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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西窗漫话

一、说老

假如,某一天,你碰到一位朋友,他对你叙述一件他认为的新鲜事。不久,你又碰到了他,他不但重复了那个话题,而且还以为是第一次对你讲述。然后,隔了若干时日,你很不幸地又从他的嘴里,第三次或者是第四次听到,他还欣欣然地以为你从未听他讲过。呜呼哀哉,这就是说,不知不觉中,他老之将至矣!

因此,这大概也算得上是测试一个人是否衰老的小方法。

老,是不可避免的,总有生命的华彩乐章不再,尾声和弦开始响起的桑榆晚景。在文学上,大部分人都是如此这般地进入创作的迟暮之年。有的虽然能够写到最后一息,但那种写,只能表明他还健在,并不等于他还拥有创造力。像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显克微支、高尔斯华绥,晚年的作品就大不如前。斯坦倍克甚至到了江郎才尽的地步。没有永不枯竭的井,只有称得上为天才的大师,才能像老托尔斯泰那样,愈近晚年,愈进入创作的巅峰状态。他的《复活》,他的《哈泽·穆拉特》,与贝多芬《第九交响乐》结束曲《欢乐颂》一样,奏出了他们个人有史以来的最强音,也才成为文学史和音乐史上的不朽盛事。

能够蒙受这种历史宠遇的天才,是极其罕见的。大多数人难逃新陈代谢这一永恒的宇宙定律。巴西的著名球星马里奥,议论上一代的球王贝利,说他“精神上有问题。任何生活在过去的人,都会进入博物馆。”“贝利现在对我们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人们现在踢球的方式同他过去完全不一样了。贝利已成为过去。”即使这位球王,也会成为明日黄花,其他人则更不能免。

大多数人难逃新陈代谢这一永恒的宇宙定律,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就老了起来。先是腿不得劲了,后是腰不管用了,再以后,说话啰唆了,吃饭不香了,视力衰退了,记性变差了。于是,秋风落叶,便进入了人生之冬的老年期了。

文学生命岂能例外?绝大多数作家也很自然地有其衰老的过程。一旦笔下出现力不从心,一旦到了写不出什么作品的时候,也就放下笔来,推开稿纸。此所谓见好就收,适可而止,画一个创作的句号,把场地让出来,由年轻人去演绎新的篇章。

但也有些“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文人,不甘心于退出,难忍受于寂寞,求风光之久远,有恋栈的贪心,便像妇女失去生育能力,进入更年期,便要出现所谓的更年期综合反应征,开始出现精神狂躁、五内浮腾、狷急不宁、坐卧不安的症状。而那些不肯服老,不肯隐退,不肯让位,不肯交棒于后来人的作家,这个时候的表现,就令人感到可怕了。犹如一个性能力衰竭的男人维护其阳具的自尊心一样,总要在女人身上,作垂死的挣扎。折腾自己不算,还要折腾别人。

妇女老了,停止排卵,不可能再生孩子;作家老了,文思消失,写不出什么作品。这是人类发展史上新陈代谢的规律,谁也不可能违背。如果,还不服老服输,擅自珍摄,还不乐天知命、安度晚年,必然会像海明威在《非洲的青山》里对20世纪30年代一批美国作家的评价,说他们中间,男的老了成了婆婆妈妈的碎嘴子,女的老了就变成圣女贞德,成为不合时宜的人物。

凡圣徒,都年老。但年老者,不一定就是圣徒。懂得这一点,知老,服老,不倚老卖老,岂不善哉!

二、山永远在

一群人穿着鲜艳的登山服,在皑皑积雪的安第斯山间艰难地行进着。很少见到这样大规模的探险队伍。后来,听解说,知道是南美洲委内瑞拉的盲人们,希望实现登山的梦想,正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攀登。那真是一次悲壮之旅,完全以生命为代价,走出每一步路,度过每一分钟。任何人看到这个画面,都不由得肃然起敬。

我是在电视台的晚间新闻里,看到这支盲人登山队的。

因为,他们活了一辈子,这座对他们来讲充满神圣意义的安第斯山,从来没有去接触,去实地感受过,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于是,就有了这次行程。盲人们每三个人结成一组,一个仍残存些许视力的盲人走在前面,两个全盲在后边。他们三人通过手里握着的长木棒,联结成为一个整体,通过脚和手,实地在感觉这座大山。

安第斯山脉平均海拔为3000米,最高峰为7000米,对正常的登山运动员来说,也是一次体能的极限考验。虽然有很多志愿者作后援,即使在可以使用驴子驮物的山路上,盲人们也是步履维艰,行进缓慢。那么,他们要想攀上最高峰,该是比登天还要难的事情了。

