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具备血肉、丰富感情一面的,活生生的、具体属性的人,也是有家庭、职业、社会角色、社会地位,有人际关系的社会属性的人。因此,人体工程学中所有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的因素都围绕着“人”这一环境主体。
归根结底,人体工程学的服务对象就是人,其目标就是尽量服务于最大众的人或人群。但其不能同时满足所有人,满足所有人是人工学学科发展不断追求的终极目标。在一般情况下,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都能够享受到人工学标准的环境产品,除此之外,许多特殊人群,如残疾人,老年人、儿童或无家可归者都有着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都有着不同于常人的生存和生活需求。对这些人群的生存状态和生理、心理特征的研究是人工学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最新统计已有6000万残疾人口,除此之外,有些城市已经进入到老龄社会,如北京、上海等国际化大都市。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大中城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在目前社会养老机制尚不健全的条件下,仅依靠社会资源尚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压力,在一段时间内还要依靠家庭的力量,面对这样的弱势群体,我们必须考虑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问题。目前,在许多城市设计方面也考虑到了老年人及一些残疾人的特殊生活需求。这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城市文明的体现。
城市环境所涉及的主体应以老年人为中心。由于儿童的生理指标变化较大,给设计带来极大的不便;另一方面,儿童的生活有家长或监护人照顾,因此在环境使用上不会带来太多的不便。而老年人一方面在人口数量的上升趋势上要大大超过残疾人口的比例,另一方面大多数的老年人都患有不同的疾病。因此,人虽然在某些城市环境的使用舒适性上青壮年人和老年人的需要和感受不同,但在城市整体环境设计和规划中要尽可能倾向于老年人。
6.1.1 无障碍化的概念与标准
1.无障碍化概念
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指: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应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要求:公共传媒应使听力和视力残疾者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影视作品、电视节目的字幕和解说,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等。
近几年,无障碍设计更多地出现在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及小区的建设中,人行道上设置了坡道和盲道,公共卫生间也增加了专供老人或残疾人使用的厕位等,从更深层次上说,无障碍不仅仅限于老人、残疾人这样的特殊群体,同时也是人性的共同需求。比如,公共台阶的无伤害化处理等都可以列入无障碍的范畴。无障碍设计就是在营造一个更加人性化、更舒适的环境。
2.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
(1)在一切公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其坡度应不大于1/12;
(2)在盲人经常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利于盲人辨向的音响设施;
(3)门的净空廊宽度要在0.8m以上,采用旋转门的需另设残疾人入口;
(4)所有建筑物走廊的净空宽度应在1.3m以上;
(5)公厕应设有带扶手的坐式便器,门隔断应做成外开式或推拉式,以保证轮椅方便进入内部空间;
(6)电梯的入口净空宽度应在0.8m以上。
3.我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
