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老大这次竟同时聚集我们六人,有什么大行动?”男子戴笠斗篷,一袭黑衣,听声音也辨别不出年龄几何。
“有一高手凭空出世,不知身世,萧老大需要我们的帮助。”看装束听声音,是个豪气女子,虽说语言轻浮,但一点也没有让人感到失了沉稳。
其余四人无一作声,这女子正想转移话题打破这冷寂,一道残影闪过,五人顿时摆出临敌之势。女子小心翼翼的看向残影掠过的方向,竟是一枚飞镖钉在了粗壮的大树上。镖上带着字条,一人胆大冒然打开,令五人皆是鬼魅一笑,齐齐离开疾行至北方。
他们的目的地是荣华城,他们要见血。
草长莺飞的季节,总是令人向往的。就是这样一个季节,出现了两个不平凡的人。
侠客行馆,是一座酒店的的名字,店如其名,接触的都是江湖中人。酒店不小,但人不多。临近二楼楼梯最近的桌子,是铁梨鹏三的专座,酒馆的熟客们无人不知。桌子的主人屁股离开板凳,戴上斗笠,大呼一声“伙计,结账。”随手丢下一两银子。
突然,光芒一闪,似乎是有什么东西?鹏三心慌的竖起腰间剑鞘,听到物体划过的方向才挡在身前。
“砰。”
鹏三的身子瞬间被击退三米远有余。
剑与剑鞘的可笑对峙,还是剑的锋利压迫了剑鞘的硬度。
剑鞘几乎被斩成两段,鹏三相信,如果不是有精铁做的好剑为剑鞘抵挡了些冲击,这用稀有的铁梨木制成的剑鞘,三个叠加在一起也不够看。
一击未果,白衣人依靠在墙上,一副十分悠闲的样子,不知是真的不拘小节还是小瞧眼前的鹏三。虽说鹏三他自己的武功已经是江湖上层,依旧觉得对方不是自己能够轻易捏碎的。
这让熟悉鹏三的人知道他的想法后,一定会诧异的不知所以。有一天天不怕地不怕自认为天下无双的铁梨鹏三也会怂?
“你认识我?”
“不认识。”
“你与大爷我有仇?”
“没有。”
“那你为什么来杀我?”
白衣人嘴角上扬道:“来取点东西。”
不多说,两人又是动手。
看侠客行馆的其他客人纷纷无动于衷,显然看惯了此类场景。酒馆的主人也是不管,打坏东西双倍赔钱就可以了。
抓住鹏三的小失误,白衣人一提剑便是见血,剑刃撩过了鹏三的后背,血染了半个剑身,剑身似乎在颤动,仿佛在享受这汲取鲜血的滋味。
“你想要拿什么?”鹏三像是妥协了一般,放弃了挣扎。他很明白,眼前的这个白衣男子绝不是自己可以抵御的,要不是自己轻功太差,早就逃跑了。
“很简单,你的一根手指。”白衣人目光盯着鹏三,像是盯着自己的猎物,甚至是可以随意欺辱的小宠物。
“这……”谁都不想做一个残疾人,鹏三也不例外,他的轻功不好,想起白衣人刺杀自己时的情景,就没有升起一点追杀刺客的心思,当然现在应该说是没有一点逃跑的心思了。
剑起剑落,血淋淋的两根手指被外力腾空,白衣人不知哪里拿出了一个包裹把手指收了进去。
当鹏三发觉时,手掌间已经血流不止。
这莫非是自己犹豫的代价?
忍着怒气,沉默不出声。他知道,如果自己再多嘴的话,迎接自己的将是阎罗王的索命!
刚要拿剑离开,却没有了白衣人的身影。像是凭空出现,又凭空而去。又或者是压根只是自己的噩梦,白衣人根本没有出现过?
真相的源头,只是鹏三右手的三根手指。
这次,鹏三真的变成鹏三了。
天色变得愈发昏暗,白衣人踏步走向荣华城城主府附近的一个小茶舍,端起店小二递给的一碗水就是往肚子里灌。
离此地不远的城主府府中,叶问天和刘大虎翻过又一个墙头。
“问天兄弟,那宝物夜明珠还拿不拿得到?如果实在拿不到就算了,那装夜明珠的机关盒可是西域奇物,平常人连听都没听说过。”刘大虎摸摸脑袋,说,“毕竟这是城主府,万一被发现偷东西咯,咱哥俩可就死定了!”
叶问天瞅了一眼刘大虎,眼神中尽是漠然,“我自己会小心,不过你不必激我,我会去拿的,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我叶问天偷不到的东西。”
“那就拜托叶兄了。”
客套了几句,叶问天和刘大虎再无交谈,躲进一堆草丛中。直到夜幕完全降临,叶问天说:“我去拿你所需要的东西,你在这里等我。”
“你一个人?拿的到吗?”
