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毓并字芝岩,介休张原村人,清康熙、乾隆年间著名皇商。早在明代,范毓并远祖范至刚就是“市易边城”的商贾。历经八代,传至范永斗,时值满清入关前。处于东北一隅的满清,甚需内地的多种物资。遂要通过蒙古地区从张家口的贸易市场取得,而操纵张家口贸易的是晋商“八大家”,其中之一就是范永斗。他除积极为满清提供军需物资外,还不时提供内地有关情报,关系十分密切。满清入关定鼎北京后,顺治皇帝不忘“八大家”之功,“承召入都,宴便殿,蒙赐上方服馔”,封他们为皇商,籍隶内务府广储司。从此,八家取得了政治经济特权,依附于清廷,并利用特权经商牟利,且可子孙世袭。
当时清廷铸钱需要大量铜,范父范三拔请减价包运铜货,经清廷批准,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开始了进口日铜的中日贸易。此时,20岁的范毓并带着船帮经商于塞北各地。当其父承办进口日铜不久,因病休养,他便挑起进口日铜的重担,带领船帮往来于中日之间进行贸易。每年进铜数百万斤,均用最低价卖给国家。与范氏一起承办者共有6人。其他5人经常任意挥霍钱财,满足私欲,10多年共亏损银83万两,按理当受国家处罚。他付出巨大牺牲,独立进行了补偿,使大家免于受罚。后来由于日本限制日铜出口,清廷出现铜荒,于康熙五十五年改由8省承办,范氏暂停止了对日贸易。
到乾隆时更立新法,决定铜斤“每年以四百万为率,滇、洋两处各办二百万斤”。并重新起用范毓并办铜。《墓表》中有所记述:“乾隆三年,奉命采办洋铜运京局,以抵分限应输之数……铜产东南外长崎诸岛,贾舶风帆,出没洪涛礁屿中,倭夷居奇留难。承办官羁不得如额,指为畏途,府君曰:吾受恩重,此吾份也。立遣人驾巨舟赴洋采办。其始终任事,不择险易,类如此。”
这一时期承准赴日贸易者,除范氏外尚有数家民商,为二商并办。但清政府对民商贩来之日铜,不仅价格优厚于范氏,且允输入之铜,半数交官收售,另半数则听凭民商按市价出售。而范氏却享受不到上述待遇,仍照旧额低价交售政府,尚且不允许其私售。范氏在此艰难处境之下,自难完成办铜任务,每每不能按期回棹。杀鸡取卵的清政府,仍不放松对范氏的驱使,鉴于他的实际困难,不得不一再减少其办铜任务。到乾隆十五年(1750年),规定准范氏派三艘船只赴日,岁办铜50万斤。就这样,仍然难以完成任务,亏损日重,直到破产边缘。
就在范氏对日贸易步履艰难之际,范毓并不幸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病逝,享年79岁。
此后,范氏家庭主持对日贩铜贸易已由毓字辈过渡到其子侄清字辈经营,其子清注、清洪、侄清济都先后苦苦支撑赴日办铜贸易,虽经大动心机,多方努力,兴利除弊,开源节流,作了一番调整,但客观环境是无情的,贸易情势急剧逆转,加之海运途中屡遭厄运,弄得拮据已极,打破了复苏之望。他们在绝望之中,曾拟“弃产变价,告退招商”,奏请准其摆脱是业,但清廷不允,只得苦撑待毙。
范毓并热衷开发的对日办铜贸易事业,终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以亏损拖欠朝廷一百五六十万两白银和误运误课罪而被治罪,落得个满门查抄、家产充公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