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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八讲 重义轻利

时间:20:00

地点:我的住所

今天我请山姆先生吃饺子,喝二锅头。二锅头的劲儿比较大,我们两个人都点喝高。饭后,凉台上品茶。小区内很安静,不远处可看到小区内面积不大的工湖。天有些阴,湖中月忽隐忽现,岸上树沙沙作响,我拿起临行前国内好友的烟斗——“天天见”(烟斗的牌子),给山姆点上了一支“中南海”,烟雾绕之中,屋内传出了《广陵散》的古琴声……

中散(康)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

——《世说新语》

高,这首古曲子我听着既悲壮又激昂。

没错,这首古曲叫做《广陵散》,大约产生于东汉后期。据说,《广陵散》这一旷世名曲,因是政刺韩相而缘起,因康受大辟刑而绝世。因而古曲《广陵散》的背后,实际上包含了聂政和康的两个典故。

聂政和康是谁?

聂政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著名的勇士。当时韩国大臣严遂与韩相韩傀产生了仇隙。严花费重金试图收买聂政去刺杀韩。聂政因要赡养老母,故拒绝了严仲子的厚礼。后来聂政的母亲离世,聂才答应了他。中国人果然“孝”字当先。聂是贪图钱财而去吗?不是,严作为“诸侯之卿相”,不远千里,驱车前来以重金邀请。此番礼遇,聂政自然要回报,因此他“将为知己者用”,誓死报答严仲子。聂政仗剑只身前往韩国邑都。《史记》中记载:“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不止,又连杀数十人。聂政最后把剑指向了自己,割面,眼,剖腹。聂政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有人认出自己而连累严仲子。后聂政被暴尸于市,可无人认得他。韩国国君以百金悬赏提供线索的人。聂先生真是一个义士,敢做敢当。我认为比聂先生还义士的是他的姐姐。是吗?

聂政的姐姐聂荣到达聂政的暴尸之处后,认出了自己的弟弟,大哭,对围观者说:“这是我的弟弟聂政,他受了严仲子重托来刺杀侠累。为了避免株连我,竟然自破面相。我不能连累聂政的声名啊。”然后聂荣哀而死。虽然有人说聂政这么做的目的是保护严仲子,而聂荣以为是为了避免连累自己。

但聂荣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以列其名”,以避免聂政成为无名义士。

为了不让自己的弟弟成为无名义士,主动付出自己的生命,2000年前的一位普通女子,让人敬佩。

可是你还没有告诉我聂先生和《广陵散》的关系。

《广陵散》在东汉蔡的《琴操》里,这次刺杀变成了一则民间故事。在这则故事里,聂政的父亲为韩王铸剑,由于不能及时交付而被杀。于是聂政成了遗腹子。长大后聂政在山中遇到了仙人,学会了鼓琴的绝艺。聂政还掌握了易容术,变得无人认识自己。一天聂政在闹市鼓琴,“观者成行,马牛止听”。韩王听说后立即召见了聂政,命聂政当众鼓琴。这时聂政取出琴中藏匿的剑,一举刺杀了韩王,为父亲报了仇。后来伏在聂政尸体上哭不止的不是聂荣,而是聂政的母亲。这个故事被蔡取名为“聂政刺韩王”。这个“聂政刺韩王”的故事成了《广陵散》的曲情。虽然故事情节与史书的记载有太多出入,但《广陵散》一曲主要表现的内容,如取韩、亡身、含志、烈妇、两名、投剑等,并未因故事的走样而减色。

托物言志,以曲思人,《广陵散》,我喜欢。《广陵散》和康先生又有什么关系呢?

聂政后600多年,西晋一位才智超绝、旷迈不群的人物,使《广陵散》成为千古绝响。这个人就是“竹林七贤”中最有影响力的名士——康。

高,你又有些激动了,不过这次我愿意听。康是魏晋时期杰出的思想家、诗人和音乐家。当时司马氏与曹魏争权,“性烈而才俊”的康,站在曹魏一边,对司马氏始终抱着不合作的态度。公元262年,康以“乱政”之罪被斩首。《世说新语。雅量第六》中记载:中散(康)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曲终,曰:“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太学生3000人上书,请以为师,不许。文王亦寻悔焉。康临刑时,神气不变,在“郁慷慨”处,表现出“雷风雨”和“戈矛纵橫”的气势,从而以此曲作为对强权的最后反抗。曲为心声啊,康太令人敬佩了。中国怎么会有这样的古人啊。是啊,千年后重听此曲,怎能不念及聂政,怎能不遥想康。不过说心里话,高,恕我直言,中国人给人的印象总是唯唯诺诺,谨小慎微,总怕担当责任。

