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格尔》是数百部蒙古族英雄史诗中最优秀的一部,也是整个蒙古族民间诗歌艺术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它由广大蒙古族群众创作而成,是集体审美意识的体现。
世世代代居住在大草原和山林中的蒙古族牧民和狩猎人,按照自己的审美方式不断创造和加工着《江格尔》,使其吸收着代代相传的蒙古族古代诗歌的艺术精华,从而达到了蒙古族民间诗歌艺术的最高峰。
蒙古族史诗《江格尔》中的主人公江格尔是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从3岁起便策马降魔,少年时便将42个可汗的领土攻占。他一生中率领英勇的部下,同异族侵略者进行顽强奋战,保卫宝木巴国,使人民幸福安康。
《江格尔》中的骏马形象塑造得神勇高大、矫健、丰满、神勇,具有理想化的特征。勇士们的骏马亦身躯高大、外形漂亮、动作敏捷、无所畏惧,而且同勇士一样有胆识、力量和勇气。它们身上集中体现了蒙古族人对于马的爱戴。
洪古尔在娶妻途中唯一的伙伴菊花青宝驹,史诗有着这样的外形描绘:
骏马的四蹄钢铁般坚硬;骏马的鬃毛翅膀般扇动。闪闪发光的长鬃,带起铮铮的琴声;又粗又长的尾巴,甩出动人的笛音。
骏马不但发挥了坐骑一切功能,还是一匹人格化的骏马,和人一样有意识、语言。例如,洪古尔在娶妻的途中,吃饱喝足,竟然酣睡了过去。他的坐骑宝驹菊花青提醒洪古尔说道:
像在父亲的家里一样,你竟能这般坦然的睡觉!不要说你是万能的人,就是我这个草包,也想念北方的故土,已到了难以克制的地步,岂能在这里久留!
于是,洪古尔苏醒过来,振奋精神,一鼓作气,驰过草原、跨过雪山,飞向他的目的地。对于单枪匹马娶妻路上的勇士而言,骏马此时是他唯一的助手与伙伴,骏马可以给勇士勇气与智慧,可见骏马对于勇士而言,可以增添勇气和激发斗志。
除善骑外,娶妻的勇士们不论有没有遇到阻挠或拒绝,还必须通过摔跤和射箭来证明自己的英勇与胆识。如洪古尔之子浩顺·乌兰在娶妻时与其他勇士较量的第一项便是赛马,浩顺远远地甩开了对方。
第二项射箭,其比赛要求非常之高。射出的箭,须射中芦苇的节子,穿过狐狸胯骨的窟窿,射裂白皑皑的雪峰,射到7条河的源头,燃起7堆野火的地方,还要不等飞箭落地抢先赶到,将箭头叼在口中,这项比赛才能算得取胜。
比赛标准如此之高,这说明当时蒙古族勇士的射箭是必备的技能,也是手到擒来的基本功。
史诗中对于弓箭的描写也非常细致、具体。弓箭是勇士们必不可少的实用武器,而且也是装饰品,正如身佩腰刀一样。这种审美形态能使人产生一种雄伟、刚健的壮美感。
浩顺与对手第三项是摔跤的角逐,这不仅仅是力量的对抗,更是智慧与技巧的较量。浩顺“使用妈妈交给的计谋,使用爸爸传给的掼术,使用各种脚绊”才将对手制服。可见,蒙古民族崇尚的不单单是勇猛和剽悍,更欣赏的是勇与谋,智慧与力量的结合。
勇士们只有具备了这些特点,他的子民心中才把他们和勇猛、矫健、昂扬、奋发、潇洒、灵秀、忠义、赤诚等赋予英雄的审美价值相联系。赛马、骑射、摔跤可以说是民族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民族美学的物化形态。
另外,《江格尔》还体现了蒙古族人民对酣睡的审美观。赛力罕塔卜克是江格尔手下的一名勇士,史诗在他去请洪古尔途中有一段对于他酣睡的描写,而唤醒他的便是他的坐骑白龙驹。
史诗是这样描述的:
勇士来到茫茫的荒原,搭起炉灶,把枯木点燃,紫色的铜锅里,将红茶熬煎。他胡乱地把茶扬了一气,把一大块酥油放进茶里,然后他喝起浓酽的茶水,三川柳似的周身红遍,皮条似的舒展身躯,躺倒酣睡。
熟睡了七七四十九天,那洁白的骏马,咴咴嘶鸣,口吐人言:赛力罕塔卜克将军呀!难道咱们是为了睡觉,才来到这旷无人烟的荒郊?