据电视台的报道,这支盲人登山队在短短的行程中,已经有好几位上了岁数的盲人,在风雪迷漫的夜间宿营,一觉睡去,再也醒不过来,不幸将生命留在了安第斯山。于是,组织者便决定后撤,将登山计划放置到未来更合适的机会,作更充分的准备以后再进行。一些走得兴起的盲人登山队员,不免有些失望。最后,他们还是想开了,对记者说:“山永远在,我们还会来的。”

这实在是一句至理名言。对于未来,有目标和没有目标,是很不一样的。有一个奋斗方向,努力追求的结果,也许离那个目标尚远,但稍稍接近了一点的事实,便有了落到实处的心理回馈。如果不晓得明天或者后天,只是听任一条船似的顺水而下,去哪里、做什么都不那么明晰的话,手中的桨,恐怕也不会划得起劲的。“山永远在!”这句话很重要,有这句话,意味着还有登攀;没有这句话,也就等于说放弃,终止,也就不会再有奋斗、争取了。

在人的全部生命途程中,除先知先觉的大智慧者外,都类似这些盲人在安第斯山的登攀,目标虽然明确,是那天穹里晶莹剔透的积雪笼罩着的最高峰,像琼楼玉宇一样,茫茫然,杳杳然,吸引着你的目光。但是,一步一步走到那里的途程上,平坦还是崎岖,幸运或是灾难,障碍重重还是一路顺风,迷失方向还是峰回路转……所有这些突如其来、措手不及、随时发生、无法预防的事故、变化,都有很大的不可知性。因为,这个世界上能够完全把握自己未来的强者,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仅仅有“山永远在”这样的信念,是远远不够的。

人,需要远大的目标、宏伟的理想。古人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所以,燕雀只能在后院的草堆里跳跳蹦蹦,叽叽喳喳,觅食一些籽粒。而鸿鹄,朝发苍梧,夕达北海,振长翮,一鸣而天下闻。有大志向,立大雄心,如果不能伴之以脚踏实地的决心、小处做起的耐性、水滴石穿的韧劲,和沉着冷静的精神,山,当然永远在,那也恐怕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目标了。

至少,在文坛,我们已经见识得太多太多。那些速朽的大师,褪色的文豪,贬值的作家,廉价的泰斗,谁不曾在报刊上、讲坛上、屏幕上、饭桌上,开出过多少空头支票啊!他(她)们宣布过的,足以吓得人跌一个跟头的史诗般的创作计划,如果不食言的话,中国现在不知有多少荷马的《伊里亚特》和但丁的《神曲》了。

于是,想起了苏轼《东坡志林》里的一段《儋耳夜书》:

“己卯上元,余在儋耳。有老书生数人来过,曰:‘良月佳辰,先生能一出乎?’予欣然从之。步城西,入僧舍,历小巷,归舍已三鼓矣。舍中掩关熟寝,已再鼾矣。放杖而笑,孰为得失?问先生何笑,盖自笑也。然亦笑韩退之钓鱼无得,更欲远去,不知钓者未必得大鱼也。”

东坡先生的悟道,倒也是给我们一个启发。老是抱着一个宏伟的志愿,要到远处去钓一条大鱼而未必得,真还不如把眼皮子底下可以做到的事、做好的事,切实可行地做起来。哪怕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抑或只是钓到一条小尾巴鱼,而不空钩,也比想抱一个金娃娃的奢望而得不着,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要有实效得多。

如果委内瑞拉的盲人们就抱着“山永远在”的期望,坐在那里干等,我估计,他们离安第斯山的距离,只会越来越远。

我赞成他们的精神,也赞成他们的信念,但我更赞成现在就做起来,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荀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这是实实在在的道理。

三、回归田野

村里的人进城,已不是新鲜事,但城里人下乡,却是最近才出现的新闻。

我认识的几位作家、记者,一到双休日,在城里找不到他们的影子。一打听,才知道在近郊乡镇,甚至远郊县的山村,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别墅。虽然是农家小院,田舍风味,但却具备在喧嚣京城里绝找不到的清静和毫无污染的新鲜空气,令人羡慕。头顶蓝天,脚登大地,周围是浓得化不开的绿,徜徉于大自然中,连文思也大有长进,显然是下乡以后土地赐予的灵感了。毛泽东早说过,作家要走出城市里的亭子间。这话很有道理,总是不接地气,总是闭门造车,好作品是产生不出来的。

这些开始拥有“别墅”的文化人,让我刮目相看。并不是他们物质的富足,而是他们那种追求回归自然的生活方式,被土地的感召,或是田野的呼唤,重新审视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值得注意。其实,那是很普通的老乡房子,由于村里人到县城工作,搬了去住,村里的小院便闲置了起来。于是,我的这些朋友便以负担得起的价格,获得了居住的权利。说实在的,水啊电啊商店啊交通啊卫生条件啊等等,都远不如城里方便。但一步入乡野,那融合天和地于一院之中的乐趣,抬头能望得见青山如障,出门能看得到碧水涟漪,这情景,就不是狭窄湫隘的居民区、单元房所能比拟的了。

