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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倒淌河(1)

Daotang River

倒淌河

这样一个人在河岸上走。这是一条自东向西倒淌的河。草地上东一片西一片长着黄色癣斑,使人看上去怪不舒服。

十多年后,他又从河岸走回。这时他已知道,那些曾引起他生理反感的黄茸茸的斑块,不过是些开得太拥挤,淤结成片的金色小花。

谁把它当作花来看,谁就太小看它了。这个人交了好运后忽然这样想。

交好运后他还想阿尕。阿尕是个女人。在那地方随便碰上个女人,她都可能叫阿尕。[“尕”发音为gǎ,此字仅用于西藏女孩的名字]

我回来了,人们给我让路。他们自以为在给一个老人让路。他们对这只把我压得弓腰驼背、腥膻扑鼻的牛皮口袋投来好奇的目光。好了,让我解开这口袋上的死结。

张开你的大口吧,讲讲你那个老掉牙的爱情故事。

他进门后就去解那只皮囊,他全部家当似乎都装在那里头。他是一副不好惹的样子,据说这个叫何夏的人在那块地老天荒的草原待得返了祖,茹毛饮血,不讲话,只会吼。几天后,当他变得略微开朗时,也谈谈他的事。说起草地深处那一弯神秘的弧度,还说:“很怪,我就从来没走到那一弯弧度以外去,马会把你带回来。”

你们围着我,盯上我了。别老这样逗我,我呢,就是变了一点形。有这样的鼻子和脸、这样的怪样子,你们就甭相信我口是心非的故事。

真实的故事我不想讲,嫌麻烦。你们自以为在训练一只猿猴,让它唱歌和生发表情。

好好,我就来唱支歌。那种歌!谁知道叫不叫歌。老实说,我可没耐心用唱歌去跟哪个姑娘扯皮。“何罗,我们来生个娃娃。”阿尕就这样直截了当瞅着我,她那时自己还是个娃娃。我跟她没有一来一往唱过什么情歌,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她特别顺眼,一切一切都很带劲,我就觉得是时候了。跟着我什么也不啰唆就勾销了她的童贞,在毒辣的太阳下,非常隆重地。

要是没有那条河,我说不定会找个法子把自己杀掉。我原想找个地方重新活一次,但一来,发现这犹如世外的草地最适合死。这样荒凉、柔软,你高兴在哪里倒下都行,没人劝你,找你麻烦。在那天就可以下手,借那些遍地狂舞的火球杀死我。真是一个好机会呀,就去追随那些金球样的闪电,死起来又不费事又辉煌。怪谁呢,一刹那间我变卦了。不知因为看见了河,还是因为看见了阿尕。

她有哪一点使我动心是根本谈不上的。我呢,我抱过她。我抱她不光为了救她,在那当口上,我就是要搂住一个实实在在的活东西,搂住欢蹦乱跳的一条命,死起来就不那么孤单。她求生,我求死,我们谁也征服不了谁,在那里拼命。怎么说呢,我希望她身上那些活东西给我一点,我搂得她死紧,为了得到她的气、她的味儿、她动弹不已的一切。我背后就是那个死,因此我面对面抱住她,不放手也不敢回头。我一回头就会僵硬,冷掉,腐烂。

实际上我还是救了她。只有我那糟透的良心知道,我一点也不英勇,救她完全为了让她救我。人在决定把自己结果掉的同时,又会千方百计为自己找活下来的借口。她正是我的借口,这个丑女孩。

这里的男人都是爱美人儿的。他们说,有一种姑娘,长着鹿眼,全身皮肤像奶里调了点茶。可他们个个都懒得去寻觅这种鹿眼美人儿,就从身边拉一个姑娘,挺好,一身紧鼓鼓的肉,走来走去像头小母马,就你啦,什么美人儿不美人儿,你就是美人儿。所以到后来,这地方祖祖辈辈也没见过真正的美人儿。等不及,到了时候谁还等得及她呢。阿尕眼下还很瘦,等她再大几岁,长上一身肉,那时,也会有许许多多男子跑来,管她叫美人儿。

供销社有道很高的门槛,阿尕一来就坐在那上面,把背抵在门框上,蹭蹭痒,舒舒服服地看着这个半年前抱过她的汉人。

她黯淡无光,黑袍子融化在这间黑房子里。假如我不愿意看见她,那就完全可以对她视而不见。她一笑,一眨眼,那团昏暗才出现几个亮点,我才意识到,她在那儿。明白这意思吗?就是说你爱待在哪里就待在哪里好了,并不碍事,我不讨厌也不喜欢,随你便。难道我闷得受不住,会跟你说,喂,咱们聊聊?谈我那个一塌糊涂的身世?谈我那个死绝了的美满家庭?谈我如何对我父亲下毒手,置他于死地?再谈我瞪着血红的一双眼,要去杀这个杀那个,但我很废物,到最后只能决定把自己杀了。谈这些吗?要不是碰上你,这会儿已经干净啦。这一带的人早把来自远方的这样一堆糟粕处理掉了。