(1)城市道路。城市道路实施无障碍的范围是人行道、过街天桥与过街地道、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人行道口等。无障碍内容是设有路缘石(马路牙子)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应设缘石坡道;城市中心区、政府机关地段、商业街及交通建筑等重点地段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地段应设提示盲道;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住区及主要公共建筑设置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轮椅坡道或电梯,坡道和台阶的两侧应设扶手,上口和下口及桥下防护区应设提示盲道;桥梁、隧道入口的人行道应设缘石坡道,桥梁、隧道的人行道应设盲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口应设缘石坡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应设盲道。
(2)居住区。居住区实施无障碍的范围主要是道路、绿地等。无障碍要求是,设有路缘石的人行道在各路口应设缘石坡道;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的道路应符合轮椅通行要求,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道路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3)房屋建筑。房屋建筑实施无障碍的范围是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园林、居住建筑等。无障碍要求是建筑入口、走道、平台、门、门厅、楼梯、电梯、公共厕所、浴室、电话、客房、住房、标志、盲道、轮椅等应依据建筑性能配有相关无障碍设施。
(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为指导思想,并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
6.1.2 无障碍化设计的基本思想
1.无障碍化理念
(1)确保垂直、水平方向行动的无障碍化。对于出行、饮食、游玩、工作、休息、学习和医疗等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活动,应当设计出可满足这些活动的空间。其中,进行规划和设计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任何人对自己所去之处,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毫无障碍地出入和使用。
许多老年人和残疾人都不愿意拖累他人,他们将自己的目标锁定在生活自立、行动自理上。确保出行环境无障碍化就是以此为目标,促进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并形成他们精神上的自立。
(2)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的空间。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的空间,就是通用化技术标准(通用设计)的实践问题。不再区分残疾人和健康者的使用形式,设计出各种不同的人都能利用的建筑空间。也就是将标准具体化,才能确保建筑空间和建筑成本的经济性。采用成本低、性能可靠的机械设备,实现空间利用的省力化是迈向通用化的第一步。在深入考虑了这些基本问题后,通过将来的改、扩建,或进行个别的改造处理,也可以促进设施空间的共用化。可以说除了需要特殊对待的视觉、音响、振动等所产生的信息传递外,设计条件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3)考虑安全性。设计的基本思想是能够安全地出入或是使用建筑物等,并做到在出入时不被绊倒或发生磕碰,特别是对那些复杂的综合性建筑物和城市构筑物,必须考虑到紧急情况发生时的逃生路线。例如,不得有很微小的高差;不得使用那些湿后易滑的地面材料,为了防止在跌倒时不发生危险,应设置扶手或栏杆。
(4)无障碍的舒适化设计。老龄化社会的市民生活方式将逐渐呈现多样化。居住以及就业、交通、文化、艺术、体育与娱乐消遣设施等不仅方便人们使用,同时还应具有美感、舒适的设计。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无障碍化设计都只是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考虑的特殊设计。像高差出坡道的设置、电梯的设置、轮椅乘坐者专用厕所的设置等,都是处于特殊的考虑而设计的。而舒适性是一个因人而异的概念,有人对漂亮的设计感兴趣,有人对性能使用优越感到满意。作为结论性的意见,就是被大多数人普遍接受的设计以及可以自然深入建筑空间的设计才是最重要的。
2.无障碍化设计的对象
