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时期,男女之间交际公开,自由相爱,甚至是随意匹配。为了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女娲为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规范了男女的婚配行为,并做了人类最早的媒人,所以后世将女娲神奉为媒神,即婚姻之神。人们祭祀这位婚姻之神的礼典非常隆重,并专门建立了神庙。每年二月,在郊外筑坛,用猪、牛、羊三牲齐备的“太牢”之礼祭祀她。《周礼·媒官》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即说,在每年三月的时候,青年男女可以自由交往,自由相爱,不受禁止。这是原始时代氏族群婚的遗风。每年三月间,桃花盛开的时节,穿着节日盛装的青年男女,选一空地为“月场”,踏歌跳舞,叫做“跳月”,实际上是给男女提供一个合理的场所。
诗书礼乐是人类由愚昧进入文明的明显标志,远古时期似乎还谈不上诗书创作及吟咏,但是女娲氏创造了婚姻制度,也就是制定了礼德的原始面貌,开始了有礼法的概念,可分出人类与禽兽的不同之处,使得人类在宇宙万物之中蓦然间跃到领导的地位,后世尊女娲氏为帝,为皇,都是出自对她的德泽的一片感激之情。自从有了固定的婚姻制度,也就有了紧密结合的家庭关系,有了相互依赖的宗族体系,构成了互助合作的社会结构,并逐渐扩大为民族团结与国家生存发展的胶合剂。“建功立业,固然可使一世之人享受其福贵,建立一项可大可久的良好制度,则可使万世子孙受惠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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