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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辑 世纪末最后的眼泪

虽然有海誓山盟,终归敌不过时间的磨蚀。这一生的最爱,在下一世,却是连一点痕迹都不能留下。

在天堂我依然爱你

第二天,女孩给了所有人必胜的微笑进了手术室,然而她没有再一次微笑的出来。她死了,眼角还有她的泪痕。

她是一个好女孩,她有漂亮的容貌,她也有一颗善良的心。

他是一个好男孩,他有荣华富贵,他也有一颗真诚的心。

有一天,他和她恋爱了。

恋爱的日子是多情的。

他爱她,对她说:“亲亲”。

她也爱他,对他说:“抱抱”。

他感觉,有她的日子是最幸福的日子。他喜欢在晚上的时候想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感受他的心跳。

她感觉,有他的日子是最甜蜜的日子。她喜欢在晚上的时候想着她的手放在他的胸膛,寻找一种安全,一种温暖。

他曾对她说:这辈子我就爱你一个,你是我第一个女孩,也是我的最后一个女孩。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对着他笑,什么也不说。

日子慢慢的过去。他们依然幸福着。

当然,在幸福之中,他们经历了流言蜚语的洗礼,经历了第三者的插足,经历了两地别离的辛酸,经历了难舍难分的情节。幸运的,他们始终坚信:没有什么可以让他们分开。事实也如此,所有的风吹雨打的考验,都使得他们的爱更坚固。

在幸福的包围圈中,他们成长,成熟。

后来,男孩留学了,剩下了女孩一个人。

女孩开始有点担心,怕男孩从此不再回来。男孩也担心,怕会有人趁虚而人。事实并没有,他们还是很甜蜜。他们约好时间在qq上聊天,每天都要发封e-mail互相报平安。他们的生活就像一杯加了一点点白糖的白开水,淡淡的甜,而不腻。

然而,噩耗还是来临。

女孩得了失忆症。她记不得身边的每一个人的名字,她忘记了和所有人发生的故事,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她就每天呆呆地躺在病床上,感觉整个世界是一片空白。她只记得,男孩是个好人。

在国外的男孩心急如焚,心也好痛,甚至留下了眼泪,感觉自己为爱耕耘的一切都白费了。理智告诉他,他不会放弃她,哪怕还有一点点的希望。

他带她来到以前去过的地方,给他讲以前发生的故事,唤醒她的记忆。

女孩也努力的想,每想起来一点,头就像爆炸了一样痛,然而她还是想要记起来,想知道这个对自己如此好的男孩,以前到底是她的什么人。

这时候,男孩总是抚摸着女孩的头,对她说:“不要急,慢慢来。”其实他的心都冒火了。

就这样,女孩慢慢的都想起来了。可是更不幸运的事情还在发生。

女孩被诊断得了癌症,需要从脑部开刀,手术十分危险,而且即使手术成功,女孩也最多活两年。

男孩知道后,身心俱裂,他不明白为什么老天要这么折磨他们。但他愿意用他所有的力量给女孩一个幸福的人生,也希望会有奇迹发生。

女孩知道自己的病以后,默默地流泪。她惧怕死亡的威胁,她对他的爱得那么的无助。她渴望他忘记她,再找一个心仪的女孩过一生,可她还是不忍心,她实在放不下男孩。她认为在这个世界只有她和男孩是最相配的。

可是,她做了一生最正确也最错误的选择。

她和男孩提出分手,她说她喜欢上了别人。

男孩不相信,可女孩一再地坚持,甚至当着男孩子的面和其他男孩拉手拥抱。男孩情愿相信这不是真的,可是他还是最终离开了女孩,为了给女孩自由。

女孩彻夜的哭泣,忘不掉男孩。

男孩也彻夜难眠,回忆和女孩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女孩手术成功了,后来离开了她所在的城市,想换个环境,也想忘记男孩。可是,没有想到,越是换地方,越是激起了对男孩的思念,这种思念的痛苦远远超过了病痛,她承受着。

男孩开始也郁闷,后来随着日子的消逝,男孩对女孩的感情慢慢的淡化了,当然,在他心中,女孩依然是那么可爱,只是,他认为这种遥远的爱情可望不可即,应该面对现实。

男孩的家财万贯必然会引来好多女孩子,终于男孩又有了新的女孩。

女孩得知到了这个消息,说不上后悔,只是边哭泣边大笑,她也希望男孩幸福快乐。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在原来常去的聊天室碰面了。开始女孩并不知道对面那个人就是男孩,而是将自己心中所有的感情都倾泻出来,男孩也哭了,最后告诉女孩,他就是男孩。

女孩一开始傻了,后来还是毅然打下了几个字:我爱你,祝你幸福。

随即就退出了聊天室。男孩并不知道,这就是永别。

女孩由于癌细胞转移,被迫到澳洲求医。

接受手术的前一晚,女孩辗转反侧,她觉得再没有人可以让她有活下来的勇气,毕竟自己的活会给家庭、亲人朋友带来负担。女孩也不想死,因为她不想忘记男孩。女孩想,即使我死了,我也会在天堂为男孩祈祷,祝他一生幸福平安,女孩睡去了。

第二天,女孩给了所有人必胜的微笑进了手术室,然而她没有再一次微笑的出来。

她死了,眼角还有她的泪痕。

也许女孩的眼泪在说,是不是我死了,他都不会知道。

遗落在江南的一场旧梦

那个叫晴光的男子,连同江南的那座烟雨小城,终于像是一场旧梦,被遗落在我的爱情曾出现过的地方。

三月的江南,春暖花开,万物晴好。

我已经离家有半年,只在周末的时候偶尔蜻蜓点水地回去逗留短瞬。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爸爸娶了一个年轻女人。而妈妈早些年出了国,每年往我的账户打上一定数额的款项,便是她对我表达关爱的唯一方式。

自小我就是孤僻的孩子,冷傲得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我为自己所有的情绪找到的宣泄方式,便是写字。不仅娱人娱己,还能换取稿费,我感到很满足。空余时候,除了上网打发一些无聊的时光,就是听一档午夜倾诉的栏目,试图能从里面找到一些写作的素材。当然,那个电台DJ的磁性嗓音也是叫我迷恋的一大原因。

晴光,一个响亮的名字。常常会按时守在收音机旁等待他的出现,而每每当他说着“各位听众朋友好,欢迎收听午夜倾听,我是晴光”的时候,我会和着他把“晴光”两个字大声说出来。这样的感觉很好,晴光,这是两个温暖的字眼。

终于有一天,当他在节目的间隙放着一曲新歌《江南》,悠扬的旋律忽然让我的心有了前所未有的悸动。我几乎是毫无思索地拨通了那个牢记于心的电台热线。然后我听到广播里传出自己的声音:“晴光,你的世界果真是晴朗明媚,无限光明么?”晴光说:“因为不完全是,所以才期盼,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总会有某个阴暗的角落,在等待晴光……”说得真好,我微笑着挂了电话。我想我不能,让他看见我心中那个阴暗的角落。

依然习惯在每个午夜时分,抱着小小的收音机,听晴光的节目。无数次地想象,他该怎样的男子?一定是如安妮笔下那个叫“林”的男子一样,穿着细格子的棉布衬衫,有明亮的眼和温暖的笑容吧。

我的写作也愈加步人正轨,电子邮箱里时常收到编辑的约稿,间或也还有读者来信。许多人都爱问同一个问题:你写的故事是真实的吗?只有一个人例外,他从不问我故事真实与否,他只是固执地、持续不断地给我发来一些诡异但却美仑美奂的图片,或者是几段渗透着淡淡哀愁的音乐。

似乎他已笃定,我必定会喜欢。这样以后的某一天,我终于给他回邮。我说,也许你是真正能读懂我的人。

自此便和他开始了电邮往来。有些人,不用说很多的话,他就能走进你的内心深处,他便是的。直到有一天,我对他说:“不知道你爱不爱听广播,我喜爱那个叫晴光的DJ主持的一档午夜倾诉节目。”

第二天夜里收到他的回邮,他说:“如果我说我是晴光,你一定会觉得是玩笑。可是,上帝果真给我们安排了一个大玩笑,我真的很惊喜,因为我是晴光。”这一次,他在信中留下了电话号码。

“你可以想见我的惊讶,可这的确太像一个玩笑。”犹疑片刻后,我在裤兜里揣上收音机,往电台的方向去了。

等在电台对面的大楼下,我如此焦躁。我不断地相互揉搓自己冰凉的十指,是谁说过,这样的举动泄露的是内心的不安。是啊,此刻我万分不安。

晴光的节目照例在舒缓的乐声中结束。不多久,有个高大的身影从对面电台的大门里走了出来,心跳加速的我拨通了那串号码。天,他的手机果真在静夜里喧嚷起来,然后他看到了对面的我,他径直朝我走来,然后很快,他便站在我面前,狭长的眼,柔情无限。然后我就在一瞬间被拥进了一个宽厚的怀抱,“冷凝,我终于可以拥抱你。”他轻声地说。我在他的怀中静默着,笑容却爬上了眼角眉梢,他和我想象的是一个模样。

我在晴光的寓所细细打量,很少见到男人的居所布置得如此井井有条,一尘不染。而晴光则细细打量我,他说,“冷凝,你看上去还是个孩子。”我纠正他,“不,我已经20岁。”

“可是,冷凝,你多么像个需要照顾的洋娃娃。”他拨弄着我的长发,我笑起来说,“你可知道,自从父母离异,11岁起我便学会了照顾自己。”

“可你是让我心疼的孩子,从今以后,请让我来照顾你。”晴光轻轻扣住我的下巴,目光深深看进我的瞳仁。“晴光,遇见你是多么美好的事。

我轻笑着点了头。”

我开始和晴光在一起。

他真是个模范男友,每天清晨会给我熬好麦片粥,热好牛奶。临走前总不忘在我额头留下香吻,他说,“懒孩子,看我把你照顾得多好。”我则用长睫盖住双眼,佯装熟睡。而每每在晴光带上门的那一刻,我便匆匆从床上跳下,裹着睡袍跑到阳台,只为看一看他的背影。这个男子,我是不是可以和他相爱永远?

我不是个多梦的女子,因为一向缺少充足的睡眠。但是和晴光一起的两个月,我开始贪睡。枕着他健壮的胳臂,有时会梦见繁花遍野。

我已经停笔许久,我说,“晴光,没想到事与愿违,本是想从你的节目里获得灵感的。”他笑,“只要你觉得和我一起是快乐的,便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我颔首,“是的,晴光,我很快乐,只是害怕太过美好的,其实不过是梦一场。”他靠近我,摩娑着我一头长发,怜惜地说,“冷凝,你是心地纯白的女孩,而你心底的忧伤,我该如何才能抹去?”

是啊,如何才能抹去?我的从前,其实晴光所知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

晴光鼓励我重新参加高考,我很犹疑。

他说:“冷凝,以你的冰雪聪明,肯花时间和精力,考大学一定没问题。况且,人了大学,与更多的人交往,你才能真正成长。我希望有一天,可以不再见到你眼神里的哀怨。”那么温暖的话语呵,我把头埋入他胸膛,没有了拒绝的理由。

晴光又问我准备考哪里,我说你在哪里上过大学,我便去哪里,在有你生活过的地方生活,我才会觉得安心。晴光笑着拥紧我,冷凝,等你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于是我开始推掉了所有稿约,悉心研习起功课来。晴光说,等我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每次我一想,就不禁笑出声来,仿佛预见了自己披上婚纱的幸福模样。晴光也是毫无懈怠,耐心地给我讲解一些数学题。

五月的一个周末,晴光说应该劳逸结合,出去活动活动。

于是挽了他的手,去公园放风筝。累了,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休息,晴光说,“冷凝,为何你从来不过问我的相关?”我摇摇头,我并不需要知道什么,我只知道,你很好,对我也好,这就足够。晴光笑,牵过我的手说,“那么,冷凝,带你去见我的家人可好?”我有些意外,这是一个让我听起来觉得奢侈的建议。晴光把我的手放在唇边说,“冷凝,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有泪在眼眶里打转,我强忍着没有落下来。晴光,你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男子吧,自从有了你,我的世界果真日渐有了晴光。

思忖良久,终于决定和晴光一起去见他的姐姐,她是他在这座城市唯一的亲人。

去搭公车的途中,晴光买了一盒我最爱的草莓递过来,我放一颗人他口中,然后自己贪婪地吃起来。酸甜可口的滋味,犹如被晴光宠爱的感觉,我又有置身梦里的恍惚。

晴光和我从公交车上下来,他牵着我的手走进一条熟悉的街道。我忽然觉得有点迈不开步子,晴光说:“冷凝,你知道吗?其实我和姐姐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姐姐的生母很早过世,后来父亲又娶了我的母亲,很不幸,母亲生我的时候因难产而死。姐姐大了我12岁,从那以后,是她帮着父亲一起把我带大。冷凝,你不知道姐姐是个多么善良的人,可惜她爱上她的老师。我和父亲都不看好她的婚姻,甚至她结婚时我们也没有前去祝福。唉,你不知道,他的前妻给他留下一个多么刁蛮任性的女儿,因为她,姐姐再也无法生育。冷凝,我还从未踏入他家半步……”

我的手心渐渐沁出汗来,然后我挣脱开晴光的手,不肯再往前。我摇着头说,“晴光,对不起,我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晴光先是一愣,然后笑起来,“你呀,真的还是孩子,好吧,等你有了充分心理准备的时候,我们再见姐姐。那么,冷凝,我们去逛街。”

