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是大自然最单纯、最美丽的精灵,它使自然富有灵气,使大地富有色彩。但是在战争中,却存在着一种专门以生物为战剂,来摧毁各种生物体的武器,那就是——生物武器!
生物武器是以生物战剂杀伤有生力量和破坏植物生长的各种武器、器材的总称。旧称细菌武器,包括装有生物战剂的炮弹、航空炸弹、火箭弹、导弹和航空布洒器、喷雾器等。它攻击的目标通常是工业中心、交通枢纽、军事基地、大兵团集结地区等,可使人畜发病或死亡,也可以大规模毁伤农作物,从而削弱对方战斗力及战争潜力。由于生物武器会大规模伤及无辜平民,因此国际上一贯反对使用这种武器,并缔结了《日内瓦议定书》。中国也是缔约国之一,并一贯反对使用生物武器。
生物武器的发展阶段
生物武器的发展有三个不同阶段:
一、从20世纪初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为第一阶段,主要研制者是德国。
二、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这个阶段生物武器发展的特点是战剂种类增多、生产规模扩大。
三、第三阶段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其特征是生物技术迅速发展。
关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全称《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草案于1971年9月28日由美国、英国和苏联等12个国家向第26届联合国大会联合提出,经决议,决定推荐此公约。1972年4月10日分别在华盛顿、伦敦和莫斯科签署。1975年3月26日公约生效,各国在自愿的基础上遵守该公约。截至2002年11月,已有146个国家批准了公约。由于缺乏必要的核查机制,加上有一些措辞不严谨,公约的执行与监督困难重重。为此,公约签字国曾于1980年、1986年、1991年、1996年和2001年就该公约举行过五次审议会议。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共15条,主要内容是:缔约国在任何情况下不发展、不生产、不储存、不取得除和平用途外的微生物制剂、毒素及其武器;也不协助、鼓励或引导他国取得这类制剂、毒素及其武器;缔约国在公约生效后9个月内销毁一切这类制剂、毒素及其武器;缔约国可向联合国安理会控诉其他国家违反该公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