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大陆也流行评选“文化偶像”了,不过提名公布后往往遭遇一片讨伐声,不少人士对赵薇、王菲、赵本山等影星、歌星、笑星上榜颇不以为然,认为是媚俗的表现、文化的悲哀。其实那些人士不明白的是,借用文化的躯壳包装起世人的偶像,那本来就是次文化或者说流行文化的拿手好戏,不需要太认真的。这个世界也早就让流行文化扫荡了所有可称作文化的角落,张国荣、梅艳芳的去世在华人世界引发的轰动,正是人们对流行文化顶礼膜拜的最好注解。
美国人似乎更接纳流行文化的一切和一切的流行文化,美国时尚杂志《人物》与 V H1电视网2003年底联合评选“200大流行文化偶像”,名正言顺地为流行文化张目,其入选的偶像级人物也以演艺界人士居多。前20名中除戴安娜王妃(第9)和前总统克林顿(第18)外,清一色全是演艺界人士甚或如米老鼠(第17)这样的动画片玩偶。黑人脱口秀主持人欧普拉·温芙瑞、超人、“猫王”、美国早期著名喜剧演员露西尔·鲍尔、汤姆·克鲁斯、梦露、玛当娜、迈可·乔丹、迈可·杰克逊依次在前10名列榜,他们都是影星、歌星、球星或电视主持人。再扩大看200名偶像名单,入选的演艺界明星还有斯皮尔伯格、拳王阿里、布兰妮、汤姆·汉克斯、茱丽亚·罗伯茨、奥黛丽·赫本、“吹牛老爹”、布拉德·皮特、妮可·基曼、梅尔吉布森、丹佐·华盛顿、哈莉·贝瑞等一大串,连E。T外星人、蜘蛛侠、哈利·波特、蝙蝠侠这类影视或畅销书主人翁也都上榜,足见流行的文化之魅力难挡。
上述流行文化偶像,不仅早就风靡美国,甚至也风靡了全世界,从过去到现在,影响到几代人何止上亿万?他们已经不单纯只是影视界、运动界的代表,而各自成为某种时尚、某种品牌、某种趋势的标志。当然,身为偶像,他们也并非都是让人肝脑涂地的权威,更多意义上是人们喜闻乐见的生活和社会性代表,是普通人可以与之互动交流的对象。入选的文化名人还包括前总统肯尼迪、比尔·盖茨、恐怖小说作家斯蒂芬·金、华裔功夫明星李小龙、著名设计师范思哲等,当年几乎搅翻白宫的前实习生莱温斯基也榜上有名。可以说,他们写下了不同的美国历史与文化,没有他们的出现,美国就将可能是另一种社会、生活形态。
偶像,而且是文化的,又是流行的,那便多少带有媚俗因素。社会的受众需要偶像,这些偶像同样也离不开大众的捧场。清高已经远去,流行正主宰文化,这正是当今世界蜕变的真谛。
(1/1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