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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公元前我们太小(3)

距离那个时候,已经过了差不多八年。八年来我谈过很多次恋爱。和五六个男人说过“我爱你”,可是我再没有在“我爱你”后面加上过这句“非常,非常爱”。这可不是什么让人激动的事儿。

我为什么会想起这个?因为今天张雯纹那个小丫头──就是那个主持人的女儿问我几岁的时候初恋。我说十五岁。她故意做出一副努力不表示轻蔑的表情,“够晚的。”我说:“那当然,我们老了。”然后我装作很有兴趣的样子问她:“你呢?几岁的时候初恋?”“让我想想。”她开始玩深沉,“我今年十一岁,我开始喜欢罗小皓的时候还不到九岁吧。”她歪着头看我,似乎在等待我摇头叹气地说一句:“现在的孩子。”

张雯纹住进来一个礼拜,已经光荣地当选为全病房想象力最丰富的小朋友。评审团成员是我们这几个护士外加陈医生。至于她和罗小皓小朋友之间的浪漫故事我们都已烂熟于心。因为她的白血病──这个故事已经渐渐有往《蓝色生死恋》方向转移的可能性──这是她的原话。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告诉罗小皓我正在跟妈妈办移民加拿大。他不知道我住院。”“干吗不告诉他?”杨佩问。“那怎么行?”张雯纹瞪圆了小豆眼,“他知道了会受不了的!而且他知道了一定要来看我,我可不愿意……”她一脸骄傲,“你们想想,那是生离死别呢!”杨佩愣了一下,“宋天杨,我觉得我是真的老了。”我忍着笑,对张雯纹说:“也别那么悲观,我们这儿有好多病人现在都回去上学了。”她不说话,瞟我一眼,像是怪我扫了她的兴。

张雯纹的天赋着实令我钦佩,她能彻底地把对别人来说是悲剧的东西变成她炫耀的资本。这天赋尤其令杨佩“景仰”。她平时不像我一样喜欢和这些孩子们聊天,可是现在倒是跟张雯纹打得火热,似乎这样可以帮助她用另一种观点看待她该“遭天谴”的小杜。

可是我怀疑,张雯纹能否将这天赋贯彻到底。再过一段时间,当她失去了充当《蓝色生死恋》的女主角的新鲜感,当这场病开始变成她的折磨,她对罗小皓的兴趣会不会变淡,或者罗小皓其实现在就只不过是精神鸦片而已?可我依旧满怀希望。拥有张雯纹这样的病人工作就不会那么无聊。我总是对周雷谈起她,周雷听了之后笑笑说:“她要是再大一点,我一定追她。”

周雷还说,爱情是场革命。这家伙最近说话越来越经典。他自己说是因为备考而看的那些大师的文艺理论把他“提炼”了一回。没错,这个词我找了很久,革命。被最美的理想屠戮得七荤八素,这和恋爱真的异曲同工。一场火热的洗礼中每个人都在刹那间以为自己就是圣徒。很奇怪,热情这玩意儿,明明从自己的大脑诞生出的东西,但是往往,它最终会变成你的命运。所以我祝福张雯纹能康复,像她这样的“情种”该碰到很多的罗小皓才对。

至于我和周雷──革命尚未成功,或者说,尚未开始。

我常常梦见一个火车站,这个梦跟随了我很多年。第一次梦见它大概是五岁的时候,醒来后没几天,我妈妈就和我爸爸离了婚。后来我发现,每当我的生活会有什么重大的变化,这个火车站就会如约来临。当我第一次看见天杨的时候,我高考的那几天,我去公司应聘的前夜等等。在这个火车站上永远是我独自一人,站在空空的月台上,有时候是要上车,有时候是来接人。尽管没人可接,但是在梦里,也不觉得荒唐。

总是冬天。那火车站上永远在下雪。有时候是零星的雨夹雪,地面湿湿的;有时候是夜晚,月台上灯光昏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飘;有时候是早上,地面积了厚厚的一层,雪地上只有我一个人的脚印,阳光妩媚地照射着。

我和安妮刚刚结婚的那阵子,有一天我梦见了它。火车汽笛很悠长,地面上一片银白,这时候我看见了方可寒。明明在下雪,但她穿得很少,拖着一个大箱子,箱子上的轮子像切蛋糕一样歪歪斜斜地割开了雪地。她一转身看见了我,笑笑,说:“江东,下雪了。”那个场景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总之绝非我的原创。

惊醒之后我突然想起来,是那个叫《不夜城》的电影。那个女人对金城武说:“健一,下雪了。”然后健一,就是金城武就杀了她。“下雪了”是那女人最后的话。我们一定是在肖强那儿看的这部电影,当时方可寒应该在场。是在她对我说“做生意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我不愿意赚你这份钱,你不能逼我”之后,在她说她喜欢我之前。我在梦里没杀她,尽管我在现实中曾经无数次地想要这么干。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自从她说她喜欢我之后。

在我跟她做爱的时候我总是在想,要是我现在狠狠地卡住她的脖子,扼住她的呼吸就好了,她就保证动弹不得,十几秒内完蛋。这样我就再也不用忍受她妖娆的眼神,再也不用在她把烟喷到我脸上时像个呆鸟一样不知反抗,再也不用在那面污秽腌臜的镜子里打量她嘴角的劣质唇膏和她那张其实根本不用化妆的脸;这样我和天杨就有太平日子过了。当然我自己也知道我犯了一个逻辑性的错误──六祖慧能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但有一次我是真的掐住了她的脖子,她开始的时候尖叫,我在听不到尖叫声之后突然放开她,她含着泪大口大口地喘气,然后扑上来打我,吼着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脏话。

