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老师蛮神圣不可侵犯的,然后又听说这种神圣的先生是我的亲戚,有些自豪,更多的确实胆颤。后来也有些“特权”。但用起来并不心安理得。比起特权,还是强权更有力吧。
渐渐的我也就忘了所谓的“特权”。作为一个男生,或多或少总得造些次,犯些事。老师自然也不会放过。
最记得的便是二年级的时候。我跟我哥是同一个小学的。一个周末,我哥不只有什么奇思妙想,要带我去小学,我从来没在周末去过学校,不知会不会被老师骂,很犹豫要不要去。我哥哥倒是有强权的料,不由分说就带我去了,同行的还有他的一个同学。我们在操场上游走了一圈,又一圈。Whatalazyafternoon!懒洋洋的阳光确实可以炙烤出一些不太好的念头,总在操场上闲逛也不是个事。哥哥便萌发了个念头——偷个球来玩玩。都是男生嘛,自然臭味相投。不一会就制定好了PlanA,PlanB。甚至想好了怎么还回去,就连被发现后的逃跑路线都想好了。于是就行动了起来。
计划是这样的:因为器材室的门是锁着的,所以我们不得不爬床进去,我身材最小,便决定由我来翻窗,这让我大为紧张。我生平第一次做这种“偷鸡摸狗”之事。很害怕被发现,又开始犹豫了,在哥哥的威逼利诱之下,还是爬了起来。我正艰难地挨到了窗口,就听见后面传来声音了“喂,你们在干什么!”哥哥拍拍我,指示要赶紧走人。我心里那是个慌,天亡我也。没办法,人落水了,就只认稻草,拼了命跟我哥跑。我哥说那是校长。我心里打起了算盘——才多大个小毛孩,能打出什么算盘来啊。这个校长其实人还是很温柔的,是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先生。想着想着,不觉已经跑出了学校我们哥仨一同站在一水池边,各自想着后事,我们确实有计划,可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谁知道会被校长发现呢?随后我们还是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回去跟校长认错,在我们当时看来,这是一个万全之策,现在想想,有一点点小傻,却确实是一个很正确的判断。我们便束手就擒,第一次进到了校长室。这是一间比教室还简朴的屋子。不大,甚至连电脑也没有。我哥哥说清了情况,我就哭了起来,然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校长叫我们写下自己的班级姓名,也就只好写下了。比较安慰的是校长居然不认识我的名字。我们大步流星走出了校长室,好消息是我们的校长比较仁慈,坏消息是我们的大名被抓了。出了校门,我们心有余悸,也只好得过且过吧!
第二天上学,我就被班主任抓了个正着。人生不如天算啊!奈何那被淡忘的“特权”竟成了刀锋向我的杀手锏。
校长不认识,班主任却认识,我们是亲戚,我早早地就被识破了,真是讽刺啊。
结果自然是被爽爽地骂得狗血喷头酣畅淋漓哎。但是我也认了,毕竟是自己干的事,我亲生的,不得不服啊。但是俗话说的好:吃一堑长一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做人要雷厉风行,言必信行必果。自那件事以后,我便很少在优柔寡断了,想想古有黛玉妹妹做啥都犹豫,最后还不是病死了;再有曹操不教天下人负他,最后不还是偏头痛……
做个人,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