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是典型的追星族。她喜欢听周杰伦的歌曲,只要一有时间,她便戴上耳机听歌。可是她的妈妈却对她的行为十分反对。在家中,王晓会偷偷听歌,害怕被妈妈发现,如果妈妈看见她用耳机,她会骗妈妈说自己在练习英语听力。
有一天,王晓听歌的时候,太入迷了,没有发现妈妈就在身后。妈妈知道她在学习时间不好好学习,而是听歌后,十分生气,一气之下把她的mp3丢尽了垃圾桶里面。妈妈说:“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可迷恋周杰伦的,一个连字都说不清楚的人,有什么好的?”王晓听后,十分不悦:“你可以批评我、打骂我,但是不能侮辱我的偶像!”
针对孩子追星这种现象,大多数父母表示强烈反对。他们认为那是浪费时间与精力的事情。如果孩子把这种精神用在学习上面,他们的学习一定会大幅度提高。其实,孩子追星,不论在全国,还是在国外,都是十分常见的社会现象。
父母对孩子追星这一行为,不能强制孩子放弃追星,而应该一分为二地对待。一方面,那些让青少年倾慕已久的偶像形象健康、积极向上,对孩子的成长具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另一方面,孩子们崇拜的偶像大多是娱乐、影视界的明星们,他们在公众面前形象健康,可是其耀人的光环、显赫的声誉背后,是为了获得不菲的收入以及极高的声誉。这会让孩子的追星陷入不健康的迷恋心态。有的孩子追星超出理智,促使他们狂热入迷、似痴似狂,有的甚至影响学习、耽误前途。有的还会为了见到自己期盼已久的明星而旷课、离家出走,还会撒谎骗取父母的钱财,成为问题少年。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杨丽娟的追星事件。她痴迷于明星刘德华,为了在演唱会上获得刘德华的一个眼神,她不远万里,筹集资金,不错过刘德华的任何一个演唱会。而她的父母也十分疯狂,为了实现女儿的愿望,倾家荡产,父亲甚至为其而做出捐肾的事情。最终父亲难以忍受压力,跳海自杀。
崇拜偶像其实是很正常的,可是像杨丽娟这样偏激、不顾一切的,实在是不值得的,也是不足取的。这和她成长的家庭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当杨丽娟树立了不现实的目标,她的父母并没有予以正确引导,反而全力支持,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来为女儿圆梦。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当现实难以满足他们的预期目的的时候,杨丽娟和她的家人难以承受,做出了一系列的过激行为,也付出了不必要的惨重代价。
心理专家认为孩子处于成长期,他们的心理是比较复杂的,他们一方面渴望自己得到同伴的认可,另一方面还需要形成自我确认。碰巧的是追星这件事情恰恰可以满足他们这两方面的心理要求。
当发现孩子开始追星,父母应该加以正确引导,及时掌握孩子的心态和动机,做到趋利避害。偶像崇拜是孩子成长的过渡性需求和标志性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追星对于孩子的成长是有意义的,父母要给予理解,没必要把追星当成坏事而严加禁止。如果孩子能够因追星而树立自己的学习目标,为明星为事业不懈奋斗的精神而感动,以此为榜样而奋斗,那是家长求之不得的。有的时候,孩子还可以借鉴明星的成功经验,化为自己学业和人生奋斗过程中前进的动力。
与之相反,如果家长对孩子不理智的追星举止听之任之、纵容包办,就会让孩子陷入泥潭,不利于他的健康成长。父母更应该做的是引导孩子从狭隘、庸俗、盲目的追星热潮中摆脱出来,从自身的爱好特长出发,订立自己的奋斗目标与志向。如果孩子把自己的精力放在如何提高自己的学习上,就不会花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娱乐圈的新闻。即使追星,也不能停留在只是被其外在和物质层面的东西迷恋的层面,而应学习其优秀的品格和进取的精神。
孩子的成长无时无刻都需要家长的引导,在追星方面更应如此。父母要对孩子予以理解,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有机会的时候,父母要和孩子共同了解偶像,充分挖掘偶像的榜样作用,让偶像的力量激励孩子成长进步。作为父母,可以通过孩子追星这件事和孩子建立共同语言,让孩子感到父母和自己没有隔膜。凡事应该有个度,追星更是如此。作为孩子,只有在完成自己学业,保证不影响自己的学习的前提下才可以适当地追星。如果为了追星而荒废学业,那将是得不偿失的。对于孩子而言,要分清学习和追星两者的尺度,既不能因追星而导致成绩下降,也不能只是读书没有任何追求与爱好。喜欢明星是应当的,关键是如何应对。孩子应去学习明星身上的一些优秀品质,健康、理智地去面对生活,让自己明白在生活中还有很多事等待自己去做。对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学习。
孩子处于成长的阶段,他们会有自己崇拜的偶像。面对他们的追星行为,家长既不能听之任之、不予指导,也不可强烈反对、进行诋毁。家长一方面要尊重孩子的选择,另一方面要指导孩子客观理智地去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