周一,见他们打乡下回来,无不精神愉快,表情欢畅,脸上的笑容和手里从乡下带回的柿子、核桃、大枣、毛栗子,体会到田野里泥土的芬芳,给他们带来的乐趣,远较城里的忙忙碌碌要生动得多。因为在我们这样古老的农业国度里,大概每个人都与土地有着或深或浅的缘分。正如早些年读过的一部苏联小说,书名是什么,已经记不得了,但书中的主人公说过一句话,至今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说:“我们都是土地的儿子,不是父亲,就是祖父,或者是祖父以前的长辈,都是从农村里那条泥泞的小道走出来的。”所以,这种对于土地的感情,是一种本能;渴望接近自然,是一种天性。也许正因为如此,才使得他们不怕奔波之累,其乐融融地往返于城乡之间吧?

我到他们的那种将陋就简的“别墅”里做过客。我很喜欢那村后有山,山色葱茏,路边有溪,溪水湍急,院旁有树,树上挂果,窗前有畦,畦里有菜的环境。通红的柿子,挂在树梢;碧绿的菜畦,随手可摘;串串的花椒,喷香扑鼻;庭院的花朵,招蜂惹蝶。这种在城里得不到的自然韵味,很让人生出怡悦之感。

回归到田野、山林、大自然中去,与土地更牢固地联系在一起,历来是中国文人最向往的事情。“田园将芜兮胡不归!”陶渊明早就在《归去来兮》里写出了这种渴望的心声。但到了20世纪末的今天,除了上述的作家、记者们,有更多的城里人乐意更靠近大地,与古老的远离尘嚣的想法,已毫无共同之处,不再是消极的逃遁,而是更积极的进取,已经具有了很浓厚的商品时代的新意。

我们从新闻报道,从电视画面里看到,一位女士,本是城市里白领阶层,却在郊区自建的温室里,为种植经济作物在津津有味地忙碌着;一位干部,租下为期几十年的土地,挖塘养鱼,潜心于技术之中;几个下岗职工,攒钱承包土地,搞经营开发,土地给他们的回报,并不亚于城市的收入;一些大的工厂,大的机关,也开始大面积地开发荒芜的土地山林,成为生财的源泉,开辟分流人员的出路。最令人们动容的,在远郊贫困山区之中,有一位来自城里的年轻人,埋头苦干,立志一寸一寸地开垦,一棵一棵地植树,要使濯濯童山披上绿装。他住的是窝棚,吃的是干粮,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任凭山高路远,生活艰难,也不退缩。这精神竟感动了许多城里人,也来到他这深山里,与他一起战天斗地。

这些把目光从都市转向广阔天地的城里人,要比我认识的作家、记者下乡,更具有探求者的意义。他们像大地春回时先期飞归的燕子,标志着更多的城里人对土地更加关怀的季节也将来临。因为,土地是中国人赖以安身立命的所在,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好好珍惜。所以,人们开始回归田野,懂得从大地汲取力量,实在是很有意义的行为。

土地,也是需要爱的,你多给它一分情,它回报你的,将是它的全身心。

四、我从山中来

我有一位朋友,将他一本书的稿费,托湖南省的一家出版社,转到他渴望支持的远在湘西山坳里的一座希望小学。他不愿意张扬这件事,因为一本书的收入终究有限。但由于他心诚的缘故,出版社也慷慨解囊,这样,玉成了他的这个美好愿望,给那座小学送去一笔可观的经费,也带去一份文化人关注的情意。我一直不知道他在做这件事情,也不是他特意对我保密。他只是觉得这点微薄的心意,是再平常不过的了。后来,等到他从山里回来,送了我一小袋当地出产的野茶,我才晓得他应那里师生的邀请,已经不远千里地走访了一程。湘西我去过的,那是修枝柳线的时候,到过吉首、古丈、永顺、大庸。但他走得更偏僻,到过连汽车都不通的深山里。他,不但看到了那座小学,看到了那些孩子,还和同学们一起蹚着湍急的河水,走过青石板的村路。按他的话说,又回到学童时代,按照铃声,走进课堂,坐在教室的后排,听乡村教师讲语文课上的唐诗。他说:你想想,望着窗外的高山,听老师念杜牧的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那是一种多么贴切,多么深刻的体会啊!

这时,他端起刚沏的茶水,很珍惜地饮了一口,并且问我,你是不是闻到了一股兰花的香味?要不是他的启发,我也真是没有发觉这种比茉莉清新、比珠兰淡雅的芳香呢!他告诉我,野茶长在山间坡上,兰草就夹长在茶林之中。村民们采摘茶叶时,自然而然地熏上兰花的香气。他赞不绝口地说:这是天然自成的芬芳啊,是一种能让人心灵得到净化的佳品啊!