晴光重新牵住我的手,他又给我买了草莓,我却恹恹地吃不出了味道。

爸爸打来电话,问我怎么许久不回家。我支吾着,大略告诉他我要准备参加高考。我很想顺带问问他的妻子,却始终没有勇气。

才挂了爸爸的电话,妈妈就打来了越洋电话。她说她已和她的美国丈夫离婚,说她想念我,希望我能回到她的身边去。

我把妈妈的电话告诉晴光,晴光紧张地问:“你如何决定?”我低下头来,“晴光,我需要好好考虑,为自己的人生做一个正确的选择。”

那个夜晚,我一道题目也做不出来。晴光也反常地不来探询,他在客厅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我回头,看到他落寞的身影,心疼到无以复加。

我不忍,起身抢下他的烟来。晴光一把抱住我,“冷凝,不要告诉我你要离开。”我凝神看他,他那双充满柔情的眼啊,第一眼就早已将我的心催眠。晴光,我又怎么舍得离开你?可是我什么也不说,我只轻轻地回抱着他。如果可以,是该这样和他相爱一生的,我的泪第一次掉了下来。

妈妈又打了电话问我出国的事,这一次我没有犹疑,一口应承。

晴光死死抓住我的肩膀:“冷凝,为什么?你答应我们要在一起。”

我异常平静:“晴光,我仔细想过了,之前是我年少无知,现在我只想过上好的生活,你明白吗?”晴光放在我肩上的手开始颤抖,随后,有“啪”的一声,打破了夜的静谧。是晴光的巴掌盖上了我的面颊,我捂着红肿的脸,冲出了晴光的居所。

我知道晴光在疯狂地找寻我,他给我发了无数电子邮件,我却狠了心不看,一一点了Delete键。

离高考还剩下七天的时候,我办好了签证,飞往了大洋彼岸。

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我开始疯狂地想念晴光。

晴光,你可知道,我根本就不是如你所想的那般心地纯白的女孩。我15岁那年,继母怀孕,我故意在楼道口绊了她一下,她滚下去,孩子没能保住,此后她便再也没能有个自己的孩子。晴光,我的罪孽如此深重,或许只有逃离你温暖的怀抱才是我今生赎罪的唯一方式。

不知道,电波是不是可以到达大洋彼岸的那一端,不知道,是不是还可以听到那样充满磁性的声音。不过这好像已经不再重要了。那个叫晴光的男子,连同江南的那座烟雨小城,终于像是一场旧梦,被遗落在我的爱情曾出现过的地方。

两个傻子的爱情

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得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伸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儿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她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天堂的棉花糖

我捶打着墙,任泪水充斥眼眶,在手背上刻深深的痕迹。只是,不再有人心疼这些伤。

第一次看到你,是小学6年级的开学典礼。你是新生代表,台上的你,从容镇定。嘴角挂着微笑,只是,我觉得你的眼神,透着忧郁,不该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有的忧郁。我想,我喜欢你,是的,一见钟情的那种。

后来知道,你是隔壁班的,叫含,很好听的名字。再后来,知道你家很有钱,父母都是高傲的人吧。那时,我失去的追你的勇气,因为,每次课间,偷偷去你们班门口,总看到你一个人坐着,很清高的样子。只是,我觉得,那不是真正的你。

那次,我做值日生,走的时候,路过你的班级。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一个身影,趴在桌子上,微微颤动着身子,似乎,很痛苦的样子。我的心紧了下,进去,还是离开。呵呵,我怎么忍心丢下你?看着你痛苦的眼神,第一次,我感到,身为男人的责任。这之后,我们熟了不少,你会告诉我些家里的事。你说,你喜欢吃棉花糖,喜欢它们在入口瞬间消逝的感觉。这样,直到毕业,我们之间也没有轰轰烈烈。

之后,我们上了不同的学校,每个礼拜,都会去一个书吧。小而精致的那种,你看村上,我看王小波。有时一起读卡夫卡。然后,我买支棉花糖给你,你会高兴的像得到宝贝的小孩,高兴的吃着。我总买淡粉色的那种。之后的2年,依然平平淡淡,只有在过马路的时候,你会不自觉的牵着我的手。快填志愿前,你的父母找到我,说“希望你不要在追着我们家的含了,她有她的前程。而你,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吧,你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呵呵,原来我们之间有着这样大的隔阂。之后,我故意的疏远你,我身边没有淡粉色的棉花糖,没有吃着棉花糖的你。我知道你心中的疑惑,你找我,向我撒娇,只是,我冷着脸对你,我心的防线好几次差点崩溃。后来,你似乎有所觉悟,不在找我。

毕业后,我到了北京,一个陌生的环境。你留在上海读大学。每天下班后,看着小小的屋子,寂寞油然而生,我想你,真真切切的想。想到痛时,我会用锋利的刀,慢慢在自己的手背上,切割出细细的线,看着血划落。可是为什么,我的心依然如此痛呢?

一天夜里,加班回家,门口似乎有个熟悉的身影,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含?”我不禁喊出声。你抬起头,脸上浮现出笑容“宇,我爱你,不能没有你!即使全世界都不理我,你也不要抛弃我好不好……”话还没有说完,泪水已经落下。我听到自己心灵围墙崩塌的声音,我紧紧地抱着你,深深地吻你,这是我们的初吻吧。以后的日子,我们一起住在这小小的屋子里,你睡床,我打地铺。你会心疼地抚摩我手背上曾经的伤痕,怜惜地说“宇,以后我不准你这样。”我只是一味笑着点头。你找了个学校继续学业。白天,我送你去学校,然后上班,下班后,等待我的不再是冰冷的房间,而是温暖的家,有着饭菜的香味。双休日,我们游荡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在商场,为你买淡粉色的棉花糖,有时,你会固执的要我陪你吃,淡蓝色的那种。呵呵,很长段时间,北京的路上,可以看到吃着棉花糖的一对。

那次,是你的生日,我偷偷的提早回家,为你布置,食物、鲜花、蛋糕、还有……戒指。你看到戒指时,脸上的表情,我至今记得。我为你带上戒指,你幸福地搂着我的脖颈,说“宇,我们要幸福一辈子哦!”那天夜里,第一次,我们一起睡在那张对两个人来说显得狭小的床上。你脸上的痛苦表情,让我想到了小学6年级的那天,我问“疼吗!?”你喘息着说“幸福的疼着!”

之后,日子继续过着。几个月后的一天,你神秘地对我说“宇,你可能要当爸爸了”“真的?”我开心的一把将你抱起。你说还是去医院检查下好。星期六,我们一起去了医院,诊断的结果却如晴天霹雳。遗传性疾病,一种我们连名字都没有听过的病,医生偷偷对我说“她的身体,受不住分娩的痛苦,和她说说吧,放弃小孩。”夜里,我搂着你,对你说了这番话,你扭过头,我感觉得到你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半晌,你吐出“不,即使死,我也要生下这个属于我们的孩子。”任我如何苦苦劝说,你也不听。我无言,只能默默看着你身体的变化。

你的腹部满满隆起,你不去学校了,每天在家里,偶尔去公园走走。你喜欢让我趴在你的腹部,听里面的心跳声。双休日,我们不再去商场,不过,我依然买棉花糖给你吃。你笑得灿烂,我却感到你身体明显的消瘦。

那次,正在开会,接到医院的电话,那头说“你是含的先生吗?请’陕来医院,她现在有生命危险……”话筒做着自由落体,我早已冲出会议室,赶到医院,手术室内,听到你痛苦的尖叫,撕心裂肺,偶尔有护士进出,我焦急地问“她怎么了?到底怎么了?”“流产,很危险”她们只是如此简单的回答,依然行色匆匆。我在手术室外来回的踱步,听着她的叫声渐渐嘶哑,我的心也跟着被撕裂。最终,叫声平息,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医生摇着头走出来,“她怎么样了?”我抓着医生的衣服“节哀,我们尽了力了,孩子总算保住了”我的手顿时无力垂下,医生和护士一个个走了,看着被白布遮着的她,仿佛依然鲜活。拉下白布,她的脸依然痛苦,只是,带着安然的笑容。

回到家,对着不再温暖的房间,我靠着墙,泪水不断滑落,最终痛哭不止。在抽屉里,我看到了你留给我的信,原来,你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体……我捶打着墙,任泪水充斥眼眶,在手背上刻深深的痕迹。只是,不再有人心疼这些伤。

你走后,我恋上了棉花糖的味道,入口既逝的感觉。在感受到甜蜜前,就消失不在。像你一样,我们的孩子,取名叫慕含,其中的含义,你应该懂吧?今天,是你离开我的第1097天,整整的3年。慕含已经3岁了,长得很像你哦,也是个喜欢吃棉花糖的小丫头呢!

含,你一个人在天堂孤独吗?天堂是什么色彩,是你喜欢的淡淡的粉色吗?天堂有你喜欢的棉花糖吗?

手机上的爱情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

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

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

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XXXX。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一“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

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像。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

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入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XXXX。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守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1390112XXXX。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爱的紫罗兰

总有一朵盛放的紫罗兰在我的心中,可惜那时我还年少,不懂得怎么去爱花儿。

上网,原本只是为了好玩,顺便说一点对人对事的看法。BBS一直都是我喜欢的地方,除了看文章外,偶然也手痒,写下几个字。两年前,我还在中大读书的时候,一个新站点的出现,凭借着一个免费的账号,使我深陷其中。新站,人自然少,所以容易熟络,大家都在广州,于是常会相约出来聚会。

我第一次参加的聚会是在麓景路,当时有十几人,三个是女的,介绍之后,大概知道了他们的ID,一个清瘦的女孩叫紫罗兰。那时因为坐得太远,所以没留意。过后,写了一篇关于第一次参加网友聚会的文章,是对各人的印象,关于紫罗兰的只有一句,“到底英文是怎么拼的?”

文章贴上不到两个小时,我还呆在聊天室里,收到一个小条,没有打招呼,直挺挺地问我的文章写在哪。我问她是谁,她说她就是那个我不会的英文“紫罗兰”,一愕之后,我问她想不想单对单聊聊,她说可以。于是我们的话题从“日语”开始,到“游戏机”,到“漫画书”。然后,我们相约交换漫画书。

紫罗兰年纪比我小两岁,但是已经读完书出来做事了。从那次交换漫画书开始,我们的接触多了,不只在网上,还有电话,也经常相约出来。

不知不觉间,我发现自己喜欢上紫罗兰。示爱需要很大的勇气,起码我当时还没有足够的胆量。有一次,在通电话的时候,紫罗兰忽然说,你对我太好了,我笑着说,“你不想吗?”她没有回答,反问我在想些什么,考虑了一会儿之后,我说:“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

又是一阵沉默,她既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只是说,要时间想清楚。我只好把话题岔开。

老友古高曾说,分辨是否国产电影的标准是好不好看,西片不一定好看,但好看的一定是西片。我不喜欢侏罗纪里的恐龙,但对于迷失了的恐龙却特别有好感。清楚地记得那天是9月3日,电影院里放的是大大小小的恐龙,到紧张处,我的手臂被人捉住,正是身边的紫罗兰。我转过头,望着她,她也望着我。于是,我伸出手,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紫罗兰说想学打网球,可惜,不知是我没有当教练的能力,还是她缺乏运动的细胞,总是不能合拍。打了几次之后,我只好坦白,我不会教。

她对我说,其实是很喜欢看我在网球场上打网球的样子。我承诺,以后打球的时候都会带上她。

但她在音乐上却有相当的天赋,之所以这样说,并不因为我听过她拉的小提琴,而是在游戏机场玩那台问答的游戏机时,我只能回答数学、化学、常识和小部分的文学题目,所有和音乐有关的问题完全都靠她了。原因之二,她常常对着我唱歌,王菲和张国荣的歌居多,我到现在还对这两个人的歌异常感兴趣。

在北京南路有一家面档,紫罗兰听说,那里的牛脯面是全广州最好的。我们前去尝了一次,我吃不出个所以然来,但她觉得挺好,那就好吧。反正我对饮食之道并没有研究,不必在这点上有什么争论。

最大的分歧是紫罗兰一直不想公开我们的关系,理由是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不想让太多无关紧要的人来干扰。而我却想让全世界的人知道,她是我的女朋友。所以,我对她的朋友一个都不认识,相反,我的朋友她认识不少,像刚才提到的古高。

终于,一晚送她回家的时候,我提出我的疑问,可以就这样一直下去吗?

