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26日)
我们这次常委会的主题是研究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这是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陕西作为国有企业比较集中,经济欠发达的省份,研究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更具有重要的意义。省政协一直很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早在1996年,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曾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到纺织等行业进行调查,形成了《关于女职工下岗和重新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省上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后来转发全省,新华社在内部也作了反映。去年,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进一步开展了调查,形成了《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再就业工程的调查报告》,省上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强调能否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已关系到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今年初,我们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这次常委会专题研讨,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和各地市政协,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都做了大量工作。形成近20份调研报告,为开好这次会议提供了许多有分量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国和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确定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为我们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这次常委会就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就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参政议政,献计献策。这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情况的通报。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宝鸡、咸阳、铜川、汉中等市政协,省民建,省工商联作了大会发言,还有许多书面报告和材料。与会常委们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办公厅要抓紧整理,报送省委、省政府。这次会议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常委们决心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贡献力量。下面,我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这方面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当前,国有企业部分职工下岗分流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是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央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使大多数国有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两项目标,都要通过打破“大锅饭”“铁饭碗”的体制,引入竞争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来解决。因此,深化改革,振兴和发展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市场供求关系格局的变化,必然通过产业结构来调整,以解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工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等问题。在优化结构的过程中,势必伴随劳动力的重新配置,从而产生部分职工分流和再就业的问题。国有企业部分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是为振兴经济作出的抉择。下岗分流和再就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了暂时性的困难,但从根本上讲,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
我们陕西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尤其是老职工,为祖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现在又要为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下岗。我们一定要以满腔热情的态度,切实有效地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由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决定的。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特别是我们陕西,要做好这方面工作难度大,困难多。国有企业比较集中,亏损面大,亏损程度深,下岗职工呈快速增长趋势;社会保障体系滞后,财力支持不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压力很大;新的经济增长点需要一个培育过程,产业结构调整也需要较长时间,目前能够提供就业的岗位不多;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所必需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特别是部分下岗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思想情绪波动等。省委、省政府提出年内要使国有企业已下岗的职工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力争使其中50%以上的人实现再就业,任务相当繁重。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全党动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引导、保护和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自觉加以贯彻执行。当前,要把这项工作当做头等大事、第一位的工作抓紧抓好。这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现实的紧迫问题,也是长远的战略问题。只要我们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通过不懈的努力,在全省形成党和政府关心帮助下岗职工的良好氛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就会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抓落实,抓就业,抓宣传,切实做好头等大事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大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中不断完善。与会常委们在讨论中认为,现在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是,关键是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狠抓落实。目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目标、任务都很明确,措施也有了,重要的问题是要狠抓落实。常委们认为,现在是要说的说到了,要写的写到了,关键是要做到。这里,第一是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都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这项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责任制,作为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责任网络。各级领导要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实在在地为下岗职工办实事,解难题。第二是政策措施要落实。中央和省上明确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要切实保障的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促进再就业出台的各项具体优惠政策,各部门各方面都要认真执行,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宽松的环境。第三要过细地做工作。再就业工作在不同地区和企业,情况千差万别,我们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厂制宜,因人制宜,过细做工作,不搞一刀切。第四要狠抓督促检查。再就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工作难度大、困难多,需要不断检查督促来加以推动。检查就是帮助解决问题,检查就是协调各种关系,不断检查就是不断地促进落实。
二是要千方百计拓宽就业门路。企业要挖掘潜力,开展多种经营,分流安置下岗职工;要发展第三产业,开发商业、饮食业及其他服务业,以增加就业岗位;要开展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拓展就业空间;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就业机会;要加强对农民进城和外埠劳动力的管理,腾出岗位安置下岗职工;组织劳务输出,异地安置下岗职工;要采取政策扶持的办法,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多途径、多渠道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广辟门路,多渠道安置下岗职工,需要我们开拓思路,进一步总结和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就业的新途径和新领域。常委们认为,抓就业要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和动员全社会力量来组织实施。政府及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围绕新开拓就业领域和岗位,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教育部门应努力为下岗职工做好培训工作;工商管理部门应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提供便利;金融部门应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必要的小额贷款;企业要通过开辟新的经营领域,使分流职工再创新业。
三是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要以真情感人,爱心动人,把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到下岗职工的心坎上。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帮助下岗职工搞清楚、搞明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方式,已经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全部包下来的办法,而是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充分流动,劳动者自主择业,做到人尽其才,将是必然趋势。要帮助下岗职工克服单纯依靠国家安排、就业岗位期望值过高等思想障碍,树立新的市场择业观念,提高他们对改革的承受能力,走自立自强的再就业之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多为下岗职工做好事、做实事、献爱心、送温暖。同时,要教育下岗职工和广大群众理解和体谅国家困难,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企业改革,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使广大下岗职工掌握有关方针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社会上的种种误解和偏见。要通过树立一批再就业模范人物,激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刻苦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素质,获得就业专长,通过艰辛努力获得新的成功。
三、各级政协组织要发挥整体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牵动千家万户,影响方方面面,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我省跨世纪宏伟战略目标的实现。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更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作为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为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贡献。我具体讲几点意见。
一是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积极参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二是各级政协要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积极参政议政,献计献策。通过召开各种不同类型的会议,对涉及这项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抓住下岗再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考察活动,发现下岗职工要求迫切、当地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抓紧解决。
三是政协委员同社会各界有广泛的联系,在体察群众情绪、体会群众要求和愿望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广泛听取下岗职工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好理顺情绪,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的工作。要协助有关部门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四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积极参与对下岗职工的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再就业的能力。作为联系非公有制人士的民间商会,工商联要广泛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再就业工作,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吸收下岗职工就业,替下岗职工解难。要积极鼓励有实力、具备一定条件的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兼并、收购、租赁等形式,帮助一些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减少企业下岗人员,缓解就业压力。
五是进一步搞好“温暖工程”。要为下岗职工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放在心上,给他们应有的关心鼓励,热心为他们提供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要多向下岗职工做宣传工作,宣传党的政策,帮助他们逐步破除旧的就业观念,鼓励支持他们自谋职业或自己组织起来就业。积极为下岗职工谋职牵线搭桥,疏通渠道。
六是为了减轻城市就业压力,各市(地)、县政协要积极协助当地政府通过农业深度开发,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三产业,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鼓励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兴办实体;为城市下岗职工“上山下乡”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牵线搭桥,提供帮助,提高农业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接纳能力;组织城市下岗职工到乡镇企业就业,传授技术,或技术、管理入股;对于缺乏就地安置条件的地区,可以帮助组织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实现异地就业。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极为关注。只要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一定能够打开新局面,取得新成效,顺利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