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面的思索促使我们提出这样的设想:从某种可以察觉的程度上说,基本需要有时会被发现是由体质或遗传决定的。目前(五六十年代)不可能直接证明这个假设,因为遗传或神经学的技术尚未达到所需水平。其他分析形式,例如行为、家庭、社会、人种则大都被用来反驳而不是证实这个遗传假设,只有很明确的情况才是例外,而我们的假设又绝非是很明确的。
我们尽可能搜集并提出一些可以利用的资料和理论上的研究来支持似本能的假设。旧理论的失败源于新假设的提出。本能论被环境论和行为论联合起来推翻了,这两
种理论几乎完全依仗联合学习来作为基本的、几乎是全能的解释工具。概括来讲,而且是可以肯定的,这种研究心理学的方法不能解决动力学问题,例如
动机问题,动机的满足与挫折,以及由此引起的后果,如健康状况、心理病态、心理治疗等。
所以,为了证实某个结论而进行一次详细的辩论是没有必要的。只要注意以下这点就够了:临床心理学家、精神病医生、心理分析家、社会工作者以及所有其他临床工作者,几乎从不采用行为主义理论;他们固执地以一种特别的方法在并不充分的理论基础上营造一个庞大的实用结构;他们往往注重实践而不是注意理论。值得注意的是,就临床工作者所使用的理论而言,它总是一种粗糙的、非系统的动力论,其中本能总是扮演剧中的主角。这也是弗洛伊德的理论。
一般说来,在确定似本能的心理冲动方面,非临床心理学家意见一致。他们认为只有诸如饥、渴等心理冲动才算是似本能的。根据此点,他们又借助于条件作用,从而假定所有高级需要都是可以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
那就是说,因为父母供给我们吃的和满足我们其他方面需要,所以我们要爱他们。根据这个理论,爱是满足或交易的副产品,或者正如那些广告所说的,是顾客的需要。
能成功地证明这种理论对于爱、安全、归属、尊重、理解等需要的解释是事实的实验还没有一个,它不过是没有进一步论证的假设。实际上,人们从未对这些理论作过严
格的考察,这或许也正好能解释它为何能得以生存。
条件作用的论据当然不能证明这个假设,相反,这类需要表现得更像其最初赖以为基础的无条件的反应,而不像次级条件反应。
实际上,这种漏洞百出的理论,就连具有一般观察力的人也能够看穿。母亲为何如此热切地满足一切要求?她自己又能得到什么报酬呢?怀孕的损害和分娩的痛苦有何益处?如果这种关系本质上就是一种交易,那么母亲又为何要做赔本的买卖?
再者,为什么临床工作者一致坚持说,婴儿不仅需要食物、温暖、良好的护理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满足,而且也需要爱,这似乎说爱是这类满足以外的某种东西,难道爱是多余的东西吗?难道仅能满足孩子的要求吗?对孩子没有爱的母亲会比穷困但却慈祥的母亲能更多的为孩子所爱吗?
还有另外一些问题也需要澄清。到底什么是满足(包括生理上的满足)?我们不得不假定它是一种生理快感,因为该理论试图证明一切其他快感都来源于生理快感。但是得到温柔的拥抱、精心的呵护、不被突然摔在地上、不受惊吓等等,这些安全的满足难道是生理满足吗?为什么当对幼儿喃喃自语、温柔微笑,或把他抱在怀里,或对儿童表示关注、亲吻,以及拥抱他们时,他们会显得很快活呢?给予孩子、满足孩子、喂养孩子、为孩子牺牲,从何种意义上讲是有益于给予者吗?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满足的方式与满足本身具同等价值,这对满足的概念有什么意义呢?喂养的定时与可靠满足了饥饿的需要吗?或者是一些其他因素?允诺所满足的又是指哪一种需要呢?尊重孩子的需要又是哪一种需要呢?当孩子需要时,对他断奶或进行大小便训练又是哪种需要呢?为什么收容所里的孩子无论受到多好的照顾,即生活上得到很好的满足,他们仍常常出现病态的发展呢?假如爱的饥饿最终是对食物的要求,为什么它不能被食物的满足所平息呢?
在这一点上,墨菲的疏通作用的概念是非常有用的。他指出任意的联系可以在无条件刺激和其他各种刺激之间发生,因为后一种任意的刺激只是一种信号,而不是满足物本身。当一个人要满足生理需要时(如饥饿),信号不能给予满足,而只有满足本身才具有实际意义(只有食物才能减轻饥饿)。在一个相当稳定的环境中,信号将产生像餐铃一样的作用。但更为重要的学习是疏通作用,而不仅仅是联系作用。也就是说,应了解哪些东西是适当的满足物,哪些不是,在这些满足物中,又由于某种原因哪些是最令人满意的或最值得选择的?
