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四川省石棉县有个品学兼优的好少年。他名叫赖宁,在1988年3月13日发生在石棉县海子山的一场大火中,赖宁为了挽救山林,保护祖国财产,主动参加救火的队伍,不幸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那一年他才只有14岁。
1988年,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决定授予赖宁同学“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
他从小胸怀大志,热爱科学,经常利用节假日去采集标本、进行无线电实验等。他年年都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等。
他出生在一个条件比较优越的家庭,但他从小坚持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劳动。在他读小学的学校里还流传着他争当劳动委员的故事。
那是在1987年,赖宁他们班的同学们为了参加毕业升学考试,而忽视了班里的卫生。班里的垃圾桶里扔满了垃圾,废纸满地都是。就在这个时候,担任劳动委员的同学因为要专心学习,提出辞职。
班主任邬老师看了后很着急,她在思索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赖宁站了出来,他望着邬老师说:“老师,我来担任劳动委员,可以吗?”
邬老师望着这位身材瘦小的同学,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坚毅的目光;她的心里掠过了一丝欣慰。老师不忍心地说:“赖宁,你的工作已经够多的了,你现在是学习委员,如果再兼任劳动委员,会不会影响你的功课呢?”
赖宁郑重地说:“老师,你放心,我不会影响学习的,再说,这么差的卫生也要有人管呀。”就这样赖宁又担任起了劳动委员的职务。
从此,他恢复了值日生制度,他以身作则,和值日同学一起劳动,打扫卫生。在他的带领下,教室的环境彻底改变了。这一年他们班在全校的卫生评比中得了全校第一,赖宁也被评为“优秀的劳动委员。”
就是这样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却在一次山林大火中为了挽救国家财产,不幸被大火吞没,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他那种为集体、为国家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却一直激励着他的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