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措施
1.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首先,要树立全新的开发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贯彻“只求所在,不求所有”的思想,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资源引资金、换技术、建项目,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财团参与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积极主动地吸引东部沿海地区的技术、资金、人才及企业家来榆林投资兴业。运用市场经济新的思维方式探寻加快榆林优势资源开发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其次,要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提高硬件环境整体质量。第三,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在积极争取国家税收政策、金融政策、转移支付政策更大支持的同时,榆林应构建促进能源重化工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产业投资导向政策、土地利用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和人才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投入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第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努力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规范部门管理行为,公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业中介服务组织,为客商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律、咨询服务等。第五,加大资源开发和基地建设宣传、引介力度,营造有利于能源重化工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直接投资兴建一批大型骨干项目;二是创造条件,依靠提高投资回报率吸引市外有实力的投资主体进行独资、合资、合作建设;三是大力推广BOT投资主体,建立民间、外资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体系,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兴办项目;四是通过资产重组、存量入股、有偿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等筹集资金;五是积极探索项目融资、股权转让、境外直接上市或间接上市等新的利用外资方式。
3.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一个国家或省区的发展,除资源禀赋和自然条件外,劳动者素质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21世纪榆林能源化学工业要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具有创新能力的现代管理人才、企业家人才和科研开发人才,特别是要加快外向型经济“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在职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同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东部高级人才参与开发建设。建立健全用人制度,创造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和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政策环境和用人机制。
4.注重环境保护。大力推广和运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节水技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开发与保护并举,既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又实现山川秀美。
(二)政策建议
1.建设国家级能源重化工基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组织协调任务非常繁重。因此建议省上成立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基地建设规划的实施。
2.将现已上报国家计委的榆神矿区、15万吨醋酸、60万吨甲醇、10万吨电解铝等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十五”计划。榆林能源重工化基地建设项目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需求量大,技术先进,效益较好,这些项目的建设对调整国家煤炭、醋酸、甲醇生产结构,提高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希望,在同等条件下,全国同类型项目优先考虑在榆林布点建设。
3.基地规划的建设项目投资大,榆林无力筹措巨额的项目资本金,而且省地企业也没有承担项目建设主体的实力。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建一个基地建设协调机构,协调和争取国家大集团、大公司如神华、中石化、中石油、国家电力公司等参与基地建设。
4.国家和省上应研究制定一系列扶持基地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榆林的开放程度和政策倾斜力度。如:国家和省上拿出一部分资金,组建能源重化工投资公司,通过设立发展基金、股票上市等方式筹措基地建设资金;国家直接注入一部分项目资本以加快基地规划项目的启动建设;国家和省上积极引进外商来榆林投资;国家在榆林设立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从方方面面推动榆林化工产业的发展。
(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