她的回应是,等到一个适当的时候再说吧。我追问,什么才叫适当的时候。她没有正面回答,推说现在还不是。我没有再多说,尽管很不满意,但一时实在想不到更好的论据使她改变观点,更不想无缘无故吵上一架。

送到她家的楼下,她上了几级楼梯后,又走下来,带着一丝狡诘说:“你好像还有些话没有对我说吧。”自然,我明白她的意思,答:“说什么?”她盯着我:“三个字的。”我假装想了一下,然后说:“哦,ByeBye啦!”她“哼”了一声,转过身去要走,我拉住她的手,说:“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

她站住了,再次转过身来,踱起脚,在我的耳边小声地说:“我爱你。”我笑了,“我知道了,你爱我嘛。”这一来,似乎真的生气了,她一下甩开我的手,跑了上楼,我连追几层,在她家门口截住了,再次拉住她的手,“我也爱你。”她也笑了,笑得那样的甜,我低下头,在她脸上吻了一下,把她拥在怀里。

网上除了BBS的聊天室外,另一个聊天的热门地方是MUD。我曾经在各个武林门派之中沉迷了一段时间,但并不精通。我所犯下的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将MUD介绍给紫罗兰。她马上成了武林人士追捧的对象,网上的美眉永远是熊猫一样珍稀而受欢迎的品种。

我慢慢地习惯了她在MUD处理一大堆的情人,只是有一句话,怎么听着都不顺耳——有一晚,她忽然推了和我的约会,说是约了朋友。我自然想弄清楚是什么回事,她说,“是MUD的朋友,说了你也不知道。”就这样,我对MUD开始反感,直到某一天,我忍不住大声说,“别再跟我说你MUD上的事。”我们的感情就这样出现了一抹阴影。

后来紫罗兰失业了,几个月之后她找到了新工作,似乎身挑重担,我们见面的时间开始减少。起初当然不会觉得有不妥之处,后来一个星期只能见到一次,最后连电话也不多了。

我开始着急,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总是推说工作很多。我只好提出一个约定,每个星期六日见面,其他日子尽量抽时间给我来电话。她同意了,在这个约定做出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五,她果然来电话,说星期六日都没有时间了,要到深圳去。一直到星期三,我才收到她的电话。

终有一晚,我们可以静下来谈一谈,得出来的结果是,我们需要分开一段时间冷静一下了,时间定为一个月。我后悔我同意了这个决定,因为我知道,这样意味着我们要真正的分手了,一个月的冷静,只不过是想找一种不那么刺激的方式。

世事往往就是出人意料,三天后,我收到了紫罗兰的传呼,问我中午有没有时间去打网球,她约了两个朋友去。理所当然,我逃了两节课,按时到了网球场。打完后,那两个朋友非常懂事地离去。

在走向车站的路上,我觉察到她的手在伸过来,我缩了一下,站定,问她,想清楚了吗?她当然知道我故意缩手,故意问这个问题,她说没有,还得考虑。我不敢再开玩笑,赶紧说,别再费神了。牵着她的手,让她回到我的身边。除欢喜外,总是觉得不如以前的自在了。一张折过的纸,无论怎么弄,也去不了折痕。

之后的几个月,一直都风平浪静,我也认为感情的进展相当不错。在这段时间里,每次见到古高,他都会问我还是不是和紫罗兰在一起。我除了回答“是”之外,还想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古高的理由一向另类,他意思是,已经预备好我说:“不是”,这样,当我说“是”的时候,会开心很多。我不想追查真正的原因。

世事往往就是出人意料。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打电话给紫罗兰,问她有没有时间,因为我有点事要她帮忙。她说没有时间,终于又说“不如我们就这样分手吧,”我一片茫然。“你说什么?”她很慢很清楚地将那句话重复了一遍。我没有再说话,把电话挂上了。

《WhatWillIDo》是她喜欢的歌,曾经有一个晚上,在她的家里放着这首歌,她要我和她跳舞,我说不会,她说不要紧,随便就可以了。真的随便转了几圈后,她说幸好我不会跳舞。我接口说,我再也不跳舞了,除非是和她。

一个月之后,我才约紫罗兰出来,直截了当地说,我想知道原因。她迟疑了一下,说她爱上了另一个人。之后的对话顺序已经记不清了,整理之后的结果是:她在MUD上认识一个人,那个人在兰州在这几个月里,那个人一直很关心她,而且教会她许多人生的道理,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和那个人聊天不会有任何压力。

我彻底地失败了,居然输在一个她没有见过面的人手上。只好当她说的都是事实,我说了一句最让自己伤心的话,“希望你们会过得开心。”

时至今日,我一直没有再找过紫罗兰,所有发生的事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印象。每天都戴着手表一是紫罗兰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这是最实在的证据,我们确实相爱过。

总有一朵盛放的紫罗兰在我的心中,可惜那时我还年少,不懂得怎么去爱花儿。

蜘蛛的等待

珍惜现在吧!珍惜每一份别人给予你的爱吧!要明白握在手里的东西才叫幸福。

我只是一普通的蜘蛛,一只环宇中既丑陋又卑微的生物,而我又是一只不平凡的蜘蛛,因为我把蛛网结在了西天雷音寺的廊檐下。每日里我听的是僧人们念经的阵阵木鱼与片片梵音;享用的是普天下的善男信女的香火供奉。慢慢地,我也开始有了灵性,我也能悟出一些堪为艰深的法理。

一天,佛问我:蛛儿,普天之下汝以何物为最贵?

我慎答:余窃以为天下万物皆不足为贵,贵者只两件:一日已失去,一日得不到。我为我的答案深感自豪。

佛却说:蛛儿,你错了。

我错了吗?真的错了吗?

佛要出去云游了,佛走之前交待我,让我好好的参悟,他回来仍是要问我的。也不知是过了多久,好像是一千年罢,佛回来了。一见我,佛就问了我:一千年了,你想的怎么样了?

我不语。

于是,我便仍在那里忙着吐丝织网,闲暇时学习佛理。

转眼又是一个千年。

有一天,观音大士从我身边经过,可能是行得急了些,一滴甘露从她手中的杨枝叶上落了下来,不偏不倚就停在了我的蛛网之上。甘露的宿命是化雨,去滋润人间万物,我的网只是它作片刻逗留的地方。它是那么的晶莹夺目,它的存在只是为了让我感到自卑。我不去理会它的存在,因为它最终是会自动消失在我的生活中的。又是一个漫长的千年,它始终没离开。突然有一天,风,从我身边刮过,把它带走了。

它走了以后我开始明白原来它来之前我所拥有的除了寂寞以外别无其他,而它走了,留给我的只是无尽的孤独。生命中有很多东西也许终我一生我也无法拥有,然没有就没有,我也不会为此而感到有任何的遗憾,遗憾的是有一些东西拥有过却终又失去。我越来越无法平复那一种被称作孤独的感觉。尽管我每天都让自己很忙,可是孤独就像是毒药,贯穿我的肢体百骸,让我倍受熬煎。

终于惊动了佛。佛说:蛛儿,这是你命中注定的劫数,去吧,红尘之中自有你另一翻气象。

我沉沉的睡去,也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响起嘈杂的声音,有人在打我,我忍不住痛,张开了嘴,我有了我作为蜘蛛时所没有的声音和眼泪。

耳边响起的是我的哭声洪亮而悦耳。就这样,我成了林太师的小千金——林珠儿。是的,是那份我无法与之抗衡的孤独将我推落于这万丈红尘,也许会找回一些我想要的东西,也许会万劫不复,谁又知道呢?

我想,佛是偏爱我的,否则他不会让我仍保有我作为蜘蛛的记忆。我要找我的甘露,那个默默守护了我一千年的甘露,我要他永远陪在我身边将我内心所有的孤独与寂寞杀个灰飞烟灭。

我的父亲是朝庭的太师,他与先皇是连襟,也就是说我的母亲与太后是嫡亲的姐妹。我的兄长与姐姐也都是富贵中人,我们家出了两个驸马,三个王妃。佛是顾念我的,他让我生在这么一个钟鸣鼎食之家,让我得到了这个家里所有人的爱。我长到了十六岁,我是那么迫切的想要找到甘露,我怕我会像上次那样,在不知不觉中错过。命运终于还是将我与甘露拉在了一起。太后五十华诞,我获准与母亲一同出席皇家寿宴。这个宴会比我想象中的要大的多。因为是太后大寿,所以不仅是皇家的人,所有一品大员的家眷们也都来了。皇上还请了新科状元前来吟诗作赋。我想,我的出现让在场所有的人惊艳了,许多人的眼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这让我感到恐惧。是的,我想我是美丽的,可这份美丽是为了甘露才展现的。

我的眼光在人群中寻找,我想找到甘露,家规甚严,我几乎足不出户,所以我要抓住机会。我的眼睛终被一双明眸所吸引。是的,没错,就是他,我快不能呼吸了,当那个让我在雷音寺里不得安生的明亮又一次呈现在我的面前时,就是他,新科状元——甘露,连名字也没改。他在不停的忙,忙着为太后写诗,他的身边有好多女子,她们都是公卿王侯之女,她们的眼中都流露对他的向往。我不吃醋,我乐意让我的爱人成为众人追逐的对象,我自信,只有我才是他这一世宿命安排的妻子。

我是那么的优秀,我坐在那里只是静静注视着他,而他也发现了我,他的眼神告诉我,我的存在已深深震撼了他。我俩目光交会时他对我笑笑,接着便又埋头写诗。公公将他写的诗一首一首呈给皇上和太后,由两位品评后让宫女就着曲牌唱。我听到了一首:仙姬何事离瑶台,三步一腔病!只因人间王母寿,天上人间就蹁跹。我知道,那一定是写给我的。我正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幻想着,太后的内侍柴公公走到我身边带我去见太后。自我懂事起就没见过太后,她老人家对我似颇有好感,慈爱地轻抚我的手,一直在眯着眼笑。她还把她的小儿子湘王爷介绍给我,湘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湘一直在偷看我,他是那么的羞涩而不善表达,尽管他贵为小王爷。寿宴是何时结束的,我已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喝了很多的酒,有点醉了。我好高兴,因为我找到了他——甘露,他就是我这一世的快乐和生命,十六年的生命,直至见到他的那天才算有意义。

我毫不隐瞒地告诉父母我对甘露的感情。如我所愿他们并不反对,父母是爱我的,他们甚至见不得我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委屈,我想做的事,只要不致太荒谬,他们总是会同意的。

第二次遇见甘露是在城郊外的白马寺,母亲是陪我一起乞求我的好姻缘的。刚一入寺主持方丈便告知甘状元正陪太夫人在上香,隧引我们相见。母亲陪着甘太夫人闲聊,她们支开了我和他。我知道,母亲一定是想和甘太夫人说我与他的事。我的心底泛起了一阵阵的柔情,眉眼间亦流露几丝莫名的兴奋与羞涩。他陪着我在寺内放足,后面是一大群的仆僮。他就近在咫尺,而我几乎窒息。他是那么的彬彬有礼,言必称小姐,我有些恼他道:叫我蛛儿罢!蜘蛛的蛛,我叫你甘露哥哥行吗?

他问:这样不妥吧?

我莞尔一笑:你以前不是一直这么叫我的吗?

他被我弄糊涂了。

你以前是在心里这么叫我的,那时我是雷音寺廊檐下结网的蜘蛛,而你是不慎滴落于蛛网上的观音大士杨枝叶上的甘露,是你陪了我整整一千年,后来你跟一阵风走了,我便开始了孤独,孤独让我坠入红尘,中断修行也让我再一次碰到了你。我只是想让他找回作为甘露的记忆,这样我就可以听他亲口告诉我,那一千年的陪伴他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

他的表现让我失望。他在笑,那样子好像是一位兄长在听小妹妹梦里的呓语。我听到“碰”的一声,那是我心碎的声音,他是不是已经不记得我了?抑或是甘露根本是没有心的?我在心中向神明祈求。

他说:你的想法太浪漫了,有这等才情,你的诗一定写得不错。

我开始绝望了,究竟是哪里出了错?我人红尘遇到了他,他还是甘露,可是他却没有了甘露的记忆。

他似有意捉弄我,取笑说:你说你以前是一只蜘蛛,可你长得是那么美丽,一点儿也不像嘛?你比它好看,何止上万倍。

这本是句恭维的话,却让听这话的我感到痛。我开始认命了,我真傻,甘露的命运是去泽被苍生,我的网终不是他真正的归宿。

我慢慢离开他,带着绝望的悲怆道:它日吐情丝,夜织情网,终致深陷,难以自拔,尔等须眉却嫌它丑陋而取笑于它,想它不过只是痴情些罢了。

甘露啊!甘露!你终究是无心的!

我抽了一支上上签,这是对我莫大的讽刺。方丈亲自为我解的签,还说我三月之内必有红鸾禧,还说这禧会应在第二年的春天。母亲还在高兴,而我已经意识到了,不会有什么禧了。

三个月后官里来了人,一家老小摆起了香案跪听圣旨。冗长、雅致而又晦涩的措词无非只是表达一个内容:太后把我许给了她的小儿子湘王爷,明年春天大婚。那时我便是湘王妃了。这无异于是一声霹雳,如果说对甘露的失望是一把利刃,深深扎进了我的心里,太后的赐婚就好比是在我的伤口洒上了毒药,最后只有一个结果——伤重不治,毒发身亡。

我神思恍惚,小婢搀着我,我浑身冷汗淋漓,摇摇欲坠。只听见依稀是父亲的声音他欲挽留公公用膳。公公笑着拒绝了:太师,您太客气了。

我这不还得去甘状元那里宣旨!对了,您老还不知道吧!洛王爷的小郡主长风小姐早就看上状元了,央太后做主。太后说了这事得问状元自个儿,没想到状元一见长风郡主就应了太后。这不,今儿就去宣旨下月完婚。

我再也受不了了,公公还没走远,我的整个人就倒了下来。我只依稀听见佛的声音!

我想起了我出世时。我想我快要走了,要回雷音寺去了。甘露最终还是跟着长风走了,在这世上我已找不到继续活着的理由了。走吧!别再痴缠下去了,不属于我的终究不属于我了!