你对中国人还是太不了解,其实全世界对中国的了解也远远不够。从性格上来讲,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都有“义”的成分,这种“义”包括“正义”、“忠义”和“侠义”三层意思,在“义”的面前,什么都不重要,面对“义”的需要,中国人可以“义无反顾”、“义不容辞”、“大义凜然”地“舍生取义”,此时不要谈什么“利”,即使生命都被置之度外。这就是我要说的中国文化的第八个特性:“重义轻利”。在昔有豫让,他是义侠儿。

——郭沫若

“在昔有豫让,他是义侠儿。”这是我国当代史学界和文学界的泰斗郭沫若先生,对春秋战国之际的著名侠士豫让的中肯评价。《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豫让最初是给范氏,然后又给中行氏做家臣,都是默默无闻。直到他做了智伯的家臣以后,才受到重用,而且主臣之间关系很密切,智伯对他很尊重。正在他境遇好转的时候,智伯却被韩、赵、魏三家攻灭。豫让逃山中,曰:“呼!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悅己者容,吾其报智氏矣。”于是,他改换姓名,混入宫廷里打扫厕所,伺机行刺赵襄子。结果,其行迹暴露,被赵襄子逮捕。被审问时,他直言不讳地说:“欲为智伯报仇!”赵襄子觉得豫让给智伯报仇,忠勇可嘉,是难得的义士,就把他放了。过了不久,豫让为便于行事,不惜把漆涂在自己身上,生出满身疮,还剃掉胡子眉毛,改容易貌,在街市上讨饭。他的妻子已经认不出他来,只是觉得声音很熟悉。他又吞下炭块,把嗓子弄嘶哑。他的朋友对他说:“凭着您的才能,委身侍奉赵襄子,襄子一定会亲近宠爱您。亲近宠爱您,您再干您所想干的事,难道不是很容易吗?”

是啊,这样不是更简单吗?

这不是“义士”所为。豫让说:“托身侍奉人家以后,又要杀掉他,这是怀着异心侍奉他的君主啊。我知道选择这样的做法是非常困难的,可是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做法,就是要使天下后世的那些怀着异心侍奉国君的臣子感到惭愧。”豫让摸准了赵襄子要出来的时间和路线。在赵襄子要外出的一天,提前埋伏于一座桥下,后来此桥被称作豫让桥。赵襄子过桥的时候,马突然受惊,猜倒是有人行刺,很可能又是豫让。手下人去打探,果然不差。赵襄子责问豫让:“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仇,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手独何以为之报仇之深也?”豫让说:“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也就是说范、中行氏只是把豫让当作一般人来对待,只有智伯,把他看作国士,才是他的真正知己,所以他要用死来报答。豫让知道生还无望,无法完成刺杀赵襄子的誓愿了,就请求赵襄子把衣服脱下一件,让他象征性地刺杀。赵襄子满足了他这个要求。豫让拔出剑来,仰天大呼,跃起刺衣,说,“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豫让的事迹传开,赵国的志士仁人都为他的精神所感动,为他遇难而悲泣。

汉末才无敌,云长独出群,神威能奋武,儒雅更知文。天日心如镜,《春秋》义薄云,昭然垂千古,不止冠三分。

山姆,你有没有发现在很多中国餐馆都有一个红脸将军的人物塑像?

发现了,他面前还摆着很多贡品,他是谁呢?

他是关羽,被人奉为关圣帝君,尊称为“关公”。他是三国时期蜀国名将,被后来的统治者崇为“武圣”,与号为“文圣”的孔子齐名。后人有诗称赞关羽:汉末才无敌,云长独出群,神威能奋武,儒雅更知文。天日心如镜,《春秋》义薄云,昭然垂千古,不止冠三分。

关羽曾与刘备和张飞在桃园结义。《三国演义》中写到他们的誓词:“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这虽是小说里的语言,但它成为朋友结义的楷模和代表。

