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斯宾诺莎
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如果我们立足于动物立场上看有些事物是值得赞美和喜爱的,但如果我们用人的眼光去看,对它则感到憎恨和厌恶,如蜜蜂的争斗、鸽子的嫉妒等等,这些事物在我们用人的眼光看时是可恶的,然而当我们立足于动物立场去考察,它们就显出较多的圆满。我们就能由此清楚推出:既然罪孽只是指不圆满性,所以罪孽就不能存在于任何表现本质的事物之中,正如不存在于亚当的决意或此决意的实行中一样。
而且,我们也不能说亚当的意志和神的意志是敌对的,或说亚当的意志由于触犯了神所以是恶的,因为这样就证明了神具有极大的不圆满性,某些事物可以违背神的意志而产生,神可以让它欲求某种它所不能获得的东西,它的本性像它的创造物那样被决定,使它对某些事物表示同情,而对另一些事物投以憎恨,而且这种说法也完全与神的意志背道而驰的。因为神的意志既然并不是某种和神的理智不同的东西,所以任何事物违背神的意志就如同违背神的理智一样是不可能的,这就是说,任何违背神的意志的事物按其本性将必定是同神相违逆,正如方的圆一样。因而,既然亚当的意志或决意就其自身而言不是恶的,或确切地说,不是违背神的意志的,那么可以推知,神必定是亚当意志的原因,这并不在于亚当的意志是恶的这一点,亚当的意志之所以是恶的,无非只是缺乏一种更圆满的状态,这是由于他的行动而失去的。真的,这种缺乏并不是某种肯定的东西,但我们只是就人的理智才用这个名词,而不是就神的理智而言。
可以这样来解释,因为我们是根据同一个界说表现同一种类的一切个体,例如表现一切具有人的外在形式的个体,所以我们认为,所有这些个体都能够具有从这个界说中我们可以推出的最高圆满性。现在如果我们发现了一个人,他的行为是和这种圆满性相容的,那么我们就认为他已丧失了真正的圆满性,他背叛了他的本性。但如果我们并没有把他归入这个界说内,没有把这样一种本性归属于他,那么我们就不会这样认为。但是,既然神既不抽象地设想事物,也不做这种一般的界说,而且除了神的理智和神的力量分给和实际授予事物的本质外,没有更多的本质属于事物,那么我们就可以明白地推出,我们只能就人的理智而言才说这种缺乏,而不是就神的理智而言。
幽思片语
凡存在的事物仅就其自身考察而不同任何其他事物相关而言,都包含了圆满性,而每一事物中的这种圆满性与该事物自身的本质是同样多的,因为它们确实没有什么不同。
——斯宾诺莎
智慧隽语
现在如果我们发现了一个人,他的行为是和这种圆满性相容的,那么我们就认为他已丧失了真正的圆满性,他背叛了他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