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鹏飞
初读这本国际畅销书,便觉得它能成为英国文学大奖布克奖决选作品是有原因的。作者莫欣哈米德说:“最后的结局必须由读者自己来决定。”“我绝对是想安排一个没有定论的结局,让读者的答案去反映出他自己的世界观。”一些关于本书的书评的关键词是“对美国梦的颠覆”,“对9·11事件的反思”,“身份认同的危机”等等,无疑在评价本书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读者乃至评论者的世界观。自然,因为书中涉及巴基斯坦和美国,这两个国家的读者如果不试着放下偏见静心读完这本书,也就无从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也就无法体会出更加内在的东西。
这个内在的东西,不仅是空间上的,也是时间上的;不仅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生命个体的。然而这样的分类不利于下文的表述,为此不得不进行另一套分类,即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但是我们也很容易发现,无论是什么层面,都同时包含着前面的分类所各自包含的内容。
宏观上来看,作为故事发生背景的美国和巴基斯坦,是截然分开的两个大洲上的不同的国度,在工业革命之前,它们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工业革命后不久,它们的命运又是那么相似。印度次大陆和北美洲都成为老牌殖民帝国英国的殖民地,都在工业化大潮中扮演着被压榨的角色,然而不同的是,北美洲因为本身的土著文化被无情摧残,代之而起的是更加富有开创精神的欧洲文化,之后通过与英国的艰难斗争诞生了更加强壮的新的国家,这便是美国,而对于本来就历史悠久的印度次大陆来说,痛苦从来未曾间断,因为那是不相上下的东西文化的碰撞,谁也不能取得绝对的优势从而取消对方存在的基础,而不断抗争的结果是它们分开了——英国不得不在二战后放弃殖民地,印度和巴基斯坦也就在这种没有找到出路的两种文化碰撞产生的痛苦中诞生;然而世界早已不能回到工业革命之前的隔绝状态了,谁都要在发展的过程中容忍对方的文化,磕磕绊绊在所难免,遗憾的是,对冲突本来就没得到解决的巴基斯坦来说,这些磕磕绊绊酿成了巨大的悲剧,体现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里面,就是美国和它的相遇。
莫欣哈米德在书中非常坦然地比较着东西文化,一个隐喻是“我告诉她我曾经与父母和哥哥一起沿着喀喇昆仑高速公路开车去中国,沿途开过的那些山谷底部,海拔比阿尔卑斯山的顶峰还高”。这当然是就两国之间各自的文化背景来进行的比较,更加鲜明而直接的评价则是“我想的是,其实美国在世界上的那种做派我是一直反感的。您的国家对于别国的事务总是喜欢插手干涉,这是令人无法忍受的”。如果说这是作者对美国的看法,那就过于片面了,他表示:“不用为我的大胡子而感到害怕,我是一个热爱美国的人。”综观全文,他所热爱的理由,当然是美国的一些优点,比方说公平竞争、自由思想和独立创新。主人公本人在美国求学的过程中说:“我在自己的尊严所许可的范围内,让自己的言谈举止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美国人。”这多少可以说明美国梦对他产生的影响并不是没有的,反而是非常深刻的。那么,他尊严所不许可的范围又是什么呢?我们不难在书中发现作者的回答:“四千年前,我们这些居住在印度河盆地的人就已经拥有了街道纵横交错的城市和引以为荣的下水道,而后来那些入侵美洲,在美洲殖民的人们的祖先当时还只是生活在蒙昧之中的蛮夷。现在,我们的城市杂乱无序、到处是脏乱差现象,而美国的大学中来自个人的捐款就比我们巴基斯坦全国的教育拨款还多。一想到这种巨大的不平衡,我的心中就羞愤难平。”