我所观察到的与论点有关的是: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理解的需要,以及其他诸如此类需要的健康满足,是由于疏通作用,亦即内在的适当的满足,而不是任意的联系。凡是任意联系出现的地方,我们就认为是神经病态,是病态的需要,例如恋物。
在这方面,哈洛和同事们在威斯康星的灵长目动物实验所进行了非常重要的实验。
在一个著名的实验中,让一群猴婴离开它们的母亲,代之以一个用金属做成的但可以喂奶的母猴和另一个不能喂奶但裹了一层毛圈织物的母猴。猴婴宁肯选择可以拥抱和依恋的后者作为母亲的代理者,而不是前一个即使可以得到食物的“金属母亲”。这些没有母亲的猴婴虽然喂养得很好,但在各方面成长极不正常,包括完全失去了他们自己的母性的“本能”。很明显,即使对于猴子,仅有食物和保护也是远远不够的。
不能奢望常规的生物学标准给我们提供帮助,不仅因为我们缺乏材料,也因为我们现在也在不由自主地怀疑这些标准本身。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不重视人种与其他物种的本质区别,却过分强调人与动物相关联的部分,是早期本能论者的严重错误。我们至今还可以在他们的著作里看到这种自信的倾向:在一般动物的意义上来解释和罗列本能,以便使每一种本能都适应于任何一种动物。由于这个原因,任何只在人身上有的而在动物身上没有的冲动都被认为是非本能的。当然,任何在人和其他动物身上发现的冲动或需要都因此被证实为本能的,无须进一步论证。但是,这并不能否定这样一种可能性:一些似本能的需要只有人才有,或者由人与动物界中的黑猩猩所共有,如爱的冲动。通信鸽、鲑、猫等等,都有自己特殊的不同于其他物种的本能,为什么人种不能有自己特殊的本能呢?
以改进了的学习、思考以及交际能力为基础的适应性,可以取代人类进入种系高级需要阶段时的逐渐消退的本能,这是流行理论的推论。假如我们用低级动物标准来解释本能,把它说成是由先天决定的冲动、感知的冲动、工具行为和技能,以及目标对象
(甚至还有表达感情时的伴随物,如果我们能细心观察的话)构成的混合物,那么,这种理论似乎是真实的。
根据这种解释,在白鼠中,我们发现了性本能、母性本能、喂养本能以及其他本能。在猴子那里,母性本能仍然存在,喂养本能已经改变并可继续更改,性本能则已消失,只剩下似本能的欲望。猴子要选择性配偶,有效地完成性行为必须通过学习。人类没有留下这些(或其他)本能中的任何一种。性和喂养欲望保留下来,甚至大概还有母性欲望,尽管很微弱。但是工具行为、技能、选择性知觉、目标对象等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主要是在疏通意义上的学习)。人类没有本能,只有本能痕迹。
随着这种进化的发展,当我们的研究种系升级时,我们可能会逐渐发现新的(更高级的)欲望,发现另一种本能,它在本质上是似本能的,即在强弱程度上由机体结构和作用所决定。虽然我们大胆提出了我们的假设,但实际上,对低于人类的动物身上的高级欲望我们还只能是猜测。这给未来留下了一个难题,即确定在什么程度和意义上,老鼠、狗、猫以及猴子显示出对安全、归属、爱、尊重、自主、自信、好奇、理解或美的欲望。再次提请大家注意,我们这儿论述的是似本能的冲动或欲望,而不是先定的工具行为、能力或满足方式,即不是本能的。
有一组实验表明,这是一个可验证的假设。我与克劳福德、耶基斯已证明,幼小的黑猩猩是一种利他的、非控制欲的、友好的、有抚爱能力的动物。这也是所有同他们一起工作的人的印象。沃尔夫在罗猴、猕猴身上重复了克劳福德的这一实验,发现它们不是这样。因此,我们目前只能说,在动物界的所有物种之中,只有人与黑猩猩才有利他、友好、爱等这类行为(也许根据普通的观察,狗应该包括在内)。其他的需要,即在人那里比在其他动物那里更强烈的需要,是对信息、对理解、对美的需要,或者是对于对称、秩序、完美的需要等。
当然,所有人都必须承认,这些欲望在人身上是向高峰发展,而不是趋向废退。人是所有动物中最富有科学、哲学、神学以及艺术精神的。而且,完全可以肯定,至少对某些人来说,这些都是像安全、爱等一样的需要。不过,它们是本能的原基,而不是本能的残余。
不过遗憾的是,关于这些需要,虽然它们显然是很重要的,但实际上我们没有实验的或临床上的资料。
