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人不能存有害人之心,但却不能没有防范之意。在事情尚未发生之前,处事老练者就为自己留好了退路,一旦事情向坏的方面发展,自己也有了心理准备,即使受到创伤也可能是微乎其微;而涉世不深者,因为毫无防备,就有可能遍体鳞伤。
贬损他人、抬高自己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在贬损他人的同时,也伤害了对方的自尊心。有这种癖好的人,在抬高自己贬损他人时,根本不在乎对方的感受,只顾自己享受虚荣心满足后的喜悦,殊不知,傲慢、孤立早已为其挖好了陷阱。
有这么一句神奇的妙语,它可以阻止人们的辩论,消除他人产生的恶感,并给他人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还能使对方注意聆听。这一神奇妙语是:“我一点不怪你有这种感觉,如果我是你,也会与你的感觉一样。”
而事实上,有些人恰好与此相反,当别人强过自己时心理极不平衡,于是通过贬损别人,说明别人并不强于自己,从而在心理上得到一种阿Q式的平衡。
李先生自我感觉良好,然而在单位人缘不好。因此他经常抱怨世态炎凉,责怪同事寡情。是真的世态炎凉、同事寡情吗?非也!原来是李先生自命不凡所导致的,每逢单位开会、年终考评,他都喋喋不休地贬损他人,显示自己“崇高的思想”、“卓越的才能”、“非凡的业绩”。因此,同事们都觉得李先生太过分了,太不像话了。于是大家都不买他的账,他陷入了孤家寡人的境地。显然,李先生人缘不好,原因在于他习惯贬低他人,抬高自己。
为什么有些人会不择手段地贬损他人、抬高自己呢?其原因显然是出于一种站在自己的利益与立场上去考虑问题的心理。
有些人为了充分地显示自己的高明和非凡,往往喜欢找参照物,自以为通过贬损他人,自己的高明和非凡的价值就能充分地表现出来了。然而不管贬损他人、抬高自己出于何种心理,这种行为都是一种缺乏道德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1)导致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和自我消沉
贬损他人、抬高自己的虚荣心理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思想如果长期发展下去,就会导致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形成一种唯我独尊的心理状态,因而可能会无条件地要求别人服从自己、尊重自己。别人一旦不服从自己、不尊重自己,就会产生一种严重的失落感。然而这种人的行为是很难得到别人理解的,只会激起别人对他的反感。这种高期望与实际效果的反差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种人的自我消沉。
(2)影响团结,破坏和谐的人际关系
贬损别人,势必给别人带来不愉快。因为这种贬损与实际差距很大,实际上是对别人工作的一种主观的否定,所以一旦给别人带来思想上的不愉快,还会严重地影响他人的思想情绪。另一方面,贬损的言辞还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作为攻击或整治他人的材料,势必破坏和谐的人际关系。
(3)制造矛盾
这种贬损他人的语言很容易被一些不作调查了解就下结论的领导相信。而一旦领导相信,领导就会对被贬损者产生一种不良看法,甚至会据此批评被贬损者,被贬损者就会认为领导不实事求是,一旦对领导产生了怨气,就很有可能不服从领导,甚至会产生消极怠工的现象。而领导者又认为被贬损者不接受批评,这样就影响了双方之间的关系,激化了彼此间的矛盾。
(4)引发官司
贬损他人从法律来上说是一种侵犯他人人格的表现。尤其是捏造事实贬损他人,这更是一种诽谤他人的行为。因而如果一个人经常捏造事实贬损他人,就必然地会激起别人极大的反感,甚至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也就必然地引发官司的发生。
贬损他人、抬高自己确实十分令人生厌。一个单位如果有几个这样的人,大家肯定难以愉快地工作和学习。因此,对待这种人绝不可姑息,应该设法纠正他们这种缺乏道德的行为。具体有如下几种方法:
(1)当面澄清事实,使其认识自己行为的错误性
对于捏造事实贬损他人的人,受害人应该敢于澄清事实。澄清事实不需要争辩。在心平气和的心境下将事实原原本本地陈述于众,并且列举证据,证明事实真相,使捏造事实者在证据面前无法交代,从而唤醒他们的良知,在铁证面前幡然悔悟。例如,某校赖老师在一次教研会议上夸耀自己下班后如何组织辅导同学学习,而批评纪老师连学生寝室都未去过。纪老师说:“对于赖老师的批评,我有必要澄清一下,班主任对下班后辅导同学的老师都作了记载,我本学期共下班辅导12次,也许赖老师没作过调查吧?那么请赖老师去看看班主任黄老师的记录吧。”在事实面前,赖老师非常难堪。
(2)直率地提出批评,指出错误的实质
对一贯贬损他人、抬高自己的人,在年终考评中大家都应坦率地对其提出批评,并分析其行为的实质,使其改变不良行为。某县委办公室干事张某一向喜欢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在年终考评中,办公室有5个干事对张某提出了意见,并指出了张某这种行为给办公室带来的不良影响。张某面对大家坦率地批评,承认自己的错误决心改掉这个毛病。
(3)对一贯捏造事实贬损他人者诉诸法律
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对他人的身心造成损害,因此,受害人可以诉诸法律,使造谣者受到法律的惩罚,从而收敛这种不良行为。
贬损他人,抬高自己是一种缺乏道德、缺乏修养的行为,在说话与办事中具有较大的危害性。有这种行为的人非但不能把自己抬高,而且迟早会被摔得人仰马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