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点多钟,我们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在富兰克林大道旁的一家小珠宝店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们立即前往案发现场。
那一带有很多小店铺,规模都很小。发生凶杀案的珠宝店地处繁华地段,一边是理发店,另一边是当铺,在珠宝店玻璃窗上有几个醒目的金色大字:珠宝商:鲍伯和贝尔特。
凶案现场在珠宝店的柜台后面。死者身材瘦长,有两撇长长的胡须,颇像旧式闹剧中的流氓恶棍,年纪大约四十岁。这个人僵直地向左侧躺着,双膝蜷着,显然是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他的右手捂在胸口上,手臂下还不时地有血流出,显然,他是胸部中弹,由于流血量并不多,我们推测他是立即死亡,而不是因失血过多死亡的。
柜台旁边站着一个满脸惊骇之色的小老头,看样子有六十多岁,此刻他正用惊恐的眼神看着警员们勘察现场。他那一副饱受惊吓的神情,再加上他那大约五英尺六英寸的身高、一头稀疏的头发和闪烁不定的小眼睛上的那副钢边眼镜,让人感到既可怜又可笑。据守候在这里的警察说,他是这桩凶杀案的唯一目击证人。
我四周转了一圈儿,又回到小老头站的位置,准备向这个目击证人了解情况。
“你是鲍伯?我是凶杀组的保罗警官。”为了让他尽可能地放松,我和颜悦色地说。
“是的,警官先生。”他声音颤抖地说,“我是这里的股东之一。”
“他呢?”我向死者示意着。
“他就是贝尔特。真没想到,我们已经合伙十年了,一向很愉快,可谁知……简直太可怕了!”
“鲍伯先生,既然你是这里的目击证人,就请你说说详细情况吧。”
“哦,好的。”鲍伯显然还惊魂未定,他稍微定了定神儿,然后开始叙述事情的经过。
早上大约九点钟的时候,我们的店铺刚刚开门,我把昨天的账结好正准备去银行,一个拿枪的歹徒突然闯了进来,他一把就抢走了我手中的钱袋,还差点儿把我撞个跟斗,接着他又打开现金柜,把里面的钱也搜走了。我大声呼救,惊动了正在店铺后面的贝尔特,只见他从后面匆匆跑过来,可是,还没等他到跟前,那个歹徒就开枪了。可怜的贝尔特连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都没搞清楚就死去了,唉!”鲍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那个歹徒长得什么样儿?”我问。
“大约是四十几岁,像个吉卜赛人,黑皮肤,大鼻子,黑头发上还油光光的,瘦高个子,大约有六英尺,体重估计有一百七十五磅左右。对了,我还看见他左嘴角有一道很长的疤痕,一直延伸到左耳垂。”说着,鲍伯又摸了摸自己的右面颊,“这儿还有一个长毛的痣,很大,挺吓人的。”
我对他细致入微的描述颇感惊讶,因为处在那样危急的形势下,大多数目击者都很难准确描述犯罪分子的相貌。
“那个人穿的什么衣服?”我继续问着。
“衣服嘛,我记得是一身茶色,上身是茶色皮夹克,下身是茶色长裤,头上戴着一顶茶色毡帽,他把前面帽檐拉得很低,后面直往上翘……对,没错!”鲍伯想了想,然后又很惊讶地说,“他持枪的那只手背……是左手,文着一条蓝色的蛇盘绕着一颗红心。”
“看来你对他的印象很深!”
“哦,没什么。”鲍伯也颇为自得地一笑。
“谢谢你,你的描述将会对我们破案有非常大的帮助。”我微笑着说。然后,我又对另一个警察下达了指令:“你赶快通过电台把凶手的特征广播出去,这家伙特征明显,应该比较好认。”由于鲍伯的详细描述,让我们有了切入点,我觉得这个棘手的突发事件似乎比较容易解决了。
“你对他的枪有什么印象吗?”我问鲍伯,因为我想得到更多的破案线索。
“好像是一把左轮手枪,蓝钢的,至于什么口径……很抱歉,警官先生,我对枪是一窍不通。”鲍伯耸了耸肩膀说。
对于鲍伯提供的情况,我已经很满意了。
“在我来之前,你到没到附近的店铺和居民中查问过?”我问一直守候在这里的那个警察。
“已经查问过了,珠宝店两旁的理发店和当铺的人都说听到了枪声,”那个警察说,“当时他们还以为是汽车爆胎,所以并没有在意。”
我看了那个警察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就转身来到了隔壁的当铺。
“噢,你好,我是保罗警官。”我自我介绍着。
“警官先生,你好,我叫罗伯逊,是这家当铺的主人。”
“事发时你听到了什么?”
“我只听到汽车爆胎的声音,是九点过一分的时候,后来才知道是枪声。”他似乎怕我怀疑他为什么对时间记得那么清楚,就解释说,“我那二十岁的侄子到现在还没来上班,所以我老盯着钟表,看他究竟要迟到多长时间。”
“听到枪声后,你是否发现有可疑的人或者情况?”我问。
“我没敢朝外看。”罗伯逊摇摇头说。
罗伯逊步履缓缓地跟在我的身后,我听到他问:“那个可怜的鲍伯怎么样啦?”
