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后的第一个考验
1987年我研究生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担任一家美国公司驻中国的首席代表。到任后没多久,我就和当地的外资企业税务管理局发生了争执。他们因为我当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且不是美国的永久居民,坚持要按中国公民的标准征收所得税,不容许我享受外籍华人的减免税待遇。我据理力争,但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按国内公民的标准纳税。当时中国公民的收入普遍很低,800元人民币以上的收入就要纳税,如果把我当时任首席代表的美元年薪换算成人民币后纳税的话那显然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按照外籍华人享受的减免税待遇我需要交纳的税差不多要少一半。
妻子回忆说那是她与我相识这么多年来看到我情绪最低落的一次,倒不是完全因为钱,而是留学几年回到国内后对遇到的地方政府官员办事官僚主义的不习惯。留学期间我一心盼望早日学成回国报效祖国,选择工作时我放弃了其他薪金待遇更好的机会,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这个能够帮助祖国经济发展的职务。没想到刚一到任就遇到了这么不顺心的事,尤其是税务部门那种趾高气扬的态度和不容置疑的口气,让我这个刚刚从美国回来的海外学子非常反感。
当时有一个和我们办事处有业务往来的外贸公司的经理得知了这一情况,好意地劝我送点礼物给办事的税务官员,他还自告奋勇地介绍了一个他熟悉的副局长给我,并保证肯定把这件事非常容易地“摆平”。震惊之余,我和太太反复商量了我们应该如何抉择的问题。一方面,是轻而易举地省税但是却要违心背愿地去做自己鄙视的事;另一方面,则是自己个人经济利益的巨大损失。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们不但做出了拒绝送礼的决定,同时还给自己定下了以后遇到类似情况的处理原则,那就是决不随波逐流,决不放弃自己的价值观和原则,白天清清白白做人,夜晚舒舒坦坦睡觉。
做了这个决定后我的情绪很快得到了恢复,但我并没有放弃自己维护正当权力的努力。我一边按照税务局的要求按时纳税,一边找来了所有有关的法律和税务方面的书籍和规定,仔细研读后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封长长的申诉书。我的申诉书引起了市税务局局长的注意,他约我见面详谈。有意思的是这位局长是个学者局长,我们在激烈的辩论中虽然面红耳赤,但是他对我这个从国外回来的留学生敢于挑战权威产生了由衷的敬意。在最后不得不承认我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并且同意作为例外按照外籍华人来处理我的个人所得税。这件事更加坚定了我坚持自己的做人原则,决不同流合污的想法。那位局长也让我看到了中国新一代领导人的素质和中国富民强国的希望。
被罚也不同流合污
回到国内受到的类似考验数不胜数,其中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20世纪90年代初,有一次我回国检查工作,恰逢地方税务局到我们在中国的合资企业查账,业务部和财务部的两位主管都很紧张,按照他们的说法税务局查账是鸡蛋里挑骨头百分之百能找出毛病,与其被查出来补税加罚款还不如主动“打点”查税的两位官员。我颇有兴致地问他们怎么个打点法。财务部主管主张给钱,每人两万,一共四万块人民币就可以搞定。业务部的主管同意送钱,但他主张除了送钱最好再有点联系感情的活动,省得以后他们老来找麻烦。我问什么样的活动可以联系感情,业务主管吞吞吐吐地不敢说,在我的一再逼问下,原来是建议公司出钱带税务局的查税官员去“泡小姐”,说白了就是去嫖妓。我勃然大怒,告诉两位主管:“见鬼去吧!我宁可把公司关掉,一不会给钱,二更不会出钱带他们去嫖妓。最多我能妥协的就是请他们出去吃顿饭,不过公司出钱你们去陪。我连和这帮人同桌吃饭都恶心!”事后果然不出他们所料,公司被查出违规、违章的地方多处,罚了十几万的税金和罚款。罚归罚,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那件事从此也在中国同事中广为流传,为公司抵制社会不良影响起到了表率作用。
诚信是一个人做人的准则,更是领导力的源泉。奉行诚信其实既不是为了做给老板看,也不是因为公司有规章制度,而是你自己的价值观是什么,它对你重不重要。很多在诚信上翻船的人,主要还是对自己的价值观把握不够,律己不严。一旦诚信与利益发生冲突时,每每把握不住自己。尤其是在看到别人走捷径、讨便宜时,能坚守自己的价值观显得更难能可贵。我常常用中国的谚语“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来告诫自己和员工,并由此悟出“为了不湿鞋,不在河边走”才是最实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