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土地监管和划拨工作
鉴于开发区土地权属关系比较复杂,涉及2县市3个乡的8个行政村、13个单位及部分个人,抢批抢占土地的现象比较严重。为扭转这种状况,能源重化工基地办和有关部门、县市在现场确定四至界限的基础上,打了界桩,行署发布了冻结开发区土地的通告,责成由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办公室牵头,地区土地局、建设局和榆林市政府、横山县政府共同参与监管,初步遏制了抢占土地的不法行为。下阶段要在加大力度,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搞好开发区土地划拨工作。按照《土地法》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区范围内国有荒沙地一次性划拨给开发区,对已划拨给当地乡、村、单位和个人的土地重新调拨给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审批出让。对确需补偿的土地或植被,要分类补偿,按原始投入补偿,尽量降低费用。土地划拨工作,拟由地区土地局牵头,有关方面参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扎扎实实搞好规划编制工作
由能源重化工基地办公室牵头,地区建设局配合,委托有关单位,在注重规划方案论证,注重专家意见,注重产业和高新技术结合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完成总体规划后,进一步搞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力求规划的完备性与科学性。
(三)要集中力量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地区能源重化工基地办公室、计划局、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供电局、电信局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尽快编制起步区水、电、路、讯、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上报省有关部门,争取早日启动。
(199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