通常情况下,可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将那些行动不便或生活受限的市民作为设计对象,这其中主要是指老年人和残疾人。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考虑的建筑设计规划中,首先应当考虑的就是出行和使用受限制等因素。这些大都可以通过相关的方式来解决。
(1)老年人的特点:
①运动机能。随着年龄增长出现的肢体动作迟缓,可能会被路面上一个很小的突起而绊倒。脚力、上下肢肌肉力量、背力、握力和呼吸机能将会降低。而且对危险运动的神经反射及平衡能力也会降低,并容易出现碰撞等危险。很多情况下,这种运动机能的降低都伴有老年性疾患。如果老年人下肢有障碍就不能正确地坐立,这时椅子的形状就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应当注意的是,老年人的动作幅度与青壮年时期相比将会有很大的变化,如由于身材比年轻时矮,伸手够东西能力不如年轻人等。
②感觉机能。一般情况下,老年人的感觉机能是按照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的顺序下降的。如果连颜色和亮度的识别能力也开始衰退时就会大大影响日常生活。对于视觉的降低,虽说可以加大室内环境的光亮度来提高视力,但在设计中也要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强光、色彩强烈对比以及高亮度等对眼睛的刺激,这种度的把握需要认真分析和仔细考虑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听力也会逐步下降,特别是对高频声音的听力下降幅度会比较大,听力下降后,就容易对社会生活产生孤独感。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儿童的声音对老年人来说就如同天籁之声,一方面是儿童的音频高一些,另一方面是儿童的童真能够很容易消除老年人的孤独感。此外,由于老年人方向感的降低容易导致迷路和走失,在设计时还应注意在建筑室内外环境中设置统一、宜识别的标志。
③心理机能。如果记忆力、判断力下降就会出现看不懂导游图、产品使用说明书、街牌等障碍,这就需要设计浅显易懂的标志、文字、符号和字母等,并根据情况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
(2)有关老年人的城市无障碍设计概念:
①交通环境。随着城市交通网络的完善,许多城市步行空间环境正在逐步让位于车行空间环境。老人自驾车出行的现实性和比率都很小,大部分人的交通问题主要靠步行和乘车,而在脚力能够所及的范围内,考虑到经济性、健康性,老人都偏重步行。对老年人来说,过去步行就能到达的离居住地较近的银行、商场及社区医疗、卫生、保健场所等目的地,由于车行道路的干扰,不得不绕行或上下人行天桥、循行斑马线、走地下人行通道,使实际步行距离加大,造成出行不便。
城市步行环境与无障碍设计的普及有很大关系,也与城市设计、规划设计、街区设计、环境设计等对老年人的综合关注度有关。在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中,一方面使街区或住区内部的商业、金融、卫生医疗、教育、邮电等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增强其辐射面,使步行距离最远不超过500m;另一方面要避免在住区、街区与这些服务网点间被车行道横穿。由于老年人方向感的降低容易导致迷路和走失,在设计时还应注意在这些室外环境中设置统一、宜识别的标志。
由于老年人运动机能下降、反应和行动迟缓,目前对老年人来说,城市交通环境的问题最突出。当老年人出行不得不依靠公交系统时,现实中却存在很大的不足。其中隐患最大、需要尽快解决的是公共汽车的踏步问题。
某单位半年中有两位65岁以上年龄的老人因上下公交车而摔倒住院,其原因主要是公交车的踏步太高,老人上下车重心不稳而造成。其他原因我们暂不分析,从事件中可以认定:目前公交车的踏步设计存在缺陷。
据测,大部分公交车踏步高度大于30cm,尤其在投币车上,当人踏上车门踏板后,又面对一阶30多cm高的踏步,踏步梯沿距离发动机板不到20cm,在这样的空间内人还要完成投币,转身和再上一阶踏步的动作,对60-70岁的老人很困难。如果手中持物,还要面临拥挤环境,其窘境可想而知。
上述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国内公交车辆的产品设计理念需要改进提高。只有硬件水平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交服务质量,改变老年人出门难的现实问题。所以,公交部门引进和设计先进车型是当务之急,虽然目前一些车型有所改进,但对国内机动车辆设计者来说,这类细节问题必须考虑进去。