我对自己说我开始做梦,梦里佛对说我:傻蛛儿,你又何必对甘露耿耿于怀呢?甘露陪了你一千年,那是因为它要等长风,它只有与长风在一起才能遨游环宇,润泽苍生,他的存在才有意义。而于你他是无心的。

我求佛?我知道我错了,我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引我回去吧!我还是愿意做廊檐下的蜘蛛。

佛想了想道:你若执意要回来,我也不勉强,只是你尘缘还未了。也罢,给你三日之期,三日之后我便来渡你。

樵楼更鼓打了三下,我醒来了。令我惊诧的是,湘正在冲我笑。羞涩的笑容难掩满面的疲惫。他只轻声讲:对不起,联姻之事应该及早告诉你的。

他的笑容让我心疼,我在心里默默的向他道歉,我不能成为他的王妃了。丫头们见我醒了忙说:小姐,你可把湘王还有我们大家吓坏了。你可知道为了你湘王一个人不吃不喝守了你整整三天三夜。

听着竟我哭了起来。我心中竟又有些不舍了,离开这里所有的人,他们一定会伤心的。还有生我的父母,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又将会是何等的伤心?然我已没有勇气再苟活在这人世了,我的生命是为了甘露,现在既然没有甘露那就连命也不要了罢。

湘仿佛是看穿了我的心事道:忘记甘露好吗?让我来代替他给予你这一世的幸福吧!知道吗?蛛儿!我可是等了你有三千年了。那次在母后的寿宴上我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是那么的聪慧稳重,一如当年你在雷音廊檐下的绝世风范。我便是那默等了你三千年的雷音菩提树下的一枚小草。

我日日仰望你,想让你看到我的存在,而你是那么的高高在上,从来就没有发现那个渺小的我,可是我不放弃,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我在默默地等你。可是在你的心里自始自终就只有甘露一个。好不容易甘露被长风带走了,而你却仍放不下,于是佛让你来一遭红尘俗世,我恳求佛让我与你同行,佛答应了。佛说我们是有缘的,所以我信了,好不容易甘露走出了你的生活,好不容易我说服了母后让皇上颁旨,可是你却还是放不下甘露……他说不下去了。

我开始感到震撼,三千年的等待,我不曾给过他半点承诺,他却也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抱怨。

蛛儿,请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一片心,留下来陪我一起共同度过朝朝暮暮好吗?他握住了我的手,而我的心在抖,我原本是以为我的心已经死了的。

三天很快就到了,我本应顺了佛的指点义无反顾的将我的元神抽离我的肉体的。可是我的耳朵却分明听到一阵悲怆的哭声。

蛛儿,你还是不要和我在一起是吗?这没关系,只求你别走。我可以不娶你,只要你好好的活着,开开心心的,让我天天看见你就行了。别走好么?

不知为什么我犹豫了,好像是被什么所感动。他抱着我的身体哭得肝肠寸断。就是铁石人儿也会落泪。我的父母一边哭一边还在劝慰他,接着他像想到了什么似的,你既执意要回雷音,我便追随于你,无论你魂魄去向何方,哪怕是上穷碧落,下到黄泉,还是天涯海角,湘,我一定奉陪。

说着便要举剑自刎。佛说:蛛儿啊!湘可是等了你三千年,你是放不下他的吧!回去罢!趁现在你还走得不太远。你这个样子,我既是渡你回雷音,终究也是枉然的。

我的元神又重新进入了我的肉身,湘,不要,我回来了。我心甘情愿做你的王妃,做你一生一世的王妃,来酬你三千年的等待,不好么?

只听“哐当!”他手中的剑落地了。他紧紧抱住了我,我们相拥而泣,还有我的父母。是的我要是知道我的离去会让那么多爱我的人痛不欲生,我是不会这般任性地想要走的。

我终于明白了,我们曾经失去的和我们所得不到的东西都不足为贵,紧紧握在手心里的才是最珍贵的。我曾求甘露而不得,而今明白,甘露的珍贵是对长风郡主而言的。他曾陪了我一千年这就够了。现在我应该珍惜的是湘给我的爱!

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一个永恒的主题:当今的我们是如何选择的?

我以为人世间最疼苦的事应该是:他就在我身边而我却不知道他爱我,然又有多少爱是可以重来的呢?珍惜现在吧!珍惜每一份别人给予你的爱吧!要明白握在手里的东西才叫幸福。

世纪末最后的眼泪

一滴露珠从星愿的发梢滴落,下雨了吗?星愿有点模糊地想,不知道有颗爱他的心已经陨落。

喜儿躺在床上,听着外面的鞭炮劈啪劈啪。这是世纪末的最后一天了,严寒仿佛也消尽了它的颜色,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新年到来的欢乐味道。

今天就是星愿和土头妹妹见面的夜晚,喜儿快乐继而又辛酸地想。大家都是在网上认识了很久的朋友,那时喜儿看了本叫《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书,觉得自己的病亦已无救,若是能够在网上遇到一位痞子蔡,或许是她这生最后的浪漫。

每天在床上上网,喜儿认识了许多朋友,其中有个叫星愿的人,写了一篇《无爱的秋季》很是叫人感动。喜儿以前也曾在那个BBS上做过版主,但后来病越来越重,无法上班,每日里只是咳个不停,也就只好不做了,但每天仍是习惯去那里看看。

初时喜儿以为星愿是个女孩,但后来才知道是男孩,从那一刻起,喜儿就喜欢上了这个素未谋面的男孩。然而,星愿对喜儿却总是如同妹妹般,喜儿后来才知道,星愿喜欢的是另一个网妹——土头。

土头的名字并不好听,但似乎是规律,就是网络上名字越不像女孩,越是怪异的,就越是个美女。土头的名字虽土,却追求者众多。而土头自己却有个很与众不同的习惯,就是从不与人小窗说话,无论是谁,开她小窗都不会有反应,她只在大窗说话,与人见面就更别提了。

当喜儿问起星愿千禧年的愿望时,星愿毫不迟疑地说,就是与土头见面!“喜儿妹妹,你的愿望是什么?”星愿也问喜儿,喜儿却没有回答。

喜儿的愿望很简单,只要星愿爱她,哪怕只有一瞬,她自己亦知道她的病不能够得到永远,所以只得一瞬,也就满足。然而有的人愿望是耗尽一生亦难以达成的。

喜儿前几天开始咳血,情况越来越恶化。她知道自己已无法得到星愿,她只希望来得及帮助星愿见到他的土头!

喜儿发了封电子邮件给土头,她用淡淡地笔触告诉土头一切,她说星愿是个好男孩,可是此生她已经没有时间拥有,“我多么希望能像你一样,被他爱着,亦可以爱他,一生一世。”喜儿写道:“可是没有时间了,我就要消逝,而在那之前,我只希望他的愿望可以达成。去见他,好吗?

就算是为了我最后的愿望。”土头没有回信,她打了电话来。电话里她深深地为这个即将离开这世界的女孩而感动。喜儿咳得很厉害,她说,“不要告诉星愿,不要告诉他我的事情,这样我才会安心。”土头终于答应去见星愿。

此刻喜儿躺在床上,想象着星愿终于见到了他梦中的女孩。蓦地,电话铃响了,喜儿有点犹疑地拎起话筒,星愿的声音从话筒里不清晰地传来,“喜儿,我是星愿,我在外滩,看烟火,很多很多的人啊。”电话忽然又断了,叫人怀疑它的是否曾经响起过。

喜儿躺在床上笑了,星愿的声音非常兴奋,看来他已经和土头妹妹在一起了。喜儿忽然觉得疲倦,医生说过她已经是回光返照,就要去了吧,喜儿想,不过已经没有遗憾了。

星愿此时的确在外滩,然而他只得一个人,不知为何,他惦记着喜儿,所以打了个电话给她,但是手机的信号不好,他说了几句就断了。星愿有些寥落地等着世纪末的钟声响起,他想着该为自己许个愿。

钟声终于响了起来,星愿默祷着,他祈祷自己的父母身体健康,祈祷着自己的事业飞黄腾达,当然还有土头,还有不知为什么,他又想起了喜儿,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就有一阵风轻轻地掠过。星愿不知道,那是喜儿临终前给他的拥抱,“他真的好瘦呵!”喜儿的灵魂叹息着,飞舞着,终于消失。

一滴露珠从星愿的发梢滴落,下雨了吗?星愿有点模糊地想,不知道有颗爱他的心已经陨落。喜儿走了,她永远不知道,土头妹妹其实是个男孩,那个电话是他让自己的妹妹打来的,他同情喜儿,却爱莫能助。在那一刻,他仇恨网络。

初次心跳

婚礼的那天,突然传来若琳的死讯,当她的好友雁用冰冷的目光狠狠刺向我,并扔给我若琳的遗物——一堆我过去写给她的信时,我几乎不能呼吸。

第一次见到若琳是在我实习的那家医院里,那时我即将大学毕业。内科的带教医生让我学着听诊病人的心脏,眼前的病人是个清丽纤弱的女孩,一头微黄的长发,脸上泛着不食人间烟火的苍白。在带教医生的鼓励下,我把听筒放在女孩的心脏部位,手指却无意中触及到了她最柔软的部分。从未接触女人的我一下子脸红起来,慌乱中,未留意她心音的规律,却生平第一次让自己的心跳得很快。

晚上查巡病房前,我找出了女孩的病历,这个女孩便是若琳。那年,她18岁,本是该进大学读书的年纪,却因为先天性的心脏病失去了录取的机会。

走进病房,她正半躺在床上捧着本书,瘦小的脸颊使她的眼睛看上去异乎寻常的大。此刻她正沉浸在书中的世界里,未曾发现我的到来。我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小精灵,生怕打搅她的思绪。

“小方医生。”她终于抬起头来,用细细的声音称呼我。“严若琳,你好。”我似乎有点紧张。“室友说你是刚刚分来实习的大学生,我好羡慕你们,差一点我也进大学了。”若琳带着遗憾的神情幽幽道来。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她,只能例行公事性质地询问今天身体各方面的情况。若琳的回答很冷漠,因为这也是她每日例行的公事。

我把话题转至她手中的那本书上,“原来你在看柯岩的《他乡明月》。”由于前不久刚从同学那儿借了这本书,所以对内容很不陌生。“怎么样,是不是也想和书里的紫薇与朵拉那样,嫁个美国人,然后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若琳垂下头,回答,“我更想好好看看医院外面的世界,我在这里已经住了四个月了。”

我知道自己在无意之中触及了若琳的伤处,只能表示歉意。“你如果喜欢看书的话,下次我从家里带几本来,我们家里有不少书籍。”我的语气略带夸张。若琳似乎有些高兴,“我比较喜欢女作家的作品,想完整地看一套《萧红全集》,萧红的文章美丽又凄凉,她的一生也是短暂而不幸的。”“没问题,等你看完手里的书,我一定给你带来。”我向她保证。

就这样,我们结束了第一次谈话。

周末,我骑着自行车,在38℃的高温下跑了好几家书店,终于如愿买到一套《萧红全集》。我小心地捧着书走出书店,眼前仿佛又出现了若琳弱不禁风的身影,恨不得马上奔到病床前把书交给她,博得她的嫣然一笑。

若琳翻着书页,脸上果然洋溢出喜悦之情,一边向我连声说着谢谢。

我如释重负,男子汉的自尊心得到了强烈的满足。

和若琳渐渐熟悉起来了,她缺乏血色的脸和细细的胳膊总能激起我的保护欲和怜惜之心,让我有一种把她当成孩子抱一下的愿望。她就像一个无邪的小天使为我吹来最清新的海风,驱走世俗的尘嚣。

没事的时候,我以她是我实习论文的典型病例为由,尽量到她的这间病房报到,惹得她的室友一见到我就掩嘴窃笑。若琳的脸也红了,但眼光中充满了勇气和希望。

我确信我是偷偷爱上她了,爱上她深邃的大眼睛,爱上她如云的秀发,爱上她羞涩的盈盈浅笑,爱上她的沉静之美,爱上她小鸟依人的柔弱。

我多么渴望她的身体能够好起来,跟我一起飞翔,去迎接每日冉冉升起的太阳,去实现她继续学业的梦想。但主任医师告诉我,若琳的身体没有恢复的可能。

在希望与失望中,我结束了三个月的实习期,重新回到学校。以后的每个星期,我会给她寄去一封信,表达对她的关心和问候。周末,我总是带上一本她期盼已久的书去看望她,给她讲讲学校里发生的故事,跟她讨论书中阐述的思想。若琳总是痴痴地望着我,用盈盈眼波告诉我,她等了我整整一个星期了。

大学毕业我并未分配在若琳所住的那家医院,但我的工作单位离它并不是很远。我接触了许多病人,早已没有了当初为若琳听诊时的那种害羞,我总是以一个医生的天职尽力为他们诊治,把一些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若琳的脸色还是那样苍白,但有时会为我绽放出两朵红晕。一次我踏进她的病房,发觉她把我寄出的信捧在心口,轻哼邓丽君的那首“甜蜜蜜”。她不是一个肯轻易表达感情的女孩,我知道她在满心欢喜地等着我,心里涌起阵阵感动。

除了若琳的家人和我,她的高中好友雁也时常来看她,雁是活泼开朗的,总带给病房一连串阳光灿烂的笑声。望着这两个年纪相仿经历迥异的女孩,我总是感叹人世间的不平,让我的小公主只能在病床上跨过她的花季。

漫步在医院的花园中,我第一次轻轻地吻了若琳的脸颊,若琳羞得满脸通红,告诉我她的头好晕。我心里始终藏匿着的恐惧慢慢升了上来,生怕若琳有朝一日长睡不起,让我再也无法感受到她的柔情。

一日下班回家时父亲面色沉重,他拿起桌上的一张信纸,上面有我的笔迹。我一把抢过信,那是我前一天晚上写给若琳的,还未来得及封口寄出。父亲问我和若琳到底是怎么回事,隐私被窥探后的怒气驱使我理直气壮地向父亲坦白了所有的一切。

父亲发了更大的火,他不允许我去爱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掌握的女孩。“这不是她的错!”我吼道。

