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轻拂,枝叶摇曳。鲜红的太阳从山边露出笑脸,虽是早晨时分,仍能感觉到它那热辣辣的光芒。
瘸虎邪汉的皮,垫在会场中首领的座位上,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绚烂,它是不是在向别的动物诉说着什么呢?
毛克利美美地睡了一觉,现在精力充沛,坐在狼洞前给他们讲述恶斗邪汉的故事,还有村子里的奇闻怪事,听众有雄狼、母狼、四只狼兄弟,黑豹巴希拉、棕熊伯鲁、狼族首领阿克拉。
他们对有关人类的故事,没有多大兴趣,听了也没有什么反应。而黑豹巴希拉不同,它曾经在人类中生活了好长时间,因此比较关心,当毛克利讲到精彩之处,它总要高兴地点点头。
雄狼对人类一直存有敌意,说:
“人是一种捉摸不透的动物,无论如何,我都反感他们。”
母狼则关切地问:
“毛克利,你在村子里住了那么长时间,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刚开始的时候,有几个调皮的小孩作弄我,后来见我体格健壮,都不敢轻举妄动。倒是老猎人巴尔道挺烦人的,还想抢邪汉的皮去领奖金。”
一说到瘸虎邪汉,毛克利就来精神了,似乎又要与邪汉激战,脸绷得紧紧的,双手紧握成拳头,神态威猛。
动物们都愿意听战斗的情节,都听得入了迷。
棕熊伯鲁一边听,一边横眉怒目,好像正与邪汉搏斗似的。
伯鲁日见苍老,牙齿松动,视力下降,平时躺在家里,不在外边活动,今天心中高兴,出来听毛克利讲故事。
向来少言寡语的雄狼指着毛克利挂在胸前的匕首说:“你们瞧瞧,邪汉的皮是毛克利用这个家伙剥下的。”
毛克利将匕首从脖子解下来,来回挥舞,发出刺眼的光芒。
“嗨!比牙齿还锋利呢!”
“可不是吗?如果被它刺上,那可了不得!”
雄狼自豪地说:
“毛克利,拥有这个东西,你就是丛林中真正的英雄!”
毛克利脸色一沉,一本正经地说:
“这匕首虽然锋利可怕,但对付不了劲敌。如果对方人多势众或者特别凶猛,就得靠智慧和集体的力量才能成功。
“这次消灭邪汉,水牛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我独自还没有那么大本领。因为棕熊伯鲁和黑豹巴希拉经常指点,我才能想出那个作战方案。
“即使这样,没有阿克拉和灰狼哥哥的倾力相助,也不可能将邪汉置于死地。铲除邪汉,归功于大家。在此,我谢谢你们了!”
毛克利胸怀宽广,一席话不亢不卑,在座的听了,无不肃然起敬。
母狼看毛克利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胸怀,心中暗喜。邪汉虎皮的腥味随风吹来,闻在鼻中,更觉心中踏实,有说不出的舒服。
是啊!毛克利还在蹒跚学步时,邪汉就对他垂涎三尺,怎能不让人惦念?这下可好了,邪汉的皮成了阿克拉的座垫,母狼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忽然,它看见毛克利的嘴角渗出一丝鲜血,心中一惊,急忙问道:
“毛克利,你的嘴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
毛克利吐了一口唾沫,用手擦擦嘴角,满不在乎地说:
“没什么,是点小伤。村里的人赶我时,用石头打的。”
母狼瞪着眼睛说:
“这么说,他们竟敢打你。人的确是歹毒无耻的家伙,他们靠人多势众,欺压这么小的孩子……等着吧,毛克利,我决不会放过他们!一定找他们算账!”
