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肢体活动范围与作业域
肢体活动范围由肢体转动角度和肢体长度构成。
1.肢体活动角度
肢体活动角度又分为轻松值、正常值和极限值。轻松值多用于经常性的使用频率高的场所;正常值则用于一般场所;极限值常用于不经常使用,但涉及安全或限制的场所。
2.肢体的活动范围
人的动作在某一限定范围内均呈弧形,而形成包括左右水平和上下垂直面动作范围一定的领域,叫做人的作业域(Working area)。由作业域扩展到人——机系统的全体所需的最小空间即为作业空间(Working space)。一般来说,作业域是包括在作业空间中;作业域是二维的,作业空间是三维的。
3.手脚的作业域
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无论是在厨房还是在办公室,总是或站或坐,手脚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做各种活动。这个域的边界是在站立或坐姿时手脚所能达到的范围。这个范围的尺寸一般用比较小的值,以满足多数人的需要。
手脚的作业域包括水平作业域和垂直作业域。
(1)水平作业域。水平作业域是人于台面前,在台面上左右运动手臂形成的轨迹,手尽量外伸所形成的区域为最大作业域;而手臂自然放松运动所形成的区域为通常作业域。
(2)垂直作业域。垂直作业域指手臂伸直,以肩关节为轴做上下运动所形成的范围。与决定人在某一姿态时手臂触及的垂直范围有关,如隔板、挂件、门拉手等,带书架的桌子也常用到上述物体的高度。作业域与摸高是设计各种框架和扶手的依据,除此而外,用手拿东西和操作时需要眼睛的引导,因此架子的高度男不得超过150-160cm,女140-150cm。由视线所考虑的还有抽屉的高度等。
拉手的位置与身高有关,一般办公室用100cm,一般家庭用80-90cm,幼儿园相对较低。欧洲有的国家的门上装两个拉手以供成人和儿童使用。
作业域受下列情况影响:
①在活动空间内是否有工作用具;
②需保持一定的活动行程;
③手的操作方式是持着荷载还是移动载重;
④并非任何地方都是能触及目标的最佳位置。
2.2.2 人体的活动空间
人的姿态的变换和人体移动所占用的空间构成了人体活动空间。人体的活动空间大于作业域。
1.静态的手足活动
包括立位、坐位、跪位和卧位。每个姿态对应一个尺寸群。
2.姿态变换
姿态的变换集中于正立姿态与其他可能姿态之间的变换,姿态的变换所占用的空间并不一定等于变换前的姿态和变换后的姿态占用空间的重叠,因为人体在进行姿态的改变时由于重心的改变和力的平衡问题,会有其他的肢体伴随运动,因而占用的空间可能大于前述的空间的重叠。
3.人体移动
人体移动占用的空间不应仅仅考虑人体本身占用的空间,还应考虑连续运动过程中由于运动所必需的肢体摆动或身体回旋余地所需的空间。
4.人与物的关系
人与物体相互作用产生的空间范围可能大于或小于人与物各自空间之和。所以人与物占用的空间的大小要视其活动方式而定。
5.影响活动空间的因素有
(1)动作的方式;
(2)各种姿态下工作的时间;
(3)工作的过程和用具;
(4)服装;
(5)民族习惯。
如日本、朝鲜和阿拉伯民族都是席地而坐。在设计这类的空间时,对于人体活动必须进行重新研究。
6.人体活动空间与室内空间的关系
(1)室内设计一般由于建筑的空间高度是固定的,所以考虑人体活动空间时只考虑平面的空间尺寸。
(2)设计机械只考虑人体的尺寸和活动空间就可以了,而建筑与室内外空间环境的设计所考虑的就不仅仅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