后来关羽被曹操所擒,《三国演义》描述了以下故事:关公屯土山约三事(降汉不降曹;礼待二嫂;一旦得知刘备下落,便当辞去);曹操厚待关羽,小宴三日,大宴五日;曹操赠袍,关羽穿于衣底,上用刘备所赐旧袍罩之,不敢以新忘旧;曹操赠赤兔马,关羽拜谢,以为乘此马,可一日而见刘备;关公斩颜良、诛文丑;关公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兄弟相会等。这些都使得关羽更成为人们眼中对朋友“义”的代表。赤壁之战关羽华容道上义释曹操的细节,更凸显了关羽的一个“义”字。

关公身上集聚了“义薄云天”、“义利分明”、“义不苟取”、“仗义疏财”、“仗义执言”、“信义昭著”等等传统美德,被当做“义”的化身,甚至连关羽所骑之神马赤兔,在关羽败走麦城被杀后,恋主不食草料而死。

明神宗封关羽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震天尊关圣帝君”,又把关羽庙长格为“武庙”,与文庙——孔庙并列。清代皇帝标榜关羽为“万世人极”,封之为“忠义神武仁勇威显护国保民精诚绥靖赞宣德关圣大帝”,在北京修建了关帝庙,还通令全国,普建关庙,按时奉香火。武圣关公庙数量之多,远远超过了文圣孔庙。在过去上演关公戏曲时,有许多规矩:如扮演关羽的演员在演出前10天要斋戒独宿,熏净身;出场前要给关帝像烧香头,在后台杀鸡拜祭;演员要在盔头或者前胸挂有关帝像的黄表符,演出结束要用此纸拭脸,并拿到关帝像前焚化,以示感谢关帝的庇护等;清廷皇宫演戏时,每临关公出场,帝、后、都得离座走几步,然后才能坐下看戏。再去中餐馆,我一定要好好看一看这位“武圣”。

舍生取义

——孟子

中国的义士真是太有性格了,令人肃然起敬。“义”这个单词好像在英语当中没有很好的相对应的单词,“义”文化在我们的文化当中好像根本就不存在。“义”对中国人真的那么重要吗?

孟子写过这样一篇文章: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听着我大段地背诵孟子的短文,山姆打断我。

高,不要想像我的中文水平可以听懂中国的古代汉语。

既然你也学过中文,我强烈建议你有机会一定要学一下中国的古代汉语。古汉语的用词简练,寓意深刻,朗朗上口。朗诵古汉语,那是一种艺术享受。

我不想私吞。

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不过现在还是请你给我翻译一下。

说真话,如果把中国古代汉语翻译成现代汉语,那就失去了它原来的味道。

我不给你一句一句地翻译,只讲它的大概意思如何?

好啊。

它的意思是说:当你必须在生命和“义”当中二者选一的时候,你要舍生取义。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对于人来说,什么最重要?

当然是生命了。

那为什么有时候人们宁死勿生呢?

那一定是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

对于人来说,什么最可怕呢?

死亡最可怕。

那为什么有的人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不苟且逃避?

那应该是有比死亡更令人敬畏的事情。那这些东西是什么呢?

这个我还从来没有考虑过。

那就是“义”。

高,你也挺有意思的,虽然我还没有完全听明白你讲的“义”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好像又明白了一些。你还能够再具体一些吗?或者说“义”根本说不清,道不明?

如果你注意听的话,其实前面我已经有所介绍,中国人中的“义”包含了“正义”、“忠义”和“侠义”三层含义。也就是做事情要讲“正义”,对国家要讲“忠义”,对朋友要讲“侠义”。还是讲一些案例吧,对吗?山姆教授?

你越来越聪明了,高。崔其君《左传》中记载了鲁襄公二十五年时,齐国太史三兄弟的一段故事:太史写了,“崔杀了他的国君”。崔于是杀了太史。继承了职位的太史的弟弟继续记载这个历史事实,于是崔杀了太史的弟弟。死了两个太史,第三个弟弟还是照实而记载,崔只好放弃改写历史的想法。听到太史兄弟接连被杀的南史氏,手拿崔杀了君主的简策走向了朝廷,但知道此事已作记载后才回去。这件事不仅在当时轰动四方,而且一直流传至今。山姆,你看连续三位太史为记载事实被杀,他们宁可牺牲生命也不肯篡改历史真相,为了什么?

