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纳税义务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任何形式的偷税、漏税、抗税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由于我国税率高,企业负担沉重,如何合理避税是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
合理避税是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合法的手段对纳税义务实施“避重就轻”的合理规避,减少税款支出。合理避税是企业以对法律和税收政策、法规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有质的区别。合法避税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
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有较大亏损,亏损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规定,以后的赢利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因此,我国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税约300亿元。摩托罗拉、惠普等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都设有专门的“税务经理”,而且年薪都高达50万元左右,部门人员也很多,这理应引起中小企业的深思。
第一,主动进行纳税筹划
合理避税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从企业经营之初即进行策划的精细工作。中小企业要重视纳税筹划工作,而且要有专人做这项工作。纳税筹划是以税法为准绳,以企业经营实践为根据,以实现企业税赋最小化为目的,以和谐调节企业与国家经济利益为手段的重要工作。纳税筹划是一项与管理科学密切关联的交叉性前沿学科,是一门高智商、高“含金量”的新兴职业,是一项涉及面广,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能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进行纳税筹划的先决条件是精通税法,注重研究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吃透”税法有关的优惠条款,尤其对是否有地区、行业性税收政策倾斜,减免税期限规定,境外纳税是否有避免双重纳税的规定,以及一切可以减少税赋的条款和规定,更要了解于胸。
第二,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中有关于减免税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就是一条不漏地研究“吃透”这些减免税规定和所有的优惠政策,要用好、用足。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另外,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将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有一个案例很能说明问题。卓越咨询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管理咨询公司,共有员工10名,预计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公司按照正常情况应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总计在80~100万元左右。纳税筹划的结果是少交了不少税,而且还不违法。2003年9月国家出台了一项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规定:在2005年底前,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排失业、下岗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的,可以免征三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这家管理咨询公司利用这一政策,安排2名下岗女工在食堂干活,再安排1名失业或下岗人员开车,这样,相当数额的税就不用交了。另外,2004年的税务政策规定:新办的私营企业安排城镇退役士兵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比例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家公司的另外一种安排,可以招1名退役男兵开车,招2名退役女兵做秘书和话务员,同样可以规避掉不少税款。
第三,进行总体筹划,尽力“避重就轻”
较大数额的避税或较长时间的避税,需要进行总体筹划才能实现。中小企业往往认为财务和税务是一体化的业务,把合理避税的任务全部交给财务部门办理,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财务和税务很多情况下是分家的,财务上的政策是一个稳定的政策,而税收上的政策是一个变动的政策。同时,进行总体筹划也非财务部门所能担承的。在税法的规定中,不同企业,不同企业结构,其缴纳的税率是不同的。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有这样一个通过总体筹划,实现了长期合理避税的案例。上海一家自动化设备生产企业,自主研发了一套软件配置在设备上,产品的售价比同类产品高30%。企业遇到了产品售价高、税赋重的问题。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反复商量,也没想出好的办法。增值税是重要的税种,一旦出事,处罚十分严厉,很少有企业敢在这方面做文章。后经纳税筹划,发现这个软件属于高附加值产品,售价高主要因为这个自主研发的软件。专家建议公司进行拆分,专门成立软件公司,然后将软件卖给原来的企业配套在设备上。这样在交易过程中,外购的软件就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软件公司单独交3%的税。这样的总体筹划,企业不但没违法,还减少了14%的税赋。
第四,分摊费用,降低税赋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上找平衡,使费用尽可能地摊入成本,减少当期利润,按不变税率计算降低税赋,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需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增大。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最后确定。
有些措施可使摊入成本的费用增大。缩短设备折旧年限,促使折旧费用增加,利润减少,就可少缴所得税。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所得税税额。企业提高坏账准备的提取比率,坏账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可冲减当期利润,少缴所得税。适当提高职工福利费,是合理避税的聪明之举。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降低税赋,把合理避税得到的钱,转成为员工办福利的费用,一举两得,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