我停住脚步,转过身来说:“没什么,他只是受到点儿惊吓。”
“唉!他可是个老好人呀,”罗伯逊不无同情地说,“在我们这一带,他是出了名的好人,他心眼儿好,总是喜欢帮助别人。”
“哦,”我有点儿感兴趣,“那么贝尔特呢?”
“贝尔特和鲍伯可不同!警官先生,按说我不应该讲死人的坏话,可是,他在这一带真的不受欢迎,你可能不知道,贝尔特是个报复心极强的人,爱记仇,谁要是和他有点儿什么过节,他一定忘不了,所以我们对他都是敬而远之。”
我的兴趣更浓了,笑着说:“看来,这个世界上是什么人都有哇!”我心里明白,有时候这些背景材料比现场材料更重要。
“这么多年,鲍伯跟他在一块儿也真够不容易的。”罗伯逊说,“如果他们不是亲戚关系的话,恐怕也不会合伙这么久。”
“怎么,他们是亲戚?”我惊讶地问。
“是的,贝尔特是鲍伯的妹夫。鲍伯的妹妹叫宝娜,比他小二十一岁,在她还是婴儿时,他们的父母就过世了,是鲍伯一手把她拉扯大,他们兄妹的感情很深,鲍伯一直都没有结婚,所以,他把宝娜和她的两个孩子视为自己唯一的亲人,尽管贝尔特的毛病很多,但鲍伯看在宝娜的分儿上,还是一忍再忍。”
我隐隐约约感到罗伯逊讲的这些很有价值,在向他道谢并告别后,我又来到另一侧的理发店,向老板询问事发时的情况。
据理发店老板说,当时他也听到了声响,同样以为是汽车爆胎的声音,因为他当时正在给客人理发,也就没有注意时间,更没有注意到是否有可疑的人出现,不过他说肯定是在九点钟以后发生的事情,因为那时他刚开门接待第一个顾客。
经初步调查后,我的心情又变得沉重起来,觉得这个案子似乎更加神秘,因为除了鲍伯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目击证人出现,而且左邻右舍都众口一词说是听到了汽车的爆胎声,枪声和汽车爆胎声应该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声响才对呀。
我思索着,又回到了珠宝店。
“鲍伯,你们失窃款的数目是多少?”我问道。在这之前,他只字未对我说过失窃数目,按说这也不符合常理。
他把账本副本拿出来,指着上面的数目说:“你看,这是现金七百四十元,支票两百三十三元,都被歹徒抢走了,这可是我们店一个星期的收入呀。”
“我听说贝尔特是你妹夫,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有没有打电话通知你妹妹?”
他听了我的话显然吃了一惊,于是支支吾吾地说:“我……我还没有来得及通知她。”
我决定去见见她妹妹,以便从她那里了解一些情况,就对他说:“这种消息用电话通知的确不妥当,不过总得有人告诉她,如果你不反对的话,还是我来替你办吧,反正我也正打算去看她。”
“嗯,”他犹豫了一会儿,“那么好吧,她现在住在我的公寓里,就是城北第二十街。警官先生,这件事一定对她打击很大,她本来在城南住,但最近她和贝尔特经常吵架,所以才搬到我那儿,如果她听说贝尔特死了,恐怕都无法原谅自己,我可怜的妹妹呀!”他一脸悲戚的神情。
我驱车来到城北二十街的公寓,这是一幢漂亮而整洁的现代式建筑,看来鲍伯的生活条件不错。
我按响了门铃,没过多久,就见一位风姿绰约,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的褐发女人开了门。
“请问,你是贝尔特太太吗?”我摘下帽子,客气地问。
“是的,你……”
“我是警察局的保罗警官,”我亮出警官证说,“我们进去谈好吗?”
“警察局?”她先是一愣,继而后退了一步说,“当然,请进!”
我走进她的房间,只见里面布置的温暖而舒适,然而让我惊奇的是,沙发上还坐着一个相貌英俊的中年男人,他怀里正抱着一个可爱的两岁女孩。
贝尔特太太连忙上前一步,介绍说:“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小女孩是我的女儿。”然后她问道,“警官先生,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吗?”
“贝尔特太太,怎么跟你说呢,恐怕我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斟酌着词句。
“啊?是不是我哥出什么事儿了?”她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焦急地问。
“不是你哥,而是你丈夫贝尔特。”我回答说。
“哦!”她似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脸色也逐渐恢复了红润。
“贝尔特怎么了?”她的语气显然和缓了许多。
我看得出来,她好像并不在乎贝尔特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决定不再绕圈子了,而是直截了当地说出这个噩耗。
“贝尔特太太,今天早晨珠宝店遭到抢劫,歹徒开枪打死了你丈夫,你哥只是受到点儿惊吓。”
“哦!”她眨了眨眼睛,沉默不语。
这时,坐在沙发上的那个中年男人说话了:“我看这样反而更好,对谁都是解脱。”
“你怎么能这样说呢,他毕竟是我的丈夫。”贝尔特太太责怪他说。
“哼,”那个男人冷笑了一声,“那你要我怎么说?难道还让我哭不成?”他愤愤地说,“警官先生,对不起,我对贝尔特根本没有好印象,他也不是我的朋友,前些天,他在离婚起诉书中连我也一块儿告了,说我通奸,这能让我不生气吗?”
看来又有了新情况——贝尔特夫妇正在闹离婚。
离开他们家后,我匆匆吃了午饭,就赶到法院去看贝尔特夫妇的离婚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