母狼拉克夏露出了凶悍的本相,在场的动物都感到一丝寒意,因为他们知道,母狼一旦发起脾气,比雄狼还要凶猛三分。
“喂,不要发火了,事情已经过去,不要再提了,而且只是点小伤,我们不与那些没骨气的家伙计较。”
雄狼心性磊落,怪不得在狼群中有很高的威望。它不愿意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与别人反目成仇。
“嗯,说得有理,没有必要去和他们斗气。”黑豹巴希拉佩服雄狼的大度。
忠厚的棕熊伯鲁也在一旁劝解母狼拉克夏,让它放弃复仇的计划。
“哼!不管你们怎么说,毛克利挨打的事,我会铭记在心。有朝一日,非教训他们一顿……让他们明白:随便欺侮狼的孩子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个悉心照顾毛克利的妇女当然不在报复范围之内。”
母狼的怒火渐渐平息了,轻声问:
“毛克利,那位妇女非常喜欢你,是不是?”
毛克利点头应了一声,泪水涌了出来。
美修娃,我亲爱的妈妈,虽然你说过,我不是你的亲生骨肉,但在心目中,我仍将你当作慈爱的母亲。若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的大恩大德……阿克拉一直愁眉不展,好像有什么心事一样,好几次欲言又止,现在终于开了口:“我们不能粗心大意,我总觉得,村民们还会对毛克利采取不利行动!”
“噢?你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念头呢?”黑豹巴希拉问。
“是这样的:那天将邪汉杀死,剥了它的皮回来后,我心中不踏实,担心村里的人在后面尾随。因此,我又沿着原路回去,将走路时留下的痕迹弄平,又在附近疯跑了一阵,使他们看不出我们的踪迹。
“树上的蝙蝠满克,不明白我在干什么,我将心中的担心与它说了。满克立即提醒我:阿克拉,你们要小心防备啊!村子里的大红花到处盛开,人们都持着尖锐的武器,看样子要参加什么战斗。其中有个男人气势汹汹,叫声最高,手持一根棍子,指手划脚的,不好对付哩。”
“那家伙就是巴尔道,蝙蝠满克说的棍子其实是一支火枪。”毛克利十分肯定地说。
阿克拉接着又说:
“蝙蝠满克诚实可靠,它说的我认为是事实。因此,我们不能麻痹大意,应该尽早想好对策。”
黑豹巴希拉点头称是。
阿克拉继续说:
“人类经常在黑夜采取行动。可能他们已经隐蔽在丛林外边了。今天晚上,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毛克利不同意阿克拉的看法,迷惑不解地问:
“我已经不在村子里生活了,他们还追到丛林干什么?难道真的要赶尽杀绝吗?”
雄狼接口说道:
“那有什么不可能的,我早说过,人类是一种捉摸不透的动物。”
阿克拉打量着毛克利说:
“毛克利,你应该对人类有一定的了解,因为你和他们是同一个种族呀!”
话音刚落,毛克利满面怒容,举起匕首向阿克拉刺去。
阿克拉久经沙场,虽然上了岁数,但动作快如闪电,矫捷的身体“嗖”的一声跳到一旁,毛克利的匕首落空了。
毛克利将匕首挂在脖子上,怒气未消,说:
“这回放过你,以后要是还将我与他们混在一起,可别怪我不客气!”
言语之间,可见他对人类是多么讨厌。
“哟!这么凶!可是你这次回到丛林,动作不如以前灵敏,我看你独自捕不到猎物了。”
“你不用担心,要说捕食物,你不如我啊!”毛克利说着,伸手抚摸阿克拉的肩膀,十多年的交情哪能一下断绝呢!
这时,只见黑豹巴希拉“呼”地一声跳起来,双眼圆瞪,警惕地注视着前方。
灰狼鼻子不停地一张一合,迎着风向嗅了起来。
阿克拉“唰唰”几个起落,藏在一棵大树后,作出攻击的姿势。
毛克利移动着脑袋使劲用鼻子呼吸。他的嗅觉本来就比不上狼和豹,况且在村子里又染上人间烟火,因此没闻到什么特殊的气味儿,悄悄地来到阿克拉跟前,探头往前一看:啊!是猎人巴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