②出行环境。一些临街的商业、金融、医疗保健等机构的入口台阶过高过滑,也就是市政道路和建筑红线间的细节过渡处理不好,导致老年人上下台阶不安全、不方便。在设计中要注意降低台阶高度到120mm以下,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0mm,台阶表面材料防湿滑处理,台阶平立面的交角处作导角处理。
老年人出行的第一目的就是购买生活用品,大型超市、中小型商场、商店和便利店等商品服务机构和场所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在几家营业面积超过10000m2的超市调查发现,购物区内均未设置座椅,设置座椅的地方都在结款台外。许多超市的休息椅都设置在自选购物区外,要想坐在椅子上休息就不得不中断购物,给购物带来很大的不便。即使设置座椅,但数量也远远达不到要求。
改进的方法:设置足够的座椅在购物区内。如果这些超市日人流量为20000人,假设老年人的比例为25%,则一天内会有500位老人购物。由于老年人购物受工作和休息时间性限制不大,则任何时段的购物人数概率相等,以超市一天营业12小时算,每小时就会接待41位老人,再假定每人购物时间是1小时,那么超市中最少要设40个休息座椅。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商场营业厅面积指标按平均每位顾客1.35m2计算,则需要每64.8m2设一个休息座位。
③公共休闲环境。长期待在家中的老年人很容易和外界环境隔绝,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或丧偶,居家的老人极易产生孤独感,长期下去对老人的生理、心理健康不利,也很容易发生危险而无人救助,因此,老年人的户外休闲活动非常重要。
a。聚集聊天。据调查,老年人在住区户外交往行为中,两人或多人聊天的比例占近70%,位于第一。聊天是了解外界环境信息,特别是和生活相关信息(包括医疗保健、生活待遇、商品物价、人事信息等)的重要途径,也是增进住区内老年人友谊和感情的一个有效方法。对于非单位家属院性质的商业住宅小区,聊天行为更能使陌生的老年人加强了解,互帮互助,加强集体归属感。因此,住区户外交往行为对老年人非常重要。
聊天的场所主要是居住小区的公共空间和庭院空间。要提供完善和多样的交谈和聊天的场所,水边、树荫下、花台边、道路边、建筑转角处、景观小品四周等等。也可利用围栏、篱笆、树林等创造各种小空间,阴影和阳光下都要设置大量舒适的座椅。
“中国传统的庭院建筑,将空地留在住宅区内部,能够增加社区邻里的亲密关系,是一种值得借鉴的住宅形式。这种颇具中国文化的庭院空间讲究集聚氛围和个体随意性相互交流,能聚能分的生活形态却一直在延续”,这恐怕也是中国传统敬老观念下所自然形成的建筑文脉吧。鉴于此,应该考虑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的公共空间,可以在住宅楼内部的敞开空间、建筑与建筑之间的过渡平台或公共露台、凉台、楼顶花园等处设立休憩区。这些与室内居住浑然一体的休憩区,不仅安全,而且使老人可以随时进入,使用率会非常高。同时建筑边角、转角地带,没有车辆的干扰,更安全、更安静,可以做出边角小景。这些休憩区内可设立三两小聚的桌椅,或者面向建筑外部景观的靠背椅。
b。休闲散步。老年人住区户外行为所占比例居第二位的是散步。散步一方面能使老人熟悉场所环境(包括住区内的整体环境、局部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商业环境、服务环境以及管理环境等等),使老人的生活领域得到扩大,增强他们对生活环境的控制感,还能促成聊天、锻炼、打牌、下棋等休闲活动的发生,使老人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散步的场所主要是城市道路、公园、居住小区的公共空间等,可以在其间增加绿地覆盖,设置水景,保持户外空气的清新湿润。由于住区的公共空间以游乐、休息为主,道路除了通行功能之外,可以适当增加其娱乐性,使它既是边界,又是路径,同时设置齐备的景观要素(微坡地形、水体、铺装、设施、绿化、人文主题、小品等等)。可运用中式园林的自然生态形式布景,以曲折的亭子、回廊等巧妙布景,让人获得曲径通幽的丰富的体验。考虑可绕回到住宅入口的路线设计,并有不同的长度和难度,适应多种需要。步行道要避免几何形的方硬设计,多一些余地,并有鲜艳的植物相映两侧,利用原石、原木等粗糙防滑的自然材料进行铺装,增加道路与人的亲切感。沿路还可以设立观景区、园圃区、喂鱼区、喂鸟区等增加情趣。可以设计带有扶手的4%~6%的缓坡坡地、湖面等起伏的地面变化作为散布路线的一部分,安排带靠背的座椅,材料为木质,保证材质一定的温度感,既可以休息,又可以观景、交谈。有条件的话,设立天棚、公共卫生间、热水供应,以方便老人在散步活动中的需要。同时由于老年人方向感的降低、记忆力下降,容易导致迷路和走失,要设置统一、宜识别的标志。
c。健身运动。锻炼活动占老年人住区户外休闲活动第三位,比例是45%左右。能使老人身体得到适当的运动和放松。同时观赏小区景观,使身心得到陶冶和净化。