《江格尔》中对于英雄出征前酣睡的描写并不少见,只是英雄酣睡的地点不同,有的在山中,有的在山林中,有的在荒野上,而无一例外的大都在战争的前夕,唤醒英雄的一般都是他们的坐骑,醒来之后的英雄精力充沛、体力过人,在战争中表现得更加勇猛,从而取得胜利。
洪古尔在活捉魔鬼端殊日格尔勒前夕,在清凉的泉边,茂盛的草滩上四肢伸展像皮条,全身红得像三川柳,直睡了七七四十九个黑夜和白昼。
洪古尔在睡醒之后更是精力过人,史诗中说他“公驼般的吼叫了一声,牦牛般的伸了一个懒腰”。
然后洪古尔出发后,先是砍掉了魔鬼的使臣,又骑马飞驰3个月,直奔魔鬼的宫殿,10万黑魔也未能抵挡住力大无穷的洪古尔,最终将魔鬼端殊日格尔勒活捉。
对英雄酣睡的描写恰好反映了蒙古族人民原始思维逻辑的审美意识。他们发现如果困顿体乏,只要踏踏实实地睡一觉,体力、精神自然就会恢复,从而精力旺盛。因此他们认为,英雄同样需要通过酣睡补充体力和精力。
英雄们酣睡起来非常人能比,一睡就是几十天,甚至几个月。人们相信睡的时间和体力的充沛成正比。而给予英雄们睡觉的时间越长越表达了蒙古族人民对于力量的推崇。力量、精力、强健是英雄的标志也是这种原始逻辑审美意识的又一具体化形态。
英雄死而复生在《江格尔》中也占有重要位置。江格尔、洪古尔等都经历过死而复生的事,从他们关于死而复生的描写中,可以发现蒙古族人民对于生命的审美意识。
从中可以发现两个鲜明特点:一是搭救者往往为女性。在蒙古族原始人们的思维中,女性是生命的缔造者,她们既能孕育生命也有起死回生之术。因此在《江格尔》中,妇女形象有着神奇的一面,她们个个都有着非凡的本领。
如江格尔的妻子阿白·葛日洛能辨别真伪,且能牢记住99年前往事,预知未来99年的事情;洪古尔的妻子卓莉赞丹是个神仙般的女人,她不但预知世事,还能变出铁马、铁兵阻挡敌人;洪古尔的母亲希莉苔·赞丹·葛日洛夫人有着萨满般神奇的法术。
这些具有超凡本领勇士的妻子们,还个个美貌如花,多才多艺。如洪古尔之妻卓莉赞丹,她像永不凋零的花朵,她有着白皙的前额,肌肤好似白丝绸,身段长得丰满而秀美,两颊红得活像草莓,10个指头细而又长,全身闪射着朝阳般的金辉,还有一副善良心肠。满腹的学问,含而不露,满脑的智慧,使用不完。
蒙古族人民的审美观中最美的是阳光和月光,女人脸上光彩的描述足以淋漓尽致的表达出,牧民们心中理想的美女形象。由此可见,《江格尔》中对于女性形象的塑造源自于远古蒙古族牧民们的自然审美观。
二是搭救手段往往为天赐甘露或神丹妙药。在蒙古族原始人们的思维中,对于大自然更多的是畏惧与臣服。当看到日月星辰的交替、四季周而复始的运转、动植物的生与灭,他们自然联想到人的生老病死及不可抗拒的生命消失。因而,远古先民将最美好的希望寄托在英雄身上。
英雄不仅仅是一个具有超越人的非凡之人,更是蒙古族人民审美意识的具体载体。凡人生死或许无关紧要,英雄是永远不会逝去的。
英雄是智慧、勇敢、正义、剽悍、力量、机敏等诸多审美价值的综合象征体。因此,人们力求借助巫术形式、借助于天意、天赐之露、灵药等神力,使英雄得以复生,永葆生命力。
人们认为,只有英雄的永生,由他们审美意识而想象出的理想人性及生活才能得以实现和延续。洪古尔是《江格尔》中最引人注目、最出众的英雄。因此死而复生的次数也最多,并且每次死而复生之后会立刻投入战斗中。
同时,人们又把这种理想化寄予现实中,即所有将领都像史诗中的英雄那样无限忠于民族、忠于人民,在战斗中发挥英勇无畏的英雄气概,过人的智慧与无人能比的高强武艺。
蒙古民族在自己独特的生活环境中,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并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审美意识。这种审美意识又影响着其文化的倾向,从而上升到影响民族心理素质和民族性格的形成。
民族心理素质和民族性格又决定了他们在文化生活中,对审美对象和审美形式的追求。勇猛、顽强、进取是蒙古民族的民族精神,也是蒙古民族的审美意识。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在历史的长河中慢慢积淀,而后成为被后人们广为传唱的英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