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是指导怎样用药的根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用药前准确阅读和理解说明书是安全合理用药的前提。一般来说,药品说明书具备药名、批准文号、成分、药理作用和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规格、贮藏、有效期(保质期或失效期)、批号等内容,每一项都非常重要,但对我们家长而言,尤其要注意适应症、有效期、不良反应、禁忌症和用法用量。
药名:一个药品通常有商品名或通用名、化学名之分。通用名和化学名是世界通用的名字,多是以化学结构式、英文或者译文表示,它代表了药品的惟一性,即一个通用名或化学名代表的药物是惟一的;商品名是不同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命名,同一个化学名的药品,因生产企业的不同,商品名千差万别;相同成分的药品,或者化学名相同的药品,可能有多个甚至数十个商品名,不同的商品名,意味着生产厂家不同,也意味者药品的品质不同。因此,用药时要认准通用名或者化学名,避免重复服药,导致过量中毒。
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写有“国药准字×××××号”;如果写的是“某卫药准字第x-x×号”,表示该药品由省级医药行政部门核准制造,如果是“卫药输字第×××号”,则指该药品是由国外制造而输入进口的。药品的批准文号是药品合法生产、销售的惟一凭证,也是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临床安全用药的关键。因此购买药品时,要注意看清是否是准字号的产品,注意不要与保健品混淆。
成分:是药品中所含的物质,有些药品为单一成分,有些为复方成分,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多是主要成分。
药理作用和适应症:指药品的临床适应范围,也可称作用与用途,中成药常用“功能与主治”表示,即根据药品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情况所确定的确有疗效的疾病、主症或者症状群。选择药物时一定要要认清适应范围,在适应症范围内应用,尤其是OTC(非处方药)药物,更要严格按照适应症服用,避免错服。
用法与用量:儿童专用药除外,一般药品说明书上的用量通常指成人剂量,儿童剂量则要根据年龄或体重折算。固体药品用量常用重量单位克(g)、毫克(mg)等表示,液体药品用量常用容量单位毫升(ml)表示,药物用量常注明一日几次,每次多少量;儿童专用药还分不同年龄段给予不同的推荐用量,儿童常用每日每公斤体重多少量来表示。药品的用法是根据该药的剂型和特性确定,常注明为口服、肌内注射、静脉用药、外用及饭前服、饭后服、睡前服等。正确的用法用量是保证治疗效应最大化、避免不良反应或不良反应最小化的关键之一,因此我们服药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注明的方法用药和剂量服用,需要变更剂量或改变用法的,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变更。因为同一药物用法不同,药效则可能完全不同,如硫酸镁口服是导致泻下的,而静脉给药则可以导致肌肉松弛无力。
不良反应:药物使用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除与药物本身有关外,还有患者自身素质、健康等密切相关。药物大多具有多种功效和作用,在使用其中一种作为治疗作用时,其他的药理作用可能会表现为不良反应,如毛果芸香碱既能促进腺体分泌,也能降低眼内压,当滴眼治疗眚光眼时,促进腺体分泌,见出汗、流口水等就是它的不良反应;再如有过敏体质的人使用青霉素、链霉素容易发生过敏反应;有些药品口服后会刺激胃肠道引起恶心、呕吐等反应,有些药物对肝肾有毒性等,这些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都会注明。用药是要注意阅读不良反应,加强用药的自我监测,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及时采取措施。
注意事项:是为了用药安全所列出的慎用、忌用和禁用对象。
所谓“慎用”是提醒服药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在服用之后,要细心地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如利他林对大脑有兴奋作用,高血压、癫痫病人应慎用。“忌用”是“慎用”的更进一步,已达到特定对象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较大,但人有个体差异,故不能一概而论,如白细胞减少症的患者要忌用苯唑青霉素钠,因为苯唑青霉素钠可导致白细胞减少。“禁用”就是禁止使用的意思,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如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就绝对不能再用青霉素类的药物。
规格:指每片、每个胶囊或每支等的含量。
贮藏:为了防止药物变质或失效,对药品保存条件的要求,多数药品应保存在干燥、阴凉、避光处;生物制品需冷藏或低温保存。
变质的药物绝对不能服用。
有效期、保质期或失效期:就是药品最长的保存时间,超过该时间点则为过期药,应该销毁,绝对不能服用。
批号:同一批出厂的药品具有同一个批号,以表示药品生产的批次,不能批次的药品质量不是完全一样的,批号多以该批药物的生产日期表示。批号可以作为药品有效期时间的起点,也是同一批出厂药市场监管、查究的的主要凭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