我从他那被山野阳光晒黑了的脸上,看到了他此行的收获。他从那山坳里的希望小学来,不仅仅带回兰花馨香的野茶,还带回做成一件事的欣喜,带回他对那些老师的敬意和对那些孩子的怀念。更重要的是,也就是他自己的颖悟,“希望工程”固然是为了那大山深处的琅琅书声,但也是对每个把心投入“希望工程”的人一次灵魂的洗涤。

他说:物质的给予,是一种快乐,但心灵的收获则是更大的快乐。当一个人把他的心和遥远地方的那希望两字联在一起的时候,岂不自己也生发出更热烈的希望了吗?

我望着茶水袅袅的氤氲,也望着我这位朋友。于是,我想起一首早先流行过的歌曲。那歌词如果没有记错,应该是胡适的诗句:“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我觉得我也被触动了,那旋律,那希望,像一股暖流,流过心田。我和这位朋友约好,下次,我们一起去寻访那山坳里的兰花草。

五、不废江河

记得英国人有一种说法,他们宁可失去印度,也不能失去莎士比亚。印度曾经是大不列颠王国的殖民地,从东印度公司进入南亚地区以后,不知给英国带来了多少财富,被形容为他们君主王冠上的一颗最大的宝石。然而,从文化这个角度,以莎士比亚戏剧在世界范围里所产生的影响而言,英国人对于这位大师的尊崇、褒奖,认为他对于英国的价值,其无与伦比的珍贵,胜过一切。这种引以为傲的心情,是一种民族的自尊,也是一种对于本民族这份丰厚文化遗产的自豪。

我对于老祖宗留下来用白话文写成的四大名著,还包括不在其列的《金瓶梅》、《儒林外史》、三言、二拍等不朽作品,从来看作是中国文学史上能与今天联系起来的主脉。“五四”以后,文言文终结而出现的白话文,追本溯源,是延续着这条主脉发扬光大的。我不知道今后中国文学的走向怎么走,更不知道将来与世界接轨怎么接。但自“五四”起的新文学运动的前辈,到现在还使用白话文写作的同行,几乎无一不受到这些古典白话小说的熏陶,只是在程度上有所差别而已。

想到这些名著所拥有的读者,和这些名著延伸出来的戏剧、电影、说唱、美术作品所拥有的观众,其数量之大,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是谁也逾越不了的绝对冠军。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来菲薄自己,更没有理由来否定自己。固然,文学作品,从来也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臻于极致的境界。名著如此,非名著更如此。尤其要看到的:每个时代的读者,有每个时代的认知和价值取向;每个阶层的读者,有每个阶层的爱好和选择标准;每个年龄段的读者,有每个年龄段的趣味和审美观点。甲以为佳,乙未必认可,丙以为妙,丁也许摇头。这种众说纷纭、对立分歧、相持不下、争论不休的现象,乃是文学发展和进步的正常。

我想,作为读者,对于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的质疑,未为不可。但无端地以“文革”的语言打倒一切,以愤青的口吻粪土一切,这就是唐人杜甫那首诗所批判的:“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老实说,与英国莎士比亚(公元1564年)植根于英国文学土壤同样,早于他的施耐庵(公元1296年)、罗贯中(公元1330年)、吴承恩(公元1510年),晚于他的冯梦龙(公元1574年)、凌濛初(公元1580年)、曹雪芹(公元1724年)等中国白话文学的先驱者,也是在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中,深厚的文学积累上,精心创作出他们的不朽之作。数百年来的显赫存在,直到今天仍长盛不衰的事实,也不是随便几个人、菲薄几句话就能轻易否定掉的。

其实,有这份刨祖坟的勇气和力气,还不如下功夫写出超过老祖宗的作品,才是正经。光嘴把式,那是天桥撂摊的手艺。

六、无心之善

中国语言的分寸感极强。譬如朋友的乔迁之喜,你送给他一件礼品,别人可以用“锦上添花”来形容。这时,若用“雪中送炭”,就不合时宜了。譬如你正渴求知识,苦读考研,有人正好给了你最急需的复习资料,这就是“雪中送炭”。这时要说“锦上添花”,就文不对题了。

作家是以语言为工具的。我也常常琢磨,同样意思的两句成语,难道就永远水火不容么?实际是不应当如此的。汉语言的伟大,就在于她的弹性。我一直在寻觅这两句成语的契合点。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说来你也许不信,能将这两句成语组合在一起的,就是现在街头常见的福利彩票。