可以根据演绎理由假定:这些欲望的外在的、后天的决定因素虽然是确切存在的,但也同样无疑是很脆弱的。大多数理论家认为或假定,爱的需要是以生理需要的满足为基础,并通过条件作用形成的。例如,我们学着去爱,是因为我们爱的人过去是食物、温暖、保障的给予者。这样,这种派生需要论就必须坚持这样的主张:知识、理解和美的需要是以生理需要的满足为基础,并通过条件作用形成的,即它们过去和现在都是代替食物的信号,可是通常的经验几乎根本不支持这种论点。不难看出,它比类似的爱的后天获得论更站不住脚。
本能的文化标准(我们现在说到的这种反应是独立于文化的吗?)是一种决定性的标准,但不幸的是,我们还没有明确的资料。我个人的看法是,就其本身而言,它们支持我们考虑的理论,或者与我们的思路一样。然而,必须承认,换一个人审阅同样的材料,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由于我的现场经验仅限于与一群印第安人有过短期接触,而且由于问题取决于人类学家未来的发现而不是心理学家的发现,在这里我们将不再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考察。
基本需要本质上是似本能的原因我们早已谈过了,并且上文还提到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些需要受挫会导致精神疾病,这是所有临床工作者都同意的。然而,对于神经质的需要,对于习惯、吸毒、对熟悉事物的偏爱以及对于工具性需要来说,这不是事实,只是在某种特殊的意义上,这对完成行动的需要和表达能力的需要来说才是事实。至少,对于这些形形色色的需要能够根据实用或实效来区别,并且应该基于理论和实践的原因来加以区别。
假如价值观造就会创造的人,并使人接受它们,那么,为什么某些价值观念在受到
挫折时会导致精神疾病?我们学会一日三餐,学会道谢,学会使用叉匙、桌椅,我们穿着衣服、鞋子,夜晚睡在床上,说英语,我们吃牛肉、羊肉,而不吃狗肉、猫肉,我们保持清洁,为等级竞争,对金钱挖空心思、绞尽脑汁,然而,这一切强大的习惯在受到挫折时可以没有痛苦,甚至还有积极的结果。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泛舟或野营时,我们通过轻舒一口气抛开这一切,承认它们的非本质性质,但对于爱、安全或尊重,却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很显然,在特殊心理学和生物学中,基本需要占有重要地位。它们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基本需要必须得到满足,否则我们就要得病,谁要是否认这一点,就得拿出证据说明它们不属于似本能的需要。
基本需要的满足会导致各种各样的后果:产生有益的、良好的、健康的、自我实现的效应。有益与良好这两个词是从生物学的意义而不是先定的意义上来说的,可以用操作来给它们下定义。只要条件允许,健康的机体本身就倾向于选择并努力获取这些结果。在论及基本需要的满足问题时,我们已经概述过这些心理上和身体上的结果,这里
没有必要继续考察下去,只是仍需要指出,这一评判标准并无奥秘、荒谬之处。可以很容易地以实验甚至工程为根据来验证这个标准,我们只需记住,这与为一辆汽车选择合适的汽油是一样的道理。假如一辆汽车使用了某种汽油发动得更好,这种汽油对于这辆汽车就比别的汽油更适用。普遍的临床发现,当安全、爱以及尊重得到满足时,机体就发挥得更好,感觉更敏锐,智力使用得更充分,更能使思维正确而缜密,更有效地消化食物,更少患各种疾病等等。
将基本需要满足物与其他需要的满足物区别开来的是它们自身的必需性。出于本性,机体自己指明了满足因素的固有范围,这是不能由他物替换的,而这对于习惯需要,甚至神经质需要却是可能的。也正由于基本需要满足物的必需性,最终将需要与满足物联系在一起的是疏导作用而不是任意的联系。
对我们的目的而言,心理治疗的效果是相当有利的,似乎所有主要的心理治疗方式都培育、促进、巩固了我们称为基本的、似本能的需要,同时削弱或彻底消除了所谓神经质的需要,直到它们取得心理上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