为了“义”。

是的,人间自有正义在,多行不义必自毙。赵氏孤儿《史记。赵世家》讲了这样一个“赵氏孤儿”的故事。晋景公年间,奸臣屠岸贾欲除忠烈名门赵氏,杀掉了赵朔全家老小。赵朔的妻子,她是晋成公的姐姐,肚子怀着孩子,躲在宫中。赵朔有个门客叫公孙臼,还有一个好友叫程婴。赵朔死后,公孙臼质问程婴:“你为什么偷生?”程婴说:“赵朔之妻正在怀孕,若生下来是个男的,就把他抚养成人,报仇雪恨,若是个女的,我就彻底失望了,只好以死报答赵氏知遇之恩。”不久,赵妻就分娩了,在宫中生下个男孩。公孙臼问程婴:“育孤与死,哪件事容易?”程婴回答:“死容易,育孤当然难。”公孙臼:“赵君生前待你最好,你去做最难的事情。让我去做容易的事情,我先去死吧!”恰好程婴家中也有一个正在中的婴儿,程婴含泪釆取了调包之计,将自己的孩子抱上,与公孙臼一齐逃到了永济境内的首阳山中。让妻子带着赵氏孤儿赵武朝另一个方向逃去。于是,程婴找到屠岸贾说:“程婴不肖,无法保生赵氏孤儿。孩子反正也是死,屠将军如能付我千金,我就告诉你孩子的藏身之处。”屠岸贾答应了。程婴领路,终于找到隐匿山中的公孙臼和婴儿,并将他们杀害。赵氏孤儿却保留下来。后来景公重又把原属赵氏的封地赐给赵武。到赵武已是成人了,程婴就拜别了各位大夫,然后对赵武说:“当初下宫的事变,人人都能死难。我并非不能去死,我是想扶立赵氏的后代。如今你已经承袭祖业,长大成人,恢复了原来的爵位,我要到地下去报告给赵朔和公孙臼。”赵武啼哭头,坚持请求说:“我宁愿使自己筋骨受苦也要报答您一直到死,难道您忍心离开我去死吗?”程婴说:“不行。他认为我能完成大事,所以在我以前死去;如今我不去复命,就会以为我的任务没有完成。”于是就自杀了。赵武为程婴守孝三年,给他安排了祭用的土地,春秋祭,世代不绝。程先生太伟大了,为了朋友,牺牲了自己和孩子,令人难以置信。我敢说,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文化当中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我们的理念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可能会帮助人,可能会去做义工,但我永远也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可能为了别人的后代牺牲自己的后代,这是不合乎逻辑的。我如果这样做,别人肯定会认为我疯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自然有不同的想法。我理解你的不理解。程先生这样做其实就为了一个字——“义”。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来之食中国古代有猛男,还有烈女。《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原文为: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什么叫盗泉之水和来之食?

这出自以下两个典故:“志士不饮盗泉之水”,说的是孔子经过盗泉这个地方,不喝“盗泉”的水,因为他憎恶这个名字。旧时人们引用这句话,表示坚守节操,不污其行。“来之食”说的是: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准备好饭食,以供路过饥饿的人来吃。有个饥饿的人无力地走来。黔敖左手端着吃食,右手端着汤,说道:“喂!来吃!”那个饥民扬眉抬眼看着他,说:“我就是不愿吃来之食,才落到这个地步!”黔敖追上前去道歉,饥民终究没有吃,最后饿死了……“不食来之食”就出自这个典故,它教导人们做人要有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的施舍,哪怕是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也绝不能做出辱没骨气和志气的事情。中国古人真是有志气啊。不光是古人有志气,今人一样有志气。我国著名散文家朱自清教授,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在临终前,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中国人的骨气令人敬佩。宁死不屈啊。这也就是孟子所说的:一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一筐食物或一罐羹汤,得到了便能活命,得不到就要饿死。呼喝着给与路边行人,路人不会接受;扔到地上,踩上一脚,送给乞,乞也不会接受)。我对孟子先生也是越来越佩服了,他的话让人听了总有一种正气和令人振奋的感觉。有时间我一定要好好读一下孟子先生的著作。山姆突然对孟子产生了兴趣。那太好了,今后我们会有更多的相同的语言了。孟子先生是我最敬佩的人,从他的身上,你能感受到一种“浩然正气”。什么叫“浩然正气”?