老年人主要的健身运动方式有跑步、体操、跳舞、打拳、下棋、打牌等活动。居住小区的公共空间要提供必要数量和形式的锻炼器械,可以考虑在街边设置慢跑径和老人跳舞、打太极拳等集体晨练的场地。设置木质或石质桌子,并配备能容纳4人以上的凳子、椅子,且布局灵活,使老人可以进行纸牌、骨牌、象棋、跳棋等活动,增加交流,形成社会向心空间。没有搭配桌子的休息设施,最好设计成有靠背的椅子形式。
老年宜居型城市还需要营造老幼同乐的生活环境,尽量提供儿童玩耍、嬉戏的场所和设施,游乐场的旁边要设有供老人休息、观看的靠背座椅,使老年人和儿童能够共享天伦之乐。
综上所述,城市的公共空间环境要为老年人提供多样的交流娱乐场所,如开放的城市公园、滨河公园、小型广场、住区内外的街头花园和绿地等。要提供完善和多样的交谈和聊天的场所,水边、树荫下、花台边、道路边、建筑转角处、景观小品四周等等。
城市的公共空间环境要设置必要的休息设施,能容纳4人以上并配备木质或石质桌子,且布局灵活,能形成社会向心空间;没有搭配桌子的休息设施,最好设计成有靠背的椅子形式,材料为木质,保证材质一定的温度感。
居住区公共空间要提供必要数量和形式的锻炼器械,设置齐备的景观要素(微坡地形、水体、铺装、设施、绿化、人文主题、小品等等)和良好的景观效果。充满文化氛围的景观效果能够陶冶性情,提升老年人的文化生活质量。
老年人宜居型城市还需要营造老幼同乐的生活环境,尽量提供儿童玩耍、嬉戏的场所和设施,使老年人和儿童能够共享天伦之乐。
(3)肢体残障者。在身体残障者中,下肢、上肢、躯干有残障的人统称为肢体残障者。这些残障者的致残原因有的是先天残疾,有的是因为交通、工伤事故等所造成的残疾。由于肢体残障者的残障程度不同,所使用的辅助工具也各有不同,给调研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且,这方面的资料大都来自专业的医疗机构,很难用人工学的术语和标准来描述和衡量,因此,有关肢体残障者的研究只是刚刚起步。
无论何种肢体残障者,如拄拐者、乘轮椅者,由于身体状况,都会使行动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他们的活动空间常常比正常人小;使用工具的范围有时比正常人多,但有时比正常人少。虽然他们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在生理上存在着缺陷,除非肢体残障程度很深,大多数人能够靠自己的锻炼和努力使生活上自理。因此,在生理上他们需要的是家人、亲朋和周围人的帮助和支持,哪怕是一点点帮助,都会给他们解决很多困难和问题。
大多数肢体残障者心理上的坚强指数高于常人,他们具有超常的毅力、耐力和思考能力,几乎所有人都在心理上渴望他人对自己的承认和认可,因此,在心理上,他们更多需要的是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和认可,而不是同情和怜悯;而且,心理上的健康、积极向上会激发他们的生理潜力,以坚强的斗志战胜残疾所带来的生活和工作上的不便。所以,对肢体残障者心理上的关注要比生理上的关注更为重要。
(4)无家可归者。无家可归者也称为流浪者,他们没有固定的居所,大都靠乞讨、捡拾垃圾或出卖劳力为生,也有的人靠偷窃为生。无论我们在心理和道义上如何同情他们,客观上他们都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尤其是后者,给社会和生活带来的危害更大。
大多数的无家可归者是儿童、老人,他们由于种种原因失去家人或被家人遗弃,文化程度低,自食其力的能力较差,身体健康状况底下,常常伴有疾病,生存环境恶劣、生存境况令人担忧。他们最需要社会和他人伸出援助之手。
还有一部分的无家可归者是青壮年人,他们也不能自食其力,靠各种手段维持生存。身体的健康状况要优于儿童和老年的无家可归者,但此类人大部分在心理上都存在很多的问题,最容易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
从生活境况上看,无家可归者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而且生活边缘化的趋势会越来越严重,最后导致犯罪发生和死亡。生存状况和生存条件的改善是他们的第一需要。其次,家庭的需要,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社会大家庭都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转机。家庭能够给他们带来生活上所需的物质条件和基础,更能够给他们带来心灵上的安慰。因此,对无家可归者来说,回归家庭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如果不具备回归个人家庭的条件,那么社会上的各种性质的收容所就成为他们的家。只有回到家里,才能使他们的生存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使他们的心理创伤渐渐得到恢复,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