他们会一丝不苟地干。程序严谨,规矩繁多,虽然我是个异乡死者,他们也绝不马虎半点。先派两个大力士把我僵硬的尸体窝成胎儿在母腹里的半跪半坐姿势,再把我双臂插进膝盖。这样搬起来抬起来都顺手,看起来也很囫囵圆满。当然,没人为我往河里撒刻着经文的石头,没人为一个异乡死者念经超度,他的灵魂不必去管。

只是一念之差,我躲过了原该按部就班的这套葬仪。我竟站在这里,在这个黑洞洞的屋里无声无息、无知无觉地活下来、活下去,连我自己都纳闷。我想,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好杀的。

我万万没想到会有这样一条河,它高贵雍容,神秘地逆流。真该把我割碎,一块块去喂它。偏偏是它,挽留了我,一种遥远的、秘不可宣的使命感从它那里,跑到我身上。我想起,我还有件事没干,具体什么事,我还一点不知道,但它给我了,肯定给我了,一件无可估量的重大事情。在此之前,我没做过任何有用的事,没干过什么好事,这它知道,它让我活着,似乎它跟我之间早有什么伟大契约。我的预感一向很灵。

就像阿尕出现的瞬间,我就预感她不会平白无故冒出来。她,我一辈子也不会摆脱了。

她搓着赤脚,牛粪嵌在脚丫缝里,一些没有消化的草末子一搓,便在地上落了一层。她知道这汉人在看她的脚,便搓得越发起劲。她喜欢一天到晚光着脚乱跑,没哪双靴子有她脚板结实。她光脚追羊追牛,跳锅庄跳弦子。光脚在河滩上跑,圆的尖的碎石硌得她舒服无比。她差点追上了那些遍地乱滚的火球,要不是当时被这汉人抱住。

那天她拿出最大的劲头来跑,他对她喊什么,她无法听见。因为到处都在轰轰响,天狠狠扑下来,压住生养过多而激情耗尽的地。它们渐渐向一块合,这样,一颗金光闪闪的火球迸射而出,然后又一颗,再一颗。它们放肆地在草地上窜来窜去,带着华丽的灾难。她追赶它们,只是一心想把它们其中的一颗捉在手里。她以为会像捉她自己的羊那样容易。

她恨透这个趁她摔倒扑上来抱她的人。碰上这事不是头一回,阿尕却没让他们得逞过。踢打都不管用,好吧,那就让我在这双手上好好啃一口。可她不动了。

阿尕的牙收拢了。这手?这地方没有这双手。它白、细嫩、灵巧,像剥干净皮的树根。阿尕认识草地上所有的手,因此她断定,它是从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来的。

她觉得这双手不是靠她熟悉的那种蛮力制服她的。就依你了,你抱吧。

然后她被半拖半抱地弄到一块凹地,不知哪个牧人在这里留下一圈墙基。早有人在这里繁衍过,留过种。她被放到地上,下一步,她没尝过,但她是懂的。她很小就懂得小羊不会无缘无故变出来。只是天太不美好,下起雀卵大的冰雹,云压着,像顶脏极了的帐篷。

他紧贴她,一双白手变了形,每根手指都弯成好多节。她扭过头,看见一张瘦长的、苍白的脸,还有脸上两只痴呆无神的眼睛。没人。她试着挣了一下,挣不脱。

“你想死?”他突然说。

阿尕稀里糊涂地瞪着他。她懂的汉语很少,但“死”是懂的。冰雹砸得头皮全麻木了,她见这汉人缩着头,又白又长的脸像快死的马。他就这样搂抱着她,一切都现成,谁知他还在等什么。

他又说:“那叫球雷,碰到人,人就死啦!”

“死?”她大声重复道。

“死。”

“死?”她摇摇头,笑了,“死——”她突然扬起脖子,嘹亮地喊了长长一声。

她把小时看见灯的事讲给我听,就在那凹地墙基里。起初我以为她在讲一个神话,我只能听懂很少几句。她一个劲儿重复,表情激烈,用手再三比画。小小的一团火,一团光,一个太阳。我终于弄懂,那是电灯。她眼睛直直地看着不可知的前方,嘴松弛地咧着,像笑,又有些凶狠。我一留神,她瞳仁里真的有两个光点。

我突然嗅到她身上有股令我反胃的气味,就是将来使我长得健壮如牛的那股味儿。那味儿很久很久以后被我带回内地城里,使文明人远离我八丈,背地骂我臭气熏天。我立刻抽回手,这才感觉到已抱了她很长时间。我已沾上了她的味儿。

她站起身,回头看着我,像要引我到什么地方去。我还坐在那里,不想跟她同路。当然,那时我死也不会想到,走来走去,我和她还是走到了一起。从一开始,到最后,我都不能讲清我跟她的感情是怎么回事。谁又能讲清感情呢?假如我说我爱她,我们之间有过多少浪漫的东西,那我会肉麻。那样讲我觉得我就无耻了。