孟子说:它作为气,最广大、最刚强,用正义来培养它而不加损害,就会充盈于天地之间。它作为气,与义和道相匹配,没有它们,它就没有力量了。

它是义在内心积累起来所产生的,不是义由外入内而取得的,如果行为使内心感到愧疚,它就没有力量了。

这有点玄妙了,我又听不懂了。

我的理解就是做人要有一身正气。人如果具备浩然正气,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高尚的人。其实,在我练太极拳的时候,有一种感觉,就是要培养体内的“浩然正气”,以营卫周身,浑厚精纯的浩然正气将人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天人合一,这才达到修炼太极的最高境界。看来,我从练习太极拳也能得到浩然正气了?条条大路通罗马,关键要找到适合你自己的路,看你的悟性。明白了。高,我们好像刚才在讲烈女,对吗?

是的,对不起,跑了题,谢谢你的提醒。我们继续吧——乐羊子在听了妻子的话后,非常惭愧,于是把金子丢到野外,从而到远处拜师求学。一年后回家,妻子跪在织布机旁问他怎么回来了?乐羊子说:“在外时间长了,想家了。”乐羊子妻果断地拿刀割断了布,说:“这布是蚕吐茧而织成。从一丝丝积累成一寸,一寸寸累成为一丈长的布。今天如果中断织布,就前功尽弃。先生积累学问,当每天知道一些新的知识,以培养良好的德行。如果中途回家,不是和中断这织布一样了吗?”羊子被妻子的言行所感召,又回去继续学业,于是七年不回家。妻子经常勤劳地服侍婆婆,又经常送饭给羊子。

我从来不敢想像中国古代有这样深明大义的妇女,即使现在也不多啊。

乐羊子妻不仅深明大义,而且有志气。曾经有其他人家的鸡跑进菜园,婆婆偷偷杀了鸡,并煮了吃。乐羊子妻面对着鸡不吃而是哭泣。婆婆奇怪地问什么缘故。乐羊子妻说:“我不是为别的,只是伤心家里穷,以致吃别人家的鸡肉。”婆婆难堪地只好丢弃了剩余的肉。

这真是一个义女,我听了自己都感到有些惭愧。

后来有强盗想侵犯乐羊子妻。于是劫持了她的婆婆。乐羊子妻听到了声音,拿着刀子出来要救她的婆婆。强盗说:“放下你的刀子,听我的话可以让你的婆婆活命。不听从我的话,就杀了你的婆婆。”乐羊子妻仰天长叹,拿刀自而死去。强盗顿时被惊呆了,也没敢杀她的婆婆。河南太守听到这个消息,立即捕杀了强盗;而赐给乐羊子家贵重布料,为乐羊子妻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并赐了一个称号“贞义”,是“坚贞而有节义”的意思。

乐羊子妻,这个女人的故事我知道了。我想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烈女,应该是一个“圣女”。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很多人认为中国的儒家守中庸之道,对人对物总是唯唯诺诺,明哲保身,没有性格。其实不然。真正的大儒,是大丈夫,临危不惧,大义凜然。什么是大丈夫?

给你讲一个故事:

景春是纵横家的徒弟,一次他对孟子说:“说客公孙衍和纵横家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发起怒来,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孟子说:“这个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你没有学过礼吗?男子举行加冠礼的时候,父亲给予训导;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给予训导,送她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丈夫家里,一定要恭敬,一定要谨慎,不要违背你的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妇之道。至于大丈夫,则应该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上,走着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时候,便与老百姓一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高,我不明白孟子为什么要说女子出嫁的事情呢?

古人认为,妻道如臣道。臣对于君,当然应该顺从,但顺从的原则是以正义为标准,如果君行不义,臣就应该劝。妻子对丈夫也是这样,妻子固然应当顺从丈夫,但是,夫君有过,妻也就当劝说补正。孟子则认为公孙衍、张仪之流靠摇唇鼓舌、曲意顺从诸侯的意思往上爬,没有仁义道德的原则,因此,不过是小人、女人,奉行的是“委妇之道”,哪里谈得上是大丈夫呢?

孟子太有个性、太有智慧了。

给你举一个儒家的案例吧。

好啊!

臣为孟死,死有余荣。——钱唐明朝开国皇帝朱元在读《孟子》读到“草芥”“寇仇”,勃然大怒,认为“宜非臣子之言”,怒曰:“使此老在今日,宁的免耶?”议罢其孔庙的配享,将之赶出孔庙,并下谁敢说以大不敬论。当时大臣钱唐大义凛然而道:“臣为孟死,死有余荣。”最后在很多儒生的死命反对下,达成了删改孟子的妥协。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

——杨继盛

你知道中国的第一硬汉是谁吗?