第二天去医院看若琳时我总是魂不守舍,帮她削苹果也割破了手指。

敏感的若琳似乎觉察出了什么,用嘴吮吸着我的伤口,然后像认错的小孩子那样,默默不语。

晚上母亲也来试图说服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讲她要的是一个身体健康,能给她带来一个活泼孙子的媳妇。而我很清楚地知道主任医师说过若琳不适合结婚,更不适合生育。

我整日陷入苦恼中,为这朦朦胧胧,不被别人认可的初恋而烦恼,为父母的叹息声和紧锁的眉头而烦恼,不敢对视若琳期盼的眼睛。工作中,也时常出现小差错,面对着其他医生质疑的目光,我更是心乱如麻。我承认我很胆怯,不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抛弃一切的人,更何况这份爱让我承担了太多的忧虑和担心。

最终我还是抵不住压力,狠下心肠对若琳说了抱歉。若琳如梦的眼睛一下子黯淡下来了,她用很冷很低的声音喃喃自语,“不必说抱歉,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承诺,你再也不用来了。”我虚伪的眼泪渐渐涌了上来,我知道自己这个刽子手毁了女孩唯一的希望。

从此我再也没有找过若琳,也没有勇气写信或打电话跟她表示最简单的问候。我刻意地去遗忘这个带给我初次心跳的小精灵,因为只要一想起她,内疚之情就会让我痛上很长时间。

三年后在父母的精心安排下我认识了我后来的妻子——个健康坚强的女人。到了该成婚的年龄我们决定携手共度一生。

婚礼的那天,突然传来若琳的死讯,当她的好友雁用冰冷的目光狠狠刺向我,并扔给我若琳的遗物——一堆我过去写给她的信时,我几乎不能呼吸。

我终于辞去了医院的工作,我没有任何勇气再次直面可能随时降临的死亡。

天若有情

我忍不住头仰天,声音嘶哑的狂吼一声,天地万物为我哭泣,天空下起了雨,这是上天诸神在为我落泪……当柔和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照在我身上时,我醒了。头有些痛,昨晚又喝多了。我从床上坐起,发现身边有个女人,准又是醉酒之后带回来的,我不在意地下了床,用冰凉的水刺激我的神经。我打开门眯起眼看了看天,发现我的“野狼”倒在地上。我要开始和我的最爱摩托去飞驰,在出门之前我没忘扔下几张钞票在床上。

秋天的早晨有点凉,我骑着“野狼”在高速路上飞驰,风吹在我脸上的感觉使我很兴奋。飞车是我的生命,只有在我骑着摩托超越一切的时候,我才不会感到空虚,麻木。不过我最近的颓废需要更长时间的奔驰。

在我狂驰了几百里后,我回到了我的房子,踹开了没有锁的门后,我吃了一惊,我开始怀疑我走错了,原来乱七八糟的狗窝变得清洁,明亮,一切东西井然有序的摆在各处。这时鼻子里又飘进了很久没闻到过饭香,我满怀疑惑地走进了厨房,一个美丽的背影呈现在我的眼前,尽管是背影却能打动任何一个男人的心,纤细的身材,飘然的长发随意地盘在头上,却漏下一缕。也许是我的脚步惊动了她,蓦然回首,一张惊世骇俗的脸再一次让我呆住了,这是一张不食人间烟火,超凡脱俗的脸,白析的皮肤,一双深邃的眼睛,惹人怜爱的鼻子下面是薄薄却线条明晰的小嘴。“你回来了。”那女人的一句柔柔话语把我唤醒,取而代之的是惊诧:“你是谁?”那女人低下头,轻轻地说:“昨晚你……”我恍然大悟,原来是我昨晚带回来的女人,我更惊诧了:“你怎么还没走?你没看到我放在床上的钱吗?”听到这句话,那女人的脸有些变了,伤心地说:“我第一次和父亲吵架离家出走,就遇上了你,你,你还认为我是个妓女。”看着她楚楚可怜的神态,我不由一阵怜惜,但我马上暗暗地骂自己:“修宁呀修宁,你怎么带回这么一个麻烦。”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非儿。”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变的平稳:“好,非儿,听着,这是一个错误,我昨晚喝多了,我无心的,你要多少钱?我会赔偿你的,但你必须离开这里。”

说完我看着她美丽的脸。“什么?”非儿的语音发颤,一双美目饱含了泪水,“你赶我走?”我有些不忍,但想想我自己,想想以后的日子,我咬了咬牙:“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我是坏人。”“我不管,我只知道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一辈子的男人。”非儿的眼中流露出可怜而又坚定的目光。我受不了这个,我一脚把桌子踹翻,来来回回地走了几圈,把所有的东西全都搞乱,最后拉住非儿,看着她的眼睛对她说:“你要跟我?

好,跟我来。”

我把非儿拉上我的“野狼”带着非儿来到了“废车场”。这是我们飞车徒聚会的地方。里面有许多人,非儿显然是被这些人的相貌、打扮吓坏了,一直躲在我背后。“修哥。”阿标看见了我,“带这么漂亮的妞儿,怎么样?有没有兴趣玩“双飞燕”呀?”我说:“好!”我拉着非儿上了车。

“双飞燕”的规则是:男方架车,女方则要站在车后座上,谁先到终点,谁胜。非儿有些害怕,但却毫不犹豫的上了车,马达轰鸣,比赛开始了,车像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非儿一声尖叫,双手紧紧抓住了我的肩膀,尘土飞扬,沙砾飞溅。我心里又升起了一片空白,只知道向前冲、冲、冲……终点即在眼前,阿标和我并排,终点在一面墙的前面,阿标已经为能在墙前停下来而减速了,而我却加大了油门,向前冲去。阿标在后面喊:“你疯了!会摔死的!”我比阿标前了两个车位到达了终点,但却向墙撞去。突然,我一个180度横把,想凭着我多年的技术止住车,可是车速太快了,我和车一起摔了出去,我被车压在了底下,非儿也倒在了我的身旁。一阵巨痛从车下的腿部传来,我知道我的腿断了。非儿雪白的脸上被尘土染的这一块,那一块的,头发也凌乱了,但她只是关注的看着我,泪水从她的眼中滚落下来,声音哽咽:“你怎么样?”她站起身拼命地想把“野狼”从我身上移开,但几百斤的摩托却丝毫没有动弹,她向人群哭喊:“你们看什么?还不快来把摩托弄走?”阿标走过来,扔下1000块钱:“为了1000块钱玩命,值得吗?”我挣扎地从车下爬出,看着非儿那娇小的身躯不停的在颤抖,我心痛了,一把拥住她深深地吻了她,吮干了她脸上的泪珠,轻轻地说:“走吧,我们回家吧,我再也不会赶你走了。”我扶着非儿,一步一拖地向外走去。阿标喊住我:“你忘了钱。”我回头灿烂一笑,“我已经得到了。”

我从没这么舒服地过过日子,非儿是一个温柔到极点的女人,我的腿在她的殷切关怀下,渐渐康复了。非儿是富贵之家的女孩儿,她从小在父母的关心下成长,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和父母越来越说不到一起去。终于有一天,和她父亲大吵了一架,她父亲打了她一巴掌之后,她便离开了家,在酒吧喝醉后被我带回家,而我这个从小失去父母,没人疼爱的浪荡之人,竟然得到了非儿这个人间尤物,这也许是上天赐予我的吧。

可好景不长,有一天在我忍不住拖着快好的腿又去飞车回来之后,发现非儿已经不在了,我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宁,我离家很久了,很想念我的父母,我回家看看,也正好把我们的事情向他们说了,我很快就会回来的,等我吃晚饭。你的非儿。”

我坐在沙发上,心里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也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我就这样坐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从上午等到中午,从中午又等到了晚上,我眼睛直直地盯着门,随时准备迎接进来的非儿,突然,我的CALL机响了,我拿在手里还没来得急看,就听见门咔嚓一声响,我激动地跑到门口,边开门边说:“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可当我看见门外的人,我一惊:“怎么是你?龙哥?”龙哥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前辈,他是职业杀手,并且是一个从没失过手的一流杀手,龙哥冷冷地看着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只觉得一股杀气从龙哥身上散出,我预感到不妙,立刻挥出拳头,龙哥用手一记左拳重重击在我的脸上,我被击倒在地,手中的CALL机落在我的眼前,上面写着:“宁,8:00我在新港码头等你。非儿。”这时龙哥一脚踢在我的肚子上,我痛苦地一屈身,在龙哥又抬起脚时,我用力踢了龙哥的另一条腿,龙哥摔倒了,我爬起来,努力向外跑,可受伤的腿又再次使我被龙哥抓到,他把我逼到墙角,龙哥掏出刀子,我感觉死神已向我降临,我并不怪龙哥,我深知道道上的规矩,我现在唯一的希望是再见非儿一面,我用恳求的目光看着龙哥:“让我活过8:00.”

龙哥依旧面无表情,可刺向我咽喉的刀子却不见了,我只觉得肋下一凉,龙哥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

我低下了头,看见肋下已渗出了鲜血,我知道龙哥的刀法,他不会留下活口的,我看了看表,7:40.我忍着巨痛,推出“野狼”,我骑着“野狼”,满街的灯火在我眼前晃过,我头渐渐晕眩,忽然我滑倒了,车子滑出十几米远,撞破了一家珠宝店的玻璃窗,我不管人们惊奇的目光。我晃晃悠悠地推起车,正准备上车,看见在玻璃碎片里闪烁着一颗钻石戒指,我拾起了它,放进口袋,继续向新港码头奔去,远远地看到非儿,她跳起来向我挥挥手,这使我精神一振,我驶到她跟前,非儿焦急地说:陕走,我爸爸不同意我们的事,他找人去杀你了,我偷偷跑出来,我们出国,永远在一起。”这时非儿的话在我的耳中只是一阵阵嗡嗡的响,非儿看着我说:“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没关系,我们到国外躲起来,他们找不到的。”我甩了甩头,想让自己再清醒一点,从口袋里掏出戒指,亲手戴在非儿的手上,我深情地抱住非儿,紧紧地,像要把她融入我的身体。真不想离开她呀,这一刻若能天长地久,那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我丝毫不放松我的双臂,感觉随时非儿都会离我而去,我又深情地吻了她,这一吻是我与非儿的诀别之吻,天地间只剩下我和非儿,我用尽我的最后一口气。过了一会儿,非儿羞涩地推开我,低下头,轻轻地说:“以后日子还长着呢,咱们还是快走吧,我爸一会儿就会追来了,我们就走不了了。”我看着她焦急的脸,心里紧紧地揪成一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想止住向下淌的泪水,我看见了漫天的星斗,非儿也顺着我的眼光望去,天空中出现了一颗流星,长长地滑过,非儿快乐地说:“看,流星!我听说流星出现时许愿是最灵的了。”说着,她就虔诚地把双手合在胸前,闭上眼睛,嘴里轻轻地说:“但愿我们能长相厮守……”我看着她可爱的样子,心酸极了,我的伤口提醒我该走了,我骑着“野狼”静静地滑下坡去,非儿全然不知,我最后回头看了站在月光下的非儿,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我发动车子,加大油门,冲向了前方。

风中好像传来了非儿的哭喊声,自以为坚强的我,此时脸上被叫做眼泪的东西一颗、一颗地被抛向后面,我脑海里全是非儿痛苦的样子,我努力控制住自己没回头去看她,我怕,我怕我看见她后,会忍不住回去,我不能让她为我的死伤心,让我一个人静静地离去吧,胸口的痛远比伤口的厉害,我忍不住头仰天,声音嘶哑的狂吼一声,天地万物为我哭泣,天空下起了雨,这是上天诸神在为我落泪,我在狂喊,我变成了野兽,非儿……为什么?为什么?上天给了我,又要让我们分离,我恨!我撕扯着头发,衣服。狂风让我不能呼吸,啊……我发狂地冲向前,眼前渐渐变得模糊……

落花满肩

花朵上面,有两只蝴蝶,两只美丽的,相亲相爱的蝴蝶,在翩翩地飞舞。

认识他是在那间酒馆里,正下着雨,只有我们两个客。屋外的泥泞和灯光的昏黄,各怀了心事,看着遥远的未来和未知的迷茫。

“小姐,来杯扎啤!”

竟然是同时的声音,我们相对而笑了。

“一起喝吧?”又是同时开口,这回连小姐也笑了起来。

于是寒冷的秋夜也瞬间温暖起来。

“我最喜欢的是蝴蝶。”

他落寞的样子,很懒散。说起话来很冷,有时还会发脾气。莫名的伤感更是让人捉摸不透,我几乎已经要讨厌他了。

那次去海淀图书城,叫了他同去的,还有我们都喜欢的那个女孩——小谨。可是他看见小谨以后,忽然就说有事情,不去了。

很让人尴尬,我一路都在骂他。

“他还小,让着他嘛。”小谨慢慢地说。

“一点不给大哥面子,平常白对他那么好了,唉。”忽然想到一个理由,说。

“不是为了你吧?他不愿意见到我们在一起?”

“那只能说明我魅力足啊。”小谨自然很得意。

我却不开心,不喜欢哥儿们之间为了女孩而闹别扭,跟台湾言情小说似的,很无聊。回来时,雪下大了。我们是骑着单车去的,只好小心翼翼的往回蹭。

过了蓟门桥,来到街这边,一眼看见风雪之中站着一个人,正在急切地向我们张望,正是他。

很开心地跑过来,拉着我的手,说:“这么大的雪,真怕你们摔着!”

