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994200000144

第144章 兵分两路

我没想到谭刃这会儿还会开起玩笑来,一时间到让有些紧张的气氛轻松下来。宋侨明查看了一下胖子的伤势,虽然谭刃已经事先处理过,但看上去还是很严重。

这会儿,胖子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半昏迷的状态,血腥味儿吸引了更多的昆虫,飞来飞去,看的人心烦意乱。

我道:“这伤势这么严重,再这热带丛林里待下去,肯定会恶化的。”

宋侨明叹了口气,说:“真他妈的是出师不利,咱们好歹也是全副的现代化装备,竟然这么容易吃亏。”顿了顿,他道:“看样子,只能让他先撤回去了。小苏,继续吹信号哨,汇合了再说。”

于是我开始继续吹哨吹得嘴里直冒口水,足足二十多分钟,人才逐渐聚齐,索性大家都分开的不是太远,若太远了,信号哨只怕也传不过去。一汇合我才发现,受伤的人还真不少。

队伍里一共有三个人受了较重的伤,除了胖子外,队伍里姓夏的那个腿上也被划拉了一大道口子,还有个姓孙的,背上也是老大两条伤口。宋侨明一见这情况,知道这三人是不可能再往丛林里走了,再让他们往前走,那就相当于让他们去送死。

想了片刻,宋侨明安排道:“二毛、狄荣,你护送他们三个回去。”

姓孙的那人觉得拖累队伍,很是愧疚,倔强道:“宋哥,我们自己可以回去,不用送,让老狄和二毛跟着你们,争取把尸骨找回来!”

宋侨明摸出烟来,一边抽一边道:“胡扯,你们三个受这么重的伤,晚上休息总得有人守夜吧?再说了,出去之后,我怕那些人贩子会使绊子。到时候你们先打个电话,让小六他们接应。”小六也就是我们之前留在片马接应的四个人。

这一下,十多人的队伍就去了五个。

由于伤口是新的,不能太过剧烈运动,于是这五人便原地留下了,准备休息半天,收拾下伤口再开始返回。我们其余人自然是不能多留的,分配了下装备便重新上路。

十二人的队伍,到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分别是谭刃、周玄业、我、宋侨明、顺子、杨哥、弱鸡。那个绰号叫弱鸡的其实一点儿不弱,这个外号的由来就和胖子差不多,因为入伍的时候还比较瘦弱,他爹妈就是为了锻炼他的体魄,才让他去当兵的,现在练出了一副好身板儿,但绰号也被人叫习惯了。

我们七人和狄荣五个就地分手,开始继续往西北方而去,原本浩浩荡荡的队伍,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在这莽莽的丛林里,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好在身上挂着的枪,还能给人一些勇气。

遭遇了这次蜈蚣偷袭后,我们都知道了这滇缅丛林的厉害,便将枪都挂在了身上。给我配备的是一支突击步枪,射程短,但威力大,宋侨明说这是因为我第一次摸枪,没有准头,这种对我来说比较实用。

有了之前的经历,接下来众人都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周玄业在前面带队,他和谭刃身手好,这次到没受什么伤,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直穿梭在原始丛林里。

在这种环境上,走一天你可以当旅游,走两天可以当生存体验,但在里面呆个五六天,绝对是一件让人很抓狂的事情。

等终于进入野人山区域时,我的腿都肿了。

这几天里,亚热带丛林多变的气候,让我们一会儿经受风,一会儿经受雨,时不时的冒出一个沼泽,不小心掉进去,拔出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臭泥。一进入野人山区域,宋侨明就精神大振,边走边道:“大家要小心了,这里的野人是很厉害的。”

我累的上气不接下气,道:“真、真的有野人吗?”

如果真的有野人,估计那些探险家、生物研究学者什么的,早该将这地方挤爆了吧?

宋侨明说:“这话我还能骗你?我爷爷亲眼见过的,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家老爷子。”

革命先驱,当然不能不相信,我里肯摇头道:“不是不相信宋老爷子,只是觉得难以置信,你说,这地方如果真的有野人,为了没人进来做研究呢?你看……神农架据说有野人,每年有多少生物学家往里钻啊。”

宋侨明撇了撇嘴,道:“傻小子,这你就不懂了,弱鸡,跟他讲讲!”