彩票募集来的资金,其中有一大部分,按其宗旨,是要直接送到那些处于困苦境地中的伤残孤寡、贫病老弱、下岗职工、辍学儿童的手中。对他们而言,这点帮助,就是“雪中送炭”了。同样,那些以爱心和善心,以关怀和同情,购买彩票的人,如果幸运向他展开笑脸,中了奖。我想,这时候,用“锦上添花”来形容,也许是最合适的了。一边是“雪中送炭”,一边是“锦上添花”,不大的彩票,却把汉语言中两句不能等同使用的成语,联结在一起。那些购买彩票的人,不大可能想到他其实在做一件善事。所以,无心之善,最善。

匈牙利作家莫里兹(公元1879—1942年)的著名短篇小说《七个铜板》里,那位靠洗衣谋生养活小孩的妇女,穷到连买肥皂的七个铜板也掏不出来。孩子们帮着妈妈满屋子找寻,终于,一个、两个、三个地凑到了五个,还缺两个,幸好从抽屉缝里发现了一个。可是,差一个还是买不来肥皂的。一家人为此愁肠百结,无以为计地坐等着。这时,一个过路的人,知道他们为缺一个铜板而苦恼的时候,这个与他们同样贫穷的善心人,就把自己身上仅有的一个铜板,塞进这家孩子的手里。于是,这间小屋子里有了笑声。

我时常在想,买彩票的朋友,肯定不会知道他从口袋里掏出的那一块钱,将会给哪间小屋子带来笑声。但是,无意中赋予那张彩票中的善心,才是最可贵的。当无数善心汇集起来,那就给需要温暖的人,带来阳光普照的春天。

小说的开头有句话:“穷人也可以笑,这是神明注定的。”这就是说,快乐是人类有生以来的本能。给人快乐,对自己也是一种快乐,这就是那个过路人的哲学。如果顺风顺水的人,想着逆境奋斗的人;如果无忧无愁的人,想着拮据艰窘的人,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是充满着博爱心、仁慈心、善良心、同情心的不沉之湖,就会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那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美好境界。

只要想着多给别人一点爱,这世界就充满阳光。

七、初冬的春意

今年北京的冬天,要比往常来得早些。

香山红叶,尚未红到“层林尽染”的地步,温度就陡降下来,本来是最富有诗情画意的北京之秋,便有了初冬的景象。据气象台说,前几天的气温,是五十多年来同期的最低值。这也印证了我的记忆。1949年的秋天,从上海到北京,我正好赶上半个世纪前的寒流。

那时,我们很年轻,充满激情,冷也扛得住。随后,参加京郊的土改运动,荒郊野外,天寒地冻,算是领教了北方彻骨的寒冷。老乡家的热炕虽暖,但高丽纸糊的纸窗,保暖性能极差。天亮醒来,无不眉毛挂霜,成白眉长老。人们哈哈取笑之间,那呵出来的热气,竟是一团团白雾,可见冷的程度。

嗣后的冬天,北京好像再也没有那样冷得早,冷得很。有些年,竟是暖冬,羽绒服都穿不住。因此,讲起五十年前的寒冷,年轻人都露出讶异的表情。我还记得,因为气温特低的缘故,小动物蜷缩在洞穴里冬眠,找不到食物的狼,就要从山里下来,到居民点觅食了。

那时的北京城,通常指城墙内的市区,可不是后来扩展的新北京,更不是如今建设得繁花似锦的大北京。五十年代,出西直门,不数里,便是零零落落的村落;出阜成门,过长河,便是地广人稀的田野。刚到北京的我们,看到什么都感到新鲜。见农户院落的土墙上,往往涂有一米直径的白圈,而且比比皆是,便向乡亲打探,这是干什么用的?问了才明白,狼性多疑,这些白圈能使狼犹豫踟蹰,起到阻吓作用,以防狼的骚扰。所以,工作队员走村串舍、访贫问苦、发动群众、宣传土改政策时,在乡间路上,在庄稼地里,碰上突然蹿出来的一条孤狼,绝不是天方夜谭。

大家觉得不可思议,对今天城市青年来说,只在动物园里见过狼,很难把那种野生动物和现代化的大都市联系在一起,也属情有可原。但,早年北京的山区,确实有过狼流窜到平川地觅食的踪迹,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前些天,也是最冷的几天,我到西苑去看望老朋友。

又经过了当年搞土改的蓝靛厂、六郎庄一带,现在,除了地名没变之外,眼前所见到的一切,让我禁不住感叹系之了。想不到完全是一幅陌生的情景,这还是我当年参加土改的农村吗?大致方位应该是不会错的,但具体所见到的一切,与记忆中那驼铃叮当的灰蒙蒙土路,那鸡鸣犬吠的矮趴趴小院,那袅袅炊烟的庄户人家,根本吻合不到一起。在连片成区的现代建筑物中,别说狼看不到,连农家的大牲口骡马也没有;当年那些小媳妇回娘家爱骑的小毛驴,恐怕更是稀罕物了。