我心里暗自好笑,什么怕我啊,分明是惦记着小谨嘛,真没劲。

他显然很不喜欢我们在一起,不是故意避开就是捣乱。

后来有一段小谨忙着上考托班,我正忙实验室的项目,也没有去送她。让他去送,心里就很不情愿,这不分明便宜这小子了吗?可居然他一口回绝,真搞不懂这个家伙在想什么。

没了女孩的陪伴,只好和他厮混。

于是找影碟,玩WARⅡ,踢大场,喝扎啤,倒也逍遥快活。

他经常说:“就你这人才,怎么就看上小谨了?你们不合适。”

我就奚落他:“呵呵,我还不清楚你的险恶用心,不过你是彻底没戏了,别浪费时间精力了。”

他嘴硬,死不承认,“说什么呢?我和她?没可能的……我只是不喜欢你们在一起罢了。”

我哈哈一笑不理他了。

结果上托福班上出事情了,小谨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家伙,每天都迎来送往,结伴同行的。

“这不怪我,谁让你不送我呢?”小谨振振有词,“我的安全总有人负责吧?现在榔头队那么凶,万一我被人砸一榔头怎么办?再说你不上托福班,总不能靠我以后把你带出去吧?咱们两以后怎么着还另说呢,别以为你可以随便干涉我的事情。”

我气的要死,跑到酒馆狂饮。

他一声不响的猫进来,坐在我身边陪我喝。

“你说现在的女孩,怎么都这样呢?”我愤愤地说道,“越是对她好,宠着依着的,她越不珍惜……”

“也不都是这样的。”他淡淡地说,“只不过漂亮的女孩往往如此吧。”

“真想啊,在有生之年,能够像传说的那样,找一个对感情认真负责的人,好好的爱上一场。”

“那看你要选择什么了?如果是要一个妻子,你干脆别这么想,因为你要考虑相貌学历性格气质等等等等,你的目的是过日子;如果你要选择一个爱人,那就完全不一样的,爱情和这些无关的。”他冷冷地说。

“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最后终成眷属吗?”

“很难啊,不过也许会在另一个时空,另一个轮回……”

“你是说,也许会失去生命作为代价?”

“是的。”

“可是如果在另外一个时空,我和她却没有机会遇到了呢?”

“那就看你们的爱情是否经的起沧海桑田了。”

“这么一说,好像很玄妙。你小子还有一套吗……”

“其实我一直都在为了这梦幻般的奇迹等待着,只不过你根本不了解罢了。对于我来说,爱情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宁愿失去所有的一切。只要我爱的人明白我是在爱着的,而这种爱,是几百年才轮回一次的。也许让那个人明白这一点,很不容易,但我愿意耐心地等待,即使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得了吧,全是扯淡。”

小谨生日那天,我看了天上的白云很久,我独自翻出我们相爱以来所有的一切,我默默地看着,内心无限的痛楚和悲伤。

“我爱你啊,回来吧,回到我身边吧……”

心里这么说了好几遍。后来觉得像台词,很没劲。转来转去,无名的沮丧和哀愁。一会想:我究竟爱不爰她呢?一会想:爱她吧,我是爱的……我的爱人只能是她啊。看着她写的卡片,送我的摇滚CD,带着淡淡馨香的书签,想着她绰约的风姿,想着她温暖的胸口,想着她接吻时闭着眼睛的可爱娇羞模样。

于是站起来,骑了单车,去街上的花店,买了束火红的玫瑰,居然忘了车子,一路就这么走了回来。走到校门口,才忽然想起来,正好看见他了,“去,帮我把车子骑回来,别弄丢了。”

“好啊,怎么谢我呢?这么美丽的花,送给谁啊?”他脸色很奇怪地问。

“哦,帮一个哥儿们带的,他女朋友生日。”我支吾着说。

“不过是给小谨送去吧,我很清楚你的下场,你现在去敲门吧,肯定会看见他们在一起正热闹温馨的浪漫呢,你的出现只会让她烦恼和别扭,你的礼物也仅仅给她带去满足,而不是快乐,因为她不需要它。任何事情和东西,只有在被需要时才有价值。”

“你倒是越来越深沉了,别说葡萄酸了。”

“呵呵,难道迷恋就是爱情吗?”

“管那么多呢,送去再说吧。”

“那随你吧,给我车子钥匙。”

果然被他说中了。蜡烛,蛋糕,音乐,鲜花,所有的一切她都有了。

我站在门口,呆呆的不知道该做什么。

被介绍成小谨的一个很好的朋友,我随口答应着,心里乱得茫然成一片。竟然坐了下来,默然地看着他们欢笑。失败,嫉妒,难过,一层层的漫上了,心,忽然麻木了。竟然就这么呆坐着,恍惚的看着他们。没有思绪,没有心境,没有任何情感。音乐响了起来。他们在烛影里起舞了,他们脉脉含情的对视着,随着旋律旋转,我像个与我无关的观众和他们恩爱的见证。血和泪,都凝固在心尖最嫩的那个地方。走了出来,失魂落魄的走了出来。星空闪耀,我在大树下无声的抽泣。任凉风慢慢的吹过我的肩膀,我忽然决定在这里等待着她。

一声叹息,在身边响起。

他站在我身边,抬头看看小谨的窗子。眼中是说不出的难过和忧伤,又一个伤心失意人,爱情真把好人都捉弄。

“忘了她吧,真的,在所有的眼里,她都配不上你,你自己怎么就不知道呢?”他淡淡地说。

“别安慰我,别可怜我!”我怒吼道,“因为其实是在安慰你自己而已!难道你不承认你也是为情所困吗?”

“是的,我承认,”他苦笑道,“因为我太清醒了,太不被人所注意了。

所以我会把事情想得很清楚,我承认我是在嫉妒和难过,不过……”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哥们吗,同病相连吧。”我揽过他的肩,才发现总故作成熟的他其实很瘦弱,清瘦的脸上还有一点稚气。可是他平时对我的照顾和关心,很像一个大人啊。这是不是和他出生后不久就被送到亲戚家里,父母离婚又各自结婚的缘故呢?

这样环境长大的孩子,一定很懂事,也很脆弱。可是我平时真的没有好好的照顾好他。“想什么呢?”他从我的手臂下脱开,问。

“想我啊,不是一个好男友,也不是一个好哥哥,没有照顾好你,只是想着自己了,想自己一天天的快老了,很还什么都没有做成,想自己的生命,究竟有什么意义,想未来,哪一天死了,会怎么想。”

他默不做声,我看见泪水从他的眼睛里流了出来。

“哭什么,真是的,”我冷笑一声,心里却是那么的感动和温暖,“人生,有你这么一个知己,也不错,是不是?呵呵。”

“知道吗?”他沉默了很久,忽然抬起头来说,“我刚才作了一个决定。”

“哦?什么啊?”

“以后再说吧,不过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退出了,不在这个游戏里掺和了,我会尽力帮你们成的,因为这样,你快乐。”

“啊,这么伟大啊,我都受不了了!”

“那就这样吧。”他转过身,向着小谨的窗子走去。

“小谨!小谨!小谨!”他开始大声地喊。

“你做什么?”我急忙的追过去,问。

“我喊她下来,让她和你在一起,我看不了你这么难受。”他微微一笑,神情很凄凉,也很欢喜,“我相信她真正喜欢的是浪漫,这样做,更浪漫吧。”

“小谨!小谨!小谨!”他开始卖力的大喊大叫,已经开始有的窗子边出现人头了,他更来劲了。

“快下来,有个爱你爱到死的男孩在等你!”

我退了两步,呆呆的看着他,跳着,蹦着的喊着,别人的笑声,开窗子声,起哄声,忽然变得那么的遥远,这一刻,我不知心中究竟是什么滋味。

他喊了一个路过的认识的男孩,那人正好背了把吉他,他就开始站在楼底下唱起来了,他的声音居然很动听,我想连我都听醉了。

你飞过我身边的时候,往事遗忘了多久,记不记得我们的喜悦快乐,和少年的悲愁。

你说你不相信爱情,那些天长地久,我只有一颗爱你的灵魂,可以让你都带走。

岁月的改变,我们真心相爱的誓言,我依然等待,你回来的笑容和欢颜。

我依然等待,你回来的笑容和欢颜……掌声如梦,缓缓响起,他的歌声回荡在校园的夜空。一个身影,飞快的跑下来了,跑向我了。小谨的脸上满是惊喜和感动,她喘息着,站在我身边,听我说。

我心头一热,好像所有的东西都融化了,都在流淌了。我颤抖的把那几句话说出来,自己已经被自己的语调和神情感动的几乎要哭泣了。

“其实我一直都在为了这梦幻般的奇迹等待着,只不过你根本不了解罢了。对于我来说,爱情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宁愿失去所有的一切。只要我爱的人明白我是在爱着的,而这种爱,是几百年才轮回一次的。也许让那个人明白这一点,很不容易,但我愿意耐心地等待,即使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说完了,看着她。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她的脸上滑了下来。

我们相拥在了一起。这一刻,我是无比的幸福和激动,可是我内心也很明白,是他唱的那首歌,是他说的这句话,才把小谨拉回我的身边。其实他更懂女孩的心,他更会制造浪漫和感动,如果没有我的话,他去追小谨,早就得手了。

越过她的肩头,我寻找他的身影,我看见在夜色苍茫中,他独自背了一把吉他,慢慢的走远了……时光过得很快,因为我们在相爱着!

美好的日子瞬间就要结束了。这段时候,小谨毅然不去上托福班了,他的毕业设计也做得差不多了,我正好也有清闲,于是我们三个经常在一起。去雁栖湖划船打水仗,去八大处沿小路走到香山,去东安小吃一条街吃小吃……我们经常一起挽手在街上同行,大声的欢笑吵闹,惹的路人侧目。

可是他依然不喜欢我和小谨很亲热的样子,我们也都理解。而且如果没有我,他们两个就会无话可说。有时候我想,其实,他们两本来应该是一对啊。

这段时间太美好了,美好到我们控制不住自己,做了也许应该到结婚以后才做的事情。可是,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好啊。不过那段疯狂刺激的短暂时光,就像盛开的花朵,忽然就纷纷的凋谢了,再也无处可寻了。

因为我们已经开始熟悉和厌倦了。这最后一步的跨越使我们的感情世界已经没有什么潜力和未知,我们都感到了疲惫和伤害。这时,他要本科毕业回家了。

送行的前一夜,我和小谨又吵了一架。我让她陪我去和他喝酒,她很反感,说不许我喝酒,希望我能陪她。“这是我最好的朋友,你知道不知道!”我忍耐不住,气愤地说。“朋友,朋友,你只有朋友,我对你一点也不重要!”小谨歇斯底里地喊道,“如果他是个女的,你肯定会跟他在一起的!”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这个女人,忽然觉得那么的陌生和恐怖,这还是那个绰约清秀的女孩吗,还是那个纯洁温柔的女孩吗?为什么,忽然之间这一切都已经悄悄的改变了,我所深爱的究竟是什么,她所深爱的,又是什么呢?爱情,在彻底的放纵和短暂的疯狂之后,难道只有破碎和生气吗?我所梦想的那种舍生忘死的爱情,又在哪里呢?

我默然退后了几步,看着因气愤而显得无比丑陋的小谨的脸庞。一个念头猛的升起:绝望!我失去了生命的全部欢乐和梦想,我只能感受到绝望!我伸出手来,轻轻摸了摸她的脸,我很温柔很疼爱,因为我的心情是那么的悲凉,我在心里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充满爱意的爱抚你了,以后再也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小谨呢?”他好像已经喝了不少了,见我一个人进来,很诧异。

“她身体不太舒服,我自己陪你喝吧。”

“怎么了,又吵架了?”他关切地问。

“没有!管你什么事啊!”我忽然感到一阵愤怒,积郁的怒火开始爆发。

“问问不行吗?”他面容冷峻地问,这副神态更让我烦躁。

“不行!我们两个的事情,你总跟着掺和什么?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样很让人讨厌!”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有病啊你,懒得理你。”他冷冷的拨开我。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啊,你本来就是贼心不死!你觉得我追上小谨全是你的功劳,你就有权利在我们之间插一杠子,你居高临下的指挥和控制我们,我早烦透你了,你快滚回老家去吧。”

“快不了,定的是明天早晨的票。”

“哼,想想,你平时整天跟我们在一起,明摆着对小谨还有念头,你觉得有劲吗你?你觉得你这样做,很崇高还是很伟大?你是不是看古龙看多了,要做李寻欢啊?你这种优越感我再也不买账了,因为我现在告诉你,我和她完了,结束了,你要追就去追吧,不过你也不用感激我,我可不像你那样施惠与人,拿爱情让来让去的!”