弱鸡是队伍中唯一戴着眼镜的,他下意识的想去推眼镜,结果只摸到了防毒面具,于是颇为郁闷的边走边道:“你怎么知道没人做考察?以前也有,不过进来的人要么找不到野人,要么就直接消失了。”

“消失了?”

弱鸡点了点头,道:“大概被野人抓去了吧。”

我道:“那些野人会吃人?”

弱鸡摇了摇头,跟我说起了一些关于野人山野人的事情。这些事情,那些侥幸活下来的远征军老人,几乎都有印象,而且都声称野人山确实有野人。要让那么多人,特别是那么多朴实的老军人说同样的话,并不容易,所以这意味着,他们所说的话,真实性很高。

有人说,野人山的野人,其实是当地一个没有开化的民族,说白了,就是滇缅丛林的土著,但你看人美洲的土著,也没见身上有毛吧?但野人山的野人,身上是长毛的,因此也有人说它们就是原始人,并不是什么土著。

很多远征军都描述过这样一幕,就是野人偷袭抓人。

那些野人生存在丛林里,速度很快,往往你只能看到一个黑影,下一秒,你身边的一个同伴或许就消失了。

这些野人不是食人族,也不吃人,那么它们干什么呢?

据说这里的野人,还处于一个非常原始的阶段,甚至它们的族群结构,还处于一种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群体交配,女性和很多强壮的男性交配,由此诞生出优质的下一代,而男性为了提高自己的繁殖率,会到处播种。野人山的野人,似乎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毛的人非常感兴趣,大概是觉得我们挺漂亮的,因此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遭到野人的掠夺。

相对来说,被野人掳去的女兵会很惨,很多女兵都被野人群交至死。男兵要好一点,由于野人山的野人还处于母系社会,所以掠夺到男兵的女野人,对于自己掠夺来的‘猎物’,有单独的所有权,因此男兵往往是被一个女野人圈养的。

势力比较强的女野人,会指挥男野人掠夺大量的男兵,并且互相攀比,在怀孕后,女野人立刻就会放弃圈养的男兵,任由其自生自灭。但这个时候,男兵即使逃出来,也早已经和大部队分离。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衣服,被女野人抛弃后,这些男兵基本都会成为其它野兽的腹中餐。

而那些来这里探索野人真相而消失的人,他们会遭遇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按照现在的情况,要想消灭那些野人也并不困难,但却根本没有必要。一来,野人山位于密支那,中国军队不可能开着战机去密支那杀野人。二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野人已经成为了珍贵的研究对象,既然不能暴力消灭,那就只能人为开发。

但缅甸是个并不富裕的小国家,自顾不暇,哪有空去开发原始森林,更别说去研究对他们毫无意义的野人了。

或许在未来,会有人来正面和这些野人打交道,但绝对不是现在。

野人山一带高山峡谷,天险横亘,当年远征军在此折损了三万五千多的兵力,可以说处处埋忠骨。我听弱鸡讲完野人的事儿,不由觉得发毛:“你说,那些野人,现在还会不会掳人?”

弱鸡道:“那就不知道了,最好期望别碰上。”

我道:“万一碰上了呢?”

弱鸡想了想,说:“要是碰上男野人,那你就没救了,他们会直接杀了你。要是碰到女野人,那就好好干,她怀了孕自然就把你给放了,哥儿几个会等你的。”我被他说的哭笑不得,踹了他一脚,道:“去你妈的,那女野人浑身都毛,要被她们抓去,我不如直接死了。”

弱鸡被我踹了一脚,揉了揉大腿,说:“那么多被野人抓去的,有几个寻死的?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现在想一想,觉得自己能慷慨赴死,但等你真到了那个地步,敢不敢死,舍不舍得死,那就不得而知了。”

