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叫你不要找警察嘛!不过看她的样子好像不是那种能指挥你的人哪。”张照见过凌戈。因为简东平经常能弄到各种赠票,曾经有几次,为了跟他去看海豚表演,凌戈到杂志社来等过他下班。她背着一个皱巴巴的布衣包,坐在他身边看八卦杂志,还不时发出叽叽咕咕的笑声。他从没向同事正式介绍过她,但大部分人都认为,她就是他的女朋友,因为至少从表面上看,两人关系挺亲密。
“一言难尽。我现在是被她套牢啦。”简东平笑着叹了口气。
“你的命门大概被人家捏住了吧,哈哈哈,那当然逃不了。”张照大笑。
“是啊,是啊,我现在很惨,拜托给我弄个空位吧,不然我不好交差。”
“妈的,你真没用,好吧,等会儿我去看看能不能把一些东西撤下来,先发你的。”张照说。
“我要1/4版。”
“简东平!哪来那么多空位!”张照嚷了起来。
“这样比较显眼。钱我照出。”
“做梦去吧,没那么大的版面给你!”张照气冲冲地吼道。
“你有办法的,老张,我先谢你了。”
简东平相信,虽然张照在那里鬼叫鬼吼,一百个不乐意,但最终还是会帮忙搞定的,因为他们是好哥们。
打完电话,简东平迅速拟了一张“寻人启事”的文稿,连同周瑾发给他的照片一起送到了张照的邮箱。他很想知道,这张寻人启事发出去后,会不会有人找上门来。周刊发行量很大,一定会有人看见的,也许她的邻居就有人订《信》周刊。她说她在打短工,那么她的同事也许能认出她。周瑾会在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活动呢? 她还在这里吗?还是已经走了?看到这则寻人启事,她本人会不会给他打电话呢?如果她本人来联系,那么说明一切的猜测都可以推翻,至少说明她还活着……
凌戈是十点刚过五分到的,她今天看上去特别亢奋。一进门,她就不顾一切奔到他面前,满脸通红地大声对他说:“简东平,周瑾最后联系的那个人死啦!肯定是周瑾杀了他!她有前科!”
简东平正在喝咖啡,被她的大嗓门吓得一口咖啡全喷在了电脑屏幕上。她慌不迭地呼呼抽出他电脑旁边的纸巾想帮他擦电脑,简东平连忙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边上轻轻一推。
“谢谢你,我自己来。”他温和地说,他不喜欢别人动他的私人物品,尤其是电脑、手机和文件柜,就算是跟他熟悉的凌戈也不行。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她很激动地问道。
“我在听。”他一边小心翼翼地擦去电脑上的咖啡汁,一边冷静地问道,“死的那个是谁?”
“苏志文。就是沈碧云的老公,你们杂志以前还给沈碧云和她老公做过专访,我还跟你讨论过这事的,记得吗?”
凌戈很节俭,为了节省开销,她从不订报刊杂志,所以两人认识后,简东平就送了她一整年的《信》周刊。从那以后,他就发现她的生活常识和八卦新闻几乎全部来自这份周刊。有时候,她对刊物内容的熟悉程度远远超过他,因为他自己几乎不看旅游版面以外的其他版面。
“我们好像是说起过这事,苏志文比沈碧云小几岁。”简东平记起这事了。
“何止是小几岁!他们的年龄相差也太大了!沈碧云比苏志文大二十二岁,都可以当他的妈了,而且苏志文还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哪!”凌戈提高嗓门说。
简东平从她的口吻里听出了“太可惜了,我怎么没碰上”的潜台词,不禁笑了出来。
“你说林叔叔接了这案子?”
“对啊,对啊。”她把手插在口袋里在他面前来来回回走着。
简东平觉得现在的凌戈像只快要下蛋的母鸡,脸蛋红扑扑的,兴奋地房间里乱撞。他务必要使她冷静下来,才能知道她到底想干什么,于是他拉住凌戈的手臂,将她按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问道:
“苏志文是什么时候死的?”
“具体的情况我不知道,我还没看到法医报告呢,我只知道他是两个礼拜前被发现的,林叔叔负责这个案子。我明天就去打听。”坐下后,她的情绪稍有缓和,她喘了口气,忽然问道,“你看我要不要把周瑾的事告诉林叔叔?”
“你不用说,他也会查到的。他肯定会查苏志文的通话记录。不过,周瑾虽然最后是跟苏志文通的话,但苏志文最后通话的却未必是周瑾。这个还需要查一下。”
“嗯,我再去查一下。”
“最好把从三月份到现在的电话记录通通打一份给我,”简东平瞄了她一眼,“算了,还是我自己去弄吧。”
“这倒不用,还是我来办吧,我已经认识那个查电话记录的小姐了。我说我是警察,她对我很客气。”凌戈说。看得出来,她对这件事热情很高。
“对了,我要不要跟林叔叔说说我的想法?”她又问。
“什么想法?”
“我觉得可能是周瑾杀了苏志文。”凌戈很认真地说。
“千万不要。你跟我说说就行了。”简东平觉得好险,真怕她到处信口开河,她到底还想不想复职了,“你凭什么认为是周瑾杀了苏志文?你现在连苏志文的死亡时间都不知道呢。就因为周瑾有前科?而且你连这个也无法确定,在这件事上她又做了什么?”
“我猜得一点都没错,她就是在家乡犯了事才逃出来的。”
“先说说她的名字,她是叫周瑾吗?”