那段日子──我是指那段我和天杨已经在一起一年多,我已经厌倦了像小孩一样整日吵架和好的生活的日子,说得再确切一点,我已经开始厌倦并背叛天杨但还没发现我早已是那么爱她,就是在那段时间,我开始对侦探推理小说感兴趣,对小报上的谋杀案新闻感兴趣,对警匪电视剧感兴趣,甚至对书店里的犯罪心理学教材感兴趣,我知道只是想想而已,我不会那么傻到去照做。可是这“想想而已”让我胆寒。1996年的酷夏因着这份胆寒有了一点凌厉的味道。在那间筒子楼里的斗室中我和她凶恶地吻着,她的手柔若无骨,即便是夏天也仍是冰凉──那时我就想:“贱货,你活着不过是浪费人类的生产资料。”

彻底打消我这个“想想而已”的是天杨的一本书,叫《罪与罚》,那时天杨已经跟她爷爷奶奶旅游回来了,那个暑假我经常在天杨的小屋里泡着,却只是吻她的脸──为治疗我可怜的犯罪感。《罪与罚》是我有生以来从头到尾一字一句看完的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长篇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同学你帮了我大忙。那么好吧,别让偶然的一点静电变成电闪雷鸣,你以为你是演《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省省吧,你以为你能像人家小四那么好的命碰上杨德昌?

1996年12月8日,暮色袭来的教室里,我绝望地等待着天杨的审判。判决书由十一个字组成,含标点:我爱你。非常,非常爱。

天杨我愿意为你死。

1996年12月,到1997年2月,我和天杨在一起差不多三个月,这三个月是我们最幸福的日子。我发誓要永远对她好,再不背叛她、伤害她,从此不离不弃、地久天长。她一如既往地喜欢黏着我,从不做出一副“是我原谅了你”的恩赐模样。那些日子里充满着幸福。不是城堡门一关王子公主从此白头到老的那种弱智幸福,那幸福就像一些长途跋涉迁徙的动物,终于在严冬时赶到一个春暖花开的地方,这幸福不是快乐,是艰辛的温暖和劫后余生的宽容。那段时间在故乡干冷的朔风中长久地抱她吻她的时候,总觉得像是站在一片废墟上,无处话凄凉之际还好剩下了你。

那些日子她一下课就会到我的座位这儿来,赶走我的同桌,跟我待一会儿,我同桌总是很不满地嘀咕:“都老夫老妻的了,还肉麻兮兮的。”也对,放眼全年级,从高一一直走到高三的算上我们也不到五对儿。张宇良总是戏谑地看着我,叹口气:“哥们儿,你总算是想明白了。”他是方可寒的熟客,熟到可以赊账打折的那种。他女朋友对此早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为我女朋友好,眼看要高考了,她自己也害怕万一怀孕,可是我也有正当需要吧。”我真的很想知道要是老师们听见他们的宝贝模范生再加学生会副主席的这番话会作何感想,我更想知道为什么这家伙永远能把什么事都分得清清楚楚:学业和恋爱,恋爱和──我该把他和方可寒之间的东西称为什么?总之,我不行。

更神的是,他会在对我说完这番话之后再走上讲台,一本正经地面向全班,“同学们,这次班会主要是为了讨论一下,元旦全校的新年文艺汇演上我们班该出个什么节目,我个人认为,这是我们中学时代的最后一个元旦,所以……”

1996年年末,我和天杨的蜜月。我们常常在走廊里撞上方可寒,她倒是很大方地跟我们打招呼。上课的日子她不化妆,但可能是因为冬天的关系,寒冷让她的嘴唇蒙上一种凛凛的鲜艳。零下20℃的寒冷里,她居然在冬季校服的上衣下面穿了条短裙。真行。和她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握紧了天杨的小手,嘲笑自己:真没种,差点为了这么个婊子沦落成失足青年。这婊子她转过脸对我笑笑,然后用你听不见声音的步伐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

后来,我上大学的时候,看了一部叫做《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的电影,莫尼克·贝鲁奇演的玛莲娜让我想起方可寒。我是说方可寒到了三十岁一定会是那副模样。比高中时再胖一点,穿细细的高跟鞋,我保证三十岁的方可寒会选择玛莲娜的发型,在荒凉的堤岸上走一圈,任何和她擦肩而过的女人都会恨得咬牙切齿。只不过我已经没有机会印证我的猜测。我所能做的只是回忆,她七岁的时候怒冲冲地打开门,刘海儿下面一对大眼睛:“一群流氓,你们!”我们这群流氓从小就为了她打架,有好几次妈妈因为我脸上的乌青罚我站。这群流氓中更有一部分为她从小打到大变成了真正的流氓,而她倒是做了一路的好学生考进北明。

但是,十八岁时的我有时会想:对她而言,北明算什么呢?

1997年3月,方可寒因为那个我们都知道的原因被北明中学开除。4月,她死了。还差一个星期满十八岁。那天晚上我又来到了我的火车站,看见她笑吟吟地拖着一个大箱子,箱子上的轮子像切蛋糕一样歪歪扭扭地切开了雪地。我问她:“要不要帮忙?”她说:“不用不用,里面全是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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