几年间,四环路、五环路、六环路,一环一环地将这些早年的乡村,圈在了城市的建设宏图之中,化为绿地,化为高楼,化为场馆,化为四通八达的道路。以前我到城外,逛颐和园、圆明园、植物园,顺利的话,车程至少得一小时。这次从西苑回城,走新修的高架路,二十分钟,就到了家。我给朋友打了个电话说,虽然北京城越来越大,其实,我们相距并不远。

城市和人一样,它要成长发育,它要长高长大。但身在其中的居民,往往感觉不出这个变化过程。旧地重游,今昔对比,将记忆中的老底版,重叠上真实的新照片,便再清楚不过地看出来北京的进展,而且是飞快的进展。作为居民的我们,必然会想到,还有新的更美好的照片,在明天、在后天要覆盖上去。那时,再讲郊区有狼的故事,别人听了就会以为是神话了。

文人在描写“变化”这个词时,喜欢加上“日新月异”这个夸张的形容词。但是,这一次,我坐在车里,沿北京市一环一环路地开过去,才真正领会什么是“日”新、什么是“月”异。那真是一点也不夸张的“日新月异”。那天虽冷,但一路之上,却看得我心头发热。人不身临其境,无法产生感同身受的体会,亲眼目睹的变化最能激起感情的波澜。

尤其,当我回到家中,由于低温来临的缘故,政府规定提前供暖,绿意仍重的京城初冬季节里,更是洋溢着一派温馨舒适的春意。打开窗户,扑面而来的是那辉煌的灯火、艳丽的旗帜、热烈的歌声,和人们的欢声笑语。在恰逢“十六大”的红红火火的喜庆气氛中,这初冬的春天气息,既催人奋进,更沁人心醉呢!

八、逛书摊

每到夏收以后,农村里就该挂锄,城里人就该歇伏了。不过,一想到暑热天气,酷阳当顶,便没了出门的兴致。但今年,北京的雨水较多,因而不是那么热得令人难耐,遂有可能走出家门,到各处去转转。

这种消闲活动,通常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目标。信步而行,欲止则止,遇车即上,欲下则下。有得看,多待会儿;无得看,打道回府。这大概算得上王子猷雪夜访戴的“乘兴而行,兴尽而返”的陶然了。老实讲,在现代生活节奏的社会里,能够做到“惯得魂梦未拘束,又踏杨花过谢桥”的行止随便,惬意自如,也是一种难得的快乐。

因为人们或是主动,或是不情愿地,给自己规定得太多太多,不是必定这样,就是不可那样做事、说话、开会、上班、吃饭、劳动、应酬、敷衍,实在是很累很累的。那么在心劳神疲、殚精竭虑、魂不守舍、压力重重之下,这种轻松一下的行为,便是必要的调谐了。当然,轻松的方式很多,下象棋、打麻将、逛公园、看电影,是很多人放松自己的办法。如果不那么囊中羞涩,要情调一些的话,咖啡屋小坐,保龄球一番,到郊区打打高尔夫,夜总会里跳跳迪斯科,也是使紧张神经为之舒缓的好去处。

然而,也怪,读书人的消闲,说来说去,仍是离不开一个书字。所以,在这个夏季里,倒有不少次这样无目的、无打算、走到哪就是哪的轻松;统计一下,十之八九,倘非书店、图书馆,便是偶尔的书展和街头上永远花花绿绿的书摊了。尤其是最近的北京,至少今年以来,大商场里也有书可买,更多了一些可以驻足的地方。我发现,好多我的朋友,总是喜欢把时间消磨在这种地方。虽说出门了,上街了,结果不过换个场合读书罢了。

好像古人也如此,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八载:“相传王文简晚年,名益高,海内访先生者,率不相值。唯于慈仁寺书摊访之,则无不见,亦一佳事。”

这也怪有趣,如果不是愚,大概属于读书人的天性了。

其实,人的一生,都在捧读着两种书,一种是铅字印出来的;另一种,便是叫作人生的这本无边无沿、无休无止的大书了。一般说,读前面的书,易;读后面的书,难。因为即使印出来的最新的书,也是过去。时间的疏隔,已与读者无切肤之痛的关联,可以从容对待。再则允许选择,喜欢读则读之,不喜欢读则不读之。相反,社会、现实、人际关系、日常生活,才是一本真正的大书。这本无字的书,比所有有字的书,学问广博,道理深奥,意旨纷繁,章法多端。有的人读得好些,庶几不至于碰壁;有的人读得差些,有时连生存也会艰难;有的人读得快点,可以免得落伍;有的人读得慢些,保不准屁股就要挨打了。这本书的厉害之处是:你读也得读,不读也得读,毫无选择余地,谁也没法逃避。你一定逆着、犟着、硬顶着,不买它的账,你就得付出代价。

所以,在踱步时,路过马路,忽有所思,不禁悟道。看起来,人,你我他都在内,其实不也永远处于这两种书的交会点上吗?眼前如同没有斑马线的十字路口,历史和现实,过去与今天,纷至沓来,目不暇给,难免眼花缭乱,不知所从。但定下心来,将这两种书,横过来读,竖过去念,你就会发现,若是能够努力看透的话,就能从思古之幽情中学会一点适应生活的能力。

看透,或者努力看透。舍此之外,焉有他哉?