’“你说什么?你们分手了?”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

“是的。”我低下头来,一时间觉得那么的疲惫和后悔,我怎么对自己的兄弟说出这样的话来!“她只是你所说的我的妻子,不是我的爱人。”

“要不要,我再把她叫出来?”他低低地问。

“住口!”我狠狠地说,“别卖弄你的魅力和手段了,省省吧,留着回去找个好女孩,趁早结婚,好好的过日子吧。”

“她让你不快乐了……”他若有所思的想了一会,然后没有说话。我们都看着杯子里的啤酒,时间慢慢的就快夜深了。

“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认识,在这个酒馆?”他忽然笑着说。

这句话以及随之而来的温馨记忆,刹那间充满我的心头。我笑了,点了点头,“小姐,再来杯扎啤!”我们又同时喊道。

第二天,我从大醉中醒来,头很疼,看看时间,居然已经错过了送他上车的时间,不过我想有了昨夜的这场同醉,也无须再去行这些俗世的虚礼了。走在校园里,遇到的人都纷纷说:“你怎么还在这里啊,没去医院看小谨吗?”我很诧异。

问了好几个人,才知道原来昨夜还有惊心动魄的事情发生。他把我送回宿舍以后,正看到小谨和一个男生在并肩走路,就冲上去把小谨狠狠地打了一顿。那个男生连夜就把小谨送到医院去了,说是肋骨断了一根,他却扬长而去了。

我急忙赶到医院,看见小谨了。她一看见我,就恐惧的缩进被里,说:“我对不起了,对不起了,你放过我吧,别找人打我了,我再也不敢了……”

我疼惜的内心缩成一团,我不顾旁边还有很多同学和老师,冲上前抱住她,放声痛哭了起来。我疯狂地喊:“小谨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保卫处的一个严肃的干部和我谈话,我告诉是他干的。但不是我指使的,这事情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一定是喝多了撒酒疯,否则他不会那么毫无人性的去殴打一个女孩的,他也有些疯狂了,因为按常理他就算帮我出气也该揍那个男的,却对一个温弱可爱的女孩下手。我要求他们尽快处理这件事,我要求严惩。

我从来没有像当时那样恨过一个人,如果他当时在我面前,我一定找个什么东西一下就弄死他的。他又一次粗暴地干涉了我的爱情,他有什么权利!我感到无比的愤怒和失望……小谨的伤慢慢地养好了,我给她的出院礼物是一张结婚证。本来在学校读研究生结婚很难的,但是小谨的遭遇得到了很多老师的同情,他们破例为我特批了。握着那个红色的证书,小谨慢慢地说,“我会永远爱你,只爱你,永远,永远……”

我背着导师,在外面找了个很苦很累的私活。然后租了一间小屋子,我们开始过我们的日子。

开始很快乐的,打扫,装修,做饭……艰苦但也甜蜜。有时,电话会突然响起来,拿到手里,却没有声音,也没有挂断。这样慢慢地过了一年,我们一直没有他的消息。

小谨分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单位,这也是我花了很多钱跑通的关系和路子。我们换了一个地方,离她的单位近一些,也更宽敞了。由于是在二环附近,房租很高,而这时候,导师又拉了很多项目,天天逼着我累死累活地做,我的博士论文也一直没有头绪。私活,项目,论文,房租……所有的一切沉重的压在我的身上,我每天都疲于奔命的忙碌。小谨的工作比较清闲,同办公室的基本都是这个司那个局的官太太,天天都是闲聊过日子。搞的小谨的眼光和品位越来越高,对现实也开始极端的不平衡。“嘿,真奇怪了,我不缺胳膊不缺腿的,怎么嫁了你这么一个又穷又傻的博士?凭什么她们都能吃穿享用,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可是我就跟着你受苦?”

“因为你爱我啊。”我笑着说。

“拉倒吧,”她撇了撇嘴,“此一时,彼一时,原来是我年轻幼稚,被你蒙骗了,现在我不再那么犯傻了,凭什么啊?谁规定我必须为你牺牲跟你受累啊?人家都说我特可惜,结婚结那么早,还不如傍个大款呢……”

“你怎么会那样呢?”我诚恳地说,“你纯洁高雅,自然不会和那些俗人为伍了,只要为了真心的爱情,吃点苦算什么呢?”

“错了,你错了!”她严肃地说,“我现在绝对不这么想了,什么纯洁啊,高雅啊,都是虚的,骗人的,越纯洁的小姑娘越好骗,是不是?我现在早想透了,爱我就得来真格的,想随随便便扣个高帽就把我打发了,没门,我告诉你,现在我俗着呢,你别再自我感觉良好了你。”

“那你找个有钱的不就得了,在我这里费什么嘴皮子。”

“这可你说得啊,你还别不相信我做不出来,实话告诉你吧,每天约我请我的人多了,我不在乎你那个什么博士的破头衔,没你我活的一样滋润,你别以为我离不开你似的。”

我回头看着她,悲伤的无话可说。

我忽然想起了他,开始神往他怎么就能狠心下的了手,因为此时我是那么的想动手打她一顿,可是我不行,因为我爱着她。

很忙了一段时间,在实验室干脆打了地铺,想着忙完了算了。小谨也没有来看过我,我经常给她打电话,开始还聊聊,怎么着话也不投机,几乎总是吵架结束。后来,再打,说她也在忙什么事情,就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

终于把那个项目做完了,博士论文也忙出了眉目,前一段的私活也拿到了一些钱,这就到了情人节了,买了一根金项链,她最喜欢的那种样式,一直没有钱给她买。兴冲冲地回来,用钥匙打开门。我听见了,然后走进去,看见了。

我在街头落寞的走着,我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去死。我把剩下的钱给父母寄去了。我给导师打了个电话,把项目交代清楚了。我一直想吃一种冰激凌,为了省钱,一直没吃过,在这2月份的冬天,我买了很多,我不停地吃,一边笑一边吃。我觉得很好吃。我想好了到学校主楼的15层楼顶,跳下去。不知不觉的,走进了那间酒馆。

要了扎啤,很苦的滋味,喝不下去,嗓子里,已经全是泪水了。

“小姐,给我也来一杯扎啤。”

我慢慢的转过头来,他远远的坐在一个角落里,看着我。不,不是他,是她。一样的面容,一样的装束,可是他已经满肩的长发了。我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他,她,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看着我。“你,你是一个女孩子?”我实在难以相信这眼前的一切。

“是的,一个女孩。”她说,“我在亲戚家长大的,没有父母,没有人管我,我只好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就没有人欺负我了。”

“可是,这也太离奇了,不可能的!”

“没什么不可能的。只要真的那么做。我也早忘了自己是个女孩,早把自己当做一个男人了,因为我不喜欢做女孩!”

“为什么?”

“我受不了!我长得很难看,我从小没人疼爱,你知不知道一个很丑的女孩会是多么的被人轻视和欺负?凭什么那些稍有姿色的女孩就总有老师父母男孩宠着捧着,而我却什么都没有?我嫉妒,嫉妒是我最深痛的魔鬼,只要感觉到嫉妒,我就会被刺激和折磨的想去死!所以我不去忍受这些,我去做一个男人。”

“可是,你……”

“是的,我现在又变回来了,因为后来我感受到了爱情!其实我一直都在为了这梦幻般的奇迹等待着,只不过你根本不了解罢了。对于我来说,爱情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宁愿失去所有的一切。只要我爱的人明白我是在爱着的,而这种爱,是几百年才轮回一次的。也许让那个人明白这一点,很不容易,但我愿意耐心地等待,即使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看着我,慢慢地说着。

“难道,你爱的那个人……”

“是你,没错。”

我们互相面对。

我笑了笑,说,“可是这一切都太晚了,我就要离开这个世间了。”

她问我为什么。

我告诉了她所有的一切。诉说之后,心情却不那么苦闷了,话题也开始转向为小谨辩护了:“其实也怪我不好,我不是一个好丈夫,我很懒,总是很晚才起床,我不做什么家务,我不洗脚就钻被窝……”

她一语不发,给我倒酒,于是我又醉了。

可是我的神智很清醒,我可以看见和感知一切,但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什么也做不出。我感觉她扶着我,要了辆车,一直开到了我的家里。

我们上楼,她用我的钥匙开门,然后把迎出来的小谨推开,关上门。她把我扶到床上躺好,然后她到厨房去,我看见她拿了一把菜刀出来,在客厅按住了小谨开始一刀一刀的砍小谨。我木然的看着听着,内心一片迷茫和虚无,泪水淡淡的落在了床单上,床单上印着一朵艳丽的花朵。花朵上面,有两只蝴蝶,两只美丽的,相亲相爱的蝴蝶,在翩翩地飞舞。

她把小谨杀了,然后她走过来,默默地看着我,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我们的眼睛都在重复着:“其实我一直都在为了这梦幻般的奇迹等待着,只不过你根本不了解罢了。对于我来说,爱情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宁愿失去所有的一切。只要我爱的人明白我是在爱着的,而这种爱,是几百年才轮回一次的。也许让那个人明白这一点,很不容易,但我愿意耐心地等待,即使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她吻了吻我,然后平静的走到阳台,我转过身,看着晚风掀起了她的长发,那一刻她是如此的圣洁美丽,她回头对我轻轻地一笑,说了声:“再见,梁山伯。”然后她纵身跳了下去。

最美最痛的麻花辫

这一如女孩的那条麻花辫,从此成了少年最美最痛的心事!

那阵子,他还只是个挑担卖豆腐的少年。如果家境富裕,他当然不会这样,他可以去复读,因为今年高考,他以5分之差败北。命运就是命运,他父亲唯一的手艺是卖豆腐,人又老了,卖豆腐的重担就落在他稚嫩的肩头。

少年每天早晚都要卖一次豆腐,每次挑担都要经过一条小巷。那巷叫枣儿巷,一棵枝繁叶茂的枣树伫立在青砖垒砌的围栏里,给小巷增添了许多幽深与空寂。临树的阁楼上有一扇很古朴的雕花木窗,每逢少年悠长的叫声响起,那窗便打开,露出一张楚楚动人的女子的脸来。女孩总要买少年的豆腐,还说它的叫卖声韵味十足,像从柳永萧孔里窜出来的江南小调。女孩问少年知不知道柳永是谁,少年说当然知道,我还会背他的“杨柳岸晓风残月”呢!女孩便有些惊讶,她认真地看了少年一眼,然后转身上楼去了。少年瞧见女孩有一头瀑布般的长发,他想,要是女孩把长发梳成麻花辫,那会更好看。

一天,女孩又来买豆腐,却没有零钱,少年说没关系,只要你……他红着脸不好意思往下说。女孩反复追问只要你什么,少年鼓起勇气说只要你每天都把长发梳成麻花辫,我卖给你的豆腐都不收钱。女孩咯咯地笑了起来,说你这个人真有趣!少年却怅然道,我记忆中的母亲就留着一条美丽的麻花辫,但在我刚刚齐她辫梢的时候,母亲便被可恶的癌症夺取了生命。多少年来,一想起母亲我便会想起那条美丽的麻花辫,便会想起母亲带我去捉蝴蝶时麻花辫在风中飘飘的样子……女孩便不再笑了,少年以为她在生气,于是挑着担子走开了。没走多远,女孩追了上来,送给他一大捧软甜软甜的枣儿,时值秋天,少年悲凉了很久的心境蓦地有了一份温暖。

少年跟女孩的关系日益亲密,彼此有了更多的了解。少年知道女孩高中毕业后顶替父亲,在县城的一家面粉厂上班。女孩劝少年去复读,并硬塞给他一叠钱做学费,少年推辞不掉,只得含泪收下。更让少年感动的是,女孩从此留起了麻花辫,它给少年带来了许多温暖的回忆和甜蜜的梦想。

少年在卖豆腐的间隙,便拿出书本复习功课,终于在来年的夏天,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刚刚得知消息,少年便迫不及待的往枣儿巷跑,因为帮父亲修石磨,他已经几天没有去过那里了。少年要与女孩一块分享成功的喜悦,他还想告诉她,是因为她的那条美丽的麻花辫,使他心中时常洋溢着一股温暖的热情和热烈的希望。

上了阁楼,却不见女孩。一个自称是她弟弟的男孩对少年说,姐姐走了。几天前姐姐去机房里操作,麻花辫不小心被卷进了面粉机中,因为抢救不及时,姐姐终因流血过多而死亡。少年的脸霎时变得惨白,他像木头人似的怔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男孩还说,姐姐其实是大学生,刚刚毕业,在工厂里当实习技师。姐姐有个很要好的少年,是走街串巷卖豆腐的。为了不让少年觉得她太高贵而远离她的帮助和鼓励,姐姐说自己只是高中毕业,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因为工作需要,姐姐其实好几次都想剪一头清清爽爽的短发,但一想到少年的忧伤,她还是留起了麻花辫。正是那条美丽而又该死的麻花辫使姐姐再也无缘享受到青春的甜蜜和欢乐……少年听了,已是泪流满面。他想,是自己害了那位善良的女孩啊!如果不是因为他曾表白出的忧伤,女孩此刻会鲜活而俏皮地站在他面前娇美地笑。可他的过错又确确实实是无意的呵!人生原来有那么多的凄迷与无奈,当你悲伤时,你会得到一些美丽。当你拥有美丽时,你又会重新获得一份悲伤。这一如女孩的那条麻花辫,从此成了少年最美最痛的心事!

烟,灭在雪里

我伸出手指到了刮她的鼻子,突然有·一种异样感觉传遍全身,就从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她。

我点燃手中的烟,缓缓吐出的烟雾混杂在潮冷的空气中,瞬间,那稀薄的淡蓝色便被寒风吹散。

很久没有这么冷过了,我竖起衣领,一个人在街上慢慢走着,思绪又回到了……考试的日子快到了,可我心里却总有无数的杂念翻来覆去,书是怎么也看不进去。如果这次再考不好,怎么有脸向父母交代?

怎么办?想个什么办法,才能将这次的考试应付过去?

一个主意闪过我的脑海,太妙了,这个方法大概从没有人想出过,也决不会有哪个监考老师能抓住我!

她坐在我前面,功课一直都是班里的前三名,平时和我关系还过得去,这事成功与否就全靠她了。

我拍了拍她,她笑着回过头说:“怎么,作业又没做?”说完,便去拿书包,她好像都习惯了。我赶忙说:“不,不是这事,和你商量一件大事。”

“大事?什么大事?”她有点惊奇。

我一脸的严肃:“咱们是不是朋友?”

她点点头:“当然是啦,这怎么啦?”

“我也这么想,所以有件事和你商量。”

“有什么事你直说,别拐来拐去的。”

“快考试了,我想请你到时候帮个忙。”

她歪着头,“作弊?你不怕监考老师我还怕呢!我怎么帮你啊?”

