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Environment)一词从字面上理解,是指相对于中心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因此,明确主体是正确把握环境概念及其实质的前提。
4.1.1 环境概念
对于环境科学而言,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的综合体,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及其能量的总体”,它包括大气、水、土壤、地质和生态环境等。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人工环境”,包括聚落、生产、交通、文化环境等。
“人与其他动物相比,其最大的区别就是人可以在变化及多样的环境中生存。”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认识、理解、适应、改造自然环境,逐步创造出人类所需要的人工环境。但与此同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人类也失去了更多的自然环境。随着人类对人工环境的无限扩大,各种“环境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发现在许多地方建筑环境难尽如人意,一系列建设性破坏,如对土地资源的侵蚀、对生态平衡的破坏、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始料未及”。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这才迫使人们不得不去关注环境,并研究解决环境问题。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学科领域纷纷行动起来,作出相应的反应,伴随着“环境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以环境为研究对象的新的学科概念和理论。
4.1.2 环境构成
如按构成空间大小来分,环境可分为微观环境、中观环境和宏观环境。
微观环境指室内环境,包括家具、设备、陈设、绿化以及活动在其中的人们。
中观环境是指一幢建筑乃至一个小区的空间大小。它包括邻里建筑、交通系统、绿地、水体、公共活动场地、公共设施以及流动在此空间里的人群。
宏观环境指小区以上乃至一个乡镇、一座城市、一个区域甚至是全国、全地球的无限广阔的空间。它包括在此范围内的人口和动植物体系,自然的山河、湖泊和土地植被,人工的建筑群落、交通网络以及为人服务的一切环境设施。
此分类的目的在于和我们的专业结合起来。微观环境设计即室内设计和装修;中观环境设计即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宏观环境设计即小区规划、乡镇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在此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的综合开发与治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