中国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美国的硬汉应该是电影《第一滴血》里面的主角兰博,他不仅外形彪悍,而且曾把火药洒在伤口上,给自己消毒,他是我们心目中的硬汉形象。

中国的第一硬汉应该是400多年前的明朝的杨继盛先生。你听完他的故事,兰博真的不算什么,更主要的是兰博是虚构的,杨继盛是真实的。

杨继盛是谁?中国第一硬汉?我还是头一次听说。杨继盛(1516—1555年)是保定容城人,自幼爱学,边放牛边读书,1546年考中进士。他为人极为耿直,嫉恶如仇,因上书反对与妥协,被贬到锹道(甘肃临)做典吏。后又奉回京,一年内被提升四次,最后官至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他回京一个月就上奏弹严十罪五奸,反被严诬陷,被打100廷杖,关进大牢三年之久,后被杀害,弃市身亡,年仅40岁。临刑前他在大牢墙上题下了名垂千古的名句: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十年后被朝廷平反,并封授“忠”之号。

这并不能说明杨是一条硬汉啊。

杨是一条硬汉,首先表现在他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心中的正义,不惜牺牲自己个人的大好前程。他是一年内连升四级,最后官至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主管武将的升迁,是一个肥差。其次,他此次升迁是当朝宰相严亲点,政治前途不可限量。但是他为了国家的利益,毅然决定放弃名和利。再次,他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知道凭他自身之力,难以扳倒位高权重的奸相严,但是为了国家利益,他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放弃自己的美好前程,非要去以卵击石,这不是不识时务吗?让人难以理解。这只能说他勇气可嘉,但并不能说他是一条硬汉啊。

那我告诉你他是怎样一条硬汉。杨继盛由于遭受惨烈的杖刑,遍体鳞伤,伤口之处已经腐烂,他于是在苏醒过来之后用碎瓦片割去腐肉,眼看里面的筋骨都暴露出来了,于是索性一并割去,第二天照样毫无惧色地接受审讯。山姆,你可以想象,在没有任何麻醉的情况下,用瓦片这样钝的工具去割断腐烂的肌肉和筋骨,这是什么样的毅力?当时围观的狱卒和百姓都看呆了。你说这算不算是一条硬汉?

这真是一条硬汉,你说的是真事吗?这已经超过人体的极限。

这是有史可查的。《明史列传第九十七》记录了以下文字:继盛之将杖也,或遗之蛇胆。却之曰:“椒山自有胆,何蛇为!”椒山,继盛别号也。

及入狱,创甚。夜半而苏,碎磁碗,手割腐肉。肉尽,筋挂膜,复手截去。

狱卒执灯颤欲坠,继盛意气自如。朝审时,观者塞,皆叹息,有泣下者。

杨之所以是中国第一硬汉,因为名利在他面前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迫害和死亡在他面前毫无作用,他集浩然正气、钢铁意志于一身,铁骨,坦荡胸襟,令人敬佩。是响当当的中国第一硬汉。当有人送给杨继盛一副蛇胆,告诉他:用此物可以止痛。然而杨继盛却拒绝道:“我杨椒山自己有胆,用不着这个!”他在上刑场前,写下了一首令人荡气回肠的《就义诗》: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生平未报国,留作忠魂补。

伟大的人格,钢铁般的毅力,杨先生令我敬佩。

我还要告诉你,杨先生是一位儒者,是一位大儒。

高,你改变了我对儒学的看法。谢谢。

不敢当,我只是知道一些皮毛而已。像杨先生这样的义士在中国既不是空前的,更不是绝后的。夏明翰,1900年农历八月生于湖北归。1921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初,夏明翰被党调到湖北工作,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

同年3月18日他不幸在武汉被敌人逮捕。3月20日清晨,他被敌人押送到汉口佘记里刑场。当敌执行官问夏明翰还有什么话要说时,他大声说:“有,给我拿纸笔来!”于是,一如杨继盛先生一样,夏明翰也写下一首气壮山河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中国文化一脉相承啊。吾以子含冤负屈,故渡汝过江。子犹见疑,请以一死绝君之疑!