以上的分析虽然是从宏观上来说,但是从文章本身的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微观层面的个人命运。这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中的反映,便是主人公昌盖兹和他的女友艾丽卡。昌盖兹本人虽然是巴基斯坦人,但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日益把自己当做一个美国人来看,尤其是在他毕业后进入一家美国顶级公司之后,他的美国梦眼看就要实现,而他也踌躇满志的时候,他“心底没有一丝的烦恼,我是一个年轻的纽约人,整个城市就在我的脚下”。随后发生了9·11事件,一切都改变了,而在9·11事件之前,他的内心就已经发生了很多微妙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与他关系相对最为密切的艾丽卡身上。在第一次去她家做客的时候,艾丽卡的父亲谈起他的家乡巴基斯坦,他的回答是:“对,我们国家的确面临许多挑战,先生,但我的家在那里,我可以向您保证,情况不像您说的那么糟。”家庭一直是他不曾忘记的,也是最后促使他离开美国最重要的原因,然而在他正飞黄腾达的时刻,他有意无意地忽略这一点,可是我们还是不难发现,即便是在他最成功的时候,他想的依然是家,尽管他自己没有明确承认这份感情,比方说他正式进入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他这样感受自己:“那天,我并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巴基斯坦人,而只是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的一名实习生,我的公司那气派非凡的办公室使我感到自豪。我真想让我的父母和哥哥也来看看!”对于这种感情,同样具有东方文化背景的中国人是不感到陌生的,而且可以敏锐地感觉到,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下,即便是身处“感觉像是到了自己家一样”的地方,也是不真实从而不会长久的,因为那一切衡量的标准既然是家,家的位置也就无可替代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巴基斯坦人的昌盖兹,9·11事件对他的影响并不跟美国人一样深,如果说一定对他产生了什么影响的话,那就是对他回家起了催化作用。
此外书中还有一些佐证。像他给艾丽卡讲家乡事情时候的动人表情等等,此处不一一列举。但是这个例子多少说出了一些艾丽卡的关注点。如果跟大多数评论家说的那样,对昌盖兹来说,艾丽卡隐喻美国的话,那么艾丽卡起初关注昌盖兹的家乡,似乎也传达出这样一个信息:两个国家如果互相了解,是能够达成默契的。但是最后的分歧点归根到了艾丽卡死去的男友身上,对昌盖兹来说,这个已经死去的对手是他的噩梦。起初和艾丽卡并不熟悉,那时候死去的男友还不成为横亘在他们面前巨大的障碍,直到他们第一次做爱失败后,昌盖兹在第二次做爱时把自己扮演成她的前男友,他们做爱才成功——这让他在迷失自我的同时,深深感到那个死去的对手是他永远无法战胜的,他说:“但我认为即便是在那时,我也知道她是消失进了一种强大的怀旧情绪中去了,而进去之后只有她自己才能选择是否回来。”这份怀旧情绪非常明显地照应着9·11之后美国人的怀旧情绪,作者写道:“在冬天开始的时候,我所身处的世界里,怀旧的情绪正变得甚嚣尘上。”我们不禁好奇地问,美国人究竟在怀念什么呢?前文稍有交代:“或许有点受心境的影响,但当时的美国在我看来似乎正不断陷入一种危险的怀旧情绪中。国旗和军服,将军们在作战室里面对摄像机镜头发表讲话,报纸标题中责任与荣誉之类的字眼,这其中不可否认地会有些东西让人回忆起往昔的岁月来。”毫无疑问,对于这种辉煌的回忆,正如巴基斯坦人回忆自己古老的历史一样,是将会产生诸多冲突的温床。毕竟历史成为过去并不意味着历史总是公正的。
在探讨了这么多之后,小说接近了尾声,首先走进尾声的是他与艾丽卡的爱情,或者不如说,他们的爱情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死掉,因为艾丽卡最后想念他是因为他是一个好人,而不是一个恋人。这种死掉的爱情直接投射出他与美国之间信任的瓦解。接着艾丽卡似乎要为自己放弃昌盖兹而选择那个早已死去的男友付出自己的代价,而在这之前,昌盖兹似乎寻找到了重新寻回他们之间失落的爱情的办法,他对自己说:“我又想起了艾丽卡。我突然觉得,我想要和她沟通的种种努力之所以归于失败,或许部分是因为在诸多重大事件中,我不知道自己的立场究竟何在,我缺乏一根坚定的主心骨。我吃不准自己到底该属于哪里——是纽约,是拉合尔,两边都是,还是两边都不是——正是因为如此,在她向我伸手求援的时候,我没有什么结结实实的东西可以给她。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愿意去尝试扮演克里斯的角色,这难道不是因为我自己的身份是如此脆弱吗?”昌盖兹似乎真的寻找到了补救一切的办法,简而言之就是做回真实的他自己,而他也是对这个办法充满期待的,然而事情的发展总不会以人们能够预料的方式进行,艾丽卡失踪了!如果她不失踪,或者后来又被昌盖兹找到,他们会成功么?我们不得而知,这是作者留下的第一个疑问。
