物质生活有多么的凄惨,精神上有多么的沮丧落寞,可在对待人生的态度上,我都尽量保持着乐观的心态。

“我始终都想以这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人生,但是,每当我想到自己只不过是个盗贼,心中就会涌起一股酸楚之情。

“只要一想到自己过的是这种见不得阳光的日子,我就忍不住地要问自己,我为什么还要苟活在人世之上……

“我想要了此残生,可却下不了狠心,尽管从表面上看来,我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可我的寂寞心事又有谁能够知道呢?简特,我多么希望你能够理解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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