“没关系,我早就想好了,考试时选择题占大半分,你只要把脚伸到后面,我把脚伸上来,你踢我一脚,就是A,两脚就是B,以次类推,再精明的监考老师也抓不到。”

她点点头:“你真聪明,其实你放点心思在学习上,一定能学好的。”

我有点脸红了,再没做声。

考试终于熬过去了,用这个办法我得到了从没有过的好成绩。

从那时起,我开始感觉她和别的女孩不同,没有那些女孩的自私,小心眼,我和她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突然发现两人之间有那么多相同爱好——文学、集邮、音乐……我再也不觉得上课是一件我多讨厌的事了,上课可以和她谈很多很多的话,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说过那么多。后来,每个星期六晚上我都和她通电话,仿佛我们有永远说不完的话。我一向是个不愿说话的人,在朋友面前永远我是个听众,可和她在一起却不同,她愿意听我说我的兴趣爱好,听我的欢乐和烦恼,我也同样喜欢听她说她的事。

一天,我突然觉得她的鼻子长得很可爱,就开玩笑地说:“我可以刮刮你的鼻子吗?你的鼻子长得真可爱。”

她微笑着闭上眼睛。

我伸出手指刮了刮她的鼻子,突然有一种异样感觉传遍全身,就从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她。我用自己所能的一切来关心她,我从没有想到对一个人好原来也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

可这段时光并不长,我便发现她有了很大的变化,她和我在一起不像从前那么的开心了,和我说话也有点心不在焉。

我是个很敏感的人,她爱上了另一个人!

从此仿佛有一座看不见的高墙隔住了我们,我们之间再也找不到了以前的那种无话不谈的感觉了。

我终于忍不住了,给她打了个电话,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可她只对我说了一句:“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

我的心沉了下去,好像跌进了深谷,跌得粉碎。

她对我越来越冷淡,我们渐渐什么也不说了,好像从没认识过。

一天,我正在家看书,她打来一个电话,我觉得她的声音有点不对,问她出什么事,过了很久,她才说了一句,“你对我太好了。”说完,便挂了电话。

第二天,我在学校见到了她,她把她最喜欢的长发剪了——她是在剪发前给我打的电话!

下午又接到了她的电话,我问她为什么要剪去自己最喜欢的长发?

她说,她和他之间发生了矛盾,她剪去自己的长发来下决心忘了他。

而在那时,她想到了我。

我有点不舒服的感觉,为什么她在这个时候才会想到我。我第一次对她发了火,她有点失望:“没想到你会这样,我不会再打扰你了。”

毕业离校那天,我正好在校门口碰见她。她斜着脸,眼光始终在另一个人身上。我心里希望她能看我一眼,哪怕就一眼,可走了很远很远,她始终没有回头。

整整一年我再也没了她的消息。

突然那天,我又接到她的电话,她的声音非常的奇怪,而且只是问了问我的通信地址,就把电话挂了。

那个时候,我正打算去德国学习,事情非常忙,而且时间已把我心里的伤慢慢地治愈,所以也没把这事挂在心上。

可是不久,我收到了她的来信——一年多了,我终于鼓起勇气给你写这封信,一个人呆在寝室里,静静地坐在桌边一时不知写什么好。可我最想告诉你的是,这一年多来,我从未间断对你的思念。我在黑暗中轻轻念着你的名字,再孤寂中轻轻想着你。回想起从前的一切,一股冲动使我不顾一切地奔向电话,只想告诉你我的愧疚,只想告诉你我想你,可一听到你的声音,那太熟悉的声音,所有的话都堵在喉咙,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无奈地放下电话。

回想高中三年,最快乐、最幸福的就是高一的日子,现在才明白那是因为生活中有了你,你的关心使之灿烂充实……可我却做过那麽多伤害你的事。我现在悔恨极了,真的……我知道你的这段感情,你是把这段感情永远沉淀在你的心底了吗?唉,我知道我不该问你这个问题的。

我不奢求你的原谅,我只想向你道歉,我从心底里把你当成一生的朋友,永远的朋友。我永远会记住你的,我的灵魂里会永远包含着你的名字,永远永远……看完这封信,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发现我心里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她。

可这又会怎样呢?我不敢去想。

过了好几天,我终于拨出了那个电话号码。

“是我,你好吗?”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电话那头久久都没有声音。

“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

那头传来了她的哭泣声,很长时间。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这么等着。

终于,她停止了哭:“我以为再也不会听到你的声音了。”

轮到我不知该说什么了。

“你还记得你送我的那件生日礼物吗?”她顿了顿,“就是那个会唱歌的小人,一刮它鼻子就会唱歌的那个,我一看见它就会想起你……”说到这里,她又哭了起来。

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挂了电话我心里非常乱。

过了几天的一个晚上,她打电话给我,说她就在楼下,在电话亭里等我。

看到我的时候,她笑了,笑得很开心得样子。我们一起走了很远,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有说不完的话,不过我们谁都没提那个敏感的话题。

送她回家的时候,她给了我一个包,要我回家再看。

是她的头发——那次剪去的长发。

我想来想去,觉得应该给她回封信。

谢谢你这么长时间还记得我,也谢谢你的信。这封信让我很感动,我想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怪过你,我也很怀念从前的时光,那些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我感谢你曾给我的那么多,也只有你才能给我的那些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你是我认识的最好的女孩,也永远没人能替代你在我心里的位置。可这些毕竟是过去,社会是很现实的,从那天晚上我们的交谈看,你我的路是不一样的,你需要的太多东西我都不能给你,我现在追求的是已不被大多数人看重的东西,但我不会改变自己的原则,永不会改变。让彼此都能留下个美好的回忆,这不是很好吗?

无论我将来走到哪里,我都会永远祝福你。再见了。

我从记忆中惊醒,已经开始下雪了。

抬头一看,已走到了她家楼下。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现在好吗?今天,她还会不会刮那个小人的鼻子,让它再唱首歌呢?

地上都是雪已经不少了,我把烟蒂弹了出去,燃烧着的烟头在空中划了条美丽的弧线,落在了雪里灭了。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乱穿马路,结果让灵魂离开了身体。

和蓝的分手,似乎是上天故意安排的,蓝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格,都让人无可挑剔。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笑我这样做有多傻。可是我还是主动和她分手了,尽管我是那样地不舍。

和蓝分手后的第一天,蓝起得特别晚,管宿舍的阿姨进门三次,看到的都是她蒙着被子,一动不动地蜷缩在床铺上的样子。阿姨没有说什么,叹着气轻轻地把门关上。蓝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了,上午的课是上不成了,卫生间的镜子里出现的是一张憔悴的眼角带着泪痕的容颜。

蓝无事可做,宿舍里就她一个人,于是下楼到餐厅里帮几个姐妹买午餐,蓝点了三鲜豆腐、糖醋排骨、番茄炒蛋和西芹鱼柳,这些都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离她们下课还有一段时间,蓝神情呆滞地坐着,面无表情地望着菜肴出神,连我悄悄地坐到她的邻桌,她也没有察觉。

餐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小睦她们说笑着来到蓝的身边,看到蓝那样便不笑了。小睦一坐下来便说今天的菜好香,蓝没说什么。大家相互使了个眼色,自顾自地吃了起来。期间不时插进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对面那桌一对情侣正旁若无人地大声调情,蓝还是无动于衷,自始至终都嚼着一粒米饭,筷子从未夹过一口菜。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天,蓝化了很浓的妆,衣着妖艳地出现在西区的一个酒吧。

蓝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知名的烈酒。吧台上一字排着十几只空酒瓶,蓝不让老板收去,固执地往胃里灌着那滚烫的液体。酒吧里回荡着电子迷离的音效,舞池中充斥着放纵的尖叫。蓝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着,旁边一个男人不怀好意地靠过来,对蓝说,小姐你好漂亮。蓝说是吗?眼神暧昧地看着那个足可以做她父亲的男人。

然后男人说小姐你喝醉了,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蓝说好啊,冷笑着抓起酒杯就往男人脸上浇去。男人极为恼火,挥起手掌要煽蓝一个耳光的时候,被几只有力的手抓住,几乎要被摁倒在地。原来小睦拉了班里几个男生找到了这里。

小睦说蓝你别这样,你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心痛的,蓝说你们不要管我,让我醉死好了。蓝说什么也不走,于是几个男生一起把她拖出酒吧,塞进了出租车。

酒吧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因为我当时正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自始至终都看着蓝。

在看蓝被拖回宿舍的时候,正好是宿舍关门前一分钟,被扔到床上的时候还嚷着还要喝,喊着喊着便不省人事了。

我和蓝分手后的第四天,蓝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两天了,原来她从那晚酒醉后便一直昏迷不醒,昏迷中一直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其间小睦她们轮流到医院照看她。

和蓝分手后的第八天,我想我应该回到她的身边了,我站在她的病床前,洁白的床单映衬着她苍白的脸。我默默地陪着她一整夜,直到她快要醒来的时候才悄悄地离去。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蓝出院了。

蓝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卫生间里,折腾了几个小时后出来,室友们进去后大呼干净!

一向嘻嘻哈哈的蓝从此变得沉默寡言,脸上总是给人一副冷酷的表情,或者应该说是冷艳。几个好友看在眼里都知道,蓝一直没有把我忘记,一直在怀念过去那段感情。

蓝开始特别用功,每天都在图书馆自习到关门,成绩也突飞猛进,自己担任的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也都干得非常出色,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年,蓝被选举担任系里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我知道这很不容易,因为她是个女孩。蓝知道自己责任重大,从此更加努力地学习。大三刚开始蓝就在为考研做准备,理所当然,蓝成为了系里的知名人物,班主任教育大一的新生时,都把蓝和其他几个同学作为榜样宣传。

还没到毕业,就有好几家知名公司要和蓝签合同。

和蓝分手后的第三年,蓝顺利考入一所名牌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蓝身边始终不乏比我优秀的的男生追求,可是蓝从不理会,除了一个叫凌的男孩。蓝也只是把他当大哥哥般,从没有和他发生过什么。而在别人眼中,他们的关系似乎十分暖昧。

和蓝分手后的第九年,我收到了蓝要结婚的消息,新郎就是凌。

在离结婚还有半个月的时候,蓝坐在新房客厅崭新的沙发上,给亲朋好友们写喜帖。蓝的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越发楚楚动人。我知道很多人都会收到蓝的喜帖,除了我。

蓝打开一张张印着金色双喜的大红喜帖,在上面郑重地写上新郎新娘的名字。在蓝写到第二十张喜帖的时候,我愣住了,那二十张喜帖上,新郎那一项赫然都写着我的名字!而蓝似乎还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我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在我们分手后的第九年,我第一次流泪,而蓝她不会看到,谁也看不到。因为,鬼魂是没有眼泪的。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乱穿马路,结果让灵魂离开了身体。而那天,正好是蓝的生日,我手里还提着一只克莉斯汀的蛋糕。

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如今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等了许久,回答她的是窗外风吹过树梢的声音春天的阳光懒洋洋的照着。

奶奶坐在摇椅上,身上裹着一条大披肩,静静的斜倚着,满头的白发,在阳光下,银丝般的闪着。她的身上一尘不染,她一生都爱干净,自己的家里,虽然不是很富有豪华,但是总是在她的收拾下整洁如新,如今她老了,不能动了,她的儿女们继承了她的习惯,经常帮她打扫房间,为了能继续让奶奶在干净整洁的环境安然地度过晚年。

她朦朦胧胧感受着阳光的温暖,模糊的睁开眼睛,望着身旁那张空空的椅子,喃喃地说着:“老头子,这么暖和的天气,我们该出去看看了,花都开了。”

接着又说道:“老头子,在出去后,回来时别老给我带那些东西了,老了,咬不动了,那年,你给我带来的青枣,到现在我的牙齿还酸呢。”

说着说着,她忽然乐了。

她满面的皱纹上,跳动着快乐的光芒,目光也开始闪烁着:“我们刚刚相识的时候,一起在大海边上拣贝壳,跑啊,跳啊,一起爬泰山,黄山……那时从来就不知道累,唉!现在下楼都要人搀,过着过着就是一辈子,这么快。”

忽然,她的脸上泛起红晕,声音也压低了:“老头子,年轻的时候,我曾经问过你,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你老对我说,离老还老远呢,如今,我们都老了,你说,你怎么还不回答我呢?”

“如今我老了,你还爱我吗?”

等了许久,回答她的是窗外风吹过树梢的声音……“唉,你还和以前一样,就是不喜欢说,你老说,还用说吗?呵呵,我们都老了啊。”

春日里和煦的阳光,暖暖的照着她身旁那把空椅子……椅子的主人——我的爷爷,已经在两个月之前先奶奶去了,那天,他们也是在这样静静地聊着,聊着,他说:“老婆子,我困了,先睡一会,别忘了叫我起来给你烧水,吃药。”于是,他就再也没醒来……之后的日子奶奶异常地平静,没有哭,也没有悲伤,家里人都被吓坏了,怕她出事,就终日陪着她,没想到她把他们都赶走了,还是和以前一样,终日坐在另一张椅子上,慢慢和他对话。回忆着年轻时快乐与悲伤的点点滴滴,时而大笑,时而数落,于是,两个摇椅就一起吱吱喳喳的摇如今我生活在快节奏的城市里,一切如同烟花泡沫般的,爱情和婚姻也可以在电视里速派,到底能有多少爱情可以相濡以沫的白头到老,有多少人,可以问她曾经的最爱:“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

愿新的一年里大家都能遇到一个能与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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