她,我是需要。哪个男人不知道什么叫“需要”?女人也会“需要”。“需要”谁都懂,都明白,可谁都没认识过它。“需要”就是根本,就是生,是死的对立。硬把“需要”说成爱情,那是你们的事。

如果非要我谈爱情,那我只有老脸皮厚地说:从阿尕一出现,我的爱情就萌生了,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

她慢慢朝前走,又停下,回头,仍用那种招引他的眼神瞅着他。她满心喜悦,因为她感到自己突然从浑顽的孩童躯壳里爬出来。那躯壳就留在这男性汉人怀里。后来,在河边,又一次奇遇,他说他一定要在此地造出她见过的那种小太阳,她就开始老想他,做些乱七八糟的梦。再后来她就每天跑上许许多多路,到他的供销社,坐在那个高门槛上,看他。

她又黑又小的身影走远了。我看见她肮脏的脚,一对很圆的、鲜红的脚后跟。草地浅黄,远处有一道隆起的弧度。她朝那里走,永远不可能走出我的视野。我也在走。我觉得她是个精灵,在前面引我。

可能就与她同时,我看见了河。河宽极了,一起一伏,呼吸得十分均匀。天被它映得特别蓝。它被天染得格外蓝。我不知道这魔一般的蓝色最先属于谁。刚才的球电、冰雹、雨全没惊扰它吗?这大度量、好脾气、傻呵呵的河哎。

这样一个人被它惊呆了、惊醒了,就是我。我想起刚才的事,小姑娘说起灯、神火。我脑子里把她的话跟这河不知怎么就胡乱扯到了一块。她一直往前走,看样子走得很快,可又像寸步未移;河在奔腾,十分汹涌,可也是纹丝不动。我觉得她和它在这里出现,都是为了等我。

阿尕一张嘴,先是长而又长地喊了一声,那一声起码在草地上转了三圈,才回去。她兀突地收拢住声音。像抛出的套马绳,套中目标,便开始猛勒住绳头,完全是个老手。她再次张嘴,便不再是一味地狂喊,声音大幅度颤动,渐渐颤出几个简单的音符。她狡狯地把一支歌已经藏在了这酷似长啸的声音里。

阿尕晓得,这地方的人都唱歌,但没一个人能像她这样唱。有次她下雪天唱,跑来一只孤狼,远远坐在那里,跟她面对面。许多人围上去打,它也没逃。后来发现它已经冻僵,和地面难解难分了。有人说,他亲眼看见那头冻僵的狼在哭。

你跟我来,我给你水喝,

你再看看,那是我新挤出的奶。

你是外乡人,你活该你活该,

你不趁早,奶变成了脏东西,

你活该,你活该。

那时我对她还一点都不了解。不,到最后我对她还是一无所知。她给我的,我只管一股脑儿拿了,吃了,喝了,消化掉了,从来不去想,那都是些什么。只有到没有她了,什么都没了,我才想起我成了个穷光蛋,我挥霍、糟蹋得太凶了。她一开始就对我唱“你活该”,后来想想简直让我害怕,令我毛骨悚然。她那超凡的预见比我更准确更强烈。那时她还小,可她已意识到一种悲惨和必然的结局在等她。她那么小,就意识到宿命的力量,不知怎的,我总觉得这种先觉来自她神秘的身世。她从哪里来,我从来没搞清过,草地上所有人都搞不清。她自己就能一口气说出十多种不同的履历。好在草地之大,那地方对谁的来历或档案是从不纠缠的。那里,你告诉人说,你从坟墓里来,也会博得一片信任。

跟你怎么说呢?就这样一个小姑娘,黑黑瘦瘦,小不点儿,你简直就不明白她凭什么活着,她活着对谁有用呢?她根本谈不上美不美,应该先把她放到十只大盆里好好洗上十天,再来看她的样子。但她是个女孩,要命的是,她早晚要长成个女人,就这点,对我已够了。我苦苦在她身边伺候,等着她长大。那时我并未意识到,我在等她,像守着一棵眼看要开花结果的树。哎,我的黄毛丫头,我的阿尕。

想忘掉她,已经太晚了。这关键不在于我,而是她,她有那个本事叫我对她永世不忘。

现在你来了,说你也等了我十好几年。好像我真有那么卑鄙,糟蹋了一个又耽搁了一个。其实你过得蛮正常,结婚生孩子,当管家婆,你踏实着呢。你哪天有工夫想我?你带着那些原打算跟我合盖的缎子被,跟另一个男人过了。说老实话,我可没等你,我又不痴。

明丽,看在我和你二十年前有场情分,别逼我。关于阿尕,我一个字也不会对你讲。

真怪,这女人还是这样乖巧秀气,像只小猫。她说她还那样爱我,想不爱也不行。好哇好哇,你这撒谎的猫,找死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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