九、读树

那时住在东城,去劳动人民文化宫的机会较多。后来,随着北京市的向外拓展,我便搬到城外去了。这样,只有每年的书市,来到太庙,挤到熙熙攘攘的读者群中,买一些想买的廉价书。但热销的摊点,往往难以与年轻人比赛力气,半天下来,也着实劳累,便找个树荫下的长椅歇腿。

过去逛太庙,喜欢读树。树可以读吗?我想这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一棵树就是一本书,树和人一样,即使同一品种的,也自有她独特的个性。如果说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这世界上也找不到两棵完全相同的树。无论在旷野,在公园,在小院的树木,或是马路的行道树,只要成林,那也是一个形态相异、性格不一、各呈风采、绝非一色的丰富世界。读树如看人,尤其种植在太庙里的松、柏、桧、槐,巍峨庄重,枝根虬结,风姿苍劲,气势不凡。她们矗立在那里数百年,几乎是北京的历史见证人。

如果树能言语的话,一定会涌出沧桑的感叹。所以,细读她每一圈年轮,都能寻觅出皇室的兴衰,民国的变迁,“五四”的激情,抗日的斗争,以及解放以后新岁月的生活轨迹。古树虽古,可并不因年纪的包袱而嚣张跋扈。在她周围,许多年轻的后辈树,同样生长得从容不迫。这种上了年纪的大度、宽容,便越发地显得一种分量感、尊严感。但是,树老和人老也差不多,老人通常行动迟缓,老树通常也就长得很缓慢;老人通常不那么活跃,老树通常也就不是很起劲地生长。那残断的枝丫,萎缩的树干,不太振作的枝叶,留下了太多的时光痕迹,好像时间在古老的身躯里凝滞住了,不免给人老态龙钟的印象,使人肃然起敬的同时,也多少使人生出一丝惆怅。

因此,整个太庙里面,那满园关不住的春色,那一片郁郁葱葱、青绿苍翠,唱主角的已非这些前辈树木了。老树的光辉,已是昨日的事情。看来,还是年轻好,因为在成长着,意味着拥有时间;因为在成熟着,意味着来日方长。所以,解放后陆陆续续栽种的别的什么树,就比老树要生机盎然,要朝气蓬勃,显得生命力特别旺盛的样子。风一来,你可以听到那白杨树的硕大叶片,或细细低语,或大声聒噪。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后来居上的局面,未来属于谁,谁就拥有最多的话语权。而徜徉在古树底下,就没有这一份热闹。

展眼望去,所见皆绿,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白杨,爬满了照壁瓦墙的藤萝,拥塞了行路夹道的冬青灌木,花飞花落招蜂惹蝶的丁香海棠,令读树的我不禁觉悟,古树的缄默沉思,庄重成熟的状态,固然具有历史的魅力,但是,要没有这半个世纪种下的树木花草,仅凭那些爷爷辈的老树,是构不成这一片苍葱凝碧的绿色世界的。正因为老树之外,更多的是新树的出现,才形成这一片宜人景色。

其实,树的世界如此,人的世界又何尝不如此呢?看一看挤在书市里的人群,年轻人远远多于老年人,年轻作家的书远远要比老年作家的书卖得好,便知道文学的这种新人辈出的过程,和树木的繁衍一样,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必然。只有新鲜血液的不停输入,机体才会不断更新,焕发青春;才能后浪追逐着前浪,一浪更高于一浪;才能生气勃勃,气象万千。

买书,看压缩在书中的空间和时间;看树,阅读大自然,那可是活生生的大块文章。树的世界,人的世界,其实都在新陈代谢的进化规律之中。懂得这一点,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能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就像园子里的这些新的、老的树木,融洽相处,和衷共济,社会的祥和氛围,肯定会日益浓烈起来。

十、狗德

最近,我已经读了好几篇对狗失敬的文字。

其实,狗是很冤枉的。首先,并非所有的狗都像那些人那样一个臭“德行”。所有被指责的那些令人齿冷的“德行”,即使在狗界中,也并不带有普遍性。试想在阿尔卑斯山皑皑积雪中的牧羊犬,为冻僵的旅行者带来生还的希望;在地震废墟里搜寻的猎犬,嗅出仍存活着的遇难者;在缉私查毒时、在破案追踪中的那些立功的警犬,这时候人们向它们致敬都来不及的。其次,应该指出,那些人沾染的是一部分狗的恶习,由此一概而论地骂倒一切狗,不算怎么公平。如果狗都像那些人一样的可恶、讨厌、招人憎恨,这世界上还有谁愿意养狗呢?

