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年时间,侯艳走不出一部戏的情节。她喜欢黄昏里,于窗前静静伫立,默默望着远方。这时,一个熟悉的少女背影在眼前掠过,与她的影子重叠,令她发出一声叹息,无端生出许多感慨。
琵琶悠悠,弹尽多少遗憾,迷失的女孩,勾起侯艳斑驳的思绪……
2001年1月30日晚,沉浸在欢乐中准备迎接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人们,在电视上看到了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一幕。最令人同情的是,自焚者中竟有一位十九岁、正值花季的女大学生,她就是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琵琶专业的大二学生——陈果。
中央音乐学院的琴房里仿佛还飘荡着陈果悠扬的琵琶声,可这位才女的琵琶梦连同她那美丽的容颜却被邪教永远地摧毁了。这一切让人们认识到,要坚决、彻底地和邪教“法轮功”斗争到底!
2001年,为了将陈果自焚事件搬上戏曲舞台,对广大群众起到教化作用,宁夏秦腔剧团决定由侯艳饰演陈果,彩排秦腔现代小戏《琵琶泪》。
这部戏排练前,侯艳搜集了有关“法轮功”受害者陈果的资料,从中了解到了正值花季,开始蓓蕾待放的陈果为什么会走上自毁之路。
面对陈果美丽的倩影,侯艳陷入沉思。对于陈果误入歧途,她感到深深的同情。
侯艳认识到,《琵琶泪》是一部现身说法的戏,塑造好陈果的形象,对群众的教育意义非同寻常,能够揭露“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对青年人有着警示作用。
为了增强《琵琶泪》的舞台效果,侯艳和这部戏的导演、著名秦腔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王泽民老师及同事一起商讨道具、布景的设置。然而,如何表现戏中陈果被烈火焚烧,最后被烧成浑身焦黑的惨状,成为戏中的难点。
绞尽脑汁,宁夏秦腔剧团演职人员想出了很多方案,都因操作存在难度而放弃。最后,侯艳和导演决定试一下用红绸子做道具,下边以风扇吹,制造火苗熊熊的场景,再以长长的黑沙在侯艳的“串翻身”动作中渐渐包裹住身体,然后倒在地上蜷缩一团,用以表现被焚烧的惨状。
通过舞台测试,这样的效果果然很好。
《琵琶泪》排成后,先后在宁夏各大院校以及城市、农村演出,引起很大反响。
这部小戏仅有二十多分钟,其通俗易懂的舞台表现手法,刻画了“法轮功”习练者的痴迷,以及带来的恶果。引导人们辨清真与伪、正与邪、善与恶,启发人们自我反思,唤醒良知。
2001年,《琵琶泪》荣获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
这年冬天,侯艳在街上闲逛,打算为自己买件衣服。一家店主看着正在试衣服的侯艳上下打量半天,突然欣喜地拉住她的手问:“你就是那个演陈果的吧?我见过你,可要感谢你!”侯艳点点头说是,但感谢不知从何说起。
在随后的交谈中,侯艳了解到店主的父亲原来是个“法轮功”练习者。《琵琶泪》在银川秦腔剧团演出时,店主带着父亲去看,促使父亲看清“法轮功”的真实面目,最终幡然醒悟。
“是你解救了我父亲啊……”店主拉着侯艳的手,感激得不知说啥好。
从服装店出来,侯艳心中暖洋洋的。作为戏曲演员,她感受到了艺术的伟大。一部好戏,好似一朵开在寒冬的傲雪之梅,让正义、人性之美吐艳怡情,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改变着人们对世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