——《渔翁》

刚才我讲了“义士”为“正义”和“忠义”而牺牲自己的生命,现在我再讲一讲为“侠义”而奋不顾身的案例。就“侠义”而言,也分两种,一个是对自己“侠义”,视自己的荣誉高出自己的生命;另一种是对他人“侠义”,也就是“士为知己者死”。什么叫对自己“侠义”?对自己的“侠义”,就是首先视自己为“义士”,一个顶天立地的“义士”,他是对此如此敏感,以至于别人对他的一句话,一个眼神,都可能触动他敏感的“义的神经”而做出异乎寻常的举动。“士可杀不可辱”,我会以命相搏。用现代人的话,不要污辱我的人格。有这么严重吗?

伍子在亡命之前对妻子割舍不下,妻子毅然而言:“子可速行,勿以为念!”遂入戶自。伍子逃亡途中,一女子同情他,赠其饭食。只因伍子临走交待了一句“倘遇他人,愿夫人勿言”,回头一看,那女子已抱石投河了。伍子逃到江边,追兵在后。江上有一个渔翁乘着船,知伍子很危急,就渡伍子过江。伍子过江后,解下随身带的宝剑说:“这把剑价值百金,把它送给你老人家。”渔翁说:“按照楚国的法令,抓到伍子的人,赏给粮食五万石,封给执珪的爵位,难道是仅仅值百金的宝剑吗?”不肯接受。伍再逃亡,途中又遇一老渔夫救助渡其过江,也是因为交待“倘追兵来临,勿泄吾机”,老翁毅然叹道:“吾以子含冤负屈,故渡汝过江。子犹见疑,请以一死绝君之疑!”说完,沉江而死。

没想到中国的普通百姓,不分男女也是如此重义,如此有个性,这完全超出我或者很多美国人的想象。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荆《易水歌》山姆,《英雄》这部片子你有没有看过?看过,张艺谋拍的,在美国的票房还不错,讲的是秦王遇刺的故事。没错,但是刺杀秦王的侠客不是电影里的人物,他的名字叫荆。你知道他在去刺杀秦王前的情景吗?

不知道。

公元前227年深秋的一天,在燕国的易水河畔,太子丹率领一班白衣冠的臣僚,挥泪送别前去行刺秦王的壮士荆。史书上说,高渐离击筑,荆悲歌“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风萧萧”声音凄惨,所有人都知道刺秦之路是一条不归路;“易水寒”水寒彻骨,水寒心更寒,天地同悲,烘托出荆“君子死知己”的决心。寥寥15字,却凄婉激烈,感激悲壮,语短而意益长,打动后世无数人的心。唱得太悲壮了,以至于听者目真目,发尽上指。一段唱毕,只听见荆仰头长叹一声,天空中居然出现一道七彩虹。高渐离趁势变了一个调,乐音显得更为激昂,荆继而唱道:探虎穴入宫,仰天呼气成白虹。太子丹被彻底地感动了,跪在地上向荆敬了一杯酒。壮怀激烈啊!

其实荆所为,可以说是整个战国时代的“义士”们的缩影,他们就是用这样浪漫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高贵。他们单纯而直接,他们好舍生取义,一不为财,二也不是受民族大义的感召,这一切都是为了“义”,为了“知己”。

有性格,确实有性格。

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多的“义士”存在呢?