弱鸡走在旁边,他光顾着和我说话,脚下一个不留神,被绊了一跤,顿时屁股朝天摔倒在地,造型十分搞笑,众人忍不住笑出声来。弱鸡骂骂咧咧的爬起来,道:“什么玩意儿!”一边说,一边在脚下扒拉,这一扒拉,一截黑色的东西被他从腐叶里拽了出来。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什么植物的烂根块儿,但仔细一看,不由的惊呼出声:“头!”只见,那玩意儿,赫然是半块人头骨!它的表面和内部积满了脏污,因此一时间我们还没能认出来。

弱鸡吓了一跳,连忙将那人头骨扔了,扔完他估计想起来,这骨头很可能是革命先烈的尸骨,于是念叨道“对不住对不住。”看样子,这片腐叶下面,应该是有一具尸骨的。

同类推荐
  • 驱鬼狂少

    驱鬼狂少

    我随老道士学道,两个人的突然闯入,导致老道士死去,而我也摔下山崖,不幸死去。多年之后,意外活下来的我来到大都市里,寻找仇人的同时,也在帮警花小姐解决各种灵异案件。茅山鬼洞、青丘狐妖、古墓鬼童、凶灵老母......一件件离奇事儿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鬼怪作恶。而当年仇人的徒弟,与我的身世之谜又有着什么关系?开天目,携鬼瞳。手持桃木斩鬼邪。断生死,握阴阳。恶斗鬼王救众生。吾乃都市驱鬼狂少。【我与她的两年之约,两年内攒够十万块钱,开一家咖啡店。尽管很难办到,但不代表办不到。各位书迷们多多支持我,让我离这个约定可以更近一部】
  • 不为人知的日常

    不为人知的日常

    一千零一个天方夜谭,一千零一个天方“日常”
  • 惊天盗墓贼

    惊天盗墓贼

    ‘蜘蛛’公司世界第一大顶级盗墓公司,且手下的人上至总统,军区司令,下至街头混混,农民。这么多人为何都不惜一切听从他们的话,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那四个字‘长生不老’吗?这一切都是一个迷,而我必须要知道这一切的答案。“庆哥,为什么我们进入的这些墓穴根本就没有打算让我们活着进去,即使进去了,也不要再想活着离开!”“.......如果我死了,花那么多人力物力修一个墓,还他娘的被你们盗,老子不把你们搞死,把谁搞死?”苍天喻孤,必恢复法制,传天地人间,踏日月星辰,孤之江山,必之重生,黑暗帝国,杀!PS:(本书绝不TJ,请放心收藏,每天必有一更。三更即将开始!)
  • 我为半仙那些年

    我为半仙那些年

    我叫周己干,阳年阳月阳日阳时出生的全阳人,一身正气,孤魂野鬼退避三舍。最适合的做阴阳师的人,可是全阳人也有个最致命的弱点,我竟然被自己的全阳体所伤害,阳极必衰,我只有一阴,无法阴阳平衡,导致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直至死亡。我唯一生存下去的方式是跟着姥爷当半仙...
  • 鬼道法医

    鬼道法医

    继《华人佣兵传》完本之后℃寒冰的第二本小说,这次写的是灵异题材。本书继承《华人佣兵传》的唯一一大特点就是只写一本不分写其他,并且誓不太监^_^内容大概:周正东是一家医学院的学生,一次奇缘与麻烦让他了解到许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在毕业后,周正东在朋友的帮助下成为一名实习法医。成为法医后的周正东如何利用灵异手段与科学知识来解决一个个古怪离奇的事件?而事实的真相又在哪里?答案尽在《鬼道法医》中。※本书为℃寒冰本人独立原创,内容纯属虚构,其中部分内容仅为民间传闻。望各位书友切勿与现实挂钩,切勿将书中人物事件对号入坐。书中介绍技法、阵法、符咒等内容切勿模仿,造成危险与其他一切不良后果℃寒冰本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热门推荐
  • 练生百死