“她不叫这个名字。”她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忽然露出得意的笑容,“虽然她不叫周瑾,但我还是查到她了。她真名叫周琴,钢琴的琴,照片上就是她,我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记得吗?你们杂志登过她的照片,我还拿来跟那上面的照片比对过,就是她!虽然她原来好像胖点,但千真万确就是她。”
“你是怎么查到的?”简东平有些意外。
“她有篇文章中暗示过她的名字。”
“有吗?”
“我查到的‘周瑾’里没有她,就拿她以前的文章出来看,发现在她最早的那篇叫《小开灵》的文章里,有人提起过她的名字。那个叫小开灵的女孩是小旅店老板的女儿,她想当歌星,每天晚上都在旅馆里给客人们唱歌。有一天,她对周瑾说,我决定改名了,跟你一样,用个乐器作名字,名字跟音乐有关,也许会给我带来好运。她还问周瑾,你看我以后能成为王菲吗?那乐器的名字有哪些呢,不会是二胡,也不会是喇叭,如果是个女孩的话,我觉得最有可能是三个字,钢琴的琴、古筝的筝,还有笛子的笛。琴最普遍,还跟瑾的读音相近,所以我先猜周瑾的真名可能叫周琴。就让档案室的小周帮忙查一查周琴,嘿,没想到立刻就跳出来了。她真的叫周琴!”凌戈的眼睛闪闪发光。
简东平还没来得及仔细阅读周瑾的专栏文章,所以他的确没想到这个小细节。他对一向糊里糊涂的凌戈突然涌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感到非常震惊,同时又很开心,他禁不住微笑地拍了拍她的肩。
“小戈,你真棒。”他说,“那你肯定也查了她的家庭档案和犯罪记录。”
“是啊。”凌戈很得意,她仰起头看着墙上,突然好像有话想说,但又忍住了,简东平知道她想说什么,他只当没看见。
“她是哪里人?”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被你猜对了,她是福建南平人,今年二十四岁。”
看来在年龄上,周瑾说的是真话。
“其实她根本不是什么大学毕业,她十八岁那年中学毕业后就离家出走了,走的时候还烧了家里的房子,幸亏没出人命,也没殃及旁人。但他父母后来还是报了案。这案子没下文,她好像从那以后就没回去过。”
他的父母没被烧死,也没殃及旁人,说明她只是泄愤,并不是真的想杀死父母,也或许是火没完全烧起来,这说明她没用什么助燃物。她为什么要烧房子?或者她不是在烧房子,只是在烧房子里的某件东西,结果无意中引起了火灾?简东平觉得好奇心像蚂蚁一样啃噬着他的心,他恨不得立刻开车去周琴的故乡问个究竟。
“她父母也真是,又没什么损失,人也没受伤,怎么就去报案了呢?那可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啊,这么做也太没人情味了!”凌戈愤愤道。
“你有没有复印这些档案?”
“复印了。”她说着从她那土里土气的牛仔布背包里拿出几张复印件交给简东平,“电话记录,周瑾的档案,还有她父母的报案记录都在里面。”
“别忘了把苏志文的材料给我弄来。”简东平一边翻看资料,一边说。
“这有点难,林叔叔看得很紧,我又怕他生气,不敢问他。不过不要紧,他现在带了个新警察,跟我关系挺好的。前天我挨骂后,他还给我话梅吃呢。他是上个月从别的地方调来的。”凌戈喜滋滋地说。
“一个男人随身带着话梅,是不是有点娘娘腔?”简东平不屑地说,随手把复印件放在抽屉里。
“什么娘娘腔,小郑很有男子气,身手也很好,能同时打倒三个你。”凌戈露出仰慕的神情。
简东平看着她,停顿了一下才说:
“凌戈,我根本不需要跟他动手,就能叫他死,而且死得很难看。”
凌戈脸上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了。
“你真无聊,好好的干吗要跟小郑动手?你又不认识他。”
这倒也是。被她这么一说,简东平也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于是他不动声色地转换了话题:
“周瑾最后打给苏志文的电话,是什么时候,除了打给他,还给谁打过?”
“她给苏志文的电话是五点四十五分,电话只持续了一分钟左右。在这之前,她给沈碧云的大女儿方琪打过电话,打的是她的手机,时间是四点左右。在打给方琪之前,她还有一个电话是打到沈碧云家里的。我在复印件上都勾好了,你自己看吧。”凌戈说到这儿,又看了看那堵墙,忽然低声说,“按理说,我不应该把这些资料给你的,我是警察,这是违反规定的。”
“凌戈,你不帮我,谁帮我?而且,我这也是在帮你,你不是想复职吗?”
“简东平,你少给我灌迷魂汤,我可不想做一个不称职的警察。”
“你以为你现在不是吗?哈哈哈。”简东平大笑。
凌戈生气地站起身,她终于忍不住了,指着墙问他。
“你为什么把我织的袜子挂在墙上?”
“你给我织的是袜子吗?要命,我以为是靴子呢!”简东平笑着指指他的衣柜,“你去看看我放袜子的抽屉,放得下这双巨人袜吗?”
“毛线多了,总不能浪费吧。”她跺着脚争辩道,“而且,我跟你说过我织得不好,是你自己硬要我织的。你说你妈过世后就没人给你织过东西,说得那么可怜。”
“所以我现在给你的是最高礼遇,在我的墙上除了挂过费雯丽的照片外,就是你的巨人袜了。”简东平望着墙上那双每只可以容纳他两只脚的蓝色大袜子,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暖意。他非常喜欢她在袜子上绣的那朵模样笨拙的红色小花,但是他不想说,只是问道,“你确定这真的是双袜子,不是靴子吗?”
“我懒得理你!我找萍姐去了。”她气呼呼地开门出去。
“千万别帮她做菜!我不想在汤里吃到土豆皮!”简东平连忙跟在她身后大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