这可能与中国人的“好士”“尚士”的风气和习惯有关。中国有句成语叫“礼贤下士”。我还是给你举个案例吧。冯弹剑齐国的孟尝君曾养士三千,是赫赫有名的战国四公子之一。有一位叫冯的人,希望能投到孟尝君门下。孟尝君问他:“有什么爱好吗?”“没有什么爱好。”“有什么能耐呢?”“也没有。”虽然如此,孟尝君也收留了他。可那些佣人看不起冯,成天给他粗茶淡饭。过了一段时间,冯就倚门弹剑哼歌了:“长剑长剑回去吧!吃饭没有鱼。”孟尝君于是给他吃鱼,待遇跟别人一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冯又唱:“长剑长剑回去吧!出门没有车。”孟尝君就给了他车子,与别的乘车人一样。没过多久,他又开始弹剑唱道:“长剑长剑回去吧!没有钱养我家。”孟尝君知他家中尚有一老母后,就叫人按时供给其母吃穿用度。于是,冯就不再唱歌了。山姆,你看到中国“士”的地位了吧。“养士、好士、尚士”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中国古人如此好士,出人意料。冯如此傲慢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孟尝君的心血没有白费,正是冯救了他。冯一次受命去孟尝君的封地薛城收债,他问孟尝君收了债,要不要买点什么回来,孟尝君说,随便买点什么回来好了。冯到了薛城,一看债根本就收不回来,把所有债券当众烧毁。当地百姓大感孟尝君的恩德。冯回来交差,对孟尝君说:我为您买来了“义”。孟尝君虽然心中不悦,倒也没有责怪他。事情过去不久,齐王听信谗言,让孟尝君交出相印,退隐薛城。孟尝君离京去薛时,百姓出城十里远迎。消息传回京城,齐王深悔自己不察,迎回孟尝君当面致歉。由于冯给孟尝君买的“义”,使他避免一场政治波折,并得以巩固自己的地位。“义”还能够用钱来买,冯真是有大智慧啊。“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国文化的核心。中国人做人要讲“义气”;经商要讲“不义之财不取”;从政要讲“仁义、忠义、正义”;与别国交往要讲“道义”,“不义之师不举”;面对邪恶势力要讲“大义凜然”;别人遇到困难要“仗义疏财”。这样你可以理解为什么何凤山会冒着生命危险为素不相识的犹太人发出了“生命签证”,为什么“9.11”爆炸后,在纽约世贸大楼里有一个华裔的身影为英勇救护伤员而献身,为什么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时候中国人能够“铁肩担道义”,坚持人民币不贬值……总的来说,中国人的追求是成为一名具有高尚人格的“义士”,中国的追求是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国格的“义邦”。以后,我真的要重新认识中国人和中国。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

高,你讲了中国人的重义,还没有讲“轻利”啊。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句话是孔子学说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一句话,明确提出了义利问题。孔子认为,利要服从义。

难道为了“利”而努力就不对了吗?

也不是。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孔子说:富裕和显贵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它,就不会去享受的;贫穷与低贱是人人都厌恶的,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去摆脱它,就不会摆脱的。也就是前面我讲到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总之,如果非要在“义”和“利”之间二选一的话,中国人既然可以做到“舍生取义”,我想做到“舍利取义”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这是有道理的,但愿我们不要面临这样的选择。根据经济学的原理,“理性人”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义”的问题我们还没有在经济学里研究,也许它属于经济学里的“外部性”的问题,需要政府去解决,而不是由个人或者企业去承担这部分任务。我没想好,只是顺口说来。

“义利之辨”自古有之,还是讲两个关于庄子的故事吧。庄子先生第一是淡泊名利,第二是“非梧桐不栖”。庄子的故事总是有趣的。公元前349年,庄子在水边钓鱼,楚威王派了两位大夫请庄子去做官。庄子持着鱼竿头也不回说:“我听说楚国有只神龟,已经死了3000年了,国王把它盛在竹盒里,用布巾包着,藏在庙堂之上。请问:这只龟,宁可死了留下一把骨头受人尊重呢?还是愿意活着拖着尾巴在泥巴里爬?”两位大夫回答:“宁愿活着拖着尾巴在泥巴里爬。”庄子说:“那么,请便吧!我还是希望拖着尾巴在泥巴里爬。”后来,又有人来延聘庄子。庄子问使者:“你没看见那祭宗庙的肥牛吗?披上绣花的单子,吃着丰盛的食物,等到一朝牵入大庙里去,虽然想做一只孤单的小牛,能办得到吗?”

这就是庄子!他尽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存在。淡泊名利隐于江湖,甘心寂寞匿于荒野。

庄子先生是看破了红尘和人生啊。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泉不饮。

——庄子

我再讲一个吧——

据说,庄子的一个至交好友惠施为梁相时听说庄子将要替代自己,于是不安,下令全国搜捕庄子三天三夜。庄子闻讯径直去找惠施说道:南方有乌名为凤凰,由南往北飞行,不是梧桐不歇息,不是竹子的果实不吃,不是甘泉不喝。但是,猫头鹰找到一只已经腐臭的老鼠却担心凤凰来争食,因而发出怒声:“吓!谁敢来抢夺我的食物!”你恐怕也是这样吧!惠施被庄子说得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庄子先生的人生境界太高了,非常人所及。

是的,非常人所及,但是,好在我们还有一个榜样可以去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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