而第二个疑问也随之产生。尽管寻找艾丽卡最终成为不可能,昌盖兹决定回家寻找真实的自我。在这期间一位同样处在边缘社会的老人告诉了他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他们(土耳其苏丹的禁卫军)通过战斗所毁灭掉的是他们自己的文明,因此他们再也无家可归了。”言下之意无非是如果你要决定离开美国,那就要趁着美国还没有毁灭你的家之前,否则一切就晚了,昌盖兹自然也听懂了,或许他还会理解为趁着自己内心家园还没有丢失之前,把丢失在美国精神中的内心家园都找回来,那最好的办法便是离开美国——无论怎样,他是决意要离开了,虽然不舍,虽然这儿有他依然处于失踪状态的艾丽卡。
这一番心路历程走到这里,似乎已经找到了完美的结局,然而作者似乎不这样看,因为他在昌盖兹践行他的想法的时候,留下了第二个疑问。昌盖兹义无反顾地返回巴基斯坦之后,成为大学教授,他告诉他的学生:“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轻易地把死亡加诸其他国家的居民,令如此遥远地方如此多的人们感到恐惧。”这无疑是对美国的批判了,然而他对自己的祖国似乎也不缺少思考,在小说快要结尾的时候他再次表明自己的态度:“他们不会对您有什么恶意的,我向您保证。说来这应该是件不言自明的事,可您不应该把我们巴基斯坦人都想成是潜在的恐怖分子吧,就像我们不应该把所有美国人都想象成是秘密杀手一样。”最后一句话无疑是在检讨巴基斯坦人对待美国的态度,说得诚恳而有分量。那么结果到底如何呢?
作者不止一次在小说中暗示昌盖兹在拉合尔茶馆谈话的陌生人的身份,等到最后一个句号之前,这种暗示到达了顶峰,于是第二个疑问也就呼之欲出了:昌盖兹和与他对话的那个美国人到底是成了朋友还是敌人?因为作者有意给读者留下想象空间,在此如果硬要探讨出个正确答案来也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细心的人一定会发现,第二个疑问跟第一个疑问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紧密!尽管我们不能也没有兴趣去回答这两个疑问,但是我们就其共同反映的本质来看,不得不说,找到或者永远失踪,成为朋友或者成为敌人,都是有可能的,这就自然而然地把跟这些疑问有关的人调动起来,并告诉他们:我们已经到了十字路口,接下来会是什么路,全看我们的选择!这个选择对于并非当事双方的我们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冲击,毕竟没有哪个人敢说我完全与世隔绝,也没有哪个国家敢声称自己跟别国没有任何关系。由此看来,这实在不仅仅是一个选择那么简单,于是明智的作者适可而止了,把疑问留给读者。
作者简约的语言风格丝毫没有减弱问题本身的复杂,反而在鲜明的对比中让一切复杂的东西都条理清楚起来。于是我愿意这样来结束我的读后感:美国大概也像是一个围城,进去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昌盖兹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打开了厚重的城门,却发现一切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尽管他当时也并不知道自己的想象是什么样子的。随着大事件的发生,日常生活被搅乱,和平失去了,生活在围城里的昌盖兹似乎能看见城外被阿喀琉斯追杀的赫克托耳正在没命地逃跑,一圈又一圈,就是没有人把城门打开让他逃回城……种种的奇怪现象引发了他的思考,而所有奇怪的现象中,大概只有他这个希腊人却在特洛伊的城堡里抵抗自己的同胞是最为奇怪的了,当他意识到之后,他再也无法平静,苦苦寻求着心灵的解脱。最后当他发现他不得不走出城门成为他同胞里面的一员时,他才发现对抗的双方想要达成和解是多么困难,根本没有沟通可言,只有各自的利益和实力。他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在攻城的同时不忘抛出橄榄枝。
然而,哪个国家不是一座围城呢?
(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07级古典文献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