叶问天缓缓朝着宝物所在地出发,听到刘大虎的话,送给他五个字:“我是叶问天。”
刘大虎呆呆地望着离去的叶问天,心情有点沉重。曾几何时,自己何尝不是气宇轩昂,目空一切?到最后呢?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罢了。
他讨厌叶问天的这种表现,竟然有一瞬间希望叶问天被侍卫发现乱枪戳死。
不超过两刻钟,刘大虎就看到了叶问天归来的身影,不过身后还有大嚷大骂的侍卫追赶来。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搬起板砖砸自己脚了。自己这边刚诅咒别人被乱枪戳死,那边不止是没被戳死的事情了,身后还带了人顺手把自己也戳死!
好在刘大虎武功不错,顺利解决了几个只懂得些蛮力的侍卫。不过两人已经惊动了整个城主府,不一会儿肯定会有真正的武林高手前来。
待到两人逃出城主府,又拐弯抹角的换路逃行,终于是在一个无人小巷中停下。
天已经是完全黑了,宝物被叶问天拿出,是一枚夜明珠,在微弱的月光下显得分外耀眼。叶问天不屑的说:“堂堂城主府,竟然任我们出入,不知道看家护院的都干什么吃的。”
刘大虎极为赞同他这句话,也是完全没有预料到城主府的戒备竟是如此宽松。
“这夜明珠得值……”没等刘大虎说完,身边就传来一句话打断了他。“如果不是宁海华那家伙不在自家府邸中,恐怕这时候你们都得去陪孟婆喝点汤咯。”
在羸弱的月光下,两人借助这点光线总算是看到了来人一身在黑夜下十分刺眼的白色衣服,心中顿生警惕。
“偷圣叶问天果然如传闻中一样名不虚传,拿什么东西都如探囊取物。”白衣人正色道,补充了一句“就是太弱了。”
叶问天脸上一阵不悦,知道偷圣叶问天的人也都知道,偷圣最大的短板就是武功。他可以去皇宫偷取娘娘宫女们的衣物,可以找到百年墓穴的位置,甚至可以解开世界上的一切机关锁,更可以破解密码机关。但他有一致命弱点:武功。
触者,必死。
但他现在还没有死,依靠的就是他这一身轻功,行走江湖。
“阁下是谁?”两人异口同声。
“无名之士,何足挂齿?”
询问无果,也不可强求,随即叶问天开始辩解自己的能力:“阁下,人有一技之长尚且不易,又何必强求一心多用呢?”
白衣人长的勉强算是俊俏,眯着眼,盯着叶问天,好久才吐出一句话:“只有一技之长的人注定不会有太多好日子的,也注定不能身兼重任。”
“太过武断了吧。至少小生我凭借一门脏艺生活不算拮据,日子过的也是自在。”他盯着眼前的白衣人,想看透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只见那人摆摆手,说:“至少在刚才之前你的日子还算自在呢。”
刘大虎听这话便知不妙,看那人嘴角扬起,下意识的撸起腰间大刀。下一刻白衣人瞬取剑鞘之刃,刀剑辉映,噼里啪啦作响。
旁观者清?旁人也只能看到双方不相上下,势均力敌。而只有刘大虎和白衣人自己才知道,白衣人剑太快了,每当自己抵御住对方的第一剑时,随即第二剑出,剑锋伤人,在刘大虎身上留下或多或少的细小伤口。
白衣人一剑确是轻的很,近乎无力,但积少成多,刘大虎渐渐变成了小半个血人,身上密密麻麻的全是小伤口。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也是一句至理名言,说的也就是现在这种情况了。
在磨也能磨死刘大虎的情况下,白衣人突然停手,让前者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
“给我两件东西,得到就放你们走。”白衣人道。
这句话说的让叶问天有些心虚,要自己偷窃什么东西?那样的话就好办了!虽然圣在战斗方面确实是个战五渣,但在偷龙转凤之类的技巧方面,确是天下所有窃者的祖宗。
叶问天想的算是够好的了,但现实总是令人失望,白衣人仅仅是对他的偷窃能力感到一丝赞许,没有用他旷古绝今的偷窃技艺的意思。叶问天也自知没有太大希望,索性直接询问:“你所想要的,是什么东西?”
“我所想要的?”白衣人摇头,“我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刘大虎和叶问天不解,面前这位是抽风了来和哥俩讨论人生哲理的?
不,显然不是。
“我虽然没什么想要的东西,但我却是需要你兄弟俩每人一根手指,我有大用。”白衣人幼稚的语气对面前两人言,并且用很蠢的眼神看着叶问天的小姆手指。
“格老子的,想打架就别啰嗦,找什么借口!”刘大虎毕竟是刘大虎,绰号江南大疯刀,是筱柒要找的人。偷圣叶问天和铁梨鹏三也是,不过不同的是鹏三这时应该在陪医馆的小娘子们调情,即使医馆没有女子只有上了年纪老头子,但场面话还是要说的出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