在我印象里,外国人对狗,持好感者多。我记得儿时,20世纪30年代的事了,有一部很煽情的好莱坞影片,叫《义犬救主》。那个狗主角的名字叫琳丁丁,很红极一时的,比二三流搔首弄姿的演员要走红得多。狗在西方人眼里,是人类无言的朋友,有些孤独的老人,儿女抛弃了他们,惟有一条忠实的狗为伴,这在西方是习以为常的事。还听说过,有的富翁宁肯把多少万美元的遗产,死后传给了自己的狗,也不让子女亲友沾一点光,说明他对人已失去任何信心,远不如对一条狗的感情。我读过一篇文章,在法国,在花都巴黎的一个什么区域里,甚至有专门埋葬人类宠物的公墓,其中大部分是狗,为之刻石铭碑,留下悼念的词语,都是相当倾注感情的。

我们这里则不一样了。虽然从孔夫子起,中国人就提倡中庸之道,但好像也形成这样一个奇怪的效应:越是提倡什么,越是缺乏什么;越是强调什么,越是完蛋什么。讲了几千年中庸,看问题的方式方法,倒是非常缺乏中庸精神,非要偏颇不可。几乎不讲辩证观点,很少“两分法”地看人,倘不是极好,好到无可再好,恨不能顶礼膜拜;便是一无是处,坏到不可救药。

对狗的看法,就更糟。

在汉语体系中,凡与狗有关的词语,除了一句“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外,大抵属于詈词之类。这真是十分怪异的现象。如“狗腿子”、“落水狗”、“狗东西”、“狗屎堆”、“狗头狗脑”、“狗头军师”、“汉奸走狗”、“狐朋狗友”、“丧家之犬”、“鸡飞狗跳”、“狗急跳墙”、“狗仗人势”、“狗屁不通”、“蝇营狗苟”、“狗皮膏药”、“狼心狗肺”、“鸡鸣狗盗”、“狗眼看人低”、“狗肉不上桌”、“狗改不了吃屎”、“狗咬狗,一嘴毛”、“狗嘴吐不出象牙”、“狗戴嚼子,胡勒”、“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等,更甭说“狗日的”、“狗娘养的”这些指着鼻子骂人的话了,可以说没有一句是好话。严格讲,像这最后的两句村话,换上别的动物,也未尝不可,但狗倒霉,非把它挂搭上不可。我也不知为什么把狗置于如此不堪的地步。说白了,其实都是人的种种作呕的丑态,以狗形容罢了。君不见有些见风使舵、巧言令色的人,甚至比狗还要龌龊吗?

我不是保护动物协会的成员,也不是一个狗道主义者;更不像那些有钱阶层,动不动破费数万、数十万地买条名贵犬,如沙皮狗、宫廷狗,消遣玩弄宠物的人士。对于狗的认识,说来惭愧,至今仍停留在那些文学作品上。

也许由于艺术形象的力量,所以,很不以为然那些抹杀一切狗的议论。

在契诃夫的《卡契坦卡》里,那条离别了主人多年,已经沦落到马戏团里,登台表演杂技的小狗卡契坦卡,一听到观众席里它原来的主人,那老爷爷的孙子,在叫它的名字时,便不顾一切地冲下场去,热烈地扑向那爷孙俩的忠诚;在杰克·伦敦的《白牙》里,那条具有狼的血统,来自阿拉斯加的北极狼犬,矢忠于它的主人,在与比自己强大若干倍的獒犬角斗时,和手持武器的歹徒作殊死的搏击中,那宁死也不畏缩的勇敢;在特罗耶波利斯基的《白比姆黑耳朵》里,那条可爱的小花狗,在它主人住了医院后,四处寻找,跑遍了主人曾经带它去过的所有地方,历经艰辛,也不颓丧的真诚感情。这些品德,也不是我们见到的那些小丑身上所具备的。

人有人品,人品有好坏之分;狗有狗德,狗德有高低之别。如果体味一下屠格涅夫的《木木》里,那位长工盖拉新溺死自己那条狗的悲哀,就会觉得人类自身的弱点,远胜于那些四条腿的朋友。所以,对狗的不雅口碑,更多的是那些沉湎于名利场中的人的表演。

老实说,嬗变,是那些人的特点。至于狗,认准了便通常不那么轻易改变,所以才有那些感人的篇章。称它信守如一,始终不渝,大概不算过分。相反,若是在见利忘义、朝秦暮楚、出卖朋友、六亲不认这些方面,比起那些脸不红、心不跳的人的修养,狗恐怕要自愧不如了。

因此,若狗有知,大概也不赞成把自己和那些人类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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