    练生百死

    我若练魔,佛奈我何。我若成佛,魔有如何。练生练死劫厄无惧。
  • 天降元凶

    天降元凶

    六万年前,天洲世界,万族林立,人族势小,被其他种族所奴役三万年之久,人族少年执明不甘其奴役的命运,利尽艰苦磨难创造出一种使人族通过修炼来强大自己的法门。人族通过此法门进行修炼,势力愈发壮大,在执明的带领下,很快就脱离了奴役他们的各族。奴役人族的各族感受到了威胁,合力与执明大战,执明率人族奋起抵抗,几番大战下,执明惨胜,自此人族才彻底改变了被奴役的命运。执明虽然胜了,可已深受重伤,不久便身亡。人族感执明大恩,世代香火供奉并将创造的修炼法门称为——执明法,将修炼此法门的人称为——执明师。
  • 闲人系统

    闲人系统

    帮个忙,赚个闲人点,兑换个技能,装装逼,这就是我的生活,我就是闲人。
  • 相思谋:妃常难娶

    相思谋:妃常难娶

    某日某王府张灯结彩,婚礼进行时,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孩,对着新郎道:“爹爹,今天您的大婚之喜,娘亲让我来还一样东西。”说完提着手中的玉佩在新郎面前晃悠。此话一出,一府宾客哗然,然当大家看清这小孩与新郎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面容时,顿时石化。此时某屋顶,一个绝色女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儿子,事情办完了我们走,别在那磨矶,耽误时间。”新郎一看屋顶上的女子,当下怒火攻心,扔下新娘就往女子所在的方向扑去,吼道:“女人,你给本王站住。”一场爱与被爱的追逐正式开始、、、、、、、
  • 任仙道

    任仙道

    大地皇者爱上月之女神,一人一神本不应该在一起的。而他们却要逆天而行,不顾一切的在一起。抛开地位,财富,权利一切远走他乡,却最终还是无法逃过天帝的追捕。当被捉回去后,两人不畏死亡,偏执要在一起。
  • 挽青丝

    挽青丝

    倾世容颜的他却是帝都出了名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还曾放豪言尝尽天下美人,人人遇之恐避三尺,却殊不知公子非公子。当某天,“女人,别在我面前耍小把戏。”修长的手指轻挑起眼前人儿的下颌,薄唇轻启。手挽青丝,伴卿一世。
  • 阎罗恶少的不乖妻

    阎罗恶少的不乖妻

    为了解除婚约,司徒羽钦千方百计的伤害筱敏,誓要夺回自己的自由。与狼共舞?NO,他司徒羽钦比狼还要狡猾,什么叫贼喊捉贼她也算是见识了!每天步步为营是筱敏的必修课,因为她不知道下一秒司徒羽钦又会让自己掉入什么样的圈套之中。好不容易解除了婚约,可看到筱敏喜欢上别的男人时,司徒羽钦又急躁的像只怒狮:“冷筱敏,你给我滚回来!”“理由!”“我还没欺负够你,所以,所以你不能走!”“想要出气筒就去找洋娃娃,只有洋娃娃才会毫无感觉的任你耍弄!司徒羽钦,本小姐不伺候了!”“想走,那也要看我答不答应!”当司徒羽钦将自己从楼上推下的那一刻,筱敏的眼中眼中不是恨意,而是深深的绝望:“如果没爱上你,那该多好!”
  • 剑魂之魂尊斗罗

    剑魂之魂尊斗罗

    因为一场意外,原本在地球上的方宇降临到了剑云大陆中寻阳城内的方家,本是废柴的他在偶然的情况下遇到了一位改变方宇命运的神秘人。神秘人的出现给他许多启示,从此方宇正在一步步的改变着,并且一步步的走向强者的巅峰。
  • 交织夜

    交织夜

    没有人可以逃开命运的齿轮,无人有权利拨动指针NOONERUNAWAY
  • 丧尸世界末世人生

    丧尸世界末世人生

    2026年,恐怖分子为于政府抗衡,创造能激发潜能的新型病毒“NZND175”,岂料,使用环节出错,实验人员惨遭变成丧尸的厄运,在场人员无一生还。。。午夜的敲门声打破了15岁少年平静的生活,病毒降临,末日即将来临,只有活下去才是最终目的,面对一片灰暗的末日人生,只有前进才是唯一选择,我敢,你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