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以前写的小说中有书友评论说我的书中伏笔有点少了,但王子在此想说的是我以前也看过很多都市类型的小说,确实大多数作品中都含有大量伏笔,只因其作者想勾起读者继续往下读的欲望,但王子却认为这样确实有利作者,但对于读者而言却有一个弊端,王子以前看的这类书中都是一件事写到一半,然后写另一件事,而另一件事写到一半,又写另一件事,而这些事基本都无太大关联,跳跃性太大,总是这样掉读者胃口。但不知其作者想过没有,这样的话有些定力不足的读者会为了看一下结局而往后一章一章的搜索,有时甚至还找不到,因为太乱,另外还有一个弊端,就是读者读完后面的,却忘了前面的,也是因为伏笔太多,导致文章跳跃太大,读者固然会忘,所以王子会较少的用伏笔,尽量不让大家忘记看过的内容,王子会一直坚持自己的写作风格,走自己的写作道路,望大家多多支持,还是那句话,你们的支持便是王子继续写下去的动力,望大家阅读愉快!
同类推荐
热门推荐
重生商女:殿下,撩够没
她是凉皇结发妻子,为他的雄途霸业倾尽所有,换来的却是葬身火海!亲手杀子,她誓要毁了他所拥有的一切!浴火重生,她是出身卑微的绝色商女,受尽贵族们的嘲笑和欺辱!他是最不受宠的皇子,纵情声色,喜怒无常,是所有女人的噩梦,却像极了她死去的儿子!可是他爱上了她,义无反顾,却始终被她拒于千里之外。当命运之轮开始转动,看她如何将贵族们踩在脚下,看她如何一步步倾覆仇人的天下!一切归于平静,他们的爱情又该何去何从?宠夫成瘾:相公太呆萌
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也得看那草长得好不好。送上门来的小鲜草,不尝尝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胃。一道蛊,他成了她彻头彻尾的小跟班。某女:“让你吃草,你不能吃肉!”某男:“我是兔子,我不吃肉!”某女心满意足地摸摸他的头:“嗯,小兔子乖乖,姐姐